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英文書去提升自己整體英文水平?


Don Corleone rose from behind the desk. His face was still impassive but his voice rang like cold death. 「We have known each other many years, you and I,」 he said to the undertaker, 「but until this day you never came to me for counsel or help. I can』t remember the last time you invited me to your house for coffee though my wife is godmother to your only child. Let us be frank. You spurned my friendship. You feared to be in my debt.」

這段話摘自教父,裡面可能不認識的單詞有

impassive
undertaker
counsel
godmother
spurn

一般人覺得查下生詞就夠了

這種做法就很低效了:不要只知道記生詞,應該記搭配

你得知道這個詞是怎麼用的

像undertaker,godmother這種簡單的單詞,就不必特別留心,知道意思就夠了,但是且慢,裡面的搭配還有
My wife is godmother to your only child
如果說成My wife is your only child"s godmother,就感覺怪怪的

所以你就記住了,godmother可以和to來搭配,也就be godmother to sb.

還有一個
不要只記impassive的意思
而應該記住 his face is impassive,這樣你就明白可以用來形容face

不要只記住counsel什麼意思
還要記住come to me for counsel,或者come for counsel

不要只查spurn什麼意思
還應該記spurn my friendship

在看書的時候,不要只知道查字典,而應該稍微注意下,這個單詞的前後搭配和句式的關係,不用特別特別的死記硬背,沒事就多留意,多讀書,這樣很多常見的搭配,常用的動詞和副詞介詞以及形容詞就會反覆出現,深深的印在你的腦子裡,很快你的表達能力就嗖嗖的上漲,這樣才能做到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你問我怎麼增加主動辭彙,表達能力怎麼來,光是看看書,左眼看右眼出,光是死記硬背單詞意思,當然提高不了主動辭彙量,所以一定要多留意生詞的前後搭配,這樣簡短的搭配和片語,記憶量比死記整個句子輕很多,比單獨記一個單詞又有用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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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4更新========================

今天早晨閱讀Quora,當看到How is the life (in all aspects) as a graduate student in Munich, Germany?時,感覺答主最後一句話寫的太好了,於是放到這裡講一講,做為閱讀的例子,要是知乎能賞個專欄我就隔三差五分享一下,包括聽力材料和閱讀材料,現階段先放到我的微博客里吧。。。這段話如下:

Its pretty easy to travel. with the EU resident permit you will get,

you can go to Rome, Paris, Ibiza, Salzburg, Vienna, The Alps, Amsterdam,

e.t.c. basically, if you have the travel bug, you can scratch your itch

here.

我非常喜歡文章的最後一句:

if you have the travel bug, you can scratch your itch here.

直譯是:如果你有旅遊蟲,在這裡你可以搔到癢。

那種解決問題,直擊要害的感覺用Bug和Scratch your itch簡潔、形象的表達了出來。這就是好句子的奇妙之處。

用這個句型可以套用在其它類似的地方。

比如,如果你喜歡堵車,那在北京就可以堵個過癮,這句話的英語套用上面的格式就是:

If you have traffic bug, you can scratch your itch in Beijing.

========================以下是被摺疊的原答案========================

從簡單讀物開始,忘記你的目的,單純享受閱讀的樂趣,遇到寫的很美、喜歡的句子記下來,背會,一篇美文反覆讀,久而久之就有提高。

========================以下是憤怒以後的更新========================

咋就被摺疊了,評論一下為啥原答案就沒用呢?非得洋洋洒洒上百字才行是吧?

1、選書

看書首先要選書,選書注意三點:難度、長度、新鮮度。

難度主要是指生詞是否太多、句子是否太複雜,是否生澀難懂;

長度是整個書長度是合適,是長篇、中篇還是短篇;

新鮮度是指這個書寫在什麼時代,是二戰前,還是80年代,還是去年。

上述信息只要閱讀書的前兩頁基本就能看出來。

很多人無法堅持讀完一本書80%的原因是沒有選對書,

大家常選的書有:

經典名著,比如《簡愛》,這類書辭彙量大,寫作時間久遠,很多英語表達、描述的場景已經和現在有差別,讀起來非常費勁,再加上篇幅較長,內容並不具備很強吸引力(在沒有讀進去的情況下),因此就會放棄;

中國人寫的,比如《京華煙雲》,辭彙量還好,句子不算簡單,更重要的是林語堂是比著紅樓夢寫的,那個篇幅,嘖嘖嘖;

名人演講,這種一篇篇獨立的文章,沒有劇情做吸引,內容空洞,自然缺乏讀下去的誘惑。

我建議初學者從簡單讀物開始,即辭彙量不大、句子簡單、最近幾年的讀物。

下面推薦幾本我認為比較合適的:

最初級

《Charlotte"s Web》 E. B. White, Garth Williams【摘要 書評 試讀】圖書

經典兒童讀物,句子簡單,不但適合大人看,也適合給小朋友看;

初級

Raymond Carver: Collected Stories/Raymond Carver-圖書

Raymond Carver是我最喜歡的作家之一,因為生活和寫作環境所迫其文學作品以短篇、詩歌為主,且語句極為簡練,因此辭彙量、篇幅都很適合初學者。但是此人在美國文學史上是很有影響力的作家,他的短篇小說真正體現了簡約而不簡單。

中級

The Catcher in the Rye/傑羅姆·大衛·塞林格 (Jerome David Salinger)-圖書

這是我最喜歡的小說之一,單詞量不大,句子簡單,書也只算中篇,而且文筆之流暢,語句之優美讓人印象深刻。此外Salinger的短篇小說集Nine Stories/傑羅姆·大衛·塞林格 (Jerome David Salinger)-圖書也很值得推薦,從文學本身角度講也很值得看。

高級的我自己還沒達到也就不說了,上面也只是我粗略的一個分類,不一定符合所有人的標準,此外像哈利波特之類也很值得入門,我就不一一列舉了,歡迎知友們在評論中補充。

2、讀書

書選好了,開始讀吧。

99%的人買了一本英文書就迫不及待的打開書,準備好紅筆,打開電子詞典,一個詞一個詞的閱讀,遇到生詞就查,並且把查到的意思標註在旁邊,甚至搜集在一個本子上。等讀完若干頁後就開始背單詞,第二天再看幾頁,再背。那種認真的精神讓人感動。然後。。。然後就半途而廢了。

我總結的規律是,越是認真查生詞的讀者越可能半途而廢。

因為這樣的人根本就不是在讀書,是在找生詞,根本無法體會一本書閱讀的樂趣,除非有驚人的毅力支撐,否則很容易半途而廢。相信我,你不是懶,不是不愛好學習,你只是用力過猛。

我的建議是,一旦你開始讀就用盡所有智慧讀下去,往後翻頁,遇到生詞就猜意思,如果猜不出來跳過他往下讀,如果發現這個詞反覆出現,影響了你對作者意思的理解,再去查他。你閱讀是要理解作者想表達的意思,體會文學的優美、作者的智慧、人世的坎坷,這才是閱讀的真諦。

3、提高英文水平

寫到這裡看官肯定問了,你光說讀書,沒說怎麼提高英文。

好吧,既然各位如此好學,那麼重點來了:

在看書的過程中,遇到打動你的句子,讀不懂的句子,你感覺寫的很妙的句子,把他標註下來,背熟。

如果想進一步提高,在以後用英語說話、寫作的時候模仿這個句子來表達自己的意思。

注意,是記住整個句子,甚至是整個一段話。不是單個詞,不是詞的搭配,是整個句子。

以 @惡魔的奶爸 答案開頭的例子為例,如果你覺得godmother那句話寫的妙,記住這句話:「 I can』t remember the last time you invited me to your house for coffee though my wife is godmother to your only child. 」

下次公司隔壁部門的同事說你無緣無故缺勤你就跟他說:

「I can』t remember the last time you appeared in this office though my manager is good buddy to you. 」

讓他在風中凌亂吧,你會在羨慕的眼光中逼格猛增。

4、把讀完的書再讀一遍

如果感覺還沒掌握這本書,重複4,直到你感覺可以把它放到一邊。

=================回答完畢,下面是我的問題================

上面內容我最初的答案都寫明白了

「從簡單讀物開始,忘記你的目的,單純享受閱讀的樂趣,遇到寫的很美、喜歡的句子記下來,背會,一篇美文反覆讀,久而久之就有提高。」

你們不認真領會我的答案,非要我一句句解釋含義,完了還摺疊我的答案,真是You spurned my intelligence.


整體英文水平呀,當然是語言學認知心理學還是數學上的著作了

Grice寫的東西就是好呀就是好呀(雖然Grice的好幾本著作的被閱讀在我這裡是用的是未來時

曾經從奶爸的文章中看到過這本書: Simple Direct (豆瓣) ,雖然這是我最近才看的

強烈推薦,無論是否中過Woolf姐姐的毒都應該(被)推薦這本書(其實正常漢語不需要那個被字的,不過....

這是改文之精神綱領性文件,相比之下,Elements of Style還是奧威爾的政治與英語卻像是技巧性文章

以及我記得某兄弟有一系列King"s English, Queen"s English, Feline English(並沒有


你可以先找一本簡單的書來看,比如兒童童話

然後再慢慢增加難度,這個過程會需要6到8本200頁到500頁的書

如果工作或學業到了關鍵時期,你可以停一段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然後再讀,然後你就發現長難句已經沒問題了。量的積累到了,就有質的飛躍

見到不懂的詞,記下來,用筆或者手機軟體都行,定時複習。不用要求自己全部背下來,有些詞會重複遇到,到時候自動就記下來了

書的難度要慢慢增加,特別的用法,片語,比喻,記得要背。但是有了基礎後也要勇於挑戰高難度

看完用英文寫一些感想或者隨筆,嘗試用書中的詞句做引用


Stephen D. Krashen(史蒂芬·克拉申),美國著名語言教育學家,將畢生精力都奉獻給了二語習得(Second-language acquisition),稍微對學習方法論有了解的人對Krashen教授應該都不陌生。

Krashen認為,學習第二語言最好的辦法就是通過閱讀,並提出了著名的 「輸入假說理論」——

「只有可理解的語言輸入(comprehensive input),才能幫助學習者習得語言。

什麼是「可理解的語言輸入」? 舉個簡單的例子。

假設把你關在一個辦公室里,裡面只有阿拉伯人,你一天8小時聽他們交流…...三個月後,你覺得你能學會阿拉伯語嗎?不能吧?因為你聽到的那些聲音,都是不可理解的,被語言學家稱為「無效輸入」,因為不懂,跟聽噪音沒太大區別。

Krashen的輸入假說理論,簡單的講就是說:學習材料不能太簡單,也不能太難。太簡單讓人什麼也學不到,太難讓人什麼也學不了。

找到最適合你的材料

分級閱讀,即根據每個人的閱讀水平定製不同的閱讀級別,從而達到真正的任意打開一本英文書,都能無障礙閱讀。

當辭彙量是3000-4000時,就去看《哈姆雷特》,就好像你要求自己3歲就要讀懂《史記》一樣,除了把書扔了去看電視,也沒有別的玩法了。


先從你看得懂英文書開始看起,一步步慢慢來


除了英語的學習是這樣,其他的語言也是一樣的方法,就是反覆的去讀,反覆的去記憶,久而久之就慢慢把大腦表層的知識變成一種潛意識的知識,這樣的知識才會使真正使自己的東西。


賴世雄老師:多閱讀,多記。我的經驗是反覆地去看,當一個單詞你多看幾遍,慢慢就記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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