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究竟負不負責?

蘇格拉底死了,誰負責?那500個人中投贊成蘇格拉底有罪的280個人姓甚名誰?之後定罪刑的340人又是誰?為什麼不把他們的名字記下來?

西方的民主價值中是否同時強調了「責任」的重要性?是否有責任追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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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強調,民主不是萬能葯,卻也不是萬能鍋,至少蘇格拉底之死這個鍋,民主不背。

蘇格拉底死了,誰負責?法制的缺失負責,把應該由法制解決的問題交給民主來解決,這本身就是錯誤。

民主從來就不是,也不應該是一群外行人對著自己不了解的事情指手畫腳,這是民粹而已。民主是一群人選出一個內行人,委任給他權力,制定一系列規則,來處理日常的事務。

然後誰來負責?當然是民眾選出來的這個內行負責咯。

以吃飯為例,你不會做飯,民主是你去挑一個會做飯的廚子,給他工資,讓他替你做飯。

那麼如果這個飯不好吃,誰來負責?當然是廚子負責。

難不成,飯不好吃不怪廚子,而應該怪你有挑選廚子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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