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鄉究竟如何影響一個作家的創作?

就好像阿拉卡塔卡對馬爾克斯創作的影響,湘西對沈從文的影響,這些影響究竟從哪方面來。如果只是文化背景的影響,那麼為什麼一個大半輩子都受其他文化影響的人依然有一種鄉土情結?


瀉藥。

以前寫的東西,跟這個問題部分有關,所以放上去吧。

我有一個不成熟的看法,一些優秀的當代中國作家,描寫80年代以後的時候,是荒唐(此處貶義)的,虛浮的,一飄一飄的。《豐乳肥臀》寫到後頭,「養鳥場」是莫言最擅長的群魔亂舞,然而不美,不豐贍,不(像《豐乳肥臀》里的其他場景)構成一個群籟參差合奏的場面。《兄弟》里的「處女秀」很難說是諷刺,簡直就是罵街。

在描寫現代時,我們看不到汪曾祺的茶干,馮驥才的金蓮小腳,韓少功的被毒藥浸透骨肉的農人,余華的裝了半下子葡萄糖水的玻璃瓶,莫言的凌遲和互相剔理羽毛的白鷺,這些細膩飛動充滿靈氣的細節和意境。只有《一地雞毛》和《太陽出世》那種帶著酸豆腐氣味的小市民,還有一點「當下」的神韻。難道現代只能是浮華、空洞、鄙陋、可悲的嗎?

相校之下駱以軍的《西夏旅館》,寫現代社會放縱荒唐的性現象,就要飽滿的多。他很多場景的描寫也是極端夸誕的,但文化是現代的文化(提及色情影像,旅遊區的性服務等現象),綿密的描寫中帶出沉溺、可笑和悲哀。你的感覺就是that"s it。

給大家來一段,這真是,嘖嘖嘖。

雖然扛正面實力,當是余華壓倒駱以軍(體重不能計算在內)。

要說是現代社會太荒誕黑暗,現在雖然不是極好的時候,也不能說是最糟的吧,各種兵荒馬亂都挨過了,還留下許多好文章呢。中國的作家和我們的民族一樣有韌性。難道現在真是死於安樂了?

我認為,一個可能的答案是,「當下」對於作家,特別是寫長篇小說的作家來說,是一個「火氣」太重,太新的時間。特別是中國當代的巨大變革,容易使人產生時代的陌生感和脫節感。駱以軍的現代描寫,給人的感覺是「現代」的,可能是由於駱胖汲取創作素材的時間段,就在「現在」,或者跟「現在」相比,沒有發生質變。

中國作家(別國不了解)積累創作素材的最好年歲,和創作的最好年歲是分離的。一方面,童年是關鍵期,在這個時期獲取的信息,會在感性能力上留下終生的印記。另一方面,一些意象、感情和事件,需要長期的擱置,才能成為小說的材料,如豆之成醬,經歷記憶的美化,或者提取出一種足夠開闊的解讀方法來。所以作家總在想自己小時候的事。

汪曾祺老爺子說過,小說是回憶。一個祖師爺賞飯,思維方式和語言運用能力成熟的作家,怎麼也得四十歲,這個時間,顯然足夠周圍的世界變得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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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作家發現生活里的某種現象,有所觸動,感到其中的某種意義,便會儲存在記憶里,可以作為想像的種子。我很同意一位法國心理學家的話:所謂想像,其實不過是記憶的重複與複合。完全沒有見過的東西,是無從憑空想像的。 其次,更重要的是對生活的思索,長期的、斷斷續續的思索。「井淘三遍吃好水」,生活的意義不是一次淘得清的。我的作品在記憶里存放三四十年。好幾篇作品都是一再重寫過的。

(汪曾祺)


推薦三本書:

布羅茨基《小於一》。

米沃什《米沃什詞典》

北島《城門開》

流亡的詩人心裡會有一座母語的城邦。


…………N年前初讀百年孤獨的時候就想到過這個問題:

  我要為我的童年時代所經受的全部體驗尋找一個完美的文學歸宿。」——加西亞.馬爾克斯。相信對於馬爾克斯的眾多FANS,這樣一句簡單的解釋不足以滿足他們對前者天才性文筆的好奇。

   像馬爾克斯這樣的人常常被稱為天才,因為他們的想法總是那麼奇怪而有趣,撇開這一點,他不過是一個喜歡講故事的人,為他幻想中的村莊馬貢多的形象添枝加葉。在大洋彼岸有另一個怪人,喜歡將筆下的背景設定為虛偽中的南方小鎮,那就是曾寫出《喧嘩與騷動》的威廉.福克納。印證了一句話:天才的一生只創作一部偉大的作品。馬爾克斯深諳寫作之法門,一個人不能離開他熟悉的環境,單憑雄奇的想像力說服不了任何人。在《百年孤獨》中,有荒誕不經的神話傳說,有風起雲湧的革命傳奇,有曲折離奇的愛情傳記,這些懸疑性極強的元素,全部是從一點一滴平淡無奇的日常生活中滲透出來的,正因如此,更具有說服力和生命力。

以上是讀後感,所以用語書面了些。

我想說的是,很多作家終其一生可能只是在描寫一個故事,一個題材,一種情結……

不是所有的作家,但是很多都是。

有些作家的書里,關於家鄉的成份非常的重。

比如高密之於莫言……關西之於宮本輝,馬克吐溫與密西西比河,威廉.福克納與他的南方小鎮,馬爾克斯與馬貢多……還有大江健三郎,他在小說里反覆回憶森林與自己的關係,稱自己為森林的孩子,還有舍伍德·安德森和弗蘭納里?奧康納,永遠寫發生在偏僻小鎮上的扭曲的故事……或者,還有那個寫了米格爾大街的傢伙,他的印度故鄉也給他的小說打上了烙印。

這或許成為了這些作家的一種宿命。

很多文筆抑鬱的作家,終其一生都在回憶中舔嘗童年的痛苦,修復或者試圖玩味它,又或者,只有在故鄉這個他們熟悉的環境中發生的事情,他們才能在感情上承認它們是真實的……

作家和故鄉的關係自然是十分密切的,

基本上,故鄉和他們的小說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尤其是那些偏自然主義的作家,像我國的老舍呀,那一口的京片子……

不過,我覺得,也不必過度考量這一點

因為故鄉對一個人的影響之強烈,之深遠是明擺在檯面上的事情

就如同一個人的童年和他的未來之間的關係……或者,一個錯手失去的初戀和永遠無法滿足的饑渴之間的關係……

看小說就是了。


故鄉是永恆的「回不去」。

故鄉是一個夢境、一個情結、一個概念,

是「最熟悉卻最遙遠的地方」,是心理上的無限接近卻始終無法「抵達」。

任何帶給人「鄉愁」感的事物,都適合成為文學素材。比如不抱希望地去愛一個人(無果的愛),花一生時間去找尋自己(無果的追尋)等等…

(這樣的答案是我自己的感悟,沒什麼參考價值,以前課上討論過這個話題,然而沒有什麼結果)


看這題目不禁想到蕭紅。故鄉折磨得她那麼深。但她寫得最好的,永遠是那片土地。

在故鄉被逼婚,逃走後窮回來,被生父囚在鄉下,逃到哈爾濱寄生於被自己毀婚的男人,在懷著孕的情況下又被他拋棄,因為欠著旅館錢而被軟禁,被蕭軍搭救,雖然相愛,但仍然貧窮,雖然開始寫作,卻只作為蕭軍的側影,還會被家暴。

後來,離開那片生死場,去了上海,去了日本,去了延安,戰亂年代,一路顛沛到香港。

蕭紅,開始以描寫故鄉黑黑暗現實的?生死場?在上海文壇打下印記,彌留前描寫故鄉美如夢幻的?呼蘭河傳?流傳至今。更多人愛得是後者,如詩如畫,天真哀憫。

嘗過人世間太多冰冷與殘忍,反倒是年少時能庇護於天然的幼嫩了,看得到草葉兒這樣綠,看得清蝴蝶兒翅上的粉。在紅塵浮浪里翻滾,先是一件件套上,提起筆時才一件件剝落,露出自己的芯,是最真實也最夢幻,最熟悉也最遙遠的,記憶。也就是自己。之所以提起筆,其實只為了寫自己。


沈從文是湘西茶峒里一尾多情的魚。

在他眼中,邊城的人認真的做著應該的事,舉手投足之間,所以,重複也未必是什麼壞事,愛湘西一旦流到血液里的,更迭起伏,唯有一心。

我想,邊城中的男女大概都是水做的罷。

就算是尋花染香的縴夫,也有渾厚的姿態,沈先生這般描述:

「他們生活雖那麼同一般社會疏遠,但是眼淚與歡樂,在一種愛憎得失間,揉進了這些人生活里時,也便同另外一片土地另外一些年輕生命相似,全個身心為那點愛憎所浸透,見寒作熱,忘了一切。」

而邊城的景是「小溪流下去,繞山岨流,約三里便匯入茶峒的大河。人若過溪越小山走去,則只一里路就到了茶峒城邊。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遠近有了小小差異。小溪寬約二十丈,河床為大片石頭作成。靜靜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卻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魚來去皆可以計數。」

所有的細節都是極考究的,山水環繞的形狀,船來船往,此起彼伏的湘音,連渡頭船家的神態都是滿足,而能瞥見的最大忠誠,仍然是恭謹畢善的傳統。

代表作:《瀘溪黃昏》、《邊城》

汪曾祺是高郵湖畔蘆葦盪中一隻找閑的野鴨。

「蘆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蘆穗,發著銀光,軟軟的,滑溜溜的,像一串絲線。有的地方結了蒲棒,通紅的,像一枝一枝小蠟燭。青浮萍,紫浮萍。長腳蚊子,水蜘蛛。野菱角開著四瓣的小白花。驚起一隻青樁(一種水鳥),擦著蘆穗,撲魯魯魯飛遠了。 」

好尷尬,還沒寫好就發上來了,有空再補咯。


故鄉有自然風景。


文學是創作者看世界的角度,他所說的一切,最終也將回到:你從哪裡來,到哪裡去,你是誰?這些基本的問題,而距離答案最近的地方,就是故鄉或沒有故鄉。


故鄉情結是一種潛意識!故鄉是地理坐標的原點,是生命意義的開始,是文化、歷史、文學的精神指向,是身居異地的情感認同。

月是故鄉明,作家都有濃重的故鄉情結,故鄉情結會隨年齡和距離愈加頻繁和深重。

故鄉承載了童真、瀰漫著真情,是作家自身原本的水土,原汁原味的道場。

「故鄉是世俗的、淳樸的、道德的,瀰漫著風塵、稻香和親情;故鄉是湖畔的、秧田中間的、鳥鳴花開的;故鄉是炊煙裊裊的、溪水潺潺的、爺爺憨憨的、奶奶慈祥的。」

李白的「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杜甫的「露從今夜白,月是故鄉明」,白居易的「一夕高樓月,萬里故園心」都是如此,月亮是故鄉情思的觸發點,詩心也是觸發心,月亮觸發了故園之思。四海之內,只有這一個月亮,可是故鄉月卻不同於他鄉月,故鄉的月亮就是父母情長,妻子情深,朋友情重!故鄉影響作家是因為故鄉月更明,這是潛意識。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座白鹿原。還記得白鹿原祠堂內的那方「仁義白鹿原」的石碑嗎?這就是傳統儒家文化特別是程朱理學的影響,還有白嘉軒門樓上的「耕讀傳家」,「耕」者,意指守住黃土地集結而成的坡源,自食其力;「讀」者,意指默誦聖經賢傳,明事理,辨是非,修心養性,將兩者結合,便能使家世生生不息,受人讚譽。而白、鹿兩家建立在家族血緣和社會等級之上的恩恩怨怨又正好體現了儒家文化重人緣親情;在小說中,「性」的象徵著原始的生命力,象徵著混沌的、原始的「無」,類似於色即是空,空性空無;陳忠實深諳「無中生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這就是故鄉是情感里的宗教釋義,生命始於此,悠悠黃土上的白鹿原,「這個完美的精神家園只能生長、存在於這個地方,一旦離開了滋養它的土地,精神家園就必然要枯萎、生病和死亡。」我們原始情感的宗教釋義,就是地理坐標上的固有價值,是我們生命的開始,類似於蘇霍姆林斯基的「人的初稿」之說,作家受「初稿」的影響。因為作家情感初開的原始心靈,故鄉生命開始的日常教育,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作家的精神模子,我們無法擺脫和故鄉的血脈關聯,而這血脈里恰好是滋養生命生長的養分,是愛、是庇護、是初心!

故鄉是時間和空間中的精神指向。李廣田在《根》中說過:「我大概還是住在城裡的鄉下人」,「我的根也許是最容易生在荒僻的地方」,「我大概只是一株野草,我始終還沒有脫掉我的作為農民子孫的性道」。離開精神棲息之地的故鄉,你會有陌生感和疏離感,空間上,這是遠遠的看不到;時間上,這是長期的回不去!「情感的聯結很少能夠和外界的秩序相符合,它使我們用自身狀態作鏡子去看宇宙,忽而光明,忽而黑暗,全視反映的心態而定。」空間上,情感大於距離;時間上,回不去大於情感!作家的主觀反映是,是體現在其文學藝術層面的個性化,而這個個性多半都是童年時代情緒記憶的積澱和後天共情體驗的觸發!積澱了精神世界的故鄉情感,觸發了時間和空間上的個性體驗。

故鄉是一類情感認同。作家會回鄉,作家的故鄉體驗不僅僅是童年少年青年的短暫認識,還有回鄉時的體驗,這是故鄉情結的歷史延續性,這種延續直接造就了情感的認同或者對故鄉情感認同上的補充。魯迅的故鄉是回憶的、現實的、理想的,從項帶銀圈的少年到成年閏土,再到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這就是情感認同上的起伏和波折以及情感認同的補充和憧憬!故鄉是原始的情感認同!

一方水土一方人。趙新貴的《三水謠》,賈平凹的《秦腔》,還有胡安魯爾福口中「童年的土地」,許欽文在父親花園裡的童年,都是他們童年土地上養成的個性因素、詩心延伸、情感認同!這類情感認同中還包含著還鄉的渴望和兒童相見不相識的情感補充!

所以故鄉變成了作家的文學生長土壤,故鄉它影響著作家的初心世界 、精神指向、情感認同!故鄉也是哲學認知,也是美學意味,更是作家少年時夢裡的一方水土!

真正的作家是有根的,劉亮程說:文學寫作,就是一場從家鄉出發。最終抵達故鄉的旅途!福克納的故鄉只有郵票那麼大,但是他有根!

故鄉之於作家,就是根之於樹木!故鄉的養分決定了作家這課樹木枝幹、樹葉、生命力!

獻醜啦!


你對這個世界最初的認識,不管是美好還是醜惡,都來自於那個淳樸的小山村,或是喧囂的大城市,就像嬰兒尋找媽媽一樣,是依賴,是本能。


一個人在少年時代所受到的影響足以讓他不斷回憶 回憶一生 又會在一定意義上影響他的性格和認知 例如魯迅幼年時其父得了吐血病被庸醫治死 此後魯迅一直反對中醫 還是說魯迅 他生在名門望族翰林世家 但是因為祖父科場舞弊被賜死而家道中落被迫離鄉謀生 魯迅在潛意識裡認為從家鄉離開是被迫的 他自始至終覺得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而故鄉一詞的故字原本就代表了不可重回的離開 因而魯迅一直在以一個異鄉人 流浪人的角度和口吻 回憶著故鄉的一切 因為不可復得 所以珍貴 所以深刻 值得終其一生來體味


現實中的故鄉與我記憶中的故鄉、與我用想像力豐富了許多的故鄉已經不是一回事。作家的故鄉更多的是一個回憶往昔的夢境,它是以歷史上的某些真實生活為根據的,但平添了無數的花草。作家正像無數的傳說者一樣,為了吸引讀者,不斷地為他夢中的故鄉添枝加葉——這種將故鄉夢幻化、將故鄉情感化的企圖裡,便萌動了超越故鄉的希望和超越故鄉的可能性。

故鄉的經歷、故鄉的夢境、故鄉的傳說,是任何一個作家都難以逃脫的夢境,但要將這夢境變成小說,必須賦予這夢境以思想。思想水平的高低,決定了你將到達的高度,這裡沒有進步、落後之分,只有膚淺和深刻的區別。對故鄉的超越首先是思想的超越,或者說是哲學的超越。這束哲學的靈光,不知將照耀到哪一顆幸運的頭上,我與我的同行們在一樣努力地祈禱著、企盼著成為幸運的頭顱。

——莫言《超越故鄉》


寫作有兩個維度,一個是廣度,另一個是深度。

廣度說的就是「讀萬卷書,行萬里路,閱人無數」,了解各種不同的文化,跨專業的知識,歸納整合成優秀的文學作品並不在少數。其主要存在於學術領域,對於一般讀者來說接觸較少。

深度說的是,即使看到了相同的風景,你只能看到皮肉,我卻可以看到血骨。這靠的是天賦和勤練。題主所提到的也是這麼一回事。寫作者成長的故鄉,是他價值觀形成的地方,是他最先接觸到的世界,對他來說,這就是他第一次看到世界的「血骨」。就像男人很難忘記掉自己第一個擁有的女人一樣,作家也很難忘掉哺育自己的那片土地。無論它多麼貧瘠骯髒,都曾經給敏感細膩的他,帶來最初的溫暖。

至於後天文化的改變,並不是完全沒有影響,只不過人在成年之後再轉換環境,會有語言、文化等等不同的障礙,畢竟用母語寫作表達要比用外語來的流暢得多,而用母語寫的文字,還是要表達故鄉的情思才會更加地道吧!

其實他們也不是不寫外國文化,魯迅就寫了不少日語文章,還出了散文集,只是國人知道的少而已。你要是有興趣可以了解一下。


記者:對一個作家最好的歷練是什麼?

海明威:不快樂的童年。


一、故鄉給了作家們什麼?

一般來說,若是一位作家的成長是在一個固定的地域完成的話,那麼此地給他的便是最初的記憶,包括語言文字、習俗、文化價值觀念等等,自然,還有對於一個作家最重要的——對於人性的最初探視。

馬爾克斯,他後來的回憶里自陳,是他博古通今的外祖母賦予他「講故事的藝術」:

「最重要的是她的面部表情。她講故事,大家都感到驚訝,但她自己的表情一點變化也沒有。過去我嘗試撰寫《百年孤獨》,我用力講述故事,但自己並不相信。我發現,我要做的是,自己先相信故事,然後再用我外祖母的方式講述出來:不動聲色。」

木心,他在《文學回憶錄》裡面也曾經提到過他在母親的懷中,跟著母親一起讀杜詩,經歷文學的啟蒙。

當這些人離開故鄉,如奧德修斯般開啟漫長的游徙的時候,他們也自然會將紛亂的大千世界與自己最初的經驗做對比,在一次次的對比中,反思、修正、深化。在這一意義上,故鄉既是他們文學的源頭(最初的經驗),也是文學深化的起點。

當然,思鄉是大部分人的共同情感,我認為也是基於這個原因。

二、為什麼故鄉會成為一部分作家的永恆母題

比如,福克納、莫言、馬爾克斯

其實從第一部分也可以看出這第一點原因:

1.故鄉的經驗是自己最熟悉的,也是應用得最得心應手的。當他寫作的時候,最先想起的,最有把握寫好的,還是村兒里張三李四隔壁老王那檔子事兒。

貌似沒回答什麼,該睡覺了,明天繼續更


看上面知友的回答,以馬爾克斯、海明威、沈從文、老舍、莫言為代表的這些文人都是我喜歡的作家。他們大多把故鄉作為寫作根基,往往把故事展出得有血有肉,而那些僅有的幾個地點,卻給讀者壯闊的想像畫面。

其中數莫言被提到次數最多,給我的印象最深也就是他的高密鄉。特別佩服他樸實的寥寥數語就給故鄉這一抽象的片語描繪得十分具體生動,展開一幅幅圖畫。

就不去西南方向的沼澤地了吧?也不去東北方向的大河入海處了吧?那兒的沙灘上有著碩果累累的葡萄園。也不去逐個地遊覽高密東北鄉版圖上那些大小村鎮了吧?那兒的歷史上曾經有過的燒酒大鍋、染布的作坊、孵小雞的暖房、訓老鷹的老人、紡線的老婦、熟皮子的工匠、談鬼的書場等等等等都沉積在歷史的岩層中,跑不了的。請看,那條莽撞的狗把野兔子咬住了,叼著,獻給它的主人,高壽的門老頭兒。他已經九十九歲。他的房屋坐落在高密東北鄉最東南的邊緣上,孤零零的。出了他的門,往前走兩步,便是一道奇怪的牆壁,牆裡是我們的家鄉,牆外是別人的土地。

《會說話的牆》

嘆,什麼時候才能這樣寫寫我童年的小縣城。


我有一時,曾經屢次憶起兒時在故鄉所吃的蔬果:菱角,羅漢豆,茭白,香瓜。凡這些,都是極其鮮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鄉的蠱惑。後來,我在久別之後嘗到了,也不過如此;惟獨在記憶上,還有舊來的意味留存。他們也許要哄騙我一生,使我時時反顧。

魯迅對故鄉的感悟。


不了解故鄉對文學創造的影響,就說說故鄉對我個人的影響吧,農村長大,故鄉的田野,藍天,陽光,月亮直接影響了我的愛好。比如,愛研究植物,愛自然風光,愛一個人靜靜地釣魚,愛下午坐在草地上聽樹林的鳥叫,愛晚上坐在院子里仰望星空。在城市待久了,就會覺得乾渴,那種遠離自然來自靈魂的乾渴。


蕭紅永遠走不出她的呼蘭河,沈從文永遠走不出他的邊城,蘆焚永遠走不出他的果子園……。也許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有那麼大的成就的原因吧。


生長的地方,總會在心裡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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