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寧願花5塊錢給小貓買火腿腸,而不願意把這5塊錢給乞討的人?
同樣的素不相識,同樣的搖尾乞憐,面對小貓時我就充滿同情,面對乞討者我就心情複雜略帶厭惡。真如蕭伯納所說:我越和人交往,我就越喜歡狗。 這是我的問題,還是這個社會的問題。
。。。。。。。。。。。。分割線。。。。更正:那句話是羅蘭夫人所說
只要一個乞丐看起來還能工作,我就不會去給他錢。
因為你不知道貓不應該吃高鹽食物。
看評論都在說自己的經歷,我也想說一個我的,還是高中的時候,我跟同學一起出去玩,上了公交車,還沒開,這時候車上就來了一個「聾啞人」?一米八大個,20多歲一個壯小伙,拿個殘疾證挨個要錢。走到我面前舉了舉殘疾證,呵呵,我都懶得理,他看我不理他,就走了,下一個是我同學,一個女生,他可能是有經驗覺得小女生好騙,在我同學面前站了好久,手語亂比劃一通,堅持不走,他也真的是有經驗,一個女生經他這麼一直磨大概也是覺得不太好意思,我同學掏錢要給他,旁邊我看不下去啊,一把給她摁回去了,「幹嘛給他?」 這騙子一看到嘴的肉又飛了,急了,沖我揮著拳頭一通比劃,意思是別多管閑事我叫人打你啊。當時還小,感覺心裡有點虛的,萬一真被打了咋辦? 但還是沒慫他,就是不給,一會開車了看你咋辦。他看實在沒戲了,就下車走了,一邊走還一邊回頭瞪我。
後來細思極恐,這個聾啞人,我全程跟他對話,他聽得到啊。?! 以下原答案:1.我奶奶今年快80了,平時就閑不下來,我家吃的菜大多都是我奶奶自己種的,再沒事就愛出去撿瓶子回來賣給收廢品的,我爸一直不讓她幹活,可是我奶奶說做了一輩子活一閑下來就渾身不得勁。我來上大學之前,我奶奶從壓箱底的衣服里掏出1000快偷偷給我,這是我奶奶攢了很久的。2.我們大學附近有一個老奶奶,80多歲了,腿腳都不怎麼利索了,依然每天自己推著一個三輪車,來學校附近賣糖葫蘆。有很多我們學校的學生去照顧她的生意。反觀遇到的那些乞丐,二三四五十歲,哪都健全,你去干點什麼養活不了你自己?非得出來乞討?你只要一伸手我就得給你錢? 你有什麼臉跟別人要錢。因為你知道貓不會騙你,乞丐卻不一定。
「別逼我以後乞討帶上貓呀。」
也許你本能的感覺到星際外交比人文關懷更重要
「這特么也不是羅蘭夫人說的,sb百度!」
——蕭伯納正解如下:
認識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歡狗。
——斯塔爾夫人
The More I See Of Man . . . The More I Like Dogs.
-- Madam De Stael羅蘭夫人是這位:斯塔爾夫人(Madame de Stael,),法國評論家和小說家,法國浪漫主義文學前驅。安娜·路易絲·熱爾曼娜·內克(Anne Louise Germaine Nec-ker),父親是銀行家,路易十六朝的財政大臣。少女時代即以才智見稱,受到文學界人士的讚譽。
就醬。羅蘭夫人(Manon Jeanne Phlipon,1754年3月17日-1793年11月8日),法國大革命時期著名的政治家。吉倫特黨領導人之一。她的丈夫羅蘭(Jean Marie Roland de la Platiere)也是吉倫特黨的領導人之一。
因為小貓不能自己賺錢。
因為貓看起來可愛,而給乞丐在別人不看的情況下對你沒有好處
因為「行善」也往往是一種交易的過程,有錢的人付錢,沒錢的人付出感恩。
一旦某方僭越了尺度就會招來許多問題,不過往往是沒錢的一方沒有付出感恩,導致這部分人在「行善」市場上誠信度比較差。但是沒關係,市場並非這一個,向小動物「行善」也是不錯的選擇,人類付出食物,小動物賣萌,這個交易過程往往不容易出現偏差,所以導致小動物們在「行善」市場里的誠信度就比較高了。
交易,並沒有什麼不好的,人么如果能把自己的需求都寫在明面上會很很多是非。比如捐錢的人一開始就說我要的是你的一句謝謝,畢竟物資匱乏的人對於我們的那套人情世故也往往更不熟悉。
去廟裡捐香油錢,還指望佛祖可以應驗自己的許願呢!為什麼要選擇比較靈驗的廟宇,還不是要選市場上誠信度比較好的那些。我一貫奉行「兼相愛」,「交相利」。不談利益的人才最貴最貪……
我個人最為愉快的「行善」經驗是捐錢給無國界醫生,後來一直發郵件給我,告訴我他們最近做的事兒,還送過推廣貼紙給我;個人最不愉快的「行善」經驗是汶川大地震的時候,當時還在讀書,雖然不多,卻事後一直煩惱於我的錢並未達到需要的人手裡,反而助長了某些人的貪念,以至於我後來再也不捐款給國內類似組織了。網路經常給人一種「人喜歡動物甚於人」的感覺,具體例子不舉了。有人會說這是小清新,是天真愚蠢的表現。我這裡不談小清新,我覺得相比小清新,網上的多數人,更接近一群有點天真的利己主義者。
大多數都市人,平日里接觸的多是那些已經馴養得俯首帖耳,最多啃個床腳的貓貓狗狗。動物對ta們來說,都是一張張清新可愛的照片,令人愉快,沒有麻煩,跟愛豆的寫真、網紅的直播並沒有什麼區別。那些東西是漂亮的,完美的,但並不是真的,至少並不是真相的全部。相比之下,千篇一律,惹是生非,而且長得不一定好看的人類顯得太討厭了。他們不漂亮,不完美,偏偏還真實,最要命的是,我們對他們的習慣秉性了解得太多了。
當然了,狼沒吃過大多數人家的羊,黑猩猩不會從ta們的肩上搶走孩子吃掉,被毒害的候鳥不需要ta們踏著冰涼的泥水去救助,發情亞洲象的落腳不會毀掉ta們家庭的唯一經濟來源。前些日子看到一個微博說,有人在動物園看著禿鷲說,珍稀動物長這麼難看,幹嘛還要保它們不絕種呢?你說一個禿鷲做錯了什麼?它就是對大多數人沒有直接的好處而已。就算是人類的主子,給無數人帶來歡樂的喵星人,又有多少人能秉著最大利益的原則,去領養野貓,給它做絕育,找水平高動機可靠不瞎摟錢的組織去救助?
大多數人對於動物的同情心,也和ta們對人的同情心一樣,並不多。這個事情讓我覺得很尷尬。你可以說,我就是涼薄,我就是孤島,我就是斤斤計較,我的愛每一分一厘都要賣出價錢來。人應該有這個權利。但捫心自問,有哪個人,會喜歡自己的生活里都是孤島嗎?因為小貓萌。
餵食小貓其實滿足的是你自己「喜歡小貓」的需求。
所以這不是「小貓與乞丐」之間的矛盾,而是「自己與乞丐」之間的矛盾。
相對於乞丐,當然是自己的優先順序高咯。因為他們面無悲切之色,過去的乞丐至少會呼天搶地顯得自己悲慘萬分。
而我現在遇到的乞丐,無不上前扯住你問你要錢,眼神自信,容光煥發,用手比劃著不是啞語的啞語【懂一點啞語】。你給了錢,她便瀟洒離去。不給便死纏爛打最後恨恨咒罵。
周圍人見你,何等冷漠無情之人。呵呵。
有時我想如果我迫不得已做乞丐會是怎樣光景,我會低頭咬緊牙關,抱腿坐在地上不讓人看到我的樣貌,我不會呼天搶地,也不會見人就逮。最後,無一人給予我任何施捨。
而這一切,在魯迅的行乞者一文中得到印證。
與那位「啞巴乞丐」相比,恐怕打扮寒酸在18歲生日到市區吃一頓快餐的我反而更像個乞丐。而所謂的良心,其實沒幾個人真正有,無不是一時衝動滿足道德虛榮感或者迫於無奈罷了,如若真想幫助為何不細細詢問,真正的行乞者不僅需要一點施捨,還需要一點關懷。大概是因為之前看過知乎上的一篇文章吧。我再沒有給過乞丐一分錢。
有個老太太,辛辛苦苦通過勞動做出小玩意兒拿出來賣,每個五毛錢。那個答主很喜歡就買下了,隨手給旁邊的乞丐丟了一塊錢。那個老太太的眼神,我沒有見到,但是我知道,因為有老太太這樣的人存在,我再也不會同情心泛濫去傷害那些勤勞善良的勞動者了。花錢可以嫖貓,而且不犯法。但是....
如果乞丐只要飯不要錢,我也會給他買火腿腸。
握草我自己都沒吃過5塊的火腿腸…原來我過得比貓還慘…家貓也就算了 這是跟乞丐對比的貓…( ??? ? ??? )
貓是真貓,人不一定是。
因為小貓也在很努力的嘗試活下去,但是很多事情他控制不了,食物的短缺,天氣的惡劣,都很容易讓他回歸喵星,但他們也不曾放棄。
而乞丐,特別是很多身體健全的。將個人的生存寄生在他人的善良之上,所以不走的令人生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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