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家在選擇樂曲的調號時有什麼依據?
卸腰。
這個問題提出第一天我就被邀請了,一直放在邀請列表裡沒有刪掉,想著有空來答,於是,白駒過隙鳥飛兔走,一個多月就這麼過去了,首先為自己的拖延說一句騷瑞。
對於調號的選擇,我個人的經驗來說,大致可以從兩個大的出發點來考慮:
1,音樂審美性的角度。
有些樂器,比如鋼琴,不管彈哪個調,演奏方式和難度基本上差別不大(可能有的盆友要說,不同的調指法不一樣,演奏方式和難度當然不一樣了!你說得對,但是我這裡說鋼琴演奏不同調的難度差別不大,是相對於某些其他樂器來說的,具體下面還會舉例),在這種情況下,對調的選擇,主要出於這個調的音樂表現力的考慮,或者說,這段音樂,放在這個調里,於是佔據了這一個音域,這個音域對這段音樂的表現是否合適。比如,莫扎特的C大調奏鳴曲,主旋律放在C大調上,聽起來比較平和,也富有歌唱性。但如果放在相對來說最遠的F大調,G大調周圍,那麼,因為主要音樂材料的呈現音域變化,那麼樂感顯然也會相應變化。
當然,個人認為,當一個調轉到離它相對最遠的調(比如C轉G,Bb轉F這種),音樂情緒是有相對較大變化的。但比如C轉D,或者D轉Eb,其音樂情緒的變化並不是特別明顯(當然也可能因為我是渣渣所以音樂感知力不太敏感)。
2,從演奏實踐的角度。
其實,更多的時候,一個作曲家選擇一個調號,是出自方便寫作和方便演奏的目的的。讓我試圖舉例來說明:
1)如果寫傳統編製的管弦樂的一個調性音樂片段,在Bb大調和A大調之間,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我可能會選Bb大調。因為,當實際音高處在Bb大調時,那麼常見的轉調樂器,特別是Bb調樂器,比如小號和單簧管,它們的調號就會是C,即沒有任何升降號,那麼這些樂手就不會恨我。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我非寫成A大調,那麼小號和單簧管的調號就是B大調,就是五個升號,造成的後果是:今後我見到這些樂手就要繞道走。
2)如果寫有調性的長號曲,會傾向於避免用到B的調,比如說B大調,因為大字一組的B,長號是吹不出來的。如果一定要那個音域,用Bb大調或C大調都可以。而且,對於長號來說,用到Bb音是更方便演奏的,因為在第一把位就可以演奏出整個Bb大三和弦,所以,在Bb和C大調之間,如果沒有特殊原因,選擇Bb大調,對長號演奏者們是更友好的。
3)大家都知道,音樂史上四大小提琴協奏曲,有三個是D大調(柴,勃拉姆斯,貝多芬),大家有想過為什麼嗎?那是因為,小提琴的四根定線是G, D, A, E,如果用D大調來寫,那麼調的主音D,就可以在空弦上演奏。大家知道,演奏空弦時,弦的震動鳴響效果是更好的,更何況D上面的A,也是D大調主和弦的和弦音。所以,選擇D大調,相當於主和弦有兩個音是空弦,這樣的調號選擇,可以使主和弦聽上去音色更明亮。
4)有時候有些樂器的特殊演奏技法,對調的選擇做出了限制。比如下面這個譜例:
這是我的一個小提琴獨奏作品。這一段的音樂是在G小調上的。為什麼要選擇G小調呢?因為這行的演奏技法是:右手拉弦時,某些地方左手還要同時撥弦(有+號的三個八分音符)。那麼,右手拉弦的時候,如果左手撥弦,就沒有手再來按弦了,所以,這時候撥弦,只能撥空弦(GDAE)。所以,統籌規劃一下,如果撥G和A的話,那麼還是G小調比較合適。如果是其他調,空弦的音就不是調內的音了。
5)上面說到,鋼琴演奏時,各個調的演奏難度是幾乎相同的,對於有些樂器來說,特別是吹管樂器,如果音域太高或者太低,就不太容易吹好了。同理,如果寫有聲樂的音樂,那選擇調號,和聲樂演唱者本身的音域有更緊密的關係。
以上是一些個人經驗。歡迎各位老鐵補充。
樂器雖然是考慮因素,但這隻能回答為什麼小提琴協奏曲喜歡用D大調。
音域的考慮,隻影響到男高音能不能唱High C.
為什麼彌撒曲的Gloria幾乎都是D大調?因為D=Deo,神。就跟皇帝穿黃衣服一樣,一個簡單的聯想而已。貝多芬早已習慣了這個調性,因此第九交響曲的結尾樂章也是D大調。
根本在於:調性都是有性格的,像標籤一樣。
十九世紀中葉之後,平均律(或者叫等律,equal temperment)大行其道,抹殺了所有調性的性格差別,不同的調差別僅僅在於絕對音高而已。聽眾已經習慣了平均律,作曲家也習慣了。調性的性格差異,這麼微妙的東西,已經幾乎消失了。只能在HIP專家的個別唱片,例如Leonhardt的巴哈"48首"錄音上有再現,但是你能聽出來差別么?
巴哈的well-tempered clavier, 48首,一般被錯誤地翻譯為平均律。事實上,巴哈用的是Meantone temperament, 是一種純律/五度相生律結合的律制。在當年,鍵盤樂器演奏家都是自己調音的,沒有統一標準。既然不是平均律,那麼,不同調性,音樂效果就不一樣,有的「好聽」,有的「難聽」,作曲家可以充分利用這些差別!各位比較一下48首和二三部創意曲2x15首,相同調性的曲子,主題和織體是否都有似曾相識的感覺?因為巴哈就是這麼理解調性的。
所以,g minor對莫扎特,就是悲劇的調性。C大調,就是明亮,從Jupiter交響曲到第25鋼琴協奏曲到Cosi fan tutte。降E調,就是莊嚴的調性,莫扎特的魔笛的共濟會音樂和第39交響曲,貝多芬的英雄交響曲,只能選擇降E大調。
最後一位充分利用調性的性格特徵的德奧大師是Richard Strauss。Salome是#C大調,施洗約翰是C大調。Zarathustra開頭是C大調和c小調的搖擺,結尾是C大調和B大調的不可調和。
調號對樂曲表達的情感也是很有影響的,引用下我國古代的東西(笑:古樂調分為宮(C)、商(D)、角(E)、變徵(F)、徵(G)、羽(A)、變宮(B)七種。變徵相當於現代西洋樂的F調,聲調悲涼。羽聲相當於現代西洋樂中的A調,比變徵音高,能表現激憤或高昂的情緒。如《戰國策.燕策》:「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為變徵之聲,士皆垂淚涕泣。又前而為歌曰:『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復為慷慨羽聲,士皆瞠目,發盡上指冠。」
《莫扎特之魂》這本書裡面這麼說:
作為本章的另一個內容,我們還想談幾句莫扎特用的調性。筆者很贊成調性有色彩一說。如 A大調呈綠色,是表現森林的調性。用今天的術語來說,就是保護全球生態環境的調性。(旋律和調性都是構成音樂的兩大要素)
在莫扎特的音樂語言中,比如在他的鋼琴協奏曲里,他用不同的調性代表不同類型的哭聲——哭世界人生的方式。用C大調是莊嚴有力的悲憤哭:「歡樂極兮哀情多,少壯幾時兮奈老何!」
用D 大調是輝煌、壯麗的哭:「秋溪南岸菊霏霏,急管繁弦對落暉。」用A大調是抒情、明朗的哭:「波渺渺,柳依依,孤村芳草遠,斜日杏花飛。」用降E大調則是富麗堂皇的哭:「見鳥唯有淚,看雁更傷魂。」真是哭得有聲有色。世界人生因有了莫扎特這有聲有色的哭,才由無意義變成了有意義;才由短暫變成了永恆;才由無精打采變成值得我們轟轟烈烈一過。是的,他的音樂部有與其內容相對應的調性。在莫扎特那裡,什麼聲、色的哭法,必對應一定的調性,恰如什麼顏色的西服,配上相應的領帶,那是一點也不會弄錯的。
我覺得趙鑫珊老師過度解讀了,權當參考吧……
到了現在虛擬樂器時代,可能更多時候還是首選考慮整體的聲音效果來決定調了。
如果是人聲為主唱的作品,首先了考慮的是歌手的音域,真假聲的位置,結合旋律的最高音和最低音,以及副歌、主歌的音樂,綜合決定歌曲的調。因為在演奏方面,已經很多地方和傳統演奏有了差異:
首先音域的問題已經不是特別大,因為通過Pitch的方式上下延伸個純四度並不造成明顯不自然的聽覺感受,典型例子可參看Christ Hein Solo Strings Complete。雖然每個樂器都延伸了音域,但聽起來問題不大。而這套音色庫也提示了目前演奏的音符是否超出物理樂器的音域,十分人性化。
其次是奏法,對於典型的弦樂器,如吉他和小提琴,某些滑音可能原則上必須在同一根弦上實施,但因為通過Pitch的方式去模擬,在某些時候也還能過得去。當首選物理方式(同弦滑音)無法達成的情況下,多數音源都支持模擬的方式實現。
最後是指法,因為電腦可以Transpose,所以很多只會彈C調,彈其他調都滑手指的人(比如我),都可以隨意寫12個大小調沒任何手生的問題。而且傾向於寫黑鍵最多的,而且每次寫原創都爭取些不同的調,為了就是看起來牛B一些(當然也會考慮是不是某些調真的特別聽起來太高或太低)。
比如當本來手生的情況,曲子要寫F調的,現在可以偏偏用#F或E調來寫。
或者反過來說,在不使用電腦作曲的情況下,本來曲子用#F大調是最完美的,但由於手生以及物理樂器等原因,就勉強用了F或G調來寫。讓本來可能更好聽的曲子變得沒那麼好聽了。
過去,定音的時候,選一個音,然後用一個特定的頻率比例作為純五度音程一個個往上疊加,把12個音才定下來。但當時技術限制,這個五度並不是準確的7/12個八度,而是偏了一點。於是就有11個比較準的純五度,而另一個偏很多。這個偏了很多的純五度叫做狼,為了馴狼就要選一個能避開它的調性。
從以下兩個角度展開:
- 客觀約束:音域與樂器音色;演奏限制;十二平均律的普及。
- 主觀約束:個人偏好,以及傳統的直覺沿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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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客觀上的約束。
以管弦樂譜為例,我們會發現譜子上有一些移調樂器(也就是調號長得和其他大多數小夥伴們不一樣):
(Gustav Mahler, Symphony No.3 in D Minor)
主要考慮有以下這些移調樂器:
- 單簧管(A或降B調)
- 小號(降B調,後來也有C調和A調等等)
- 圓號(通常是F調)
- 還有其他的比如薩克斯風等等
於是這就不得不考慮音域的問題了,附帶上不同樂器在不同音域的音色和表現的色彩都有區別,因此這是不同調號選擇的客觀約束之一。
但是,隨著樂器的發展大家可以看到作曲家會有越來越多的選擇,比如小號還可以有C調,高音可以用A調小號,甚至還有D調、降E調等等,因此這個約束變弱了;所以個人更傾向於處於對樂器不同音域的音色表現這一考慮作為解釋。(打個比方我們可以試著用大提琴拉一組升高六七個調的旋律,表現出來的情緒就會和原來很不相同)。
除了音色音域的約束外,也有演奏上的約束。鋼琴的練習曲(演奏用的練習曲)往往對技巧要求很高;而巧的是這一類鋼琴練習曲就比較少C大調與A小調的,原因一個是雖然全是白鍵,但實際上在琶音、大跳、炫技上卻不如黑鍵彈起來定位容易;第二是我自己多謅的,就是多彈黑鍵多多少少感覺更炫技。
至於聲樂則是最好理解的。現在的流行樂中創作型歌手寫的歌曲很多會集中在幾個調上,原因就很簡單了——人的音域和音色是關鍵的約束。
另外,在十二平均律的樂器上演奏進行平行的移調在旋律上是完全沒問題的,但如果用其他律制如純律,則會存在區別。
II.主觀上的約束:
我們不妨用斯克里亞賓的色彩系統把所有調號都列舉出來:
(Scriabin』s Key-Color Wheel showing corresponding natural and human attributes)
音樂大家斯克里亞賓和里姆斯基·科薩科夫都認為調性可以用色彩明確的表示出來,但他們的表述有一些差異。下面是一張很有趣的圖,表現了許多名家對調性色彩的認識:
從中我們可以得出,哪怕是大家不同人對不同調式的認識也是有區別的。
我認為這其一確實有個人偏好的角度,二也和作曲家所依託的主要樂器有關。的確有一些作曲家就是很喜歡某些調式,而且有時候他們會提醒自己,比如我們鮮少見到交響曲作家連續兩部作品是同一個調號的。第二點其實這也是客觀約束,比如鋼琴其黑鍵的表現效果就和白鍵有所區別,所以浪漫主義時期作曲家有很多偏愛黑鍵多的調(諸如升F等等),但就很少聽說過有升F調的圓號練習曲,而小提琴在B調上演奏也不如D或G調順手。
第三,就比較玄妙了—— 傳統。在長期的作曲實踐中,作曲家們流傳下來一些「不成文」的直覺感知:諸如C大調明亮舒暢,D大調更熱烈歡愉,D小調神秘優美,E大調浪漫,G小調古樸等等。還有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很多作曲家都會「選擇(被安排)」小調來完成自己的最後一部交響樂,其中D小調出鏡特別高(貝多芬、布魯克納、舒曼、門德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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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客觀上音域和音色的表現是主要的抉擇因素,而主觀上的偏好與玄妙的傳統也同時參與。
今天我的心情是D大調的,你呢?
哈哈感同身受,以馬勒馬大爺和老柴為代表的一眾特別喜歡用6個降號5個升號9度的32分音符來折磨小提聲部。另外能明顯感覺出來小提琴家寫的曲子在演奏技巧上更合理,即使難,練好了也會感覺很舒服,比如維尼亞夫斯基和帕格尼尼。柴D就是練多久都彆扭(才不是因為我太菜lol)
已有的回答都比較靠譜,還有著很讓人漲知識的內容。
我只熟悉吉他,從吉他的角度簡單補充一點。
不同的調錶現出來的音樂色彩不同,尤其可以從在吉他上演奏和弦體現出來。比如一首曲子的和弦進行是I&>II&>IV&>V,C調的可用低把位和弦就是C&>Dm&>F&>G,而D調則是D&>Em&>G&>A,彈奏出來的聲音效果會大大不同。這簡單,根據樂器來選擇調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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