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最近爆火的文章《十二歲被擄走做慰安童男,《二十二》里也應有他的名字》是真的嗎?

https://zhuanlan.zhihu.com/p/28595414

文章轉載的知乎鏈接,不少大v點贊了。看完這篇文章,除了同情主人公,本人還感到深深的不適,因為這篇文章對於受害者被侵犯的經過似乎描繪的太過具體了,與《二十二》導演郭柯不深究、寧可不記錄也不要打擾老人的原則大相徑庭,出於好奇,找到了原作者的微博。

原作者惋安的微博中顯示此文今年2月已完成,只是並非叫現在這個與《二十二》有關的名字,這次為改名重發版。

此人目前為b站一名遊戲博主。微博中的文章基本全部為涉及同性戀囚犯、同性戀工人、男妓等題材,文章對侵犯細節描寫十分詳盡,頗有同志文學的文風。且作者均為與文中當事人面對面深度交流的記者,並多次提到當時報社不允許他發稿,離職後良心不安才進行了記錄,「年代久遠細節一時回憶不清」。面對網友對文章真實性的質疑回答如下,並非正面回答:

(此為一網友對文章中一啞巴人物的質疑,原文設定一啞巴人物被抽打也不能發出聲音,最後有一段描寫突然變成了啞巴聲嘶力竭的大喊,作者回復為「看過這個故事就可以了」)

(不正面作答,僅回應「這樣的真事還有很多」)

由於這篇文章傳播量很大,很多大v紛紛點贊,部分網友甚至提出要給爺爺捐款的要求(原作者微博中也有人追問捐款事宜),而瀏覽原作者微博後,我對這篇文章的真實性提出嚴重質疑。如果最後證明這篇文章是真實的,是我冒犯了,我會刪除該提問並向作者及爺爺們真誠道歉。但是,如果這篇文章被證實是編造的,是在拿「慰安婦」這個觸及中國人最深的一道傷疤的話題蹭熱度漲粉,甚至收取大家的善款,我希望某些人把嘴裡吃到一半的人血饅頭吐出來。這種靠著編造虐殺同胞的故事賺取國人淚水,巧妙的將大眾的愛國情懷進行變現的行為,不僅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也是對大眾愛國情懷的褻瀆,實在是令人不齒。

………………更新………………

已向原作者證實@GaySpot在知乎上的爆文為無授權轉載,與之前@GaySpot「與作者聯繫時」表述大相徑庭。

(作者否認與@GaySpot有授權關係)

希望@GaySpot雜誌可以當面回應一下


假滴。

二戰期間是什麼年代?同性戀運動的開端(石牆暴動)都是六十年代的事情。在三四十年代哪個國家公開地承認了同性戀的存在?更不用說由軍方為同性戀提供性服務了。

如果說有個別軍人私下找慰安童男,這是有可能的——但這也是破壞軍紀的行為,必須偷偷摸摸做,像文章里這樣把小男孩跟女人們關在一起,這是唯恐戰友和首長不知道嗎?

這篇文章最假的地方倒不是史實問題,畢竟過去了這麼多年,萬一當事人就是一個被個別軍人私下關住的慰安童男,這麼多年記憶出了偏差呢?

問題在於:文章里的當事人,不需要採訪人提問、引導,自己就可以滔滔不絕說上半個小時,而且條理清晰、細節詳細,最後還不忘升華主題說「希望人們不要忘記那段歷史」。

而當人們去尋訪真正的慰安婦時,倖存者們往往迫於環境和內心的雙重壓力,不敢說出往事,採訪者引導半天也只能摳出一點點話來。(如果看過《二十二》,應該記得裡面一個奶奶說過,以前記者來找她找了四五次,她都不說真話)

本文中的當事人說起往事來如此熟練,這隻能說明該當事人要麼不存在、要麼早就接受過無數次採訪,說過無數次類似的話,怎麼說也應該上過台灣的媒體了吧?——然而這又與文章設定的背景不符。所以,到底是誰在說謊呢?

最後,本文中的一切信息未免也太巧合:錄音只有一份,在報社這裡;當事人本人已經去世,死無對證;當事人的愛人不希望別人打擾所以讀者們不要去求證了;況且人家在台灣,而讀者們都在大陸,想求證也沒幾個人有條件。

——先寫一個真實性完全依賴於自證的故事,再不留絲毫破綻地剪斷可以用來求證的所有線索,這手法雖然精妙,但真的太老套了。


再更新:該知乎號已經刪文且發佈道歉文章。

更新:有人提供了信息,多國針對日軍二戰期間強迫性奴隸的受害者中,尚未發現男的。所以更沒什麼好說了吧。

@GaySpot 如果不刪文並另外發一篇誠懇的道歉的話,這事不能算完。不管是對「慰安婦」群體還是同性戀者群體還是普通讀者的智商,都是嚴重的侮辱!

——原回答——

結合當時的情況,有男性性奴隸存在的可能性我覺得是很大的,因此我基本不否認「慰安男」存在的可能性。但對於文章中說的那一個例子,我無法證實其真實性。除了「台灣」一個地點以外,別無任何可以考證的信息。

即使這事是真的,我讀這文也感到非常不適,可說是一篇徹底失敗的新聞稿(特稿?特搞?)。整篇文章,充滿了抓人眼球的細節描寫,比如其他被害婦女奇異的目光,被害的細節過程。任何一個有節操的作者,應該都會避免用這樣的筆觸寫這樣的事。

文章最後還出現了一個「愛人」。眾所周知侵略者抓性奴隸並不會考慮你的性向,一個12歲的隨機抓到的男孩是同性戀者的概率並不高。然而在從慰安所逃生以後,因為被人嫌棄,無法討到老婆是很可能的,跟另一個單身漢相依為命討個生活也是有可能得,然而,愛人?你不會是告訴我他被害次數多了被掰彎了,還是乾脆破罐破摔?So sorry,不知此事是否屬實,我不想對逝者不敬,我為寫作者感到噁心。


我個人看到「帶來一個外國男孩」那裡就覺得很假了。

日本人是千里迢迢不運物資到戰場非得要運一個對戰爭毫無幫助外國小男孩過來?

還是冒著牽涉他國的風險去上海租界還是到香港偷一個?

一篇新聞五要素缺了三,還有人物真實都不確定的滿是吸引眼球描寫的文章,

就請不要說言之鑿鑿,更不要把它和真實的事件人物來一概而論。

人血饅頭不好吃,真的。

更別打著gay的名義干這種骯髒的事。


這個謠言還在擴大,而且越傳越真,還配上圖了。我點進去看,發現有一萬多的瀏覽量。

博主已經刪了說這個是聽來的帖子了。

我找到的博主的最新回應,還有,根據他的回應,我們無法確定現在的轉載是否都經過同意,

他的原話是「各種途徑的轉發皆為盜轉」,

這句話有兩種理解,

一是,各種轉載皆沒有經過他的同意。他原本好像只發布在一個「各種不知真假也作者不正面回應但通通當做新聞稿的故事」的公眾號。

二是,轉發的都不管他的事,是群眾自己傳播這個故事。

鑒於以上,我實在沒有理由相信這個故事是真的。

這個故事越傳越廣了。

希望始作俑者趕緊闢謠,道歉。

更新一下,在微博上看到這條。

因為這位平時的乾貨和較真,

我覺得要推翻一下我原來的猜測,

可能只是道聽途說,以謠傳謠,

或者完全瞎編。

感覺對這個作者更噁心了!!!

從作者的發言來看,他可能在實習的時候聽說了有「慰安夫」這種事。

但是我覺得這個故事的絕大部分情節可能都是他瞎編的。

我覺得這篇文章性質應該屬於小說,而非新聞。

我覺得發明歷史也是對歷史的不尊重,尤其是這種敏感,悲傷的歷史。

我想從邏輯上質疑一下,這篇文章。

如作者所說,這篇文章是當年被按壓下來。

那麼按壓這篇文章的人會是誰啦?

新聞社對這種新聞,應該是求之不得的吧?

那麼應該就是有高層大佬介入了這件事,

那麼這件事在往上傳的過程中難道就不會通過「慰安婦研究所」之類的吧,難道他們不會知道這個信息的價值嗎?

—————————————————————————

再說一下,我在那個博主下面看到了這個,

他前面說自己去採訪過,那麼後面說的話很容易讓人覺得這幅圖是他採訪拍攝的資料吧?

但是,

這是明顯的誤導吧。

還有,我對記者這個行業不了解,但是這是正經採訪文稿的樣子嗎?


之前還有人說,鑒於二十二沉重的民族歷史,黑子們不敢黑這個。現在看來,還是低估了黑子啊。


整篇故事感覺都不太真實,而最讓我覺得假的地方有三個。

第一個是外國男孩,在美國對日宣戰之前日本一般不敢動美國人,其他歐洲國家也一樣,《金陵十三釵》中就有在建築上鋪開美國國旗避免被日軍侵犯的鏡頭。而美國公民想必有很多機會在宣戰前離開吧?怎麼想都不太合理。

第二個是主角的同性愛人,一般來說,如果他遭受了如此殘暴的侵犯,是不會想要找一個男性來與他作伴的。再者,在男權社會中他想要重新開始機會很多,只要他沒有殘疾,找一個女人結婚是很容易的事。難道所有人看到他都會知道他被侵犯過嗎?在那個信息流通緩慢的年代,換一個地方誰會知道這件事呢,而且那個時候的人也不會看著一個男性就想到他是不是慰安夫之類的吧。說什麼男性會比女性遭受更多的鄙夷簡直是在扯淡。

第三個是抗生素,軍醫沒有這個權利擅自使用這種珍貴的物資,而且我真的很想說一句:根本沒有條件做清潔的時候這些軍人找女性不會更好嗎?非要抓男的來?

雖然剛看完這個故事有點感動,但仔細一想又覺得哪裡怪怪的,或許它就是個有宣傳意義的東西(在中國還見得少嗎?),但我只希望它不要幫倒忙,抹黑了這個群體。


難道大家不覺得這篇文章很有知音的風格嗎?


請作者,務必說明白真假。

非常討厭一種人,歷史發明者。

這篇文章的真實性有待考證,如果作者確定是真實歷史事件,希望作者能拿出相關證據,完善日軍侵華歷史。

若只是作者編造的小說素材,希望作者能馬上道歉,轉載的營銷號請立即刪除。

在慰安婦歷史上,目前沒有發現男性。

編造的歷史故事,會對真實的歷史事件造成非常大的影響。

比如日本極右不承認南京大屠殺,他們認為中方對南京大屠殺的證據整理有問題,許多照片並非出自南京。也有一些愛國網友在論壇里,發別的事件照片 ,寫虛假記事。日本極右,抓住這些證據漏洞,借口不認南京大屠殺事件。

原本真實的歷史事件,被某些證據弄的「撲朔迷離」

二十二的紀錄片,提醒中國人不要忘記歷史,不要背叛歷史,為「慰安婦」盡一份責任。

這位作者,編造歷史,不知你是何居心。

日本侵華歷史,罪行累累。真實的歷史事件,殘酷至極。請不要去編造故事,給日本極右借口,不承認歷史的真實存在。


應該不會

不過雞姦應該是發生過

南京大屠殺後期因為女人都死絕了,就有抓男性雞姦的事情發生


之前看到gayspot推送那篇文章,感覺怪怪的。

軍隊里會允許玩小男孩的情況出現?哪怕是日本兵。

我看過一部電影,戰場上的聖誕快樂。

男主吻了坂本龍一演的日本軍官,全體士兵都很憤怒,最後男主被活埋了。

還有一開始那個戰俘被另外一個士兵給強了,那個士兵剖腹自殺了。

雖然不能說明什麼,至少那個時候同性戀在軍隊里不會那麼明目張胆吧。

作為一個腐女,從一開始看到gay相關話題都會很激動,現在不自覺的懷疑,還覺的很討厭。畢竟gay和耽美文學其實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不想因為一部分人對gay整個群體都抱有偏見,但是碰到一部分gay真的是很噁心。

心態爆炸。

以前不覺得,現在感覺自稱腐女都蠻羞恥的。都快變成恐同人士了。。。


誒,一個寫腐文的大佬。誒,那個老人真可憐,誒,在中國這麼多年孜孜不倦的進行抗戰調查中沒有一例在日軍慰安所中發現的這樣的事,誒當年那個日軍也很慘,這種性取向的話在當時軍國主義男權社會的日本會被人笑話的吧,誒。在各受害國中美韓等國這麼多年的歷史研究中也沒發現當年日軍有徵召過慰安夫,知乎上慰安夫這個詞都搜索不到。最新的慰安夫這個詞還是日本本國給美軍提供的(這事我還知道),在那篇文章出現之前互聯網對這件事情一無所知。誒,那個老人真可憐。


做完事了回來補完

這個是某個著名的慰安基comfort gay的維基百科鏈接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Walterina_Markova

這位菲律賓人士的記錄應該是真的,不止是在百科留下了一筆,還有一部電影

http://m.imdb.com/title/tt0292097/

不過這部電影我也確實沒看過,不知道劇情,麻煩看過的給點意見。

那麼,背景應該有了,人物是真實存在的么?還是只是作者自己杜撰的?其實沒人知道。只是作者這樣消費人血饅頭,是不是有點太過分了呢!?

匿了,多看一眼辣眼睛!


知道你們喜歡吃人血饅頭,可他媽這種人血饅頭都吃,

有人性嗎?


不得不說同樣作為一個寫作工作者,這篇文章的創作痕迹非常重。當然,我並不是說其內容就是假的,只不過在閱讀時,我一直能抓住作者的行文思路,基本能判斷下一段的情節,而真正的史實,卻往往不會給我這種感覺。


這個@惋安何以安,太想出名了,戲精一個。

這個博主還是b站的gay games阿婆主,創了個小密圈分享資源,真是天下大同如他所願,都不知道說他幼稚還是怎樣,編文章宣傳自己熱度。


謝邀

之前有在知乎上看到過關於這篇文章的一些文字,但是評論區有人稱自己通過查閱資料並未發現文章中提到的事件,本人認為文章本身真實度也不高。基本判定為假

不是很懂這些人為什麼要在這種事情上造謠,消費、踐踏他人的情感,是會被罵死的

大家可以去轉發文章了,過500就可以了


震驚!男默女淚!竟然,原來……

這篇文章的作者應該是uc里出來的?

在微博上看到過這篇文章的轉發,但是我沒想到有那麼火。蹭熱度求關注也不過如此吧,其實gay圈有很多意淫的文章打著小清新校園風等吸引關注獲得大量粉絲,然後可以打廣告掙錢,真正想為群體說話的人反而很少或者說沒人關注。


很大可能是假的,雖然當時日本人變態吧,有可能找個男童發泄一下,但是最大可能是殺人滅口,當時不是現在,同性戀應該是受歧視的,不可能出現這種路人皆知的慰安夫。看了這麼多感覺還是有腦子的人多。


如果這是真事的話,這個記者的文筆未免也太糟糕了。

我了解過一些真事。

真事是這個世界上最能痛擊人心的東西。


這篇文章很多年前就出現過,當時就被扒是假的,時隔久遠我也記不太清了,有新情報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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