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李叔同?

很多人在說吳清源,那麼誰可以比較下同時代的李叔同呢?

1911年3月,李叔同(中)在東京美術學校畢業,此為畢業時的合影。

「吾人所吃的是中華之粟,所飲的是溫陵之水,身為佛子,於此之時,不能共紓國難於萬一,為釋迦如來張點體面,自揣不如一雙狗子,狗子尚能為主守門,吾人一無所用,而猶靦顏受食,能無愧於心乎」。---弘一法師

都在日本留學、生活過 也夠娶了日本妻子 作為同時代的兩個人 為什麼差別如此之大呢?

1938年3月,他在廈門,廈門已戰雲密布,敵機敵艦時常來騷擾,弟子為他安全,求他轉內地,他致函弟子豐子愷說:「為護法故,不怕炮彈,倘值變亂,願以身殉,古人詩云『莫嫌老圃秋容淡,猶有黃花晚節香』」。他還因此,命自室為殉教堂,晚晴室。

其時,日本某艦隊司令造訪法師,司令要求法師以日語對話,法師堅持「在華言華」,拒絕說日語,司令邀法師赴日弘法,法師回答說:「出家人寵辱俱忘敝國雖窮愛之彌篤尤不願在極盪時離去縱以身殉在所不惜」。當時,有中外報刊對此事進行報道。廈門淪陷時,弟子勸他避走桂林,他謝絕,抱著地藏菩薩「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決心,堅留閩南。


分享一個李叔同出家前的小故事,從一個側面了解下這個人物:

1917年,李叔同正準備入山修道,他在日本留學的學生劉質平經濟上遇到困難,家中貧困難以解決,憂慮重重,心神不定。李為了幫助劉質平克服眼下的難處,推遲了自己的出家步伐。他一方面勸告劉質平:「君春秋尚盛」,不應灰心喪氣,否則,恐將「神經混雜,得不治之症」,「學而無成,反致惡果」;另一方面則多方奔走,疏通關係,希望能為劉爭取到一些官方的資助,但結果卻是一無所獲。沒辦法,袁世凱死後,軍閥混戰不斷加劇,軍焰熏天,各省的財政幾乎全被都被充了軍費,對教育的投入連清朝末期都不如。

當時,劉質平需要的費用並不是很多。放在十年前,對家財萬貫的李叔同來說,並不算得了什麼,但現在,他也是個靠工資維持生計的教員。雖然當然教師的收入非常高,但他有兩個家庭要養(天津有原配妻子,上海有日本老婆),儘管有心資助劉質平,卻無力一次性拿出這麼多錢來。

最終,實在沒辦法,李叔同決定從自己工資中省下一部分,按月寄往劉處,以幫助他渡過難關。

1917年冬天,李叔同給劉質平寫信,詳細敘述了自己的收支情況和資助打算:

不佞現每月收入薪水百零五元。

出款:

上海家用四十元,年節另加。天津家用二十五元,年節另加。自己食用十元。自己零用五元。自己應酬費買物添衣費五元。

如以是正確計算,嚴守此數,不再多用,每月可餘二十元,此二十元即可以作君學費用。

將來不佞之薪水,大約有減無增。但再減去五元,仍無大妨礙(自己用之數內,可以再加節省)。如再多減,則覺困難矣!

又不佞家無恆產,專恃薪水養家,如犯大病不能任職,或由學校辭職或因時局不能發薪水,倘有此種變故,即無法可設也。

接著,李叔同對劉質平說:

倘以後由不佞助君學費,有下列數條必須由君承認乃可實行

(一)此款系以我輩之交誼,贈君用之,並非借貸與君。因不佞向不喜與人通借貸也。故此款君受之,將來不必償還

(二)贈款事只有你吾二人知,不可與第三人談及。家庭如追問,可雲有人如此而已,萬不可提出姓名。

(三)贈款期限,從君之家族不給學費時起至畢業時止。但如有前述之變故,則不能贈款(如減薪水太多,則贈款亦須減少)。

(四)君須聽從不佞之意見(指前述之「三宜二勿」)不可違背。不佞無他意,但願君按部就班用功,無太過不及。

靠著李叔同每月的20元寄款,劉質平的後顧之憂才解除掉。

1918年春天,各種因緣逐漸成熟,李叔同也加快了入山修道的步伐。此時劉質平還有半年即可畢業。他給劉質平寫信說:「君所需至畢業為止之學費,約日金千餘元,頃已設法借華金千元,以供此費。余雖修道念切,然決不忍置君事於度外,此款倘可借到,余再入山。如不能借到,余仍就職至君畢業時止。君以後可以安心求學,勿再過慮……」

最終,李叔同完全履行了自己的諾言,直到劉質平順利畢業回國,才出家為僧。


弘一法師一身才華,學通中西,他對中華歷史文化的了解之深,遠非常人可比。我等凡夫俗子,看幾段衛霍岳於,背幾首李杜蘇辛,內心都是熱血沸騰的,他豈能成為賣國賊?


吳清源我不了解。但李叔同的表現,在當時情形下,應該是很正常的。雖然他確實曾在日本留學,也曾娶日本人為妻,但這不影響他仇恨日本侵略者。相反,如果因前述兩點而倒向日軍,才是不正常的表現。


弘一法師,是我群喜歡和崇敬的大師,尤其看他的眼神,會有安詳平靜感,看他字體,尤其老年時候寫的,感覺是大象無形,悲欣交集,四字,力透紙背,讓人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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