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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國家我們是否會更自由?

BAC哲學考題


不會的.

自由從來就是有邊界的

任由人類本能來進行社會交往,其結果是很可怕的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的政治思想家托馬斯·霍布斯於1651年出版了他以怪獸Leviathan命名的著作----《利維坦》

意在用以比喻一個強大的國家,藉此論證君權至上。

傳說,在上帝造人之後,人請求上帝:「上帝啊,我們太弱小了。請你再創造一個英雄吧,讓他保護我們」。

上帝說:「英雄在保護你們的同時,也會欺壓你們,吃你們」。

後來人們為了抵禦各種外來的風險,自己創造了一個利維坦,創造了一個能讓他們有歸屬感的龐然大物----政府,但政府這個利維坦(Leviathan)有雙面的性格。

它由人組成,也由人來運作,因此也就具有了人性的那種半神半獸的品質,它在保護人的同時,又在吃人。

所以,就有了人類社會的最高理想就是把利維坦關進籠子里一說。

歸根結底,政府就是個民眾自願組成的利維坦。

人們把力量集中起來,讓渡給利維坦,其初衷是讓他的強力來庇護自己。

但是利維坦又擁有權力意志。

而權力又一個可怕的天然屬性——

擴張欲

如果說權力有什麼天然本能,就是其自身無限尋求擴大的慾望。

所以說,權力自有其天然擴張性。

這就造成了本來利維坦庇護的庇護之職能,轉化為另外一種橫行肆掠的統治欲,並以此來奴役人們。

這就是你所說的,國家限制自由的根本原因。

但是,你依然太低估人類的陰暗面了。

我們每個人都被法律束縛著自由,而沒有約束不是更好嗎?

我們為什麼要讓出自由給這個政府?

這是因為,沒有強力政府的暴力機器來制約所有人的慾望,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在這個社會中全身而退的!

這個世界也是一樣的。

比如說我和你做一筆交易,但是我們誰都沒有能力擔保對方會不會獲利就中途退出,損壞合作關係。

所以我們要有一個強力的第三方介入,來保證這個交易行為的有效性。

這個第三方現在可以看成是法院等仲裁機構,但是推而廣之,也可以看成是政府。

因為有數量眾多的人彼此不信任,

所以我們都交出自己的一部分自由讓政府來管轄,

得到一個以遵循某些條例而能相互制衡的社會形態。

為什麼我們要 出 讓自由給政府進行管轄?

這恰恰是我們人類不可能完全信任彼此的結果。


分開兩方面來說說。

先說「國家」。國家為我們提供一個穩定的有序的生活環境,這表現在對外方面保護全民的生命和財產、抵禦侵害,對內保障人民的一切生活井然有序,社會安全運轉。 如果世界上沒有國家,也必定會有族群,種族或者部落,這也是國家的一種形式。 因此只要有勞動,有生產,必定會有國家,不管它以什麼方式存在。 沒有國家,戰爭怎麼解決?弱勢怎麼維護自己?無政權的結果就如利比亞那些國家。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何來安定更談何自由?

再說說「自由」。自由是什麼?先要活著,必先有生活基礎,在這之上追求他物,自由是一種非物質追求。 它的標準於每個人是不同的,無論做什麼都無人管理就是自由嗎?但是你在追求你的自由的時候是否會侵犯他人的權利呢? 其實我們是有很多自由的,即使國家存在我們依然有很多自由。只是因為有了國家的規範,國家的管理,才使得每個人的自由都能平衡,避免衝突。 國家保障著公民的自由,雖然未及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但是也不至於盜竊成群惶惶不安。

自由是有限制的自由,限制也是有自由的限制。

因此,國家的存在次要方面方面約束著公民的自由,比如說各項法律法規。但是在主要方面保障了公民自由的實現,使自由得以實現。


在沒有國家的時代,人類沒有法律的約束,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想殺人就殺人,這樣,強者就會肆意妄為。因此,弱者自然而然的會結成聯盟對抗強者,而強者也必然無法抵抗弱者組成的聯盟,就加入這個聯盟,這個聯盟通過大家達成一些一致的契約,並犧牲我們的一些自由(譬如任意殺人的自由)來保障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這就是國家,政府的雛形。因此人類應該不會脫離這種形式太久,經過短暫的無政府時期,總會有新的政府或者或國家的形式出現。


居然沒有人提及羅斯巴德 的 自由的倫理?該書可是一本完整論證無政府資本主義如何合理的著作。


當意識升華到一定境界,我們學會如何與自己相處,與過去與未來相處,如何活在當下,不再自我衝突,當我們內心自由的時候,我們就不在需要外在的約束了吧。


如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所言:我們締結契約建立國家,放棄了天然的自由換取了契約自由。所以我覺得無法衡量,因為這兩者對於不同的人意義不同。


適度原則。

無限大的自由必定會永久的失去自由。

但現在我們往往看不到國家的契約精神,或許是社會制度的不完善,部分弱勢群體的自由得不到保障,部分強勢群體肆意妄為,無視法制,這可以說國家在保障人們自由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當人們開始質疑自身自由與當前國家無關的時候也正是這個國家走向衰亡的起初。


會更自由。但除了更自由,其他的一切都會更差,例如,安全、文明、秩序


我覺得國家是為了公平而存在。用法律來保障弱者生存的權利與利益,而不被更強勢的集體所侵蝕。


沒有國家,你可能活不到滿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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