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事故為何破壞力如此巨大?
昨日深夜,天津濱海新區一碼頭突發強力爆炸,火光衝天,視頻影像震撼國人。迄今為止,已有17人遇難。這次爆炸威力到底有多大,為什麼爆炸會造成大範圍的人員傷亡?
這次爆炸威力非常巨大
昨天夜裡天津港發生的這起爆炸,從外在特徵和過程來看,與致14人死的2013年美國德克薩斯州化肥廠爆炸事件有些類似,先是發生火災,然後引發爆炸,產生巨大蘑菇雲和地震。不過從視頻和圖片來看,天津這場爆炸似乎來得要更猛烈些。從地震震級的比較來看也可以佐證這一點:2013年美國那起爆炸引發的地震里氏震級為2.1級,據稱那次爆炸威力約為7.5~10噸TNT炸藥之間;而這次天津爆炸的波形記錄顯示,第一次近震震級ML約2.3級,第二次近震震級ML約2.9級,相當於21噸TNT。並且,由於爆炸發生地並非在地下而是地上,很多能量在空中已經耗散,從震級來推斷的這個21噸也許還相當保守。這與美軍最大的常規炸彈、重達6800公斤的MOAB炸彈(號稱「炸彈之母」)威力所差無幾。
從目前可以獲知的爆炸後果來看,威力也十分可怕,有網友發布疑似一所醫院的監控視頻,視頻顯示一名男子站在大廳門前時,突然發生爆炸。爆炸衝擊波將大門擊碎,男子被掀翻並被倒塌的大門埋壓。有消息稱甚至某個輕軌站的局部都被這次爆炸轟塌。
爆炸形成的衝擊波對人形成致命威脅天津這次威力巨大的爆炸,既有衝天的火光,也引發了地震甚至是蘑菇雲,不過都不是主要的危害——畢竟燃燒範圍有限,震級也才2點多,蘑菇雲則只是反映了爆炸產生的低壓熱氣上升的景象,實驗室也能形成。爆炸真正可怕的地方是其產生的爆炸衝擊波,對人類和建築物都有巨大威脅。
什麼是爆炸衝擊波?爆炸物在空中爆炸時,形成高溫高壓的氣體,擠壓其周圍鄰近的空氣層形成密區,層層向外推進,這就是爆炸衝擊波。普通炸藥在空中爆炸,當衝擊波超壓為0.1大氣壓時,就會引致門窗損壞、玻璃破碎;超壓為0.5大氣壓時,能使屋頂掀蓋;超壓為1大氣壓時,會造成房屋倒塌。0.1大氣壓的超壓相當於每平方厘米受0.1公斤的力,粗看起來,這個力很小,可是當它作用在長、寬各1米的玻璃窗上時,受力竟達1000公斤,雖然這個力的作用時間很短,但這麼大的衝擊力仍能產生相當可觀的破壞作用。對於人體而言,衝擊波超壓為0.5大氣壓時,人的耳膜破裂,內臟受傷;超壓為1大氣壓時,作用在人體整個軀幹的力可達4-5千公斤,在這麼大的衝擊力擠壓下。人體內臟器官嚴重損傷,尤其會造成肺、肝、脾破裂,以至導致人員死亡。
據一篇爆炸學論文研究,一個6噸當量TNT爆差產生的衝擊波,對16米以外的對象,能形成10個大氣壓的衝壓。如果當量達到21噸以上,即便考慮到距離的衰減因素,恐怕方圓數百米內都會遭到巨大的衝壓,從前面提到的衝擊波擊碎醫院大門來看,這個衝擊波的破壞力絕對是相當可怕的。
為何這次爆炸威力如此驚人?這次爆炸發生的地點是天津港瑞海危險品物流倉庫。目前尚不清楚是什麼物品發生了爆炸,不過許多危險品都有易燃易爆的性質,而爆炸從來就是危險品事故中造成死亡人數最多的事故類型。根據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公布的事故信息,2011~2013年我國共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569起,累計死亡 638 人,其中58%死於危險品爆炸。但發生這次這麼大的事故還比較罕見,說明此次發生爆炸的危險品「爆炸壓力」非常高——所謂爆炸壓力,是指爆炸物品在密閉容器中著火爆炸時所產生的壓力,爆炸壓力的最大值稱最大爆炸壓力。最大爆炸壓力越高,壓力時間越短,壓力上升速度越高,爆炸威力就會愈大。
爆炸威力最大的爆炸品自然是炸彈。歷史上曾發生過嚴重得多的炸彈爆炸事故。1917年12月6日,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哈利法克斯,法國貨船SS Mont-Blanc滿載炸藥,與挪威船舶SS伊莫在海峽發生碰撞,海峽與哈利法克斯港及貝德福德盆地相接。大約二十分鐘後,法國貨船炸彈爆炸,摧毀哈利法克斯列治文區。大約有2000人死於泥石流,火災和建築物倒塌,近9000人受傷。這次爆炸是核武器發展前最大的人造爆炸,估算約相當於2.9萬噸TNT炸藥。
我國曾經也發生過炸彈爆炸的惡性事故。1996年1月,湖南邵陽祭旗村曾發生過一起特大爆炸案,幾位村民對偷運來的十幾噸炸藥進行細加工,欲轉手售賣。不料在過程中發生巨大的爆炸悲劇:爆炸中心周圍100米左右106戶、605間房屋全部炸倒,方圓2公里350戶、1400間房屋受損,附近通信、供水、供電設施遭毀壞,經核實從倒塌的房屋下清理出屍體134具,傷405人,直接經濟損失1960餘萬元。
相比之下,天津這次爆炸的程度應該要小一些,不過代價同樣慘痛。所以,必須調查清楚這次到底是哪種危險品發生了爆炸,為何爆炸威力如此之大。
不能止於追責判刑,搞清事故原因,樹立安全意識更為重要
天津這起爆炸,不管調查結果出來後有多大意外因素,肯定是逃不脫責任事故的。有責任,那麼就會問責,直接相關人員甚至很有可能被判刑。不過,這種做法總是伴隨著隱患——主政者乃至民眾往往都認為,只要把責任人員判刑,就算給死者、生者一個交代了。至於從中吸取多少安全教訓,則往往不夠重視。一個典型例子是,中國近年來發生多起可燃氣體爆炸事件,如2013年青島中石化輸油管道泄漏爆炸、2014年崑山粉塵爆炸,都是與可燃氣體有關。但按消防學者麻庭光今年4月查詢比較了世界各國對氣體可燃性的關注程度——結果發現,中國生產和科研領域對氣體安全性的關注,大概是美國的20分之一,印度的18分之一。
是因為我國學者已經對各種爆炸事故原因了如指掌了嗎?肯定不是。事實上,複雜成分的可燃物的可燃性研究,仍然是一個國際學術界的難題。美國也是在1996年發生TWA800油箱爆炸事件之後,突然意識到混合物的可燃性問題沒有解決,現在也仍然缺乏一種統一的廣為接受的可燃性理論。而中國學術界卻偏偏敢對安全領域的國際進展視而不見。在麻庭光看來,問責制和人禍論對此貢獻很大,在問責制之下,很多人不敢用新理論,新方法;在人禍論之下,很少人會去關注相關的安全文化。這都導致國人往往不知道為什麼會引起事故,如何處理事故,如何總結經驗教訓,以致相同類型的事故經常會重演,這種安全文化是亟待改進的。
下面簡單的用TNT當量法評估一下爆炸後果:
新聞反覆提到了第二次爆炸相當於2點幾級的地震,21噸TNT炸藥爆炸。這裡提到了「TNT當量」 - 一種常用於評價火災爆炸後果的方法,大體的意思是將爆炸物等量換算至工業炸藥三硝基甲苯,再由TNT當量和距離等關係計算某一地點的超壓峰值,最後評價這一地點的建築毀壞程度和人員傷害程度。由於爆炸具體物品不詳,而報道已經指出了由震級反推出來的TNT當量21噸,所以假設此報道正確,根據下圖:
來源:Gas explosion handbook,doi:10.1016/S0304-3894(97)81620-21. 距離爆炸中心1-5km的範圍,超壓在2-20kPa級別,破壞力見下表(2)-(3);
2. 距離爆炸中心1km以內,超壓由30kPa急劇增加(由於不是線性關係)可高至1個大氣壓,破壞力見下表(3)-(6)來源:韓永利,陳龍珠,燃氣爆炸事故對住宅建築的破壞[J],土木建築與環境工程。Vol 33. No.6, Dec 2011.爆炸威力是一方面,爆炸波及範圍內的人口密度是另一方面
如此規模的爆炸,一定範圍內可能直接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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