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怎樣評價中國古代的和親政策?
中國歷史上,漢朝、唐朝和清朝都有過和親政策。事實上很多時候中原政權把皇室女子下嫁給異族首領之後沒多久,又開始大規模征討異族。這是不是太殘忍了?而且很多時候這些皇室子女未必就真想嫁到這麼遠的苦寒之地去。而且在很多情況下很親並沒有什麼卵用。就比如說漢朝吧,漢朝漢武帝即位之前,對付匈奴的主要辦法就是和親,可是匈奴還是屢屢犯邊,最後還是靠漢武帝發威,把匈奴打得西遷的西遷,稱臣的稱臣。可見和親政策並不是什麼高明的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和割地賠款的性質差不多。
在1800年以前,女人和小孩不是人幾乎是全世界所有文明的共識,區別只是當做不完整的人還是當做物品。漢莫拉比法典上寫得清楚,打死對方男人,你得拿男人抵命,打死對方女人,賠數額不等的錢。
和親這事要結合時代背景,如果你沒生在皇室,確實不用和親,但是平民女子生活更慘,哪天被山賊掠走了那就……我相信就算讓女人自己選,大部分也會選「坐在寶馬里哭」的。
另外,就算是被當做人的成年男性,當做人質在古代也是合理的,古代貴族和君主家的兒子互相當人質是標準程序,不然你以為為啥歐洲各國王子都跟哥們一樣熟。再尊貴一點,日本戰國送老娘當人質的不要太多,明智光秀造反就是因為信長把他娘害死了。
→_→騷年,和親就是丟一個女人過去就完事兒了和平了?做夢吧…
游牧民族生產力落後不假,可不代表他們智商一樣落後吧?一個皇帝的閨女/大量可以掠奪的物質人口
換你你選哪個?這貌似就不需要選擇,人搶上千數女人一天換一個還能用三年呢…還附帶好多男性奴隸/物資和親其實就是一句話,花錢賠女保平安,花錢才是最重要的,女兒有沒有無所謂的…人家覺得自己去搶劫還有風險,和親帶來的物資我覺得靠譜,可以這幾年都不去搶了。等沒東西的時候,人家還是要來搶的…送倆冒牌皇室女就能不用打仗,大家太平做生意,實在沒有比這更上算的事情了
剪伯贊賦詩曰:
漢武雄圖載史篇,長城萬里遍烽煙。何如一曲琵琶好,鳴鏑無聲五十年。在中國古代歷史上,中原王朝是不能在無法耕種的土地上長久立足的,因此北方永遠是游牧民族的天下。歷史上,中原王朝不斷用各種方法來消滅來自北方的威脅,主要方法無外乎文治和武功。
從武功來說,秦始皇長城,漢武帝遠征,朱元璋北逐,證明都是開支巨大而成效不顯。主要因為游牧民族的興衰替代太快,滅掉一批,只是給後起部落掃清了生存空間,幾代人以後另一群游牧部落又會興盛起來,反覆無窮。哪怕是對外一貫強硬的明朝,也有土木堡之變。在明末時,最精銳的關寧鐵騎被牽制在北方,外加派發遼餉,與游牧民族的戰爭間接促成了明朝的滅亡。而本身起於北方的清朝,也難免和蒙古准格爾幹了一仗。所以,武功的開支較大。而文治的話,主要是議和、和親甚至侍奉北方。大部分情況是略帶屈辱的(誰讓中原人打不過北方民族呢,那只有喪失土地、金錢和女人了)但其中不乏有經典的成功案例。最典型的就是昭君出塞(也就是詩中所謂的一曲琵琶好),以及澶淵之盟,雙方和平的時間分別長達50餘年和一百多年。要不是北宋背約,澶淵之盟還能繼續下去。
對於中原農耕民族來說,戰爭的消耗遠大於貢獻歲幣和女子。一旦與游牧民族達成和平,中原人能夠依靠強大的經濟實力,在互市中將損失的財產賺回;同時依靠文化輸出改變游牧民族的生活習慣。一旦游牧民族進入農耕模式後,就難以再對中原王朝產生本質威脅了。所以我個人認為文治比武功要好得多。剪老的詩也充分說明了他的看法。
同時,針對和親這個問題,基本上送出的女子都不是公室,而是民間搜求的貧苦女子,然後封個公主的封號送去和親。所以基本上都是自願的,而且在那邊皇室的生活條件不一定比這邊貧民階級差。或許,通過和親,中原王朝有點「丟臉」,但丟了皇家臉面,換取生存空間,讓百姓安居樂業,何樂不為?古代是一種男性為尊,女性成為一種物品,甚至於一種交易品,皇室出嫁公主,和親政策僅僅只是為了能夠和異族保持一種和平穩定關係,如唐朝文成公主。但,統治者的野心不會為了兒女私情而打消,在擁有足夠的軍隊戰鬥力之下,便會佔領異族領土來擴張自己領土。
總之,古代的女人真的可憐。
這個問題應該了解下和親政策的發明人婁敬是怎麼說的
匈奴冒頓數苦北邊。上患之,問劉敬,劉敬曰:「天下初定,士卒罷於兵,未可以武服也。冒頓殺父代立,妻群母,以力為威,未可以仁義說也。獨可以計久遠,子孫為臣耳;然恐陛下不能為。」上曰:「奈何?」對曰:「陛下誠能以適長公主妻之,厚奉遺之,彼必慕,以為閼氏,生子,必為太子。陛下以歲時漢所余、彼所鮮,數問遺,因使辨士風諭以禮節。冒頓在,固為子婿;死,則外孫為單于;豈嘗聞外孫敢與大父抗禮者哉!可無戰以漸臣也。若陛下不能遣長公主,而令宗室及後宮詐稱公主,彼知,不肯貴近,無益也。」帝曰:「善!」
《資治通鑒》卷十二漢紀四
柏楊對此有段精彩的評論:
婁敬是中國歷史上最有遠見的政治家之一,建議定都長安,使國家的根本穩固。而創議和親政策,更銳利地觀察到十年百年之後的外交形勢。「和親」——中國皇女下嫁給外國君王,這一次雖然沒有實施,但稍後卻終於實施,為國家帶來海洋般的利益。
「 和親」是一種能力,西漢王朝開始嘗到和親的美妙滋味,唐王朝簡直幾乎全靠和親,才使邊疆蠻族順服。到了清王朝,和親更成為一種秘密武器,使內外蒙古心甘情願、俯首帖耳地作中國藩屬。滿洲人完全執行婁敬的策略,把大批皇女嫁給蒙古王子,生下的兒子,從小就隨母親住在皇宮,不但生活習慣幾乎全部中華化,而且跟外祖父(現在皇帝)、舅父(下任皇帝或親王)、表哥表弟(再下任皇帝或親王),玩耍在一起、讀書在一起,那種濃厚的感情,使他在成年回到蒙古當權之後,跟中國關係更加密切。「和親政策」像《西遊記》盤絲洞的網,密不可破,在蒙古境內,自己、兒子、兄弟、侄兒,所擁有的家庭主婦,都是清王朝的皇女。日累月積,要想特立獨行,連找個人商量都找不到。
只有宋王朝和明王朝在儒家僵固頭腦壓力之下,喪失了和親能力,認為把皇女嫁給蠻族,是一項侮辱。文既不肯和親,武又怎麼打都打不過,結局大家共知:國土日縮,人民日苦,而終於覆滅淪亡,皇女成了婢女,不得不給蠻族當奴,備受凌虐。
對此我的看法是,對於這個問題,大多數人回答從個人的觀點出發,說和親的女子是多麼凄慘。但是從國家機器的角度出發,這絕對是最好的決策,因為國家誕生的目的之一便是保護整體人民免於別的國家的攻擊,所以和親政策被長期執行也不出意外。
轉自 淚痕春雨
白登之圍 陳平奇計
游牧民族的打仗成本比中原王朝的打仗成本低得多。
如果游牧民族首腦發動幾輪進攻,無論是輸是贏,只要他表現出一副死纏濫打到底的架式,中原王朝就會屈服的。因為,把幾十萬大軍常備於邊疆,與游牧民族曠日持久的的游擊戰,其花費之大,是中原王朝通常不願意承擔的。
和親政策就是給雙方一個台階下。 總之你喊我爸爸 我給你點錢花 相比海量的軍費 和親的花費不算多
沒有強大的實力(讓游牧民族相信,打下去就會兩敗俱傷),就算你想和親,人家也未必會接受。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大清帝國也派一個皇子,給英國女王當了丈夫,那大清帝國就算給英國送上幾百萬兩白銀,割上幾個小島,開放幾個通商口岸,也是非常有面子的事。
當然了,如果大清帝國能讓一個公主,變成日本天皇的皇后,那大清帝國就算給日本賠上幾億兩白銀,割上幾個島,也好像不丟臉了。
問題是,英國不會讓自己的女王,管大清帝國皇帝叫爹(公公)的;當然了,日本也不會讓自己的天皇,管大清帝國皇帝叫爹(岳父)的。
讓外國皇室流入漢人血統。這是好事啊。直接高層同化,省了多少麻煩,一點也不像有些人說的和親是送女人買平安好不好!君不見元朝對朝鮮,近代日本對滿洲,朝鮮,用的也都是和親政策啊!明朝不和親根本不是有骨氣,只能說是外交政策僵硬罷了。
把國家糾紛變成家庭糾紛。
這個問題下面的回答生動形象的體現了什麼叫拿現代價值觀揣測古人。
計拙是和親,安危托婦人。
豈能將玉貌,便擬靜胡塵。
和親實質是戰敗賠款的遮羞布,送一個女人附帶的賠款才是核心。
我覺得也可以從更宏觀的視角來討論這個問題。戰爭勝敗風險、軍費開支、軍閥勢力膨脹……和親和歲幣都是代價小很多的理性選擇,但是結果卻不好,這一點有值得思考的現實意義
打不過人家,就送上金錢美女;等到打得過了,難道就不狠命揍人家呀!
前面不知道,但是後面那個願不願意的問題……有權利就有與之對應的義務
說白了,就是打不過,怕被揍,然後送女人過去求別人饒命。
高曉松講過宋朝一個寫字寫的最好的漢族皇帝都被抓走了,皇帝的很多女人都被叉叉叉了。
和親是因為打仗不行。
網上很多吹唐朝 吹漢朝的,其實唐朝漢朝也送女人過去和親,Z國歷史上一直打仗都不太行,只能和親,其實還是怕被揍。
送女人過去和親,對於國家裡的男人是最丟人的事情。
不過有些文化就是這樣,Z國歷史上一直和親,所以我也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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