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記者用相機忠實記錄了現場,卻還要被一些群眾從道德角度謾罵?
例如,馬航MH370事件,家屬在發布會痛哭,記者對著家屬拍照片,但很多網路群眾卻罵到,「這時候還拍,拍nmb拍啊,要是我早把相機砸了」。
但是,沒有記者的忠實記錄,哪來的國內輿論導向。記者是不是很冤枉。
回答問題的時候我就猜會有偏激評論不做辯論 不做解釋
因為我不是來和你辯論的
我只是把我知道的內容分享給大家 就醬—————————————————————偶然看到了這個問題,作為一個前幾天剛剛因為相似問題和自己老師互懟的國際新聞專業學生,我來強答一下。先說一下老師的背景,前駐伊拉克戰地記者,給BBC拍了不少紀錄片,資深記者和製片人。在討論Journlasim ethics的時候,老師給了這樣一個例子。如果你正在地震災區做報道,有一個小孩子受傷嚴重急需手術,周圍沒有醫生而你恰巧擁有豐富的醫學知識,曾經做過醫生,你選擇救他還是不救他。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兩難選擇題,沒有所謂的正確答案和錯誤答案。班裡大部分同學包括我都選擇了救人。老師非常尖銳地說,既然你這麼有愛心,為什麼不去做社工,為什麼不去做醫生,為什麼要選擇做記者? 你可以為他尋找救援和幫助,但你不可以停止報道和記錄。1. Journalism"s first obligation is to the truth
2. Its first loyalty is to citizens.
3. Its essence is a discipline of verification.
4. Its practitioners must maintain an independence
from those they cover5. It must serve as an independent monitor of power.
6. It must provide a forum for public criticism and
compromise.7. It must strive to make the significant interesting
and relevant.8. It must keep the news comprehensive and
proportional.9. Its practitioners must be allowed to exercise their
personal conscience.如果想看更加詳細的,可以參考SPJ(The 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列舉的 SPJ Code of Ethics很多人都會舉那個著名的《禿鷲和非洲兒童》的例子,攝影師凱文卡特拍下了這張照片,然後經受了無窮的批評,2年後自殺。
很多人都認為凱文卡特是因為無法接受批評而自殺的,但實際上輿論批評並不是讓他自殺的唯一原因,在他成名(甚至獲得普利策獎)之後,他的生活仍然拮据,他的好友肯在採訪中意外被擊中喪生,同時他採訪過程中目睹的事情對他心靈造成了巨大壓力,讓他對生活失去了信心。他死前留下的紙條是這麼寫的。
「我真的,真的很抱歉。生活的痛苦遠遠超過了歡樂的程度,以至於歡樂根本不存在……真難過……沒有電話……用來租房的錢……用來撫養子女的錢……用來還債的錢……錢!!!……我心裡縈繞著那些對死亡、屍體、憤怒和痛苦的記憶……那些餓死或是受傷的兒童,瘋子,比如警察,屠夫……如果我有那麼幸運的話,我將隨肯而去」
每個人在面對那個場景的時候都會有自己的選擇,每一個選擇都可以說出無限多的理由,以及帶來無窮的混沌的後果。但我現在覺得,如果一個人沒有拍下那張照片,那麼他就不是一個好的記者——我的意思是,一個人面對那個場景的時候可能有多種選擇,但一個記者就應該拍下照片並把自己置身事外。
這就是這個職業的要求。不接受這一點的,可以不必選擇這個職業,或者說,選擇了這個職業,就會遭遇這種衝突。但這就是這個職業的要求。
如果人們都去哭泣,那誰來記錄??????????!!!!!!!
如果人們都不記錄,那如何緬懷??????????!!!!!!!如果事事過而無痕,那歷史何在??????????!!!!!!!記者夢做得比較早,對於「記錄還是救助」這個問題,也早早有了參悟:
這個世界是分工明確的,記者就是記者,忠於記錄。你在哭,我們記錄眼淚,你在笑,我們記錄歡樂,然後我們探究哭泣和歡笑的原因,那叫深度報道。512衝進廢墟救人的,那不是合格的記者。
空難現場跟著家屬一起哭的,那也不是合格的記者。如果凱文卡特抱起禿鷲前的小孩就跑,也就不是合格的記者了。合格的記者就要將悲喜封閉在內心,禁錮在時光,無論內心如何顫動,那一刻手上的相機不能抖。
然而人們從一副照片上看不到這麼多。
看不到不代表不存在。記者也會哭泣,也會悲痛,也會憤怒,他們只是不能把這些表現在工作中和作品裡。一張照片讓多少人罵得痛快就有多少人看得震撼。
而這背後,拍攝者作為親眼所見的人受到的衝擊肯定更強烈
而他們卻恰恰無處發泄,不能發泄。醫生面對搶救無效的病人記者面對天災人禍的屍體警察面對痛不欲生的受害者他們沒有哭但是其中的心理陰影卻很可能伴隨終生。不說了
看圖難道你們看不到記錄背後的意義嗎?……………………………………………………………………………………………………——————————————————————————————————————《飢餓的非洲》
海灘上的敘利亞難民98洪水汶川地震911事件紀念前記者來答一波
最簡單的,我們不拍,群眾看什麼?而從群眾角度講,他們看不到就基本上和沒發生沒什麼區別。那些暴力的,腐敗的,我們痛恨的和悲痛的事件就永遠隱藏在世界的角落裡,那些黑暗就永遠不會被曝光,人們就覺得不存在,就永遠活在街坊鄰居陳芝麻爛穀子之中。飢餓的孩童記者傾盡全力可能也救不了10個,但是曝光之後得到關注大眾的力量也許能救一千個。 當然好些人罵的歡只動嘴皮子,別當我沒看見你…… 另外記者的技能屬性就是記錄啊,木有急救加血這些技能啊,轉職做治療要重修的好嗎?
觀眾或者說受眾講情緒發泄到記者身上,是因為他們沒有其它發泄目標,而記者的天職讓他們往往最接近第一線。so……被罵似乎不可避免。
但是我們理解。
受眾的文化,理念,視野都參差不齊。記者為了更高的責任堅守崗位,這不是所有人都能意識到的。只要能達到更好的宣傳效果,被人誤會也許也值得。畢竟,能探究真相併且曝光的,只有記者啊。看來這個世界最高尚的職業就是哭喪隊了。不用你催,上場就哭。哭到你滿意。
提問:
醫生是不是要先哭一場才能做手術?警察是不是先哭一場才能辦案?法醫是不是對屍體三跪九叩完才能開始解剖?—更新—
看了下面很多回答借題發揮,我欲笑無哈。記者怎麼寫稿子,是否彎曲輿論,自然是另外一個問題。給你噴都噴不到點子上。很多觀者道德制霸而且聖母,記者就該不拿工資,就不該拍照,就該像那個死於地溝油調查的一樣,赴湯蹈火,你最好也死於XX調查,這樣人民才會不罵你。因為你看像柴靜這樣的也有人罵,這些記者做出貢獻都是應該的。人民需要你的時候你就得兼任救火員卧底醫療隊,人民不需要你時你屁都不是。
有的說記者亂寫,如果你真的從這些記者的新聞稿里看出問題,那你就去罵記者亂寫。我恐怕還會覺得你真會噴。就怕人家真的寫點什麼把你往坑裡帶,你就真跳進去了。本人新聞學畢業,現在從事新聞工作首先請大家注意一下知乎新聞話題下的那句描述新聞就是廣大群眾欲知、應知而未知的重要事實。——范長江當然在新聞學概論教科書上對新聞二字的釋義是「新近發生的事實」,但不可否認,范長江這位中國新聞學先驅的描述,更加適合在這個問題下讓大家知道記者是幹什麼的。實際上在我的理解中,當代新聞人承擔著部分史官的職責,我們記錄下的「新近發生的事實」,在將來就是歷史,而國人學習歷史的原因是什麼——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當然這不是說新聞在當下就沒有實用意義了,要知道在當代,新聞媒體有一個重要的職能叫做輿論監督,以馬航事件為例,新聞媒體若是不介入,這個事故將以何種方式謝幕,這我就不猜測了,大家自己推演一下。當然有人可能會說輿論監督和拍攝逝者家屬沒多大關係吧,這裡我必須遺憾的說,新聞媒體有輿論監督的職能不是因為他們自身有多強大,是因為群眾的輿論很強大,不拍攝逝者家屬這種直接、有震撼力的畫面,怎麼引導群眾來監督政府開展相關工作。其實這個問題從新聞倫理角度還有很多種回答方式,比如高票回答中《禿鷲和非洲兒童》的那個例子,對於新聞記者來說就是從「必然能救一人」還是「可能能救一千人」二選一的問題,這種問題怎麼答都我都過不了自己這關,所以乾脆就不從新聞倫理的角度切入了。本人剛上知乎,大家隨便看看就好。
記者的工作就是報道,記者的力量源於手中的攝像機照相機和筆(記本電腦)。向人們展示事實與真相,才能引起更多人的重視和思考,讓有能力的人去做正確的事,讓善行被銘記惡人被唾棄。就像一位答主說的,如果想救一個人去當醫生社工警察消防員救援隊最合適,幫助一個群體的人才是記者該做的事。
⑴刑事法庭上,而原告家屬已經哭成淚人,而被告的辯護律師還在進行辯護髮言。群眾:都這個時候了還說,說,說nmb呀,要是我,這個時候早把案卷給撕了。===================⑵醫院搶救台旁,由於搶救無效病人死亡,家屬已經哭成淚人,而醫生和護士自顧自的收拾儀器。群眾:都這個時候了還收,收,收nmb呀,要是我,這個時候要把手術台都砸了。===================⑶人質劫持現場,人質家屬已經哭成淚人,談判專家卻正在同綁匪進行談判。群眾:都這個時候了還談,談,談nmb呀,要是我,這個時候早就把自己的嘴撕了。======================⑷學校里,跳樓的學生家屬在門口哭成淚人,而各科教師還在講課。群眾:都這個時候了還講,講,講nmb呀,要是我,這個時候早就把書本都撕了。========================⑸天津爆炸現場,死難者家屬已經哭成淚人,而消防官兵還在自顧自的撲滅火情。群眾:都這個時候了還救,救,救nmb呀,要是我,這個時候趕快把屍體先都清理了。
我們以為自己是理性的,我們以為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是有其道理的。但事實上,我們的絕大多數日常行為,都是一些我們自己根本無法了解的隱蔽動機的結果。
——古斯塔夫·勒龐《烏合之眾》
大多數人都希望接受好消息,而不願意接受「壞」消息。有一個故事是說,中亞古國花剌子模有一個風俗,凡是給君王帶來好消息的信使,就會得到提升,給君王帶來壞消息的人則會被送去喂老虎。他以為獎勵帶來好消息的人,就能鼓勵好消息的到來,處死帶來壞消息的人,就能根絕壞消息。
君王明顯弄錯了因果,首先是有了不幸的事實,才有了不幸事實的傳播者,消息傳遞的中介。這是在王小波老師雜文里看到的。
杜絕接受這樣的信息,不代表這樣的事件就不會存在,記者拍攝記錄事實真相的結果會不會累及自身,取決於社會上有沒有類似於花剌子模君王的人。
你看到悲痛的社會現象,不哭泣,還冷漠地拍照,就會被指責沒有道德,沒有良心。如果你記錄的是溫情感動的事件,往往會得到讚揚,說你有一雙善於發現美的眼光。
如果你看一部電影,大家都說這部片體現了愛國情懷,你這時候發言批評電影,就要被說是不愛國。儘管你的初衷只是單純認為電影不好。對於是否道德的評價標準,不應該是他有沒有同悲痛者一同哭泣。
記者客觀、冷靜地記錄事情真相,把事件其中各種說不清的東西交給公眾去討論,這本應就是他的職責。如果記者確實不道德了,他捏造了事實,那麼理應受到指責,並為之負責。
分辨一件事情的對與錯,道德取向是否合理,首先要弄懂事情真相,思索這一切邏輯聯繫,然後再決定是要歌頌還是批評。因為記者太少了,罵不過群眾。
--------------------------------------- 1.拍攝痛哭家屬的必要性。在不違背職業道德規範和專業主義精神的前提下,記者在報道中犯的錯誤,是所有人都會犯的,而且出於專業的學習和訓練,所犯的錯誤還會比一般人(注意是平均化的一般人)少很多。作為一個準新聞人,我認為記者在拍攝馬航MH370事件遇難者家屬痛哭的表情是這個事件新聞總體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表現遇難者家屬無助、痛苦、傷心、難過以及事件本身的悲情色彩最客觀最強力最有效最便捷的證據,在時效性要求高的滾動新聞和刻畫人物形象、事件的深度報道中都很有價值。作為需要保持清醒的旁觀者,記者只能記錄,難道記者也要去哭一哭嗎。少了家屬痛哭部分的馬航事件報道,必然是缺失一部分是力度的。 2.相機的忠誠度。首先我不認為相機是忠誠的,甚至包括各種媒介介入的「轉述」,都不是忠誠的。相機是一個平面,不是360°;相機是表面的,不是內在的;相機是靜態的,不是動態的;相機只能旁觀而不可感。這是所有介質的通病,而不是記者個人的問題。對相機忠誠度的討論有點偏本題,但對於對象是群眾的其他事件來說,這個解釋是必須的。作為遵循職業道德規範和新聞技能過硬的記錄者的記者,也無法做到對事件的忠誠「轉述」,相機不行,直播不行,甚至觀眾親眼來看也不一定真實。 3.群眾的特性。試問在什麼問題上群眾不站在道德制高點去謾罵呢,大概只是在某些不敢說的情況下吧。部分網民喜歡在網路上不負責任的謾罵不是假說而是事實,會對不順自己心意的因素開罵,並且在未達到某些標準之前不用負法律責任,不是嗎。一個人對一件事的謾罵,千千萬萬網民對千千萬萬件事都可以表達他們的不滿。說出「這時候還拍,拍nmb拍啊,要是我早把相機砸了」這種話的人,肯定不會端起這碗飯的,也從來沒有站在記者的角度上看過問題。 4.關於評論里所說的「掌握話語權的人說罵不過」,港真,至今我還沒看到哪個掌握了話語權的媒體敢罵群眾。誰知道你記者忠實的是誰,又要把輿論導向何處?
事實就是事實,但記者有好有壞,有人為真相挺身而出,有人為利益亂做文章,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好壞自有後人評說。這個用羅輯思維里提到的一個觀點可以解釋。
就是現代社會的標誌之一,就是區分開職業人格與生活人格。因此,對於記者,醫生,律師等等,我們可以盡量不去善良等道德標準去要求。甚至,即便拍攝者是一名路人,我們就可以指責了嗎,我認為也不必。我的想法是,道德這一觀念,來自古代社會,其本質是做為法律的補充,為有彈性的人性提供一個剛性較弱的約束標準,其目的是在社會日常生活中提高社會總幸福度(德),在經濟生活中提高社會協作效率(才),其內容是貶低損人(利己)行為,提倡利他行為。在以往的社會形態之中,經濟生活往往是一種零和博弈,提升的空間很小,於是對於多數普通人,德重於才。在現代社會,經濟生活很多時候,可以成為非零和博弈,這時,才的重要性體現出來,才往往比德更能提升社會總幸福度。也就是才勝於德,於是,我們對於經濟生活中的職業人格,完全以才(規範)去評價。隨著德重要性的降低,損人(利己)行為仍被貶低,而對個體利他行為的要求,標準逐漸降低。以上。無論你身處何地,只管自己往前走,不要在意蠢人們的言論。
因為記者永遠不可能忠實地記錄現場,只能忠實或不忠實地記錄現場的某一部分。或多或少會讓人覺得記者另有所圖,而且確實有部分記者另有所圖。
因為很多時候記者強姦了那些【被忠實記錄下來的】本身的意志。能夠勇於記錄真實,曝光陰暗面,我覺得是靠譜的。但是很多的採訪和照片動機並不這麼崇高,就比如對這些痛哭場景的拍攝及發布,這並不是遵循拍攝對象的意志會違背道義的事情,僅僅是為了報道效果更好而已,而毫不顧忌拍攝對象的感受,為一己之私行苟且之事,這就顯得下作。如果拍攝對象同意當然不存在這種問題。與此同時,很多時候會遇到真·噴子,這個屬於各種跟風和發泄情緒的,不用太在意。。。
參考台灣白冰冰案,台灣記者很忠實,很敬業,很努力,跑得比香港記者還快,但作為一個心智正常的人,我對他們的所作所為感到痛恨和恐懼。
不冤枉,記者首先是個人,她可以自己選擇鏡頭關注點,她有同情可以一筆帶過這些人而採訪負責人或者願意表達者。她選擇了「關注度」和其所帶來的各種利益,而漠視了當事人的感受和遭遇。記者不應該沒有人性,沒人性的是攝像機。如果因為如此選擇而遭受謾罵,這只不過是她選擇的結果之一罷了,抱怨是恬不知恥的行為。關於「程度」的問題,我想都是有理智的成年人她當時有權衡。
最近在看韓劇《匹諾曹》。我覺得裡面有句話很對——袖手旁觀就是記者的良心。
因為很多人不希望民眾搞清楚權責歸屬問題。
記者不光拍了MH370家屬痛哭,記者還記錄了百度如何作惡呢,記者還暗訪了許多被拐賣婦女呢,記者還拍了些許官員見不得人的勾當呢。
你見到哪些了?
誰,讓你看到你看到的東西的?
是記者?還是管理播出內容的人?
記者的職責就是發現和記錄事實。哪些值得看那些不值得看,哪些不應該看,不是記者的責任範圍。有的事實,或許沒必要記錄。判斷是否有必要記錄是記者的職業水平高低所在,而非記者的責任所在。
我曾經也是站在網友的角度去看這個問題,或者說,看到這個問題之前,我也一直是站在網友這一邊,批判記者。
有記者去採訪殺人犯的兒子,問他是否覺得父親是個失敗的人。有記者去採訪貪官的老母親,問她對兒子的貪污腐敗有什麼看法。這些明顯已經超出了「記錄真實」的範圍。看到你提到記者採訪患難者家屬痛哭的場面,我想起高中快畢業的時候,那一場大地震,那段時間滾動播出的電視中,總是無數的屍體、碎衣服、書包,還有生還者無家可歸的痛哭景象。斷壁殘垣,滿目蒼夷。回到學校,很多同學都哭了,我們一起捐款,為生還者建造新家園而獻出微薄的力量。心繫汶川,並不只是說說而已。我想,如果沒有記者去記錄生還者的凄慘處境,我們也許很難體會他們的痛苦,談何捐款。現在,我想,如果沒有記者去曝光遇難者家屬的痛苦,引起社會大眾的同情心,引發巨大的輿論壓力,那麼,當局還會認真對待嗎?
啊,真是打臉啊,我曾經義憤填膺,斥責記者沒有人道,別人哭成那樣怎麼還有閑情去拍照。現在我感激那些記者,沒有他們跑前跑後,關注事件的發展,誰會願意給遇難家屬一個交代?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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