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亞歷山大?漢密爾頓?

美國國父之一的Alexander Hamilton,個人認為他的一生頗有戲劇性,對新生的美國貢獻也不比傑斐遜小。但似乎在他死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對他的評價都是負面的?想詳細了解一下。


"the
clamors of interested and factious men are often mistaken for patriotism."

漢密爾頓確實是一位「愛國者」,然而卻不屑與他的同僚們站在一道。從華盛頓到亞當斯的內閣,他始終扮演者重要角色,但也一直處於孤立狀態,就連同為聯邦黨人的亞當斯也與他矛盾重重。

亞當斯卸任後民主共和黨在輿論上佔據了絕對上風,一時間不乏對漢密爾頓的攻擊和負面評價,但除了批評他幻想重建英帝國體制(沒錯,比起一盤散沙的"democracy",他寧可選擇集權下的national legacy),沒有那一條攻擊是站得住腳的。漢密爾頓一手草擬的國家銀行、金融計劃和強軍政策是相當有遠見的舉措。國家銀行雖然因為政治博弈並沒有存活很久,卻是國家金融體系的啟蒙。他的宿敵Jefferson在任期內意識到極端自由主義理想主義的弊端,也逐漸向漢密爾頓的政策傾斜和靠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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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 liberty is neither found in despotism or the extremes of democracy, but in moderate governments."

漢密爾頓的政治觀念帶有濃重的殖民時期烙印,他對集權政府、軍事力量和國家財政權十分痴迷,對法國革命黨嗤之以鼻,與同時期的民主共和黨甚至是聯邦黨政客都格格不入。他意識到了第一部憲法(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過度鬆散,暗藏隱患,積極提倡修改憲法;他文筆極犀利,帶頭寫下Federalist Papers,巧妙地用「Federalist"偷換 「Nationalist"的概念,為聯邦黨人和修憲計劃贏得了大量支持。他與大多數革命者不同,鮮用自由民主包裝自己的政治理想,始終主張「統一、強軍、富國」而並不青睞個人自由和地方自治,是同時期不多見的現實主義政客。 他對於修憲、改進聯邦體制、和構造國有金融體系的貢獻都是無可比擬的。

The Federalist Papers (聯邦黨人文集)

https://www.gilderlehrman.org/sites/default/files/inline-pdfs/Hamilton%20on%20National%20Bank%20excerpts.pdf (漢密爾頓關於國有銀行報告的摘要)


對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的認識主要來自去年讀過的一本書,美國著名傳記作家羅恩·徹諾(Ronald Chernow)的代表作——《漢密爾頓:美國金融之父》,一本近700頁的大部頭,詳細描寫漢密爾頓傳奇的一生以及美國建國之初的眾生相。

漢密爾頓出生於加勒比海的一個小島,是個私生子,童年生活窮困艱苦,十七歲取得去紐約學習的機會,自覺年幼時教育不足於是加倍刻苦,加上才思敏捷、表達力強,很快在國王學院(今哥倫比亞大學)暫露頭角。適逢抵抗英國統治運動的興起,漢密爾頓經常在公眾面前發表關於抵抗英國的演講。獨立戰爭爆發後,漢密爾頓參與了多場戰役,受到華盛頓賞識並成為參謀部的副官,自此走上仕途。

漢密爾頓一生功績顯赫,他是制憲會議的推動者之一,並先後在報紙上發表51篇文章向民眾解釋憲法,後來與詹姆斯·麥迪遜、約翰·傑伊的文章一起彙編為《聯邦黨人文集》,該文集成為美國歷史上最重要的政治著作之一(僅次於獨立宣言和憲法)。此外,漢密爾頓也是最早對司法審查權給予明確闡釋的政治家,他支持司法部門享有解釋憲法和一切法律的權力,這對於強化司法部門權力以及構成三權分立制約與平衡關係具有深遠意義。

當然,作為美國首位財政部長,漢密爾頓最為值得歌頌的是他力排眾議建立起美國金融系統的卓越功績。獨立戰爭之後的美國國庫空空、負債纍纍,財政狀況瀕臨崩潰,漢密爾頓主張效仿英國的英格蘭銀行,建立美國的中央銀行——合眾國銀行,以此管理金融體系。為了緩解聯邦政府的財政壓力,他還提出並實施向社會發行國債的計劃。

雖然現在看來,設立中央銀行和發行國債是理所當然的,但在當時,特別是在托馬斯·傑斐遜等反聯邦黨人看來,這是赤裸裸的「親英」行為,並且會給北方的商人、金融投機分子帶來更多致富機會,而南方的農場主並不能得到什麼利益。漢密爾頓的每個提案幾乎都遇到類似的阻礙(托馬斯·傑斐遜是伴其一生的冤家對頭),但是基於他性格中那種強大的執行力和激情力的迸發,多數情況下他還是能夠達成目標的。此外,漢密爾頓對建立和完善美國的貨幣體系、稅收制度、貿易政策等方面都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他是當時少數預見工業化會對美國社會帶來巨大變革的人,傑斐遜、麥迪遜甚至華盛頓,在建國早期都傾向於把美國打造成田園牧歌般的農業社會。而正是因為漢密爾頓建立了基礎的金融系統,使產生於英國的工業革命能短時間內在美國生根發芽。工業革命對資本的強大需求,沒有配套的金融體系是無法實現的。

漢密爾頓是個天才般的人物,他的知識面之廣涉及政治、經濟、歷史、軍事甚至醫學,令人驚嘆。不過也像歷史上其他天才人物一樣,這註定了他會成為成功的思想家和行動家,卻不是普通選民的合格領導者,一方面普通選民會認為他過於聰明,以至無法吸引他們的好感;另一方面他自己也在一定程度上輕視底層人民(他對貴族階級充滿嚮往),認為他們講求實際,充滿離奇、激進的空想。這或許能解釋他這樣一個功績卓越的開國元勛為什麼沒能成為總統(約翰·亞當斯、托馬斯·傑斐遜、詹姆斯·麥迪遜都先後成為美國總統),除了背負一生的私生子身份和與瑪利亞·雷諾茲不正當男女關係招致的罵名,漢密爾頓的群眾基礎其實遠沒有想像的這般堅實。這也能解釋傑斐遜等人為什麼能成為總統,因為他們是天生的政客,通過政治作秀與底層人民拉近距離的做法一直延續至今。

1804年,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死於一場與時任副總統阿倫·伯爾的決鬥,享年4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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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看他的傳記 美國金融之父——亞歷山大漢密爾頓 正版的買不到了,我花了正版的價錢買的盜版的這種事我會說么。他是我唯一的偶像。沒有他就沒有現代的美國。因為沒有他美國憲法就通不過,沒有他就沒有美國的金融體系。。。他的智慧眼光超過其他人一個時代。雖然有負面的,但那是他死後他的政敵,詆毀的。他光明磊落,閃耀著人性的光輝,豈是紈絝子弟傑弗遜能比的?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與《聯邦黨人文集》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1755年1月11日生於英屬西印度群島中的尼維斯島。他是美國的開國元勛之一,憲法的起草人之一,美國的第一任財政部長,美國政黨制度的創建者。然而很多中國讀者知道他,是因為他是著名的《聯邦黨人文集》的作者之一。眾所周知,《聯邦黨人文集》是美國政治史上重要性僅次於《獨立宣言》、《美利堅合眾國憲法》、《邦聯條款》的經典著作。而對於這部經典著作和其主要作者之一漢密爾頓,後世卻存在著難以理解的不同評價。英國政治家詹姆斯·布萊斯勛爵指出,在美國開國元勛中,唯有漢密爾頓沒有得到應有的景仰。漢密爾頓作為作者,他在《聯邦黨人文集》問世的過程中起到了怎樣的作用、他在該書中如何闡述自己的理念一直鮮為人知。本文試圖就這些問題作出闡述。

一、《聯邦黨人文集》創作的時代背景

獨立戰爭勝利後,北美13個州共同的敵人已不復存在,各州之間由於利益糾葛所導致的貿易衝突逐漸顯現。如在波托馬克河上,馬里蘭州與弗吉尼亞州就存在著河道航運、水產、稅收的爭議。1786年3月,麥迪遜給當時駐巴黎的美國公使傑斐遜寫信,提及「當前我國商業的混亂狀態」,並描述了那些擁有良港的州是怎樣剝削鄰州的。麥迪遜對州立法機關頒布的以鄰為壑的法律感到震驚,他警告傑斐遜,這類法律「比比皆是,惡名昭著,共和主義最忠誠的朋友必須晝夜警惕。」

為了修改《邦聯條例》,從而解決當時13個原大英帝國殖民地邦根據這一條例而組成的美利堅合眾國在運作上所遇到的重重困難,178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美國制憲會議在費城舉行。需要指出的是,儘管我們回顧這一在費城舉行的會議時,稱之為「制憲會議」。在當時,會議的參與者卻並不能這樣叫它,因為當時「憲法」指的是《邦聯條例》。

以詹姆斯·麥迪遜和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為首的部分代表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要對《邦聯條例》進行修整,而是希望可以直接建立一個新政府。費城會議上,與會代表選舉喬治·華盛頓來主持這次會議。會議的結果是於1787年9月17日制訂了人類歷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憲法:《美利堅合眾國憲法》。來自12個州(羅德島未派代表參會)的39名代表在新憲法上簽字,漢密爾頓是唯一簽署新憲法的紐約州代表(紐約州另外兩位代表小蘭辛、耶茨於7月6日離開費城,以示對會議的反對)。參會的各州代表們決定,若有9個州的憲法審批大會表示贊同,憲法將生效。

如果憲法未獲批准,漢密爾頓預料「聯邦將四分五裂,君主專制會在分裂出的各個部分」或幾個共和主義聯邦中產生。在這種擔憂的驅使下,漢密爾頓竭力維護憲法。1787年10月上旬,為了促成憲法在紐約州的批准,漢密爾頓構想出一個雄心勃勃的寫作計劃,即被後世稱為《聯邦黨人文集》的一系列社論。

漢密爾頓負責整部聯邦黨人文集的編撰工作。他提出構想,招募作者,擬就其中大多數的文章,商談出版事宜。他招募約翰·傑伊成為自己的第一個合作者。傑伊是紐約憲法的主要執筆人,曾與富蘭克林和亞當斯共同與英國協商和平條約,並在《邦聯條例》實施期間長期擔任外交秘書。傑伊有著卓爾不群的才智和毋庸置疑的正直,是合著《聯邦論》的最佳人選。漢密爾頓和傑伊還邀請了另外三位作者:詹姆斯·麥迪遜、威廉·杜爾和加弗努爾·莫里斯。麥迪遜寫道:「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懇請詹姆斯·麥迪遜參與他和傑伊先生的計劃。威廉·杜爾最初也在合作者之列,並寫了兩三篇格調明快、頗有見地的文章,但沒能堅持下去,他的文章沒有被納入出版的合集之中。」漢密爾頓還向加弗努爾·莫里斯約稿。莫里斯說,「漢密爾頓熱情相邀,希望他能參與《聯邦論》的編寫」,考慮到自己當時工作繁重,只好推辭。」

莫里斯來自於賓夕法尼亞州,他與本傑明·富蘭克林、托馬斯·米夫林是賓州在費城會議上的代表,而麥迪遜也是維吉尼亞州的代表。換句話說,漢密爾頓、莫里斯和麥迪遜都是制憲者之一。漢密爾頓對莫里斯和麥迪遜的邀請,說明他希望這些匿名文章能獲益於對制憲會議內部工作的了解。他認為,制憲者的目的是至關重要的,儘管不是決定性的。他說,憲法「已經不言而喻。然而,公正地說,若憲法由知曉制憲者想法的人來詮釋,那麼它就能讓人充分相信,這種解讀與遣詞的意圖是一致的。」

三位作者中,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與約翰·傑伊(John Jay)均來自於紐約州,而詹姆士·麥迪遜(James Madison)來自於維吉尼亞州康維港(Port Conway, Virginia)。麥迪遜為了保護新憲法,決定自費城向北行進,在漢密爾頓和傑伊寫完《聯邦黨人文集》的前9篇文章時到達紐約。於是三人(主要是漢密爾頓和麥迪遜)便一同負擔起撰寫一系列社論的重任。《聯邦黨人文集》系列文章在報紙上最初發表時,作者們不得不用筆名掩蓋真實身份,以防被人指控違背費城會議的保密規則。漢密爾頓原本打算署名「紐約公民」發表這些文章。後來考慮到這不適合來自弗吉尼亞州的麥迪遜,於是他改用「普布利烏斯」作為筆名。

1787年10月27日,由漢密爾頓執筆的第一篇文章在《獨立日報》上發表。此時,漢密爾頓、麥迪遜、傑伊分別為32歲、36歲、42歲。漢密爾頓作為系列社論的主要作者、構思者,在僅僅32歲的年紀,便寫就文學造詣和政治思想並茂的這一系列雄文,可謂是遠見卓識、極富政治智慧的曠世奇才。

二、《聯邦黨人文集》的主要內容

經歷血雨腥風後,美國獨立戰爭統一了13個州,使它們聯結成一個搖搖欲墜但卻充滿希望的國家。獨立戰爭的焦點在於擺脫英國的殖民統治,卻迴避了當下刻不容緩的一個問題:美國應該成為怎樣的社會。而《聯邦黨人文集》,回答了這一問題。

《聯邦黨人文集》總計包含85篇文章,其中77篇先發表於報刊,後在彙編出版時又增補8篇尚未發表的文章。在報刊發表時,三位作者使用了「Publius(普布利烏斯)」這一筆名。根據道格拉斯·亞達爾教授的研究成果,這88篇文章中,漢密爾頓執筆51篇(第1、6-9、11-13、15-17、21-36、59-61、65-85篇),麥迪遜26篇(第10、14、37-58篇,第62篇和第63篇也有可能是他寫的),傑伊5篇(第2-5、64篇),另外還有3篇(第18-20篇)是麥迪遜和漢密爾頓合寫的。

本文選取其中較為重要的篇章,予以揭示。

在第1章中,漢密爾頓呼籲紐約州人民:「目前仍在苟延殘喘的邦聯政府有多麼無能,諸位想必已深有體會。為了美利堅合眾國,我呼籲大家仔細考慮這部新憲法。」他在《聯邦黨人文集》的開篇即問道:「人類社會是否真正能夠通過深思熟慮和自由選擇來建立一個良好的國體,還是他們永遠註定要靠機遇和強力來決定他們的政府組織。」這一命題不僅僅是當時美國人民面臨的重大問題,也是人類所現今仍然面臨的核心問題。漢密爾頓描繪了新憲法可能遇到的兩大障礙,一是各州政客,他們擔心變革損害自己既有的權力;二是野心家,他們期望在國家混亂的時候壯大自己。在文末,作者列舉了接下來一系列文章將要探討的重大問題,提綱挈領式地闡述了自己思想的架構。

在第2至5篇文章中,傑伊論述了建立強大的全國性政府能夠為人民提供最有保障的安全,有效對抗外國的對抗和不合理的干涉。這一觀點在建國初期當然是高瞻遠矚的,傑伊預見到如果不能聯合為一個強大的聯邦,美國有可能再次淪為英國的殖民地或被其他強國入侵。

需要指出的是,漢密爾頓在獨立戰爭期間曾經擔任華盛頓的副官4年,是一位名副其實的軍人出身政治家。第6-9章出自漢密爾頓之手,他對於戰爭的深刻經驗促成了對戰爭威脅的分析,儘管文筆的思辨性不如麥迪遜,卻分析了美國人民當時最關注的國家安全問題。第6、7、8章中,漢密爾頓分析了若不結成聯邦,分散的各州可能面臨彼此之間或其他國家的入侵威脅。因此各州聯合起來,小州就不必擔心大州侵犯,國家整體也因為聯合所帶來的強大威懾住臨近的美洲其他國家。第9章闡述了一個穩固的聯邦可以防止國內分裂和造反,反駁了孟德斯鳩的關於共和國國土要狹小的觀點,認為這樣會導致諸多小共和國之間衝突、喧囂的局面。

第10章,由麥迪遜執筆,被認為是最重要的篇章之一。基於對財產不同程度和不同類別的佔有,人類社會形成了不同的利益集團和不同的黨派。而聯邦的幅員遼闊,會使追求私利謀求利益一致的人更難結為一黨,此即本章的核心觀點:

一個強大的聯邦可以更好的控制黨爭。

第78章,漢密爾頓論述了關於司法權的規定,他指出按照合眾國憲法草案的規定,法官應當行為良好並且任職終身。這一條款借鑒了紐約州憲法的規定,規定法官任職終身一方面是為了保證法院的完全獨立,因為司法部門既不掌握錢袋子,又不掌握槍杆子,最不可能侵犯憲法與人們的政治權利;另一方面,考慮到法官的任職性質,很少有人能夠具備合格法官所應具備的法律知識,終身任職可保證法官們享有榮譽又不會流失到其他行業。

《聯邦黨人文集》全書分為四部分:第一,說明聯邦政府的優點;第二,提出《邦聯條例》存在的問題;第三,分析和維護新憲法;第四,論述當時的現實問題。如果說《憲法草案》勾勒出國家機關縱向分為聯邦和州,橫向分為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的模式。而《聯邦黨人文集》則解釋了為什麼要建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為什麼要實行分權與制衡這兩個核心問題。

三、《聯邦黨人文集》的影響

根據1787年《憲法草案》第7條的規定,新憲法需得到9個州的批准才能在批准州內開始實施,實施後北美的13個州才能組成強大的聯邦。如果沒有9個州的批准,那麼在1787年5月28日至9月17日長達五個月的制憲會議期間內製憲者們的種種努力將付諸東流,美國的13個州也面臨分崩離析、外敵入侵的巨大威脅。

作為詮釋憲法的最重要作品,《聯邦黨人文集》如今聲名遠揚,以至於人們幾乎忘記了它的初衷:促使漢密爾頓的家鄉紐約州批准憲法。從1787年10月27日到1788年8月16日,在短短十個月內,三位作者密集的在報刊上發表文章,就是為了讓態度游移不定的紐約州批准憲法。

制憲會議結束後,特拉華州(1787年12月7日)、賓夕法尼亞州(1787年12月12日)、新澤西州(1787年3月18日)、喬治亞州(1788年)、康涅狄格州很快批准了憲法。馬薩諸塞州第一次對憲法進行了激烈爭辯,聯邦黨人弗朗西斯·達納和反聯邦黨人埃爾布里奇·格里甚至拳腳相向。最後在獨立戰爭英雄和反聯邦黨人領袖塞繆爾·亞當斯和約翰·漢考克調停下,僵局才得以緩解。在獲得將制定《權利法案》的允諾後,馬薩諸塞州於1788年2月批准了憲法。之後,,馬里蘭州(1788年4月28日)和南卡羅萊納州批准憲法。1788年7月2日,新罕布希爾州批准憲法。至此,已經有9個州批准憲法,根據憲法第7條的規定,新的聯邦已經確定建立。漢密爾頓和麥迪遜迅速地把這個「好消息」送到正在為憲法批准而激烈爭辯的紐約。1788年夏,紐約州最終以30:27勉強批准了憲法,弗吉尼亞州也於這個夏天批准了憲法。漢密爾頓也說,紐約州大多數的人其實並不支持憲法,全國的大多數人可能也反對這樣一個連《權利法案》都沒有的東西,因此很多州在批准憲法時都附上了必須在未來制定權利法案的條件。1789年,北卡羅來納州批准憲法。1790年5月29日,羅德島州最後也批准憲法、加入聯邦。一個強大的聯邦就此建立,漢密爾頓和麥迪遜取得了勝利,新憲法取得了勝利。

除了在憲法批准過程中的重大作用,《聯邦黨人文集》對後世也影響深遠。無論何時,在解釋憲法產生爭議時,人們還是要依靠這三位制憲者的解釋來進行對憲法含義的判斷。如在1803年的馬伯里訴麥迪遜案中,馬歇爾大法官在論證最高法院的違憲審查權時,曾借用漢密爾頓在《聯邦黨人文集》第78章中的觀點解釋憲法。作為解釋憲法的唯一權威著作,《聯邦黨人文集》已經獲得了非常強的正當性並藉此對美國社會發展產生影響。

結論

正如托克維爾所說:「美國的聯邦憲法,好像能工巧匠創造的一件只能使發明人成名發財,而落到他人手中就變成一無用處的美麗藝術品。」其他國家照搬美國的憲法,卻無法實現民主、富強。美國獨特的地理環境、民情決定了美國人能夠維護民主制度。因此,在運用、解釋憲法時,如何立足中國實際解決憲法問題,才是《聯邦黨人文集》給我們最大的啟示。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可以算是我的偶像之一了吧。

其實對他的評價不算負面吧,但是名氣確實不大,主要是因為英年早逝,來不及爬到權力的頂峰;而他的政敵傑斐遜形象一貫高大上,自然就掩蓋了 漢密爾頓的光輝。


浪漫至極的死法


想了解漢密爾頓的,除了自傳,音樂劇也是一個不錯的途徑,可以去網易找找Alexander Hamilton 的音樂劇歌單,作為肯定會在百老匯歷史上留下一筆的經典,對於了解漢密爾頓的人物以及經歷很有幫助。&<聯邦黨人文集&>也是不錯的選擇。

漢密爾頓是美國聯邦制以及金融系統的關鍵人物,作為所有國父中唯一從底層走出的人,很富有傳奇色彩,無論是與傑斐遜的辯論還是和艾倫·伯爾的決鬥,都是歷史中很著名的事件。一句話,漢密爾頓對於美國建國後的穩定,聯邦制的鞏固以及金融系統的運轉都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沒有漢密爾頓,可能沒有美國,或者至少說不會是現在這樣的美國。


我的偶像,推薦一本書:漢密爾頓:美國金融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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