關於《理想國》的幾個問題, 解釋一下Thrasymachus的兩個觀點?
解釋一下Thrasymachus的兩個觀點?解釋蘇格拉底如何最終「失敗」(或嘗試擊敗)Thrasymachus的觀點。
在《理想國》中,Thrasymachus有兩個觀點,一是「正義是強者的利益」,二是「不正義比正義更有益」,都是很清楚的觀點。
關於「正義是強者的利益」,實際上因為Socrates的詰問,Thrasymachus把論斷分成了兩種論證。
第一個論證中是基於Socrates關於其「正義是強者的利益」論斷的反駁所作的。Socrates對Thrasymachus的論斷給出的初步理解(或者也可以理解為一個思維陷阱)是:
If Polydamas, the pancratiast, is stronger than we are and beef is advantageous for his body, then this food is also advantageous and just for us who are weaker than he is.(338c-d)
Thrasymachus開始明白Socrates所言的問題——Thrasymachus所言的「正義」的定義是在何種語境的範疇內?他沒有直接回答這一問題,而是從政體劃分出發,將國家分為僭主、平民或貴族的統治,而政府是每個城邦的統治者(338d)(ps:一個有意思的點是他本身的劃分並不是我們常見的六分法,更值得注意的是Thrasymachus的用詞——tyrannically, democratically, aristocratically,很明顯的是他個人在政治上的傾向)。同時堅稱,統治者會「制定對自己有利的法律」,並且制定後會明告「法律對於被統治者來說是正義的」(338e)。Thrasymachus由此推斷在每一個城邦中正義都是相同的,都是強者的利益(339a)。在此處,Thrasymachus的論斷可以推出兩點:1.「正義(just)」的討論範圍局限在城邦(polis或者city)之中,換言之,正義問題是一個「政制(即politeia)問題」;2.Thrasymachus語境中的the stronger實際上就指的是統治者,這兩者在概念上是相容的。
在第一種論證當中,我們能清楚地發現,遵守法律的公民(這裡用公民似乎比人民翻譯起來更恰當些,請各位指教)是正義的,法律在表面上是正義的(即統治者所宣稱的「正義」),在實際上也是正義的(因為正義是統治者的利益),那麼制定了符合自己利益的法律的統治者本身也是正義的。按照這個模型(統治者-法律-被統治者)本身來看,這即是一個「正義的城邦」,也是一個最好的城邦,因為所有人都是正義的。之於這意味著什麼,大家可以繼續聯想,這裡就不細寫了。
針對Thrasymachus的第一個論證,Socrates贊同了「正義是一種利益」(339b)。在Thrasymachus的第一個論證的假設下,Socrates首先和Thrasymachus確認了一個論斷——被統治者服從統治者是正義的(339b):
S: "That"s what I"m going to do," I said. "Now, tell me; don"t you say though that it"s also just to obey the rulers?"
T: "I do."
a.統治者錯誤問題
隨後,Socrates開始追問立法是否會出錯的問題(339c)。Thrasymachus承認:統治者有時會犯錯誤,因此在這時就會違背自己的利益;而被統治者必須服從,這樣才算正義(339d)。
那麼這時,很容易得出推論:在統治者正確時,統治者頒布的法律對自己有利,統治者是正義的,同時遵守法律即服從統治者的被統治者也是正義的;在統治者犯錯時,統治者頒布的法律對自己不利,統治者並不正義,同時遵守法律即服從統治者的被統治者還是正義的(基於339b)。但在後一種情況中,被統治者實際上也違背了統治者的利益,還是不正義的,這發生了邏輯上的衝突(339e)。
Thrasymachus首先認為出錯的某種類型的人,如其所舉例的醫生、會計,一般仍然被認為是這種類型的人,這主要是源於一種語言上的習慣(340d)。
對於Socrates關於強者會否出錯的詰問,他選擇了將出錯情況排除的方法——他認為,犯錯之人在其犯錯之時不應被承認為嚴格意義上的強者(340c),亦即統治者真為統治者時其不會犯錯(340e)。其依據在於,「錯誤到什麼程度,他和自己的稱號就不相稱到什麼程度(340d-e)」。
b.技藝的利益問題
Socrates要求Thrasymachus給真正的醫生和舵手(341c)下定義(其實引入這個話題的是對「智者」或詭辯者的定義,這個放在後面講),Thrasymachus回答真醫生能治病(341c),真舵手能領航(341d)。結合上述內容,Socrates和Thrasymachus在此處即達成隱含的共識:1.一個真正的某人或物,即是能正確地做其該做之事的,即真(reality)與對(right)是相關的(即郭本所譯的「嚴格定義」);2.真和技藝(即醫生的治病和舵手的領航)是相關的。
沿著341的對話往下延伸,Socrates又提出技藝本身存在著利益,以及技藝的目的即是尋求利益(341d)。Thrasymachus同意Socrates的看法。
那麼,話題即轉向新的問題:什麼是技藝的利益?(其實這裡已經很明確地指向了治理術的問題)Socrates的原問題是:「技藝的利益除了它本身的盡善盡美而外,還有別的嗎?(341e)」對話展開如下:
S: "And is there then any advantage for each of the arts other than to be as perfect as possible?"
T: "How do you mean this question?"S: "Just as," I said, "if you should ask me whether it"s enough for a body to be a body or whether it needs something else, I would say: "By all means, it needs something else. And the art of medicine has now been discovered because a body is defective, and it won"t do for it to be like that. The art was devised for the purpose of providing what is advantageous for a body." Would I seem to you to speak correctly in saying that or not?"T: "You would."
Socrates舉例,醫術被創造來源於人體的欠缺(341e)。Thrasymachus認可Socrates關於醫術的觀點。醫術的例子最終被Socrates演化為一個新的結論:「醫術所尋求的不是醫術自己的利益,而是對人體的利益。(342c)」這一點也以馬術為佐證。上面兩例即佐證了Socrates的觀點「任何技藝都不是為它本身的,而只是為它的對象服務的。(342c)」而在此同時,既然技藝不為自身服務,自身即無缺陷,蘇格拉底即再次提出了技藝本身是完全正確的(342b)(這與現代科學的觀點明顯是不一樣的,或者我們可以說二者討論的並不是一個問題,在現代科學看來任何技術本身只能解決一部分問題,它們各自是缺陷極大的——這個坑太大,有待大犇填坑)。
進一步的,Socrates指出,技藝對其對象或者客體呈支配地位,即技藝統治其對象(342c)。因此,Socrates得出結論,「沒有一門科學或技藝是只顧到強者的利益而不顧及它所支配的弱者的利益的。(342c-d)」在醫術、航行這兩種技藝上都是如此,因而擴展到政治領域,統治這種技藝其利益即在於其對象即被統治者的利益,而不是其自身的利益。在此,在場眾人認為正義是統治者的利益已被顛倒(343a)。上述觀點實際上表明,至少到343a為止,在眾人看來,統治這種技藝本身即是正義,統治者本身也是正義的。
c.統治者是否正義的問題
針對Socrates關於技藝特性即技藝是為其對象服務(342c)的觀點,Thrasymachus拋出所謂的牧羊論,即認為政治統治和牧羊一樣,表面上統治好人民,喂好牛羊,但實際上這種顧及仍然是為了自己的利益(343b):
Because you suppose shepherds or cowherds consider the good of the sheep or the cows and fatten them and take care of them looking to something other than their masters" good and their own; and so you also believe that the rulers in the cities, those who truly rule, think about the ruled differently from the way a man would regard sheep, and that night and day they consider anything else than how they will benefit themselves.
總而言之,正義和正義的人,都是為統治者效勞的(343c)。而相反,不正義則是「專為管束那些老實正義的好人(343c)」,即統治本身是不正義的。
為此,Thrasymachus舉了三個例子:做生意,即賺錢時,不正義的人比正義的人賺得多;辦公事,即交稅時,不正義的人比正義的人交得少;擔任公職時,正義者自己的事業無暇顧及而有所損失,而不正義的人則相反(343d-343e)。在政治領域,把不正義推廣到最極端的情況,就是僭主的暴政。上述例證說明,不正義更能得利。
因此,Thrasymachus得出結論,不正義比正義更有力,更強(344c)。根據強者即是統治者,則統治者即是不正義的。根據前述不正義更得利的觀點,統治者更得利。而正義為統治者服務,則得出正義即是統治者的利益,即正義是強者的利益。
綜上,Thrasymachus的第二個論證通過三點即1.嚴格意義上的統治者不犯錯,即統治者永遠為其自身利益服務,2.統治本身是不正義的,不正義更能得利,3.正義是為其對象服務的,被統治者服務於統治者,被統治者是正義的,完成了對「正義是強者的利益」的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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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古希臘]柏拉圖:《理想國》,郭斌和、張竹明譯,商務印書館,1986年。
2.Allan Bloom, The Republic of Plato, Basic Books, 1991.9。
3.Debra Nails, The People of Plato: A Prosopography of Plato and Other Socratics,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2002.
4.C.D.C. Reeve, Philosopher-Kings: The Argument of Plato"s Republic,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2006.
5.Leo Strauss1957年講稿(應該能在UChi政治繫上搜到)。
匿名用戶:柏拉圖 理想國中教育問題和正義關係?
匿名用戶:《理想國》的開篇有何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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