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案的兇手到底有什麼犯罪心理?
看過一些藝術加工過的犯罪心理劇,裡面的變態殺人犯基本上是因為本身具有異於常人的思維方式或情感缺陷而殺人的。
也就是說:這是他的自身缺陷。用先天心理畸形表示更恰當。這個答案很可怕,因為它似乎在為殺人犯辯護:錯的不是你,是老天。那這些人到底有多少常人的感情?國外是否有破獲類似的案例?在心理學上這樣的說明是否誇大?
對於犯罪心理的研究,必須要從犯罪行為和各個作案時間點進行綜合分析,首先,為了便於研究手法共性以及犯罪行為演化,我把高某人在白銀做下的9起案件的時間,受害者年齡,現場基本概況羅列在一起,得到下面這個烏七八亂的紙:首先,在分析犯罪心理之前,我們先來剖析一番犯罪行為和犯罪邏輯,並且解釋一些大家都在討論的,想不通的問題,我認為白銀案並非如很多人所說的是以「性」為主導的性意識殺人案,它真正的犯罪動機實質上來自「憤怒」,而憤怒的根源是生活平衡感的缺失,也就是說本案是一起「以毀屍與性侵作為基本手段,以尋求控制感作為動機」的系列犯罪,這是我對案件的定性。在圖上我們可以看出,在案件五前,高魔和受害者始終沒有生殖器的接觸,我認為這不是源於生理上的障礙,而是一種不屑,一種鄙視。這一點在第三案和第四案中表現得非常明顯:案件三的現場環境,可以讓兇手很明白的判斷出受害者是獨自居住,他有充分的時間去做很多事,他也確實做了,他唯一一次將受害者衣服全部剝去,就是這個案子,他開始切割受害人器官組織作為紀念品帶離現場,但就是沒有強姦之類的舉動。而案件四有這麼一個細節——受害人褲子只是被扒到膝蓋處。想必成年人都能想明白,如此彆扭的體位,表明兇手壓根沒想過和受害人發生關係。但性侵行為為什麼自案件五齣現了呢?先前我考慮過,可能是性功能間歇性障礙,但還是覺得很牽強,因為這類問題哪怕是得到很好的治療,病患的性功能也很難發生由極弱到恆強的轉變,那麼從案五發生轉折的關鍵到底是什麼呢?是受害人的年齡因素,後面也將提到,我認為這是一起連環殺人中的意外案件,高的目標本很可能不是這個小女孩,這讓他在面對小女孩時,表現出了連環殺人少有的不連貫性,我們可以從這個行為中讀出,這個年齡的幼女讓他心裡感覺舒適,就這個話題,我們從殺人手法上也可以佐證,高承勇大多採用閃電式刺割受害人脖頸的殺人手法,目的簡單明了——在作案第一時間,讓受害人徹底喪失抵抗或求救能力,這表明兇手對自己的能力很懷疑,沒有足夠信心,也可以看出這個人的自卑情緒,因此,當突然面對年幼無知,便於掌控的小女孩時,會改變殺人手法,至於在作案後藏之於衣櫃中,很明顯是內疚甚至羞愧心理促成的,但為什麼這個情緒只在第五起案子中存在呢?,答案和上面一樣,因為受害者的年齡因素,但,因為受害人是小女孩,就產生強姦慾望,也產生了愧疚心理,這兩者矛盾嗎?表面上看確實不好理解,但在解釋之前我要說另外一個犯罪行為中的矛盾點,幾個案件里,高都採用入室作案的手法,無論怎麼說,這都是一個高風險選擇,但他還是如此執著,原因有兩個:一是現實環境中他沒有單獨一人居住的房子,無法對目標進行拘禁等行為,另一點,在潛意識裡他是很渴望與受害者建立某種親密關係的,矛盾就在於此,這一方面體現的是一種對美好事物加以毀滅的心理,另一方面,他痛恨和厭惡的是女性叛逆複雜的成年時期,對於思想簡單,心理純凈的幼女是有著相當的好感並會被激發性慾的。最後一點疑問,為什麼後面的案件里,面對他厭惡的成年女性,他也會產生性慾呢?解答這個問題的前提就是後面要提到的,高確實存在相當程度的性壓抑,但強姦或奸屍的重點不在這裡,它映射的是一種在性衝動下的企圖強烈「佔有」的心理,也因此在平靜下來後,猛然發現自己對一個和自己兒子年齡相仿的小女孩做出如此舉動,才會把她放到衣櫃里這種表現羞愧心理的行為,但是他突然發現,他掌握了一種更具有代表意義的摧毀和佔有方式,於是在隨後的案子里,他的行為得以不斷強化,具體請往後看。那麼我們可以基本通過上圖分析出下面幾點:1.高承勇符合連環殺手幾乎所有的基本特徵:(1)選擇對象是陌生人:大多數的連環殺手目的不是圖財針或者對個人的特定報復,殺人,只是為了殺人獲得的畸形快感,所以獵物的選擇上,可能會針對某一類人選擇或是沒有針對性的隨機選擇,除去「98·7·30」案件外,高承勇選擇的目標是中青年女性群體,多數為比較有姿色的女性群體,從犯罪心理學來解釋,兇手選擇被害人若是有一定具體形象的,那麼這個形象可能是某個對兇手價值觀帶來顛覆的人,是形成其畸變心理的最初刺激源,通過後續報道,我們也能認為這是一種「毀滅美好事物心理機制」,後續將加以剖析(2)作案具有部分行為連貫性:作案模式基本可以確定為「選擇—尾隨—溜門—謀殺」,他很清楚白銀職工作息規律,這導致他明目張胆的選擇白天作案,白天作案,反映的是兩個事實:第一,強烈的殺戮慾望。第二,潛意識裡對第一起案件的犯罪時間延續。作案手法上大家可以直觀的看出很多連貫性,比如「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身負數十刀」幾乎成為了一種慣性的固定動作,這個模式基本就是第一起案件的模式,也反映了高魔對第一起案件手法很迷戀並加以延續(後來得以強化—割屍,強姦)(3)周期性對殺戮上癮,存在冷卻期------一旦開始殺人(有時第一次殺人確實是因為意外,正如高承勇所說第一次殺人是盜竊被撞破而導致,個人認為是可信的)他會發現自己開始對殺戮上癮,便不顧一切尋找下一個受害者,在冷卻期中,回歸正常生活,在這期間的他會承受難以想像的壓力,他會失落,痛苦,這就導致他尋求新的獵物,因為謀殺幻想和謀殺,是連環殺手唯一能夠感到舒服快樂的消遣方式.但是要注意的是,高承勇的冷卻期研究,個人偏向於認為前幾起作案是隨心而為的,作案頻率瘋狂飆升,在1998年達到巔峰,之後可能有一些不為人知的環境原因或者家庭原因,頻率減慢而最後收手。
(4)暴力等級加速發展,導致紀念品的出現:紀念品是一種犯罪標記,所謂犯罪標記,是指犯罪人為滿足心理上或情感方面的需要而實施的特殊行為,是一種犯罪人進行的多餘行為,是幫其自己做的,具有一定連續性。在白銀案中後期出現的「屍體部分缺失」正是一種犯罪標記,高某對於第一起案件加以基本上的延續,暴力等級也在發展,發展的方式大致為兩個方向,割下屍體帶走或者強姦,兩大強化快感方式,在中後期幾乎缺一不可。
綜上我們可以確定,高承勇是一個標標準準的連環殺手,一種為了滿足慾望而不擇手段,殺戮儀式和生存機制相結合,將殺人轉化為一種內在精神刺激的生物。2.倒錯的性慾望和性幻想,內在的性壓抑:擁有這種畸形心理的人,只有摻雜暴力,傷害,甚至折磨的行為,才能滿足其病態性快感。這樣的罪犯往往是最臭名昭著的,例如BTK殺手丹尼斯雷德,泰德邦迪之流。對於受害者的瘋狂捅刺,也來源於此:他要摧毀她,於是他用兇器一次又一次瘋狂的捅刺受害人,前面也提到,這種過度的殺戮,如果是系列案件的偶然因素,會被視為他的初始犯罪手法,通常是稚嫩和混亂的體現,但是他把它延續了下去,形成了在犯罪中非必須而他執意執行的動作,成為他憤怒和性壓抑的行為證據。3.向強者認同,得不到的美好,毀了就好:高承勇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經歷過挫折,兩次高考落榜,飛行員選拔失敗,還有很多我們所不知道的事,我們不能面面俱到,但我們可以舉出眾人在報道中熟知的那件事加以分析,從而映出他內心惡魔的冰山一角:連曾經與高打過架的王永強都有點不相信,那個曾被自己捅過兩刀的男人就是白銀連環殺人案的疑兇,儘管他當晚見到了村民眼中少有的高承勇。
在青城鎮生活的王永強回憶,大約十年前,王永強在當地一處新開的舞廳里碰上了高承勇,當時,高承勇和妻子張桂芝及兩個朋友一起在舞廳跳舞。離開舞廳時,王永強的朋友與高承勇擦身撞了一下,據王永強稱,高承勇張口罵了人,隨即雙方發生了口角,高承勇先動手打了王永強的朋友一拳,於是三個男人開始廝打起來。王永強喝多了酒,用隨身攜帶的匕首在高承勇的肚子和大腿根部捅了兩刀。高愛民證實了這次衝突事件。
惡魔高承勇被這個叫王永強的捅了兩刀,但是他沒有把惡氣灑在王永強身上。
因為他要把怒火加給更弱的人,那些個可能傷害過他的人,那些比他弱小的人,那些美好得讓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他想要卻得不到的人。「向強者認同」:當一個人受到強者的壓制,由於自身無法擺脫困境,通過心理過濾反饋,反而將這種強者必然壓抑弱者的錯誤邏輯合理化,當心理淤積成疾,行將崩潰之時,便選擇去傷害弱者而不是反抗強者。高承勇也是如此,他的虐殺,其實是在殺死弱勢,自卑而平凡的自己,從而獲得強者心理。「毀滅那些我所得不到的」:現實生活狀況的平凡和不佳或者境遇轉變往往是引發高度焦慮的根源,加上一直壓抑在心底無法宣洩的變態性慾,是高承勇蛻變的溫床,他要毀滅一切美好的東西,那些無法企及的,這是他釋放壓力的方法,擁有這種情緒的人根本不會在乎別人說他殘忍,因為他認為那是彰顯他"能力"的一面,他會被人唾棄,但不會被人輕視,而這正是他的潛在心裡邏輯動力。其他補充:1.關於「98·7·30」案件,應該是這個系列案件的不連貫點,這種不連貫個人認為是由於偶然因素造成的,高魔的獵物本應該是受害人的母親,但當時正好是孩子獨自在家,惡魔的本性讓他實行了雖然與前幾次案件不同但是仍然飽含性暴力的殺戮。
2.高介於有組織兇手和無組織兇手之間,而且偏向後者,首先,我論證了高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連環殺手,那麼,我們看一個圖:這個圖是連環殺手的兩個做案模式,可以簡單的去分有組織和無組織兇手,很明顯高是趨向於無組織做案模式,我們想一想,一個高智商的犯罪者,不會掛出來一大堆指紋DNA應有俱有的現場,也不會幹出了在錯誤的時間進去殺了個錯誤的受害者的蠢事。很明顯,他不是個聰明的人,他長時間的不伏法,只能說明兩點,第一,當時刑偵技術所限.第二,他的運氣非常好。要說他高智商,邏輯嚴密,沒有證據.總結一下,他和大多數連環殺手一樣,看上去很普通,很老實,但觀其內心世界,自卑而狂妄,孤獨而麻木冷血,可能從童年開始,因為一些人,一些事,他們的個性就已經開始失衡,他們無法適應人與人之間的微妙規則,而孤獨,讓他們有大把時間發展,進化,深思自己的幻想,消極的生活環境,外在的某些挫折讓他們的幻想下流而暴力,同時,對於恐懼和焦慮的體驗感下降,道德感無法發展,同理心和同情心缺失,喜怒不形於色,最終墮入深淵。最後想說的是,逝者已逝,願逝者安息,活著的人要好好活著,學會保護自己和自己心愛的人遠離危險。不要讓自己親愛的人,成為別人筆下討論不盡的話題。畢.甘肅省白銀市,一個因礦業開發而形成西部小城,從1988年起,所有的市民都處在一種惶恐不安的情緒中,因為在這裡,在1988年到2002年之間,一個殺人狂陸續殺死了11名女性。他膽大、心細、變態、手段殘忍,儘管留下了諸多線索。卻讓警方始終無法找到真兇。
直到2016年8月26日,白銀系列殺人案罪犯高承勇終因DNA比對技術的進步,落入法網。
從1988年第一次案發到2016年,28年間,警方和老百姓對白銀殺人狂進行了諸多心理分析(側寫),但到案後高承勇的個人狀況卻讓許多專業人士和民間高手的判斷落了空。
如今罪犯高承勇已落網,讓我們再來對這個犯下系列殺人罪的殺人狂進行一下心理分析。
高承勇的家庭
根據美國犯罪心理學家對諸多系列殺人案兇手們的調查,他們往往在童年時經歷過不同程度的創傷。儘管許多人的家庭看似完整,但他們父母的教養方式存在很大問題,最常見的是虐待和冷漠,也有一些是父母關係出現了嚴重問題,這些家庭結構正常,可功能異常。關於高承勇的家庭情況,目前媒體披露得並不完整,但一些細節還是可以為心理分析提供線索。
其一,高母親在40歲時生下高承勇,他是家中諸多兄弟姐妹的最小的一個。可以想見,最小的兒子(幺兒)往往會被母親格外疼愛。由於關於高母和高父的情況披露的很少,我大膽推測,高父應該在他成長的過程中存在某種精神層面的「缺失」,而母親則一定非常寵愛高承勇,甚至到了「過度保護」和「過度干涉」的地步。母親這樣的行為會讓高處於一種「失去自我」的狀態中。如果這時,高父和高母的關係再出現一些狀況,讓高母不滿,高母勢必對高承勇講一些父親的壞話,這就會讓高承勇陷入對父親「又愛又恨」的矛盾衝突之中。
這樣的情況在中國的家庭中並不鮮見,在母親「吞噬」的情況下長大的孩子,往往會形成一些如懦弱、自卑、焦慮、叛逆、暴戾等心理特點。
其二,據高的族人介紹,高承勇自小就給人話少、柔弱、溫和的印象。這些都與其出生於大家庭有關,且高家人性格都比較內向。
其三,高承勇的家庭條件不佳。
性格特點
前面提到,高承勇很可能在母親的「吞噬」下長大,這讓他內心存在很強的衝突。他渴望得到母親的愛,卻想逃離母親過度的干涉和喋喋不休的抱怨;他依賴並享受母親的給與自己的價值感,也渴望擁有自己獨立的人格;他對父親的「缺失」心懷恨意,卻也本能地想要尊重父親並得到父親的認可。
性格無所謂好壞。外向的性格可能讓人開朗、陽光,也可能讓人粗魯、膚淺;內向的性格可能讓人沉穩、睿智,有可能讓人悲觀、壓抑。高承勇一家人都比較內向,這是源於遺傳,只是高承勇的成長經歷,沒有讓他過上如他的哥哥姐姐那樣的正常的生活。
我推測在高承勇童年時期,他的父母關係出現了一些狀況,對他心理的發展產生了很大影響,加上自己內向的性格導致其訥口少言、害羞、膽怯,很難與同伴正常交往,進而變得孤獨閉塞。等到了青春期,人際交往障礙會導致嚴重的內心衝突:一方面是生理需求上的急迫感,另一方面是心理上對異性的緊張、焦慮。
這樣的衝突使他產生了心理障礙和行為障礙。
還有一方面,作為家裡的幺兒和母親的「小棉襖」,高承勇身材高大、相貌堂堂,上學時成績優良,這些都會讓他有比較強的優越感。但他出生在農村且家庭條件不佳,無法給予他優秀的教育條件和社會資源,加上他兩次高考落榜、報考飛行員失利以及第一次戀愛失敗等等現實反差讓高承勇產生了強烈自卑。
優越感和自卑感的糾纏成了反覆折磨高承勇的一生的「命門」。
所有的一切,在高承勇的內心構成了一個擁有可怕潛能的黑洞。
潘多拉的盒子
1988年,高承勇第一次殺人。據說他原本是想進去盜竊,不想被受害人發現,才起意殺人的。但從犯罪現場的種種狀態判斷,高承勇肯定是有預謀的。
再看這個時間,1988年,正是高承勇第一個孩子出生的時期,這很好地印證了關於變態殺人狂研究的一個結論:性是殺人的一大驅力。眾所周知,在生孩子前後,夫妻之間很少有性行為,而性壓抑會讓高承勇感到挫敗。(是的,他無法如常人般體會得子之喜,因為他與常人的心理特徵不太一樣,後面「變態殺人狂」里會講到。)
他的作案手法也能反映出性驅力的作用,比如他會將受害者上衣推至雙乳之上、褲子扒掉,並在部分案件中實施了強姦(我認為是jianshi)。如果分析細節,上衣推至雙乳之上很可能與童年未滿足或過度滿足的對母親的依戀相關,當然只有掌握更多細節才能做出比較準確的判斷。
現在看來,高承勇1988年5月第一次犯案,可能的確沒有想過殺死受害人,可能真的只是為了盜竊,但他絕對經過長期的跟蹤和精心的籌劃。大概殺死受害者只是他盜竊計劃的Plan B,但它卻讓高承勇體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
有一點需要注意,在2001年的黃勇系列殺人案中,黃勇就曾交代他實施殺人犯罪的動機來自於十來歲時看到的一部暴力影片。翻查以往的系列殺人案調查,很多殺人狂魔在小時候都有過殘殺或虐待小動物的行為。可以想見,高承勇在童年期或者青春期肯定也有過諸如殺貓虐狗這樣的行為。
可以說,在那時潘多拉的盒子就已經被打開了一條縫。
為什麼是紅衣少女
紅衣少女或類似的形象肯定在高承勇的生活中出現過,並對他有過某種刺激。當然,紅衣只是被發掘出的一點刺激源,可能還有如髮型、身形、年齡段、生活背景等。結合以往的研究發現,很多情況下,就連殺人狂本人也不明白為什麼具有某種特徵的人會對他有強烈的吸引力。
著名的連環殺人犯泰德·邦迪就是這樣。被他殺死的女性都有著相似的臉型、相似的身材、相似的年齡、都是長發。在審訊時,他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但是犯罪心理學家發現他姐姐年輕時的外貌跟這些受害者很相似,而泰德·邦迪是由姐姐撫養長大的,小時候他也經常受到姐姐的性虐待。
依此推斷,高承勇潛意識裡對紅衣少女有著某種恨意,這可能由於他童年時期曾經經歷過虐待、傷害或者發現過讓他內心折磨的事件,比如發生在他父母關係上的。
割喉
割喉的行為有很強的意象。網上很多分析說割喉是因為案犯弱小,必須一刀致命。不過儘管高承勇看似性格柔弱,但力氣似乎並不小。我覺得割喉是他內心想讓女人不要出聲。這樣的行為很可能源於童年時對母親嘮嘮叨叨抱怨的反抗——他無法讓母親禁聲。
除此之外,高承勇還會在受害者身上砍很多刀,並會殘忍地割掉受害者的手或者一些身體組織。這些行為都是控制欲的極端變態的表現,畢竟屍體是無法出口傷人、無法反抗、無法逃離的。
這樣的虐屍、戀屍、奸屍行為,也有著深層的心理動機,鑒於篇幅和尺度原因,這裡就不展開了。有興趣的,可以自行搜索相關文章來看,前提是你有足夠強大的心臟。
變態人格
從高承勇的種種行為表現可以看出,高具有變態人格特質。變態人格者有如下一些特徵:
1, 他們往往不能客觀看待事物,總是做出一些錯誤歸因。把自己家庭和成長的問題歸因於不相干的第三人,比如高承勇對紅衣少女的殘殺就源於此。
2, 變態人格的出現可以追溯到童年期或成年早期,而且一旦形成就相當穩定,很難矯正。
3, 對自己給他人的傷害視而不見,沒有愧疚、悔過心理。沒有同理心,無法體會別人的痛苦。看看高承勇在初為人父時犯下第一起案件就可以得知。另外,據他的鄉親講,高在賭博輸錢的時候也不會表現出任何外在的情緒,只是微笑不語。
4, 變態人格者冷酷、殘忍,且對後果的認知也健全。所以高承勇會選擇遠離自己生活區域的白銀市作案,作案前他會調查受害人作息規律,作案後會洗手,處理現場,然後將自己隱藏起來。
5, 變態人格者智商並不低下,相反,其中一部分人情商要略高於正常水平,在思維、意識和認知方面也與常人無異,基本心理過程和其他方面的人格都是正常的。高承勇上學時成績優秀,外表文質彬彬,被捕前經常被人當成老師。這樣的特性,讓他可以輕易的藏身於芸芸眾生中不被發覺,真相大白後也讓所有人大呼意外。
犯罪心理學專家武伯欣說過:在偵辦刑事案件時,警察的首先要排除是否是變態殺人案件。因為變態殺人案是無邏輯的無差別犯罪,採用一般的偵查措施很難偵破。
為何收手
2002年,在犯下最後一起案件後,高承勇收手了。這當然與刑偵技術進步對他的震懾有關,但根本的原因在於他健康狀況的變化,比如生病導致身體力量的突然下降或性功能出現問題等。
要知道,想讓一個變態殺人狂自己認識到錯誤而收手是不可能的。
還有一些想說的
最後,我還有一些想說的,在分析類似的案件前,我們應該先排除宗教或迷信方面的因素,在歷史上,由於這方面原因產生離奇案件的情況並不鮮見。
還有,網上有很多人說高承勇是雙重性格。這點很難說,就現在媒體披露的情形來看,他不是。
至於「犯罪基因」是否存在,以及這種基因是不是會遺傳,目前學界沒有定論,我傾向於有,但是我也篤信那段話:
在我們每個人內心都存在兩頭狼,一頭代表貪婪、強迫、嫉妒、猜疑、自戀、自大、偏執與妄想,另一頭代表責任、勇氣、寬容、善良、自知與自覺、理解與智慧。而我們每個人都要面對的問題是,哪一頭會長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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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方迦南
鏈接:Case No.06:光明已來,夢已醒 - 甘肅白銀案 犯罪心理分析 - Criminal Minds Lab - 知乎專欄來源:知乎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位置:中國 甘肅 白銀 內蒙
案件類型:連續強姦殺人結果:11名女當事人死亡背景:長期壓抑造成的人格分裂帶來的犯罪犯罪動機:畸變的慾望和壓抑的複雜情緒犯罪目的:發泄(第一起案件為求財)作案時間:1988年5月 至 2002年2月案件經過:(來源於新聞報道並整理)1988年5月26日下午5時許,白銀公司23歲的女職工白某被害於白銀區永豐街家中。警方勘驗發現,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26處」。1994年7月27日下午2時50分,白銀供電局19歲女臨時工石某在其單身宿舍遇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身共有刀傷36處」。1998年1月16日下午4時許,居民發現白銀區勝利街29歲的女青年楊某在家中遇害,調查證實楊某被害時間為1月13日。受害人「頸部被切開,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16處,雙耳及頭頂部有13×24厘米皮肉缺失」。1998年1月19日下午5時45分,家住白銀區水川路的27歲女青年鄧某在家中遇害。受害人「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褲子被扒至膝蓋處,頸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傷8處,左乳頭及背部30×24厘米皮肉缺失」。1998年7月30日下午6時許,白銀供電局職工曾某8歲的女兒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受害人「下身赤裸,頸部系有皮帶,陰部被撕裂並檢出精子」。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時許,白銀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銀區東山路的家中被殺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身有22處刀傷,下身赤裸,雙乳、雙手及陰部缺失」。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時許,白銀棉紡廠28歲的女工羅某在家中被人殺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褲子被扒至膝蓋處,雙手缺失」。2001年5月22日上午9時許,白銀區婦幼保健站28歲的女護士張某在白銀區水川路的家中被害。受害人「頸部等處有銳器傷16處,並遭強姦」。2002年2月9日中午1時許,25歲的女子朱某在白銀區陶樂春賓館客房中被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強姦」。罪犯環境背景以及犯罪心理分析:
環境背景方面:(部分來源於新聞報道並整理)簡單說一下高某的環境背景吧,為什麼簡單說,因為媒體報道都很泛濫了,這個可以清楚的知道,我只是整合了一些重要的,
話不多,內向,老實,性情沉默,幾乎不和人爭吵,孝順,這是村民們對高承勇最基本的印象。高承勇的父親去世前癱瘓了好幾年,那時高承勇守在床前端屎端尿,每天給父親擦洗全身。他的父親身上疼痛難忍,高承勇半夜騎自行車到距離青城鎮30公里外的白銀市去買葯。
高中畢業的高承勇最嚮往的大學是空軍學院,他的願望是這輩子要吃航空這碗飯。第一年以4分之差,高承勇與他嚮往的大學失之交臂。之後,高承勇又補習了一年,但最後還是沒有上得他心愛的大學。
高承勇姊妹八人,五女三男,他是最小的一個。在高承勇小的時候,高承勇的雙胞胎哥哥掉進河裡遇難。這對高承勇打擊很大,多次跑到哥哥遇難的地方失聲痛哭。
高某人生的第一筆生意是販賣刀具。每次吃完飯,高承勇就把他販賣的各種刀具拿出來講,哪一種適合幹嘛用,哪一種比較鋒利,高承勇對刀具頗有研究。
高承勇的最大愛好就是賭博,不管輸贏,高某好像都不在乎,即使是贏了牌,他也只是微微一笑,輸了錢,也是嘿嘿一下,打一晚上的麻將,高某的話最多超不過十句,高承勇有時候話少得讓人害怕。「打一晚上的牌,他連個屁聲也不吭。」就是輸得再多,他的表情都是那個樣,也不激動,也不埋怨,有時候我們幾個人合起來打他,他就是發覺了,也不會大吵大鬧。」
犯罪心理方面:
首先,成長環境帶來的壓抑型性格。高某是家裡的老幺,《自卑與超越》中,有一段是專門談論老幺的問題的,其中說到,由於家庭位置的特殊,老幺受到的關愛是最多的,但是,樹敵也是最多的。這並不能阻止老幺成長的順風順水,因為是最小的孩子,可以得到很多的幫助和吸收之前哥哥姐姐的很多經驗,從而規避很多的風險,所以老幺一般都很優秀,差也差不到哪裡去。回到高某的童年,他確實也曾經很優秀過,由於家族的優秀,人才輩出,所以高某的壓力會比其他的老幺更大,而這種優秀和期望一直伴隨著他的成長,一直到高考。當然高考的失利並不是他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次打擊,真正的打擊,是他的哥哥的意外離世,對於小時候的高某來說,一直以來學習和模仿的榜樣突然去世了,更多的是少了很多的安全感,這對於一個孩子來說,造成的心理壓力是巨大的,導致高某的性格更加內向,他不能和其他人說,因為大家都會覺得他是老幺,他的所有負面情緒都會有人照顧,但是這不是他想要的,他要的就是情緒的發泄而已,所以他跑到意外發生的地方去哭。第二次,高考的失利,這個我認為是從根本上造成大面積情緒積壓的原因。太多的期望和支持,如果失敗,就意味著太多的落差和負面情緒,在一個人才輩出的家族裡的老幺,理應很有出息,在成長的過程中,高某基本都是這樣的觀念,也一直努力,但是因為很現實的原因,造成了他兩次失利,這就帶來了的轉變,開始自我否定,加之性格的內向,造成大面積的負面情緒擠壓。慢慢的形成了壓抑型的性格,並發展成人格障礙。
其次,人格障礙與變態型犯罪者。從高某的犯罪行為上面進行劃分,應該屬於變態型的犯罪者,因為高某的犯罪行為當中,有很多犯罪行為里的不尋常行為,並且有很強的情緒和慾望宣洩的感情因素體現,是一個不單一的犯罪行為。變態型的犯罪者,通常都伴有多重人格,在不犯罪的時候和正常人沒有區別,可以正常生活,但是一旦行為發生,所做的行為就很難讓人理解,這是高某的日常生活表現之一。而變態型犯罪者的心理和行為之間的聯繫,一般是通過各種人格障礙來體現的,比如感知上的,情緒控制上的,還有意識上的。綜合高某的表現,加上人格障礙量表的分析,高某所表現的人格障礙應該是「分裂樣人格障礙」,這種人格障礙的特徵,就是高某在生活中所體現出的一些特徵,比如對人情感淡漠,缺乏親密,信任的人際關係,無知心朋友,孤僻,好沉思,總是單獨活動,對別人的讚揚和批評無動於衷(孩子考上好學校別人都羨慕,但是自己卻很少表示),很少表現強烈的情緒體驗(暴力行為一直到流血過多暈倒),缺乏進取心(打工並沒有存錢,而是全部賭博),性表現冷淡(間歇性猥褻和強姦行為)。而高某本身,因為自身壓抑的情緒和對自己生理缺陷的自卑,所以行為中伴有性變態的犯罪行為出現,這個是一種自卑的轉化,因為無處去訴說,所以只能發泄在目標身上,具象化為行為,比如割除性器官,性虐待等強烈返祖感的行為。
再次,單一的發泄途徑與情緒長久積壓。高某沒有太多的愛好,這個可能有些人說,有啊,高某愛賭博和養狗啊,沒錯,但是這兩種愛好並不能幫助高某發泄心中的壓抑的情緒,因為缺少了傾訴渠道。我們看環境背景裡面的一段描述,高某即使在從事自己熱愛的賭博的時候都話少的讓人害怕,而賭博也不是一個可以一直持續的愛好,沒有和人之間的溝通,加之本身我們上面說到的高某壓抑型的性格,他也許只是當賭博行為是一個行為而已,並沒有多餘的感情體驗,也就沒辦法進一步去訴說心理的感覺。而養狗,我們可以知道高某愛狗如命,有時候都沒錢吃飯了,否要去買肉給狗吃,這種行為其實是心理寄託的一種轉移,這可以適當的起到一點緩解作用,但是高某並無法和狗進行交流,只是一種心理寄託,以高某心理的壓抑來說,這個程度已經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了。本來親情是一個很好的發泄途徑,但是由於高某常年在外打工,和老婆孩子都是聚少離多,所以這樣的社會關係紐帶並不牢固,出現了諸如家庭親情關係缺失之類的問題,感情淡泊,加之本身高某的分裂樣人格障礙,這種情感的感知淡漠就會更加的嚴重,所以在小社會環境中,發泄渠道一樣是封閉並且很有限的。這樣一直發展下去,加上高某的性格,負面情緒就會一直累積,並無處發泄,這個時候曾經轉化的衝動犯罪給他帶來的那種心理快感就會格外的吸引高某,長期的壓抑情緒一次性發泄,從一定程度上讓高某意識到這種發泄途徑,加之猥褻和強姦行為的伴隨,推高了心理快感的體驗。在這樣的情況下,高某的犯罪心理循環漸漸穩固,個性化犯罪心理形成,下意識的在累積到一定程度時,就會重複實施與之前行為類似的犯罪。
最後,進化與返祖。犯罪者的進化行為一直都有在討論,並且在連續犯罪中一直都有顯現,這裡說的進化其實是一種犯罪技巧和心理穩定度的增長,也就是犯罪心理結構的突破和個性化的過程。至於返祖,又是一個犯罪心理的共生矛盾面,因為這兩個概念一般是不會出現在同一事物上的,但是連續犯罪者,特別是變態型的犯罪者和職業型的犯罪者,是會有這樣共生的情況產生的。回到白銀案中,這樣的共生就出現了,我們可以看到進化的過程,割喉作為一種致死行為一直存在,但是在第一起案件中,轉化衝動犯罪開始的時候,是不存在強姦行為的,有的只有可能發生的猥褻,最開始的幾個受害者,都有衣物被去除的情況,隨著犯罪者心理的穩固,衣物被去除從而猥褻或者觀賞已經不能滿足這樣心理結構下的快感需求,所以行為進一步的進化成強姦或者是奸屍,這就是第一種進化。而另一種伴隨著返祖行為的進化,則是對於受害者身體組織和器官的收集和保存。這個複雜行為蘊含著兩層含義,第一層的進化含義,可以看到高某對於剝離受害者器官或者是組織的需求,從小面積上升到大面積,從部分第二性徵上升到第一性徵,從被行為器官到主動行為器官這樣的進化;而返祖,則表現在對被害者器官和組織的剝離和保留,這就好像我們祖先對於獵物部分器官的剝離保留和留著以後使用一樣。(手部的截取和保存,可能是有什麼特殊含義,這個我沒有考慮清楚,是否是和行為人的自體性行為有關係,目前只是猜測,因為曾經有過這樣的案例)
還沒完!這個案子涉及到的很多問題無法逐一的陳述在定性分析裡面,所以專門寫了下面針對個別問題的回答,這裡我只回答我想到的,並且可以回答的問題,其他還有個別疑點是我無法回答的,很抱歉,
1. 初次犯案與後續犯案區別。高某的初次犯案,是轉化型的衝動犯罪,並沒有預謀,但衝動犯罪的行為中依舊錶現出了高某的一些心理訴求。入室盜竊是基礎犯罪行為,被人撞破後,衝動下進入歇斯底里狀態,於是產生了殺人和猥褻行為。這個可以理解,因為入室盜竊被撞破從而轉化成暴力致死犯罪的可能性很高。但是後續的案件,報道出來的就都沒有盜竊行為了,全部是溜門進去直接發生的猥褻和殺人。可以理解為高某已經捨棄了有跡可循的盜竊行為(因為盜竊要銷贓,而當地範圍比較小),進而選擇了可以極大帶來心理快感的猥褻和後續的強姦,至於滅口,從一開始轉化的那一刻,高某的行為就已經被貼上了必須滅口的標籤。
2. 行為人致死手法選擇。所有的案件,致命攻擊部位全部是頸部(除了8歲的苗苗,是皮帶窒息),為什麼是頸部,而不是其他例如腹部,胸部之類的地方,這和之前高某打工做的第一份生意,販賣刀具,有一定的關係。高某熟知各種刀具的用法和鋒利程度,而這份生意也會使高某了解到如果快速讓動物死亡,特別是,在目標進行反抗的時候,如何讓目標快速停止反抗,並且不能發出呼救的聲音(至於有一位受害者頸部是刺割傷,我認為是因為高某過度自信的過失,致使一次未成功緻死,反抗過程中加大了對受害者頸部的攻擊力度,所以有刺的行為)。
3. 行為人作案範圍選擇。案件發生多數範圍比較近,其中有兩起不在白銀本地,但也都是在高某外出打工的地點發生的。這個其實就是犯罪者對於行為範圍選擇的問題了,一般的犯罪者,都會選擇自己熟悉的大環境來實施犯罪行為,因為這樣做首先是好逃跑,好隱蔽和藏匿,其次是犯罪者在實施行為時的心理壓力會比較小,有利於行為的實施。在犯罪地理學的知識體系裡面,是可以根據連續作案的犯罪地點繪製出犯罪嫌疑人大概出沒範圍的地域圖的,但是對於本來就屬於流竄性較強的犯罪類型來說,實踐中會有一定困難。
4. 行為人父子關係。很多人都會關注媒體在行為人到案後,對於高某兒子的採訪,並且驚異於高某兒子的冷靜。其實我覺得這種冷靜,是最普通的反映。往回縱觀高某兒子敘述的成長過程,以及高某兒子說的,我比較擔心我媽媽的情緒這句話,就知道在成長過程中,父親角色的缺失是既定的事實,高某作為父親的社會角色並沒有在成長過程中發揮作用,或者說僅有的作用也是被兒子否定的。個體心理學中的基本觀點認為,兒子本身對於母親的依賴在童年時期就多於父親,換句話說,父親的社會角色在童年如果沒有成功介入,那麼就是很容易被置換和退出的,而高某的情況,恰恰就是如此,兒子對於高某的印象很淺淡,並且多數是中性和負面的。某種程度上來說,高某對於兒子來說,心理地位可能還不及生活中一位好朋友。那麼對於一個心理地位如此低的人,表示遺憾和不理解,就是對於一個普通心理角色最好的評價了,這就好像我們看新聞事件一樣,惋惜,遺憾,不理解。
5. 犯罪基因的遺傳。我在這裡單獨拿出來說這個問題,就是因為關於這個問題居然可以在知乎上得到一些人的支持,我是堅定的反天生犯罪人者,因為到目前為止,除了龍勃羅梭的天生犯罪人論(後期被自己推翻),並沒有直接的科學研究證實人類是帶有犯罪基因的,並且這種基因存在於人類的遺傳當中,至於所謂的雙生子研究,也就是同卵雙胞胎的犯罪軌跡和概率研究,由於基庫數量問題,還有就是無法從根本上隔離雙胞胎在同一類似生活環境下的這個問題,而不成立。攻擊行為源自模仿和學習,任何人都置身於環境之中,犯罪並不能遺傳。
6. 曾經講述殺人過程。變態型犯罪者多數都會有這樣的行為產生,因為多伴有雙重人格,所以對於自己做的事情是沒有多少感覺的,甚至有時候會把它講出來當成娛樂,享受聆聽者那種聚精會神甚至有時候帶點羨慕的眼光和感覺,通過這樣的表述,來達到兩個方面的目的,第一,排解自己的壓抑心理,第二,從他人處得到心理快感和強化。
7. 僅有的兩次顯現暴力經歷。在高某被抓之前,僅有兩次有記錄的外顯型暴力行為,一次為家暴,一次為在跳舞過程中產生摩擦而導致的暴力事件。這兩次僅有的外顯暴力行為中,我們可以看到高某性格里壓抑的那一面,在家暴的那次,老婆被高某打,高某卻幾天不理老婆,要老婆哭著找高某,這種情緒的壓抑和暴力過後深深的自責是無法排解的。第二次,高某被人用刀捅了,依舊站著不動,沒有表情,這種行為並不是一般心理狀態下的人可以做出的,高某一直在壓抑自己的防衛和反抗心理,隨後因為失血過多暈倒。
8. 關於被害者全部是紅衣女子的澄清。其實很多人說為什麼他只殺穿紅衣服的,包括我之前看媒體報道都說紅衣服之類的,說是造成當地穿紅色衣服女子的恐慌,我也確實有考慮過為什麼紅衣服作為篩選目標的標準,是否是一種依戀缺失的報復(因為之前有報道說高某的相冊里有一張某親戚穿紅色衣服的照片,高某一直很重視這個親戚,但是後面此女子嫁人,並且過的不幸福,高某很傷心和自責),但是後面有採訪到當年參加過這個案子調查的刑警前輩,就指出說並沒有所謂的只殺紅衣女子的情況,這只是一種謠傳而已。也感謝關注者在後台發新聞鏈接給我。
9. 最小受害者為什麼不是慣常犯罪手法的原因。首先我們可以肯定的是,8歲的受害者並不能達成有效的反抗,其次,由於突如其來的驚嚇,8歲的受害者肯定表現出異常的驚恐和顫慄,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沒有必要去割喉致死,而是極大的激發了行為人性方面的變態心理,於是發生了窒息性的死亡,當然還有在這之前的性虐待和強姦,脖子上的皮帶,說明了行為人把8歲的受害者當做了獵物來支配和圈養,而最後,應該是在強姦和虐待過程中的暴力強度過大導致的死亡。
10. 偶發性強姦和猥褻的原因。縱觀所有的案件調查簡報,會發現好像我們前面說的,有一些是衣服被去除的猥褻和欣賞,有一些則是明確遭到強姦的,那麼這種間歇性的變動原因是什麼?猥褻和強姦的這種交替變動,以及行為中體現的這種性壓抑,已經說明了行為人有一定程度的性障礙。但是有人會問,說行為人有兩個孩子,一個有兩個孩子的人,性障礙是否是個猜測?這種性障礙有兩個原因,一個是人格障礙造成的,前面分析過,另一個是職業傷害。根據時間軸,我們可以判斷這個性障礙,是在孩子出生之後所患,外出打工造成的職業傷害,讓行為人患病,不僅是勃起障礙,還有肝臟的問題,高某從事的是金屬冶煉工作,由於技術落後,很容易讓他攝入過量的重金屬,而所在地又是重金屬的盛產地,這樣的職業傷害導致了勃起障礙還有肝病。而這些,又反向激發了高某的犯罪行為,因為肝不好的人的情緒自控能力比較差,容易激動,容易有出格行為,這個是有文獻可以佐證的,要感謝Vincent提供文獻和加強觀點。
這個案子很多人付出了很多的努力,而在多年的懸而未決之後,終於也等來了光明,當年其實案子留下了足夠的生物證據,還有目擊證人,但是因為當時條件局限,加之行為人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還有一些其他根本判斷上的問題,造成了長時間的膠著,但是依舊不能否認前輩們的堅持和努力。
最後,我們在探究真想的時候,請不要忘記逝去者,是她們給了我們線索去維護正義,也不要侵犯了受害者家屬選擇忘卻的權利。
共勉
希望回答可以幫到你類似案件:1、《沉默的羔羊》野牛比爾;
2、香港雨夜屠夫案(http://wapp.baidu.com/f?kz=1456842040pn=0)Evil is unspectacular and always human.And shares our bed… and eats at our table.——W.H. Auden
個人感覺三起案件存在某種相似性,因此把三起案件放在一起比較分析。案件分析:
都是單個人作案, 通過不斷殺人來滿足其變態的心理或生理需求。系列案件中侵害對象具有相似性。變態殺人案件一般沒有具體明確的殺人目標,只對某類被害人感興趣,對比三起系列案件發現被害人皆為女性。被害人對於作案人來講與其說是活生生的人, 更像是具有某種象徵意義的「獵物」,自此一發不可收拾。
作案地點分布具有規律性。變態殺人的犯罪人殺害被害人的過程較長, 往往歷時數小時。這就決定其必然是對周圍的環境比較熟悉, 能找到適合的場所。犯罪人在對作案地點選擇上,兩例類似案件為犯罪人挾持被害人於犯罪人家中作案並拋屍,本案為尾隨被害人並於被害人家中作案。
系列案件中作案手段具有習慣性、穩定性。《沉默的羔羊》中比爾將被被害人關於自家旱井中餓一周殺害取被害人背部皮膚;香港「雨夜屠夫」利用計程車司機身份被害人多為搭夜車年輕女性,殺害肢解被害人並摘取器官;本案兇手利用早年刀具知識,以割喉方式殺害被害人並摘除器官。
心理學分析:
結合案件分析以上三個案子嫌疑人主要表現為性心理障礙和反社會人格障礙。一、首先說下人格障礙。
人格障礙是由於兒童期或青少年期發展起來的嚴重人格缺陷,不能適應正常社會生活,表現為情感和意志方面的障礙,但是思維和智能方面無異常,意識清晰。這類人的人格缺陷是持久的、頑固的,多數延續到成年階段,甚至終身不能改變。反社會人格障礙患者出現本能慾望、興趣嗜好、性情脾氣等方面的異常改變,但沒有智能、認識或推理能力方面的障礙,無妄想或幻覺。有這種障礙的個體的突出點是行為具有悖離社會規範的傾向,且在損害社會和他人之後沒有愧疚之心,不能從挫折與懲罰中吸取教訓,反而變本加厲的報復社會。
人格障礙不等於精神病人,案例中犯罪人在案件之外均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說一下性心理的形成和常見的性心理障礙。
精神分析學的創始人弗洛伊德認為,兒童在性發展的對象選擇時期,開始向外界尋求性對象。對於幼兒,這個對象首先是雙親,男孩以母親為選擇對象而女孩則常以父親的選擇對象。小孩做出如此的選擇,一方面是由於自身的「性本能」,同時也是由於雙親的刺激加強了這種傾向,也即是由於母親偏愛兒子和父親偏愛女兒促成的。
「俄底浦斯情結」與「伊拉克特拉情結」,即「戀母情結」與「戀父情結」
在性器階段之前,男女幾乎是沒有區別的。隨著性成熟,性心理現象開始出現。弗洛伊德認為,男女孩子間的「俄狄浦斯情結」有很大的區別,雖然由於閹割情結使兩者都產生恐懼心理,但男孩子要求解決此情結,女孩子則沒有此壓力。
《沉默的羔羊》中的比爾為典型的俄狄浦斯情結者。比爾的母親是一名廉價模特,比爾卻瘋狂迷戀母親的裸體。正常的戀母情結應表現為仿父戀母,由於父愛的缺失和自身的失敗,比爾厭惡自己的性別且自認為是變性癖者,加上繼母的虐待,導致了他電影中殘害女性的暴力行為。
兒童時期是人格及性心理形成的關鍵時期,兒童時期的經歷對人的成長具有重要意義。這些殘忍變態的殺人兇手童年成長的經歷不得而知,但毫無疑問,其成長中看似不起眼的某些灰暗的經歷為日後犯下的這一系列令人髮指的案件埋下了種子。
三、殺人手法的心理分析
從心理學的角度講,人第一次生活實踐取得成功後, 在今後相同的生活實踐中往往會習慣地使用同樣的手段, 同一種工具。這是由人的潛意識或行為習慣所決定的, 一般很難改變。同時作案也不例外,憑藉過去的作案經驗使用熟練的方法和得心應手的工具可以順利實現作案目的。因此系列殺人案件中,在現場發現作案人進入現場的途徑, 被害人身上的致命傷的位置、傷口、痕迹往往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
犯罪人在作案時所表現出這些行為特點都是串併案件的依據, 國外的學者稱之為「犯罪慣技」和「犯罪簽名」。前者反映了犯罪行為獨特的、個性化的; 後者是犯罪人為滿足其異常心理的需要而實施的某一特殊行為, 這種行為往往不是為了成功完成犯罪而必須做的事情, 而是多餘的行為, 正是這種行為, 隱含著犯罪人的動機。
案件中將被害人身上的器官割下帶走的行為, 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可能是犯罪者便於不斷回味殺人過程而從中得到某種變態的心理滿足感而採取的類似於帶走「戰利品」的行為。
結語: 時隔這麼多年,感慨「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之餘,如果不是現代醫學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會有多少惡魔逍遙法外?有會有多少看似普通的人隱藏著見不得光的罪惡終其一生?嚴重的人格障礙往往導致自我毀滅或毀滅他人,而人格障礙只是諸多心理問題的冰山一角。現代生活節奏越來越快,伴行的壓力也越來越大,心理問題層出不窮,仍然有很多人忽視甚至搪塞心理問題,殊不知自己的問題可能正潛移默化的影響著下一代。現在很多人追求「養生」推崇「健康生活」,卻很少有人真正理解「健康」的定義,只願人人重視自身心理問題同時幫助引導兒童形成正確的人格和行為心理,真正「人人享有健康」。類似題目下的分析總像是在展示人可以有多麼的缺乏知識、缺乏想像力,並且自以為是。
缺乏知識:也就是說還道聽途說過一星半點有的沒的,包括這樣理論那樣模型。缺乏想像力:超不出普通商業片的邏輯;填充得臃腫而無聊的因果鏈條。自以為是:憑以上兩點就敢分析,還挺有自信。只能說大家太高估了罪犯,也太低估了和你我一樣的普通人。等案子結了,判決生效後,也許會談談。
正常人去揣測精神病想什麼,可能可以猜出一二成,即使是他親口述說都不一定是真的,就像你從來沒吃過義大利通心粉而去揣測義大利人吃通心粉時是什麼心情一樣,雖然猜不出來,但是看過他的所作所為不禁的膽寒的,說明你還是個正常人。
另外幹了A級的壞事有對應的A級的處罰,如果幹了S級的壞事我們是A級的處罰,對罪犯來說不再是威懾而是超脫於人世的無束縛感。設立上不封頂的處罰,未必是殘忍,而是扼制變態毫無忌憚的雙手的一種方法。
對壞人的縱容就是對好人的殘忍。
人性歷史上的污點。
不知道中國是否有根據事實而寫的變態心理學的書,按常理,在中國的社會,壓抑的部分應該是蠻大的,雖然說變態不能用常態化,以給當事人脫罪的說辭,但是也可以用事實引以警戒和防範。
性格的缺失和他自身經歷的事造成的他犯罪的心理
好多人分析殺害女性是以性為重心。事實上未必性為核心,其中有一個未遂案,罪犯直面一對夫妻,毫不懼怕竟然站窗前威脅示威一般。所以,選擇女士下手,看似比較好作案同時沒有犯罪後果反而成功率高。罪犯似乎自命不凡對刀具非常熟悉,具有反社會傾向,其後期犯罪似乎是對其刀具技能的崇拜。罪犯具有明顯的仇恨輕視女性的傾向,這顯然不是性發泄,而是性滿足得不到,殺害這麼多女性說明罪犯明顯不是從女性處獲得性滿足。所以,大致是自命不凡的菊花黨發狂以踐踏女性作為反抗社會的方式。此菊花黨罪犯一直以其父其子為重心,多年不再犯罪是為兒子考慮。自命不凡反抗社會,殺害女性是其方式,侮辱女性是菊花的憤怒,殺人為主,侮辱是附加。
這麼多女性無辜被殺,可能誰也不會想到是一個看似家庭正常的隱性菊花黨不滿其生活。而多年不能破案,非常有可能是菊花黨類似於地下組織黑手黨般的互相包庇和有意忽略。
至於其兒子們,可能現在都根本意識不到或者不願意相信其隱性菊花黨父親的作案動機。
而其兒子們的政審會通過,菊花黨類地下組織黑手黨般的發展方式類似於綠教,整個勢力範圍內互相秘密聯繫互相無償無條件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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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離奇的案件,求辯護?
※嚴刑峻法真的能降低犯罪率嗎?
※引發犯罪的更多是環境還是本性?
※怎麼看時隔22年浙江驚天滅門案告破,一個嫌犯成了作家,一個嫌犯成了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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