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住建部「擬在民用建築工程中,推進建築師負責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關於徵求在民用建築工程中推進建築師負責制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12月11日,住建部建築市場監管司印發《關於徵求在民用建築工程中推進建築師負責制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在民用建築工程中充分發揮建築師主導作用,推進建築師負責制。顧名思義,建築師負責制就是以擔任民用建築工程項目設計主持人或設計總負責人的註冊建築師(以下稱為建築師)為核心的設計團隊,依託所在的設計企業為實施主體,依據合同約定,對民用建築工程全過程或部分階段提供全壽命周期設計諮詢管理服務,最終將符合建設單位要求的建築產品和服務交付給建設單位。
謝邀。中建同意嗎?他們為了趕工期,常常邊設計邊施工,一個施工面一個建築民工……呸——是建築師和結構師。
這就是他們成就無數速度奇蹟的原因。那麼問題來了,這麼多建築民……建築師。誰負責呢?總師?有的圖他看都沒看過,等他簽字的時候,有的都幹完了,有的已經在干。
因為建築……師可以三班倒,總師不可以。這種搞法,目前恰恰是我國建築企業競爭力所在。
恕我直言,西方類似戲班裡角挑班的建築事務所制度,已經過時了。
我看著這些條款很像建築界好不容易出頭的老前輩要給年輕時的夢想找一個安放之處?我國的建築法規只需要保障兩件事,保證長治久安天下無敵。1、保證各類民工的錢拿夠。2、實現上一條的前提下可以搞終身負責制。但是要槍斃務必保證從高到低所有責任人都槍斃。別只槍斃建築……師。註冊證能漲點價不?
撇開執行的可能性談制度就是刷流氓……
謝邀。談到負責制,有責必有權,責權對等,各方面的。否則是空談。
看了一下徵求意見函中有關建築師服務內容的條款,將我國對建築師這個職業的要求從傳統的只負責設計延伸至從策劃、規劃、設計、施工、指導運行維護、直至拆除的建築全生命周期中,對這個行業和從業者都是件好事,可以令建築師從更廣闊的範疇去思考建築和設計。有兩個條款值得商榷,一是策劃環節中「代理建設單位完成前期報批手續」,可操作性太差。一般開發商都有前期部,足見工程項目前期事項之繁雜,涉及因素已遠遠超出建築師可控範疇。二是施工監督環節,「對總承包商、分包商、供應商和指定服務商履行監管責任」,屬業主或項目管理方責任,僅賦予建築師對於不滿足設計要求的施工說不的權利即可。
總之,在這個高度分工細化的時代,業主、設計方、總包、分包、供應商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建築師替代不了任何其他角色,也無法替其他行業負責。建築師負責制、建築師對於項目的監督仍然應基於規劃設計,在策劃、施工、使用、拆除環節的參與都是為了更好地將設計貫徹實施。
住建部還沒有調查過一注建築師的年薪吧。
讓負責制再飛一會吧
謝邀
但我是結構工程師,我又不是建築師。
從我的角度上來講,是該讓建築師知道什麼叫做責任了。(不針對所有建築師,僅僅是發牢騷)
(五)建築師的服務內容。建築師依託所在設計企業,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提供工程建設全過程或部分以下服務內容:
1、參與規劃。參與城市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統籌建築設計和城市設計協調統一。2、提出策劃。參與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與開發計劃的制定,確認環境與規劃條件、提出建築總體要求、提供項目策劃諮詢報告、概念性設計方案及設計要求任務書,代理建設單位完成前期報批手續。3、完成設計。完成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技術設計和施工現場設計服務。綜合協調把控幕牆、裝飾、景觀、照明等專項設計,審核承包商完成的施工圖深化設計。建築師負責的施工圖技術設計重點解決建築使用功能、品質價值與投資控制。承包商負責的施工圖深化設計重點解決設計施工一體化,準確控制施工節點大樣詳圖,促進建築精細化。4、監督施工。代理建設單位進行施工招投標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服務,對總承包商、分包商、供應商和指定服務商履行監管職責,監督工程建設項目按照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協助組織工程驗收服務。5、指導運維。組織編製建築使用說明書,督促、核查承包商編製房屋維修手冊,指導編製使用後維護計劃。6、更新改造。參與制定建築更新改造、擴建與翻新計劃,為實施城市修補、城市更新和生態修復提供設計諮詢管理服務。7、輔助拆除。提供建築全壽命期提示制度,協助專業拆除公司制定建築安全綠色拆除方案等。
其實這裡面問題挺大的
1、時間跨度過大,從參與規劃一直到輔助拆除。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是打算和公司簽合同還是和建築師簽合同。如果和公司簽合同,建築師跳槽了以後怎麼辦?如果和建築師簽合同,那該怎麼操作?無法想像一個建築師能配合完全程。
2、第四點監督施工,這不就是原來代建該做的嗎?所以代建以後要掛在設計建築師名下?
3、本來這是多個公司共同做的事,時間跨度也大。現在都放建築師名下,會不會造成新的總包分包模式,感覺層層分包又要回來了。(好吧,本來也沒走多遠)
(六)對合同雙方的要求。實行建築師負責制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在與設計企業、總承包商、分包商、供應商和指定服務商的合同中明確建築師的權力,並保障建築師權力的有效實施。
建築師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信執業,公正處理社會公眾利益和建設單位利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及時向建設單位彙報所有與其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信息,保證專業品質和建設單位利益。
並保障建築師權力的有效實施。這個怎麼實施。現在就是有錢是大爺的世界,怎麼讓建築師有和甲方對著乾的勇氣。換句話說,政府怎麼保證建築師在實施自己權力以後還能從甲方那裡順利拿到錢。(這個苦,結構吃的夠多的了。)
(七)保障建築師合法權益。借鑒國際通行成熟經驗,探索建立符合建築師負責制的權益保障機制。建設單位要根據設計企業和建築師承擔的服務業務內容和周期,結合項目的規模和複雜程度等要素合理確定服務報酬,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並及時支付,或者採用「人工時」的計價模式取費。建築師負責制服務收費,應納入工程概算。倡導推行建築師負責制職業責任保險,探索建立企業、團隊與個人保險相互補充機制。
聽著挺好的,你倒是快建立這個權益保障機制啊。
(十)加快培養人才隊伍。要完善註冊建築師考試大綱與繼續教育內容,增加適應建築師負責制相關內容,強化註冊建築師執業實踐。開展建築師負責制設計企業要加快培養建築師團隊中管理型人才,強化建築師統籌專業設計能力、綜合組織協調能力和交流溝通能力,增強對材料、設備、施工工藝及工程造價等的把控能力,鼓勵建築師參與項目管理培訓,增加項目管理實踐,全面提升項目管理能力,提高市場對建築師負責制的認可度。
用專業知識考出建築師以後,你們就可以變成管理人才了,鼓掌 (為什麼不能把建築交給建築,把管理交給管理)
就這樣吧。還好我只是做結構的。
1.以後再也沒有三邊工程了,設計院擔不起這個責任。2.甲乙雙方話語權不對等,你先考慮如何提高設計師地位,平起平坐以後再談責任吧。3.拿著賣茶葉蛋的錢,操著搞原子彈的心。年輕人不願再幹下去,話說我們分院沒辭職的最新的員工是4年前來的。
4.請問市政規劃還缺人嗎?電氣設備還缺人嗎?都不缺我只好改行了。
先把錢給夠了再說
這。。別硬往現在的建築上靠,多想想未來的建築,這,是為未來服務的。上海規劃都做到了2040,北京也起碼到了2035。之前?之前的建築有幾個和建築師有關係呀?
支持,對建築師是一種鞭策,給了更大的權利也是挺自豪的,而且官方還確認了建築師的龍頭地位!
這個制度要是正式能推行,建築師會變得職業化,優秀的建築師會在公司裡面更加突出,對設計院也是好處,明星建築師。對那些考證的(包括在下),會不會漲一點點點點錢
但是作為建設方,如果選不好建築師,對方案和施工將會很難把控。
反正建築師會有以前從未有過的資源。
XY
對於建築的品質、完成度、美學是很好的措施。
也會促進業主審美的提升。
【美學復興】應該被炎黃子孫期待有近500年了,
這不是一個飛躍的心本論前言嗎。
建築師負責制是件好事,先提出這種可能性,再計較可行性吧。建築師設計費低,圧力大,天天加班看不著錢,特別是剛入職的,感覺就是看不到希望,設計院一邊缺人,一邊人才又流失,學生畢業也不願意進設計院,老總的日子好像也不好過,大家都很痛苦。
但路要一步步走,飯要一口口吃。感覺指導意見是為了讓建築從業環境變好,但這需要一個過程,需要兼顧多方面。
而且從文件上看,建築師負責制不是必選項,不是他出台了,建築師就遇見項目就得負什麼負責制建築師的責任。是給業主多了一種選擇,如果業主選擇了建築師負責制,接受的服務多了,那麼必然的他就要多付費。而且從(五)服務內容來看,7項內容也不是必須全選的,可以選擇。
建築師負責制不可怕。相信會有改善,相信會越來越好!
政府還是為廣大的技術工作者著想的。
可惜,資本不是這麼操作的。
希望真正給予,保證建築師的責權利。
不希望,作為知識份子的建築師,苟且與無奈下去。
謝邀。雖然不是建築師,姑且一答。
出發點是好的,但推行起來怎麼樣就不好說了。在中國從事建築設計行業,設計師的地位是很低的,以前的時候至少施工單位還能對設計人員客氣一點。這幾年隨著行業逐漸流行總承包制度,設計院作為總包單位,往往只能選擇業主的關係戶作為分包,結果就是設計前期被業主虐,後期被施工單位虐,最後出了問題全是設計的鍋。 更可悲的是,大型設計院內部尤其是國企,設計人員的地位在近年來也是越來越低。發展方向為總包的設計院,管理人員話語權太大,加上行業設計費太低導致錢更多是總包賺來的,總包部門需要各種「優化設計」來賺取利潤,各種匪夷所思的手段被想出來並由設計來實現,最終出了問題負責的還是設計。沒出事功勞是總包部門的,出了事就是設計的事。 設計人員現在是里外受敵,現在再有國家這個規定下來,權利的兌現可能會遙遙無期,責任的重擔基本瞬間到肩膀。謝邀。責權利的統一是關鍵。
怎樣把責任落實下去以後把權和利也落實下去考驗政府部門的執政能力,這個問題靠面對政府和甲方處於弱勢地位的建築設計部門自己解決太難了。
的確對建築發展來說是一件好事,我個人很贊同,畢竟在向國外看齊。不過還是要依靠國情吧…感覺現在中國猝死的設計師越來越多了,這樣做估計很多設計師想跳樓…
瀉藥,我是甲方人員,作為甲方對這個政策當然是支持的,畢竟,發布這個政策的是全中國最大的甲方……
有權必有責,但是無權而擔責,就會毀掉很多人。
現在的建築師所擁有的權利遠小於責任。就像醫生職業一樣,很多人不敢做醫生,因為那些醫鬧,那些職業暴露,都讓人們懼怕。
在此感謝所有認真的醫生。說真的,只要錢給夠,終身負責什麼的都可以。如果是拿的賣白菜的錢操著賣白粉的心您走好。。。。您要不走,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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