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會成為下一個蘋果嗎?
我覺得這個問題很像媒體封面上的標題,空泛而不精確。什麼是「下一個蘋果」?有偶像級別的 CEO,有可望不可及的創新能力,有蔑視整個產業的氣魄,有讓消費者搶著掏錢的魅力,還是有驚人的利潤率和現金儲備?如果都算上,恐怕不會,但是亞馬遜已經做到了許多。
1) 貝索斯在首頁的公開信上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世界上有兩種公司:一種努力讓顧客多花錢,一種努力讓顧客少花錢。兩種思路都能行得通。但亞馬遜無疑屬於後者。」(There are two types of companies: those that work hard to charge customers more, and those that work hard to charge customers less. Both approaches can work. We are firmly in the second camp.)前者不必說,當然是指蘋果。
1.5) 如張亮在另一個問題 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865453 中所說,這個說法有誤導,不要把兩個公司對立起來。確實如此。這是一個非常高明的營銷標語,甚至是用喬布斯的思路回敬了喬布斯。對於定價,下面展開說。
2) 如果圍繞著 Kindle Fire 說,那麼在這個領域內,表面上,亞馬遜的硬體定價策略,和蘋果有很大不同。一個平板(或說「類 iPad 產品」)賣 199 美元,加上亞馬遜是這個領域裡的新軍,不具備很強的議價能力,很明顯,他們在虧著本賣硬體。他們指望著從平板帶來的內容購買和廣告展示上把錢收回來,而蘋果指著第一票就有足夠高的利潤。
3) 往前推一步,亞馬遜是「書販子」出身,在內容製造業(似乎說「媒體業」已經過時又不恰當)摸爬滾打多年,他們這方面的資源也是蘋果所不具備的,正如蘋果的硬體製造資源是亞馬遜要花很長時間才能找齊的一樣。那麼這決定了亞馬遜可以指望靠內容回本,蘋果就差點兒意思。你從兩家的圖書和影視內容池上可以看出很大差距。
3.5) 補充一點,亞馬遜的 Amazon Prime 會成為很強的殺手鐧:免費試用一個月,然後你可以選擇是否繳納 79 美元的年費,無限量地觀看亞馬遜的數字影音內容。我已經被撩撥到整個人都要燃燒起來了! http://www.amazon.com/gp/help/customer/display.html/?nodeId=200771470 誰會在試用之後說不呢?
4) 追根溯源,從公司氣質上看,亞馬遜是靠數字驅動的公司,蘋果是靠靈感驅動的公司。前者更像商人,後者更像藝術家。前者在過去幾年中不斷調整 Kindle 產品線的定價,來匹配消費者的需求。而蘋果的產品雖然經歷過調價,但這不是持續性的快速迭代,而多是戰略層面的調整,然後陷入價格不變的產品更新——想想 iPod 和 iPhone 在推出不久後的降價。
5) 到今天,亞馬遜已然成為一家令人敬畏的公司。或許可以說,過去十年看蘋果,往後十年看亞馬遜。因為在喬布斯退休之後,是否出現下一個天才,將一家公司帶入 Tiny Wing 里那隻小鳥那樣的瘋狂跳躍,已經是聽天由命的事情。在常規的可持續性的增長上,亞馬遜模式會比蘋果模式更有看頭。而且,誰敢說貝索斯不是個天才呢?從公司價值和對科技業的衝擊方面,我感覺是最接近過去五年的蘋果的。
我覺得這個問法不是很恰當,就好比你問別人「姚明會成為第二個喬丹嗎?」。
其實亞馬遜已經是電商零售領域的傳奇明星了,多產品、服務線布局,也只是盈利趨勢使然,就像谷歌做安卓、收購MOTO,你不會說谷歌要成為下一個蘋果,因為谷歌已經是谷歌,亞馬遜已然是亞馬遜。它們的存在已經是各自領域的傳奇。個人覺得不會,兩者的關注不同。 蘋果是對產品設計追求到了極致。 而亞馬遜對於產品一直是粗放型的,他更關注內容與渠道。
大家看看這張圖就明白了:
圖片出自界面【圖解】亞馬遜能否超過蘋果 成第一家市值過萬億美元科技公司?
兩者的商業模式就像flypig ,A Marketer所說的一樣,不能相比。當初買Kindle的時候並不糾結,而是發自內心的喜歡,拿到手是那種原始的滿足感,非常興奮。但是apple的產品,雖然也能讓人上癮,但它解決的是後天的慾望。Amazon實現的更多是願望!
至少在中國的市場方面不會。
先把用戶的信息安全做到像蘋果一樣再說吧。
亞馬遜主營電商,其他行業並不是優勢所在。他有展示自產商品的母體。電子產品依託母體依靠不平等競爭提升地位製造銷量。母體為孩子爭奪養分,長得比別人高不是不可能
亞馬遜已經是它這個行業中的蘋果了。
亞馬遜是電子商務業的老大了,在這個行業裡面非蘋果暫時能企及的。產品線齊全,長尾夠足。和蘋果走的路線不怎麼一樣啦。兩個不怎麼可以比較。但是都可以提高用戶體驗的大公司大企業!
亞馬遜現在的市盈率188,市值3636。蘋果12,市值6000億。那些喊亞馬遜市值過萬億的人都是希望有傻瓜趕緊來接盤的。要不然巴菲特為什麼買蘋果不買亞馬遜
想當年蓋茨都被稱為天才,現在人走茶涼,Google的兩個真能給技術的比喬抄抄都不能算天才的話,我只能說天才已死。亞馬遜和蘋果的確也在網上混飯吃,但是就像你在現實開書店,我在現實開音響店,老實說,就算以後搞搞兼職,但是有幾個人會把他們給弄得勢不兩立?
下一個下一個,我只知道從以前到現在只有一個亞馬遜,只有一個微軟,一個Google,一個諾基亞。而且君不見蘋果前面那麼多年下坡路的日子?亞馬遜怕當下一個蘋果的話,貝索斯怕沒喬抄抄那麼好運先被下放然後在當教主,最後在頂峰時期不留罵名而去吧?ps:話說為什麼被摺疊的都是說不會成為蘋果的?難道真話反而不願意聽,一定要像機床一樣刷刷刷一個樣才喜歡?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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