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有哪些交通事件 / 事故曾給我們警示?

這些事件事故的過程是怎樣的?給了我們什麼樣的警示?應該怎樣規避突如其來的風險?

姊妹問題:

2017 你是否買了 / 換了新車?有怎樣的故事分享?

2017 汽車圈內有哪些事件最讓你記憶猶新?

2017 年有哪些汽車科技方面的突破性進展會被載入史冊?

2018 有哪些值得期待的新車?

2017 年賽車圈發生了哪些重大或備受關注的事件?

2017 年電動汽車革命浪潮中,你更看好誰(車型或公司)?


本問題已加入知乎圓桌 ?「2017 年度盤點」,更多討論歡迎關注。


高田殺人氣囊事件已經持續了幾年了,今年中國市場因為高田事件,導致召回爆發。導致高田破產,被動安全份額第二和第四的高田和美國百利得合併。一舉被中國民營企業均勝電子收購。

先放一張長圖回顧下高田事件始末。

http://auto.163.com/17/0705/07/COIK7RPV000851PI.html

高田氣囊在美國涉及4180萬輛,中國2000多萬輛,全球約1.2億輛車。針對高田氣囊事件,這裡想說的是:

同樣的問題,同樣的召回,整車廠在中國和美國的表現是截然不同的

整車廠在美國的召回是怎麼表現的呢?

本田組建500人團隊主動上門服務,還拍攝視頻講述「死亡氣囊」的危害。本田發布了一段網路視頻,重點講述了一位女士因其2001款思域的安全氣囊爆炸,導致一隻眼睛幾乎失明的明證。該公司表示,此舉相當於向其他車主做了1.5億次宣傳。

菲亞特-克萊斯勒表示,該公司已完成了最高優先順序任務的49%,並確信有足夠的零部件完成所需維修。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稱,菲亞特-克萊斯勒大約有870萬個充氣筒受召回影響。菲亞特-克萊斯勒還與優步簽訂協議,為那些把問題車輛交給經銷商的車主提供代步車。該公司還出台了「移動修復」計劃,即安排技術專家上門服務。

11月,美國聯邦機構發布了一份來自第三方監管機構的報告。報告稱,車企的維修完成率差別很大,反映出執行力度不均。

截止10月底,維修完成率最高的汽車製造商包括特斯拉(完成率達到78.6%)、本田/謳歌(64.8%)、斯巴魯(50.2%)和通用汽車(46.3%)。完成率最不好的有梅賽德斯-賓士(22%)、三菱(23%)和馬自達(27.1%)。

整車廠在中國的召回是怎麼表現的呢?

今年7月5日,國家質檢總局就氣體發生器破裂問題集體約談大眾、通用、賓士,通報高田氣囊氣體發生器破裂問題缺陷調查情況。彼時,大眾、通用、賓士3個品牌、8家生產商僅提出召回小批量車輛用於試驗分析,並未提出有效召回措施。

高田氣囊問題早在2001年就被發現問題,2008年出現致死事件開始召回,直到2014年由於高田氣囊致死事件的大規模爆發,才引起美國國家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的高度重視。中國在2017年才開始官方重視,約談主機廠。在質檢總局約談之後,2017年11月份才公布召回計劃。

雙方召回程序的不同

美國召回制度是什麼樣的呢?

1. 車輛自我認證,生產商強制召回。國家頒布汽車製造的各項標準,主機廠按照國標開發設計,然後投放市場。國家機構抽檢產品,如果不符合要求,要求主機廠召回。此種制度下,不需要做強制審批,政府事後監督。

2. 召回相關的法律制度完善。美國法典,聯邦法,檸檬法。

3. 處罰力度大。凡廠家隱瞞嚴重質量缺陷記憶相關事實真相,有關負責人將被重判15年徒刑,該廠家亦將被處以多達1500萬美元的罰金。在國外召回的基本原則是保護消費者,而不是保護廠家,這是召回的「靈魂「。對於廠商來說回收的成本很高,動輒花費數億至數十億美元。

4. NHTSA的召回判斷和監管力度大。NHTSA還負責分析每年發生的幾十萬起交通事故,力求從中發現安全缺陷。

中國召回制度是什麼樣的呢?

1. 車輛政府強制認證,生產商自願或強制召回。也就是新車上市之前包括零部件和整車的強檢。

2. 有關召回的法律欠缺,目前是《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

3. 處罰力度小。參見下圖。主機廠根本就感覺不到疼。

圖片內容來自《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

4. 缺乏監督機制。在媒體遍地被充值的環境里,缺少一些非盈利同時有能力的第三方來發現缺陷,暴露缺陷。年年315晚會,不要只拍蒼蠅。

總結:商人都是趨利的,汽車製造廠也不例外。不要寄希望於用道德來約束商人。法制的健全是當前汽車召回中急需補全的一環。

~~都看到這了,還不點個贊~~

參考文獻:

1. 車企召回「欺軟怕硬」?中美區別對待差異巨大。http://www.sohu.com/a/210729541_99984129

2.中外汽車召回制度的比較分析—馮鳴樹,徐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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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乾貨回答,肯定對你有用

汽車上隱藏了哪些我們很難發現,但是卻精妙無比的設計?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1480699/answer/269673052

汽車零部件是如何做測試的?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4366951/answer/258804077

有些十萬左右的車都號稱真皮座椅,想問一下這個真的是真皮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604379/answer/246280866

如何評價CIRI的這次碰撞測試,所有國產(自主和合資)車型全軍覆沒的結果?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5865701/answer/235892248

車輛劇烈碰撞下人會不會被安全帶割傷?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1474936/answer/201746739

什麼樣的汽車安全性好?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2882045/answer/193177855

豐田有哪些黑科技?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8145922/answer/281824680


前幾天三羊案,安徽團霧案,陝西隧道案。可能我都在知乎寫過答案。。。

就上面這一行字,死亡就七十多人了。

經驗教訓

高速遇見突然竄出的動物或者人,能碾則碾。方向盤一轉,那就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下霧防追尾,無論管理還是路上的,要戰戰兢兢如履薄冰,能早點封路早點封路,損失點時間總比損失後半輩子全部時間好。

啥時候也別疲勞駕駛,坐大巴,上高速,切記要掛安全帶!


前排追加:我方中,我是協助解決事故,但我不是駕駛人和車主,整個解決過程我是一直建議歸公的,但是當事人真的是被一件又一件的事整的焦頭爛額,所以一步一步妥協。我寫這個答案,不是替自己或者提當事人尋求同情,而是給很多未經歷事故的車主朋友們提個醒,人都是感性動物,有時候真的不能因為自己的心軟或者同情心泛濫,就做出讓步的決定,最終你會發現,只是讓壞人更加肆無忌憚,於己蒙受損失,於社會也縱容壞人。(寫東西很少前排追加,大家見諒。)

————正文————

恰好一起交通事故解決到尾聲了,在這裡寫一下吧,我不想描述車禍的詳情,因為那些只是讓人看起來刺激眼球,而我想說一下雙方解決事故的情況。

背景:國道,我方直行,對方變道掉頭,我方撞上對方車輛。

下車後,雙方第一次對話。

對方:你把我們車撞報廢了,怎麼賠償。

我方:我們報交警吧。

我方駕駛員頭部受傷,車內後排有兒童,未傷,報交警後,我方自行去醫院檢查,對方不聞不問。

我到達現場後,對話情況是這樣的。

我方:我覺得責任不在我們。

對方:你撞了我們不是你的責任是誰的責任。

我方:我正常直行,你突然掉頭衝出來。

對方:那也是你撞的我們。

對方只有交強,勘察員沒空來,我方交強+三者,勘察員到達現場,後告知我方,對方應該是全責。

我方決定等待交警,交警在四個小時後到達現場,此前,對方叫了懂行人過來,私下探討後可能發現確實是他們自己的責任,開始放棄刻薄的嘴臉,過來陪笑協商。

我方從事故起到今天,一直保持禮貌,並表現出對對方足夠的關懷。但是今天我要告訴大家,有些人不值得同情。

交警來了之後,對方在經歷刻薄-陪笑之後,又開始變臉,說是我方沒踩剎車,故意撞的他們。然而交警指了指地上的油和痕迹,他們就閉嘴了。

後續交警隊事故科,交警希望雙方協商,但是我方保險公司評估2萬的車損,對方只願意給3千塊。並一再表示是外地人,打工的,沒錢。我方雖然也想儘快解決,但是這樣無恥的賠付當然是不答應的。

後來,我方表示,對方可以找4S店,找評估機構去正規定損。對方還不願意,並表示希望我們的車拉去路邊攤修理一下。並說出了「你們不是有保險嗎?憑什麼還和我們要錢」這種傻話,可能對方並不懂事故定責和三者險的意思。

最終,在交警都快失去耐心的情況下,對方找了評估公司。評估公司按照三年內車輛定損4S店價,三年外車輛定損二類價,給我方3年零2個月的車定損了9800元。這個價格,4S店不認,保險公司都表示欺人太甚。

但是,我方認了。

然而,對方又來戲了。

眾所周知,二類維修的價格,4s店根本不會給你修出來,比如噴漆一塊才給定300塊錢。我們已經認同並建議儘快解決的情況下,對方表示,還是沒錢,最多只給6000。

這個時候,我已經多次建議我方歸公,走訴訟程序。但是由於我方很多人因為最近的各種事情,都有一個多星期沒上班了,所以這次耗不起,保險公司都建議歸公,肯定能拿到2萬以上。

我真的感覺很憋屈了。

最後你們猜結果是什麼?

對方只賠6000塊,我方由無責改為認次責,三者賠對方的錢歸我方,大概5000左右。對方表示會儘快修車並提供給我們發票。

就是這樣,我們走了自己的保險,認了不屬於自己的次責,補貼自己的經濟損失。

我方接受了。

交警也給出手續了。

對方抵賴,拖車費停車費我們自己出的,六百多我們不計較了。

後來,對方突然表示自己的車不打算修了,我方問,那維修發票怎麼辦,對方說,不知道怎麼辦,涼拌。

呵呵。

後來我們再次讓交警介入,對方表示,會自己想辦法花錢找人開票。

我方再等了幾天,對方表示花錢開票要1000多稅錢,沒錢,涼拌。

好吧,我方多次致電,又讓交警介入,對方表示實在沒錢,緩一緩。

後來,我方其中一人的電話被拉黑了,然後由我致電,接通,對方短暫敷衍後,拉黑我的電話。

至今,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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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代一下相關資料吧。

我方在一段時間內經歷老人住院,去世,緊接著就是這起車禍,大家都請了很久的假了,並且身心疲憊。事故中的我方人員,都是公職,很多工作已經拖的不能再拖了,就是必須去單位那種。而且這次事故起堅決不能告知家裡老人的,怕受刺激。

我是汽車行業人員,這次的處理結果,我被保險公司的朋友笑話了很久,但是我無法真正主導,我的意見一直是歸公,但是我方車主還是妥協了。本著不賠錢,理解對方實在沒錢的情況下。其實我們更怕對方直接跑路,對方是小年輕,也是外地人,萬一不計後果跑路了,雖然我們有法可依,但是這種情況又不知道會拖多久。

另外這個代位追償我不太懂,保險公司的朋友也沒提到過,有機會我會了解一下,感謝評論區的朋友指出。

————

圖片是我方車輛,視頻是對方車輛。


青藏公路下來,唐古拉山山口,前方半挂車掉下備胎,我方小車緊急剎車,導致後方半挂車追尾我方。本人駕駛員兼車主。事故發生後車子無法行駛。於是當場報警,報保險。由於地處偏僻,時間是下午4點多。警方表示,自行拍照,無法前來勘測現場,給你一個拖車電話,具體事宜,雙方自行協商,下來後第二天來西藏駐格爾木交警支隊處理。保險方面表示,自行拍照,無法抵達現場,由拖車代為勘查。突然天降大雪,等到拖車上來已經8點多了,天快黑了。搭後方追尾我的半挂車至青海格爾木休息。交警致電,大貨車需停至格爾木檢查站。到檢查站大概兩點多,凌晨,冷得發抖,並且沒車去市區。非常無奈,求助寶馬車友會,有個車友半夜將我們接到市區休息。第二天去聯繫對方到藏格支隊。九點半上班,兩位民警,加兩三個工作人員處理,青藏公路一千多公里,每天都有案子,就這麼多人處理。各種等待,各種煩躁。後方全責是肯定的,保險也有,破財消災吧,準備自己拖車回家修,當地最近的四兒子也有700公里,在西寧。聯繫家裡的四兒子,看了一下照片,後面懸掛沒啥事,也就葉子板,後備箱蓋,以及右後方那個角落的一些電腦主板啥的,預計十三萬左右,一個月才能修好,拖回去的費用自己出,我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我沒想到,故事才剛剛開始。責任劃定之後,我就去停車場看我的車,順帶拿走行李,筆記本電腦,相機丟了。停車場老闆沒看見,拖車師傅也沒拿。當場我也就陪笑,給老闆和拖車師傅一人留了一個地址,如果找到了請郵給我,選擇到付2萬元作為報酬。物品市場估值6000左右吧,對我們自己來說能省很多事。此事後來無果。這些都認了,反正人沒事嘛。後來半挂車司機告訴我車是貸款買的,還掛在租賃公司名下。保險賠下來,會直接到租賃公司手裡,不會給他,也不會給我,會把車款抵了。只能由他慢慢把修車的錢還給我。我本著出門在外嘛,誰沒個難處的想法,讓他給我打個欠條,給了2萬塊錢,剩下的,每個月給1.5萬,直到付完為止,請交警做了個見證,就回老家修車了。好像這種情況經常有,交警見怪不怪。他們跑車也不容易,都是為了養家。一個月後,車子修好了,13.5萬,我給那大貨車司機打了一電話。他給我重新補了一個借條,拍了一個視頻給我,借條也郵寄給我。然後每個月都給我微信轉錢,一個月轉兩三次,有時候3000.有時候5000,我估計是每次跑了車,加了油,剩下的掙的給我了。到現在還差我5萬多。其中七七八八各種一言難盡。總之呢,還算是一次處理得比較愉快的事故。雙方互相體諒,互相信任,互相幫助。


2017,一年當中忙著處理交通事故。這個事故,現在看起來和前幾天炒得火熱的唐山教科書式耍賴如出一轍。

去年八月,侄子被青島的海洋大學錄取,我們四人去送。夜間在大學附近就宿。約20時左右,學生的父母兩人外出購物返回途中,在距離賓館約三百米處橫穿馬路被即墨籍的一輛豐田普拉多撞飛二十多米,一人(學生的父親)重度顱腦損傷伴多處骨折搶救一天多後終於去世,另一人(學生的母親)脊髓損傷多處骨折,全身大面積擦傷,後來經司法鑒定為雙下肢截癱伴大小便失禁,全身多處骨折,一級傷殘。現在事情已進入司法程序。

肇事者是沂蒙山區的九零後小姑娘。車主是即墨籍做模具的小老闆。當天是車主約另外六個朋友去青島喝啤酒,去時車主開車,回來時車主和另外五人喝了酒,小姑娘沒喝,開車。其實那時候小姑娘拿到駕照不過兩三個月而已。途中遇到車禍。(對車上的人而言)也就是撞在人身上,要是撞到其他地方,一車七個人估計多半要上天了。

車禍現場是雙向六車道的馬路,有路燈,當時車輛行人很少,能見度很高。馬路無中間隔離,附近無斑馬線。天知道這個車禍是怎麼發生的。這麼寬闊的道路,這麼好的視線,難道他們閉著眼在開車?

交警定的責任是:

車方主責,行人次責。

車方違反了交規22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和47條第二款: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行人違反了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75條: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儘管車主和駕駛員都認為自己沒有賠償責任(車主說,我的車不錯,我沒叫她開,所以我沒有責任;駕駛員說,他們幾個喝了酒叫我開,我是替人開車,沒有責任),但這種情況法律有明確規定,小姑娘屬於義務幫工,造成的損害應當由被幫工人也就是車主負責賠償,但小姑娘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構成交通肇事罪。

現在事情已經過去一年多,車主可能是當了幾年小老闆有點資產,以及他的老婆閨女臨時沒被車撞到,很牛,他的做法就是網上流傳的所謂「三不一沒有」,不探望,不調解,不墊付,沒有錢,分文不出,甚至於連保險公司的一萬元墊付款都拒絕配合辦理。小姑娘只是當時墊付了五萬左右搶救費用,等到我們因為念及她年輕不忍心坐牢,給她出具了刑事諒解書後,說是實在沒錢了,再也不露面連電話都不接。

三不一沒有的結果之一,是在醫院要求繳費,傷者一方傾盡所有(已經墊付20萬左右,另外還有喪葬費等若干)還是不夠住院費用,只能被迫轉院,耽誤治療不說,本來有可能爭取部分恢復身體機能,三級傷殘是可能的,結果只能成了一級。這樣的話賠償額至少增加三十萬。給死傷者和親屬造成的精神折磨,更是無法用數字計算。這個結果,怎麼說也難以算車主的勝利,更難以算是三不一沒有的勝利。

如果肇事方積極配合治療,起碼叫傷者家屬感覺他們儘力了,不用說,能不算的就算了,盡量少算,反之,三不一沒有,連人性也沒有了,還指望賠償能放上一碼?這個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對方的律師已經厚著臉皮提出,某某項目能不能少算點?有好幾次,借錢接不到,身處絕望之中,我真想開著車,把車主和肇事者一家撞到天上去,但是理智告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相信天無絕人之路,相信還是好人多。

儘管車主和肇事者沒有人味,個人感覺,青島的公安司法系統,起碼包括交警和法官還是有比較高的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處理事情的水平明顯高於鄉下。事故發生後,出警的交警竟然做出了一連串規範的急救動作,甚至在救護車久等不來的情況下,冒著受處分的風險,用警車把生命垂危的傷者送到醫院(內部規定,警車不得用於接送傷者等非出警事務),儘管傷者生命沒有挽回,但還是很感激這個交警。

我一直相信天下好人多,好人有好報。就好比步步高的兩句廣告詞,世間自有公道付出總有回報。

「三不一沒有」只會加速社會的冷漠和無情,所有事故的處理都採用這種理論,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眾多事故當中,有良知的人還是占多數,積極處理的人得到的結果往往都比較理想,採取這種無賴做法基本上沒有。

這種不靠譜的「三不一沒有」千萬不要輕信,發生了事故的確麻煩,但麻煩這個東西,你越是躲著走,它越是纏著你,積極面對,妥善處理,合法、合理、合情才能解決得好。

事故既然已經發生逃避不了了,不管是強勢還是弱勢群體,我們都應該將心比心,換位思考,只有雙方都儘力減少處理時間、減少經濟損失,減少耗費的精力才是正解。

但願最後能處理好。但願這個車主,以及他的親人(包括他十歲的女兒)永遠不會遇到車禍,否則的話,對方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毒攻毒,三不一沒有,會讓他享受一次在油鍋里炸的感覺。

補充一下:

1,現場附近沒有斑馬線。交警說,這種情況橫穿馬路不違法,但是要注意安全。行人責任很輕微,主要是沒注意安全。車輛沒有任何剎車避讓痕迹,直接把人撞出二十多米。撞擊點在道路中心線右側第一車道。據交警講,類似案子一般是主次責,也有的判車方全責。

當時要是駕駛員輕打方向,或者踩一腳剎車,事故也許就沒有了。即便是把人撞斷腿,至少經過治療還能自理。現在傷者脊髓損傷,大小便失禁下肢癱瘓,終身需要陪護,比植物人少強點而已。

2,當時車主組織另外六個人去喝酒,有六人喝了,一個小姑娘沒喝,駕照拿到兩三個月。眾人叫她開車返回。

3,返回的時候,所有人都不熟悉道路。駕駛員忙著低頭看導航,結果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撞到橫穿馬路行人。

以上情況摘自交警筆錄和談話。

4,保險在法院判決前調解賠付了。交強險的墊付,車主不配合(他的說法是保險公司不配合),所以一直沒拿到。一直等到幾個月後保險公司賠償,墊付也就無意義了。

5,第一個死亡的案子調解結案,82w,大部分保險公司出的。第二個致殘的案子,保險公司剩餘30w是庭外和解支付的,另外126由車主賠,駕駛員連帶。

6,因為一審法院把被撫養人生活費砍掉了,原告認為砍得毫無道理,所以提出上訴,主張此項賠償(8W左右)。

補充:

有朋友問,路人橫穿馬路被撞,為什麼會有n種責任劃分:

以前對此不了解,我也是和出現場的交警交流後才了解。車輛和橫穿馬路的行人相撞,關鍵的問題有這樣幾個:

一個車輛是否超速(超速車方責任大)?

二是否是高速路、快速路或者中央樣隔離護欄(有或是的話行人責任大);

三是車輛有無避讓剎車(有避讓剎車車方責任小,否則大);

四是行人在車輛臨近時有無奔跑(有的話行人責任大)。

所以說,即便是同樣汽車和橫穿馬路行人相撞,影響責任認定的因素也好多,並非千篇一律。具體到本案,定責主要考慮車輛沒有避讓和剎車。要是稍微避一下,或者稍微剎一下車,事故很可能還會有,但是程度肯定會減輕很多。比方,假定行人腿斷了,但是經過治療起碼還能自理,現在脊髓斷了,終身需要人伺候。自己痛苦終身不說,費用非常高的。

最後小結一下:

1、人死不能復生。對所有的人來講,安全是最重要的事情,安全沒了,一切都是零。

2、所「三不一沒有」,害人害己,不可濫用。

3、把這個經過寫出來,不是發泄對某些人的恨,主要還是提醒所有的人。注意,注意。事情出了,沒有後悔葯可吃。


我心浮氣躁想發泄但不能的時候,會看看這個瀉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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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全國交通事故合集」

大部分車禍都是傻逼自己作死,小部分是被之前那種傻逼冤死的。


根據小明不背鍋和每天十分鐘的大方內容看,無非歸為以下幾點,

駕駛員責任的有

超速,酒駕,闖紅燈,

人行道不讓行,

高速公路上違停和倒車,

油門當剎車,

盲區觀察不利。

行人或非機動車,電動車應承擔責任的有

鬼探頭,

不了解機動車盲區而亂擠(千里送人頭),

闖紅燈,搶紅燈(人不如苟系列),

飆車和亂竄,

馬路是我家客廳。

反正我現在上路,慫的一逼……


我印象深的三起

比亞迪頂翻大眾

馬自達非法變道開到對面,幾死幾傷忘了。

成都女司機惡意別車


上班路上行車記錄儀拍下的,不是什麼大事件,被撞的兩個小伙飛了十幾米遠,沒有生命危險。

教科書式的車禍,電瓶車,闖紅燈,視線被遮擋,過路口不減速。

大多數的交通事故,事件中沒有無辜者,總是一方違章一方走神這兩個條件湊到一塊了才會發生。


無非就兩種司機:

第一種是本分得很,限速60堅決不開61碼的人,這樣的司機看不看交通事故合集都沒有關係,因為他們知道平安駕駛才能回家;

第二種就是,XJBK的司機,這種司機看不看視頻也沒有任何關係,除非有一天該視頻里出現的是他自己,嗯,然後他就變成第一種司機了。


今天我要講的不是冰冷的數字,因為我要講的是比數字更冰冷的人性。

作為一名交通領域的研究生,好幾次在知乎結合專門數據和自己的專業理解,作答關於交通安全方面的問題,交通安全一直都是我關注的領域之一,我們國家一年死於交通事故的人據統計超過5萬,可是據專業內部人士講,這個數要翻上3倍,我們找了幾年馬航,可是我們每天在道路上死亡的人數就超過一架MH370人數搭乘的人數

可今天我要講的不是冰冷的數字,因為我要講的是比數字更冰冷的人性。

黃淑芬,如你所願,那個撞成重傷的人終於被你耗死了


這個我建議看看優酷的中國交通事故合集。

說真的,各種各樣匪夷所思的交通事故你都能看見。

雖然我沒有車但是有駕照,但我從以前哪怕坐副駕駛也是半個路怒症的人,活生生變成了一個遵紀守法的模範副駕駛。。。

真的,那個系列視頻,我不知道到底是官方還是個人做的,但我非常建議每個人都看看,對於每個人都好。

即便你不開車,也是有參考意義的。

每一條交通法規,背後都是一條數條乃至數十條人命堆積而成。

不要搶道,拒絕路怒。


記憶猶新的有兩件,都是在浙江。

一、

兩個騎電動車的女子自己摔倒了 明明沒有撞到 幾米外的小轎車卻要負責任?

汽車離碰到電動車還遠呢。結果交警判斷汽車有責任。

車主當時離開了,下午接到交警通知說自己肇事逃逸,大吃一驚

後在交警隊處理過程中,不服。再後來就不知道了。

交警意思是要車主出幾百塊寧事息人吧。車主是個倔頭,是想硬碰到底了。

誰對誰錯?

二、

什麼情況?浙江一電瓶車被汽車撞飛反被交警判全責並賠償,網友還手動點贊!

電動車毫無疑問闖紅燈了,但判罰卻有違於以往。

一直以來車主所痛恨的「保護弱勢群體,哪怕弱勢群體負全責,車主也要擔部分責任」

在這個案子里,被反轉了。

電瓶車不僅自己療傷,還要賠償汽車的維修費。


每天十分鐘,開車疾如風。

交通事故video - AcFun個人空間頁

A站有交通事故video的持續更新,這個系列的視頻,每個都是可以作為警示的教學範例。

盲人開車,客廳散步被撞了,遠光霧燈狗,油門當剎車,千里送人頭,今兒給您拜年了,降維打擊,挑戰王者,都是血淋淋的警示。

交通事故,後果可大可小,但是作為交通的參與者,每個人都要遵守規則,珍愛自己的生命,珍惜別人的生命。


謝邀;

那些大事故我就不說了。。說一個我剛發生的例子,算是咱普通人會有大概率遇到的吧:

上周出園區門口的時候,我要右拐,前方一輛公交車直行,我原地等他,結果他朝另一邊打方向,車尾蹭壞了我的車頭;結果交警來以後,說無法當場判定,讓去事故科處理。

今天去了事故科,那邊人都不搭理你,直接讓領了事故認定書去法院判定。。

你說我就一普通的剮蹭事故,還需要上法院?!費這麼大的勁折騰我值不值??!!!

所以建議如果交警當場不給你定責,你感覺你有理,最好和他交流,當場判定,要不後續這些破事真不夠麻煩的!!!

好吧。。算是我沒描述清楚,增加圖片,藍色是我,綠色公交車:

1.我剛出園區門口,準備右拐上路,前方出現公交車,

2.我往前上,同時慢慢右拐,快到公交車時候停下來,等待他從我前方過去。

3.公交車形勢路線上出現了一輛打著雙閃的專車,公交車往左變道。車尾往右甩過來蹭到了我,這時候我在原地沒動。


去A,B站看大小方就行了,每天一期。搜索「國內交通事故合集」。


謝邀,事故的過程我之前已經描述過,不再重複啦,重複都是淚和揪心啊(過去了兩年,前幾天才把手機裡面的圖片刪了)

事後回想,發生原因其實無外乎就兩個:1、自己開車不夠注意和小心,2、危險預判意識不夠(主要是地段不熟)

警示就是,在不熟的地段開車,盡量先熟悉路況,尤其是晚上,要注意來向的「天堂」般的大燈,還要十二分警覺路面的狀況。

當前的實際國情就這樣,行人素質有待提高(大家都不遵守交通規則,違反的成本太低了)。 按照海因里希法則,個人覺得還是要養成下意識的危險預判意識,並且一定且盡量減少晚上在外面出行的時間,實在沒招的話,還是換個氙氣燈吧,雖然流氓,但是視野更大,相對能看的更多!


這個世界每時每刻都有交通事故發生,有的小,有的大。

小的多數都是速度慢,性質一樣的,小的錯誤放大了就成大事故了。

沒事了看看交通事故合集。

自己想像一下如果自己是其中一方會怎麼做,這樣做的後果是什麼。

怎樣做可以避免這起事故。

其實我也剛開車幾年,只是天天都有開車,對自己的車比較熟悉罷了。

遵守交通規則,有的時候,不見得有的是對,有的是錯。

做行人就要有做行人的覺悟

做司機就要有做司機的規矩

前面有情況,減速慢行

後面有車輛,迅速避讓

對人,對車,都一樣。


看了大家評論,開車還是首先要遵守交規,但是正常行駛遇到呢?大家還是得注意吧!

最新碰瓷套路:

一輛車逆行撞了一個騎電動車的男孩,只是輕輕颳倒在地,司機是個女的,下車就說男孩不長眼啊,表現地很強勢。男孩穿著高中校服,很老實的樣子,就說你走吧,反正我也沒事。女司機自知理虧,就趕緊走了。沒想到前腳走,男孩就報警了,告她肇事逃逸。最後結果是私了,女司機賠了好幾萬。

其實,這一切都是精心策劃好的:

1、碰瓷者裝扮成老實學生的模樣,因為以往那種老大爺老大媽的形象已經不好使了,引起司機條件反射了。

2、專挑那些逆行的車輛下手,因為司機違章在先,肯定傾向於不多糾纏,儘早離開現場。

3、倒地後謊稱自己沒事讓司機開車走吧,其實已經記住車牌號,等司機走後立刻報警。

4、事情的結果一般都是私了,因為司機被告肇事逃逸,百口莫辯。

老司機實用應對方法:

1、開車撞了人一定不要怕事,千萬別有逃避的心理。碰瓷者恰恰利用了中招司機的這種心理。

2、立即帶對方去醫院檢查,出具醫學檢查證明。這個才是司機的護身符。

3、如果對方執意不去,一定要讓ta留下錄音錄像或字據,證明其不再追究責任。

4、對方說沒事,千萬千萬不要信以為真,說不定第二天人家就拿著一份自製的體檢單帶著警察去找你了。輕則賠償,重則涉嫌肇事逃逸,後果難以消化。

(資料來源網路,侵刪)


謝邀

1、京哈 三羊致四死 高速隨意停車、下車、不開緊急報警閃關燈;大貨超車道/最左側車道行車,緊急情況不避險換道/減速

2、安徽滁新高速 30車追尾,7死 高速大霧行車,沒有更多資料,猜測有追尾後沒有意識到可能還會被追尾,沒有第一時間採取緊急避險措施,或者車速過快。

其他的沒關注,插一條本人十一期間開車回老家再回公司(往返2000公里)看到的高速事故亂像:

①佔用應急車道是老生常談,據我觀察,一般多次佔用應急車道的,都在下一次堵車的時候被我追上了,頂多差3-4個車身,應急車道並不會加快多少自己到達目的地的速度!

②自私自利,妄圖在堵車情況下快一點點選擇車道變來變去,插完這邊插那邊。親眼見兩次互不相讓,導致刮擦,好了,高速堵車,交警上不來,至少等3-4小時,車回頭還要去修

③過收費站,堵車,妄圖在旁邊跑到前面插隊先走,收費島內刮擦,後面堵得死死的,出都出不來

④(這裡作出修改)假如你的車雙閃下打轉向燈是觀察不出明顯區別的,那大雨天或者能見度低不要開開雙閃,我靠,這我爆粗口,媽的紙張啊,後車無法判斷你的意圖啊,需要變更車道的時候打轉向燈看不出你的變更車道意圖啊!這一條希望有人關注,我認為雙閃只應該在緊急情況下開啟:1)前方事故,需要劇烈減速甚至剎停。2)遇到團霧等緊急情況。3)車輛出現故障,需要停車或者剎停。4)其他緊急情況需要提醒後車注意的。

另外 遇到緊急情況或者前車打開雙閃,請記得立即減速,不要隨意變道

⑤講一個插曲,回家途中,車輛較多,前方一輛京N牌馬自達,騎跨兩車道中間線行駛,時而變左道行駛,時而變右道行駛,均未打轉向燈,導致我多次剎車避讓。感覺跟在他後面實在危險,於是想超越他行駛,變道到其右側,找到一個比較好的超車距離,後視鏡觀察超車距離夠了,右側超過去了(這裡我知道右側超車很危險,但是我覺得跟在他後面將更加危險),本來以為沒什麼事兒了,繼續開了約1min,這兩京N馬自達從我的右側跟上來,開了他駕駛室的玻璃,大聲的說著什麼(嗯,我沒開窗,聽不清楚,猜測應該是國罵一類的),我副駕駛的妻子提醒我,當時出於之前本來就積憤,然後看到他跟上來罵人,向他比了個中指就繼續開,沒理他,結果右側副駕駛車門傳來「嘭」的一聲,妻子告訴我他朝我扔了一個礦泉水瓶。感覺繼續並行將出現非常危險的情況,然後我就加速離開了,每過一段時間就叫妻子注意看他有沒有跟上來,他跟上來我們就進服務區。索幸,並沒有再跟上來。嗯,下回在遇到,肯定叫妻子拍下視頻,然後叫妻子保存前20min的行車記錄視頻,然後起訴其危險駕駛。當然,這件事情里,我的處理方法也不是最優的,只是當時也是在氣頭上,沒有時間思考這麼多。最好的辦法,當然是減慢車速,讓他先走,或者進服務區休息一下,讓他先走。

開車,大家都是交通參與者,變道、超車都是破壞當前行車秩序的行為,必定影響其他交通參與者,如何減小被影響的其他參與者的負面情緒,對於行車安全真的是需要非常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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