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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不願在房產證上寫我的名字怎麼辦?

我現在大三,和男朋友在一起三年,感情很好,準備明年畢業結婚。房子他爸媽早已買好,一百多萬已付五十萬,還有五十萬貸款,房子寫的他父母名字,現在我父母要求將房子過戶到我男朋友名下,並且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他們出錢裝修再給我們買輛三十五萬的車,我男朋友說房子必須還清貸款才能過戶,而且要繳過戶費,所以不願意他父母將房子過戶給他,也不願意寫上我的名字,因為這件事我們都吵架了,我不懂新婚姻法,希望有人能夠告訴我怎麼辦(我爸媽要求必須在房產證上寫我的名字)拜託拜託


嗯 ,不寫就分手,必須的,你想你父母會害你嗎?這也是為了你好,怕結婚之後你們離婚,你連毛都得不到,你父母多了解你們啊,知道你們早晚得離,這種憂患意識,值得我們學習。


貸款沒還完你過不過來的。不能更名、加名。銀行不同意的。

除非你家出50萬,把貸款還完。

恩,我支持你家出50w還完貸款,改你倆名字。上面溟濛小姐說的不大對,這樣子這套房子你倆共同所有一人一半。而不是婚前財產。

至於車,也寫你倆名字貸款嘛,首付20w,一家一半,還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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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評論,這套房子現在值多少錢?

如果值200萬+,你家這樣做就不合適了。沒趕上投資機會,現在佔便宜多不好。

如果價格基本沒動,就是他家不合適了。


有錢裝修,35萬的車買下來差不多40萬了吧,裝修算10萬

50萬

自己首付買一套放自己名下多好


我怎麼看到的是,你們家什麼都沒出,然後還想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這種男的還是別要了,放開他,讓他找個更好的吧!


做生意真是一把好手。既然父母有錢就直接給你買一套就完了唄,何必非要擠進去,不就想要保險嗎,自己買多好。


說明他覺得買你不值這個錢。


放棄吧。寫了都不是你的。

話說寫不寫有那麼重要?

而且你男朋友說的是實話,我給你算算50W的房子,需要交納3%契稅,0.3%印花稅,個人所得稅1%,教育附加費一般是0.03,測量費根據實際情況大概是幾千。

恩,你們損失2萬5左右。然後假如你們離婚,房子依然是人家的,跟你沒關係。

別傻了。


支持你出錢還清貸款,然後辦理過戶,要不就結婚後這房子折騰賣掉 ,從新買,如果你真的很想要自己的房子的話。

其實我覺得房子是他的名字的話那應該加你的,因為我覺得這是一種尊重和信任,不是為了離婚能分到什麼(本來這個就不是婚內財產),而是因為希望成為這個家的主人,而不是住戶。

現在房子是他父母的,你就不要想了,男方這一手給他們留後路,很奇怪有答案在說女孩子父母結婚就想著離婚,其實男方也想過這個問題的好嗎?一輩子很短,也很長,朝著目標邁進,誰能保證自己一輩子不變,環境會變,人也會變的,努力做到最好,但是做好最壞的打算才是對自己最大的負責,而不是我愛他,他愛我,我們就手拉手一輩子了,婚姻沒那麼簡單。祝幸福。


哦。


如果讓他父母還貸,那就別過戶了。樓主你自己錢首付買個房子,寫你父母名字,當婚前財產


分了吧。


可以別結婚了,我真的不明白,婚前想的不是婚後生活而是怎麼算計離婚讓自己不吃虧,你要這樣寫名字,容易,所有東西你們一人出一半不就行了,別讓男方覺得你佔便宜了,你也別想著拿這玩意考驗男方愛不愛你。我一直認為這種事情破事不需要考慮那麼多,夫妻之間沒信任感,很恩愛在這個問題就不會吵架,題主很明顯是來求問如何讓男方屈服寫你名字而已!


換個沒房的男友吧,一起租房,無憂無慮,拜託拜託


現在的人都什麼思維,這剛準備結婚,雙方就開始算計離婚


憑什麼不寫你名字,談了那麼久你們又要結婚,不給這名字什麼意思意思意思?是不是想分啊?艹。。。不給過戶就上吊。


買完去公證處公證,不行找律師諮詢如何保證分了以後大家都不吃虧,記得規定好收益的分配。

別說什麼傷感情,這是應該的。既然考慮加名字了那要的就是利益有保障,這不是什麼難以啟齒的事情。


他爸媽可能怕你只寫個名字不結婚,不結婚就不算一家人……凡事沒那麼多一定…我家有五套房子,男朋友外地人什麼都沒有家裡還欠錢…好尷尬…家裡讓做財產公正…我還是匿了吧…


再找個願意寫的唄


過戶太麻煩 自己買一套吧 名義上說是陪嫁實際完全是自己的 多好。

男方這樣做法有情可原 確實麻煩 而且你們太小才大三 男方父母買房也可以理解


這種想法還是別結了,父母叫你幹嘛你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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