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心理學或經濟學或社會學的角度解釋「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是歷史上中國底層社會在無制度保障下的一種爭取生存權的口頭契約,黑道組織也用,但對於現代社會而言是否有意義?


我從經濟學角度來回答。

如果A跟B簽訂了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不可違反的契約。

第一,這樣能保證他們的合作關係。

例如,他們一起作案, 被警察察覺。這樣A跟B面臨了囚徒困境。警察讓他們招供。由於他們有契約在身,所以會選擇都不招供。這樣比大家都招供要好。

第二,如@chenpin所說,他們可以共擔風險。

比如A種的作物歉收。如果還不了農業貸款,地就要被沒收了。於是B可以幫助度過難過。

但是,這樣的契約。也是有危害的。

第一,是激勵不足的問題。以前你努力地回報100%屬於你,現在只有50%屬於你。這樣你可能就不太努力了,甚至會搭別人的便車。中國的農業合作化就有這個問題。

第二,是道德風險。別人可能不知道你的收入情況。但你就報虧損。要求別人「有難同當」補貼你。比如中石油不停報虧損要補貼,就屬於這樣的情況。

第三,是偏好不一致的問題。A也許更想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B則要求低風險低收益的投資。現在兩個人的收益綁在一起就無法滿足兩個人的要求。

契約的背後就是機制設計。機制設計要保證兩個人的合作,但又要能克服合作中種種困難。比如我上面提到的幾條。這方面的研究現在是經濟學一個很熱門的方向。


這是一種風險共擔,相互保險的行為。由於群體平均收入的波動必定小於個體的收入波動,因此在個體收入大幅下降時,可能會從群體獲得補償;相應地,補償遇難個體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在交保費,以防今後自己遇難時無人幫助。

把「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在範圍上擴大,我們就得到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也就是捐贈。事實上,「捐贈」的行為,也被許多研究發現是出於互惠動機而不是利他動機,在利他的情況下,窮人應當是捐助的首選對象,因為他們的邊際效用更高。但對盧安達地震後的電話捐助研究顯示,控制了社會網路差異後,富人獲得的捐助仍然更多。


博弈論的囚徒困境:弱者在面對強權的時候最佳策略是聯合。任何不信任都會導致被割裂、分化,致使自己的弱勢更加無助。

好問題,感謝。


有福同享不容易:因為人的慾望是無限的,資源是有限的。有難同當也不容易:因為人都是趨利避害的。不過意義還是很大的: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平。如果只追求效率,就如馬太效應所說,有福的越來越有福,有難的越來越難。。。


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我並沒有詳細考察過其出處。只記得陳勝吳廣起義時流傳一句話:苟富貴,莫相忘。解釋是:如果將來我們中有誰發達了,不要忘記一起受苦的兄弟。

竊以為,這句話中的福與難不是重點,重點則落在「同」字上。《論語·季氏第十六篇》:「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簡單來說,就是「分的少沒關係,但一定要分的均勻」。但是在意味著「平均主義」的均勻是從來沒有實現過的。

說它是「無制度保障下的口頭契約」,倒不如說是拋出一個承諾,以安人心。君子信,小人否。在無制度保障下,各自拋出承諾,結成關係。關係的背後就是分配的問題。而有制度不明確時,各自拋出承諾,結成關係。分配時得到比制度規定的要多的利益。此時的「關係」。則可換一個名稱——網路。

可見,有無制度也並不重要。其只代表著一種底線,0和1沒有本質上的相對差別。

那麼,可以得出結論,這句話其實是「分配問題」的一個外延,它提供了一種理想化的分配方式。而一般來講,理想至於現實總會發生變異。西方,理性之於浪漫主義;東方,宗法之於大同社會。不但是現實嬗迭的經過,也是觀念演變的過程。竊以為,在進化的道路上,向來意識比物質更左。不僅因為前者看起來更無邊無際,而且從「物質是意識之母」的觀點來看,意識實為較年輕的一代。它包含著「新」。

具體來看,一般意義上的傳統社會,其規模小,信息共享程度高,公與私的領域之分並不明顯。《蜜蜂的寓言》的作者曼德維爾認為這樣的社會的成員「沒有藝術或者科學,甚至比他們的鄰居所要求的更為沉默;他們必定貧窮物質,而且也幾乎完全缺乏我們稱之為生活舒適品的東西,把他們所有的主要優點加起來還不夠獲得一件尚可禦寒的衣服或者一口粥鍋:你當然不需要在這種極端怠惰的安逸和愚蠢的無知狀態中畏懼大惡,但你也無法指望發現一種大善。」追求個性豐富與差異化,與追求所謂的「大同」顯然是背道而馳的。說白了,就是不利於效率。而如何做到「效率、公平兼顧」實在是個相當複雜的現實問題,牽涉到人類社會存在的各個方面。

現實中,「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同」,並非絕對平均。而是「兄弟我有一口飯吃,就一定讓你有粥喝」。自古以來,皇帝只有一個,一統沒有二統。有了利益,肯定就有大頭,有小頭。這樣的分配方式就意味著層級的存在。就現實而言,這種層級的存在是合理的。合理的意思是:被人們同意並接受的,而並不是合乎真理。竊以為,任何方式都只能使人向著真理接近,而不能直接達到。扁平化只是比層級式更合理。而人們通常認為,更合理的就是更接近真理的。因此「同」要進行區分——同中的不同,不同中的同。

現代一些經濟學者指出:任何優秀的經濟體,都是複合的。市場與政府共享權利,只是程度不同。(《資本家的聖經》)站在單純的社會組織的角度來講,竊以為,將市場與政府區分開的關鍵就是二者對象不同。政府的對象是全體公民,而全體公民組成了市場與政府。市場本身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社會組織,而是由許許多多利益相關的小組織組成的。它的對象,可以簡化說成是其「參與者」。儘管如此卻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在左右著。正像它的左右搖擺一樣,你獲得的結果不一定是好的,也不一定是壞的。歷史證明,市場會失靈。但並不是其機制的問題,因為它本質即如此。它歡迎投機者,而更適合投資者。

於是,可以說政府之於它的公民,應當「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政府經濟稿得好了,就應該讓人民嘗到創收的惠益。那麼國家有難了,政府陷入困境,其人民自然不會好過。男人們更努力的工作,而婦女們甚至拿出自己珍藏的金銀首飾。這是正相關的。

然而,市場之於它的參與者的情況卻很複雜。在大體的形勢上是近似正相關的,若具體到每一個參與者身上,則「各安天命」了。競爭自然會帶來損益。損益自然會造成差距。所以,在制度無保障下,就是「賭」;在制度有保障下,就是「博弈」。

「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並不是一種理念,只能算一個理想。它在現代社會中的變異成就了社會網路與利益集團的形成。(利益相關並且具備資格。)兼并行為與規模經濟是這個理想的逆向思維。而萬變不離其宗,這句話所揭示的就是如何解決「關係」與「分配」的問題和二者之間錯綜複雜的相互作用。


有意思。

樓上的從契約角度談了很多了。我談遠一點

」 無制度保障下的一種爭取生存權的口頭契約「。是這樣的。

陳志武先生認為中國的人情社會的形成,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法制和金融的不發達。中國自古就是重刑法,輕民法,人們有什麼財產糾紛基本投訴無門。這樣,人們考不了官府只得靠人情。你有難我幫你,隱含的約定就是我有難,你也要來幫我。但是這個有道德風險。從效率上來說也是底下的。因為人情是有限的,如果來一場大水,全村人都遭殃,你需要幫助,你的朋友也需要幫助,誰都幫不上誰。因此我們需要健全的金融市場,通過價格機制,無形的手幫我們更有效的互相幫助。當然,獨立的媒體和公正的司法是前提


這個問題可以衍生為,合作和利他主義的湧現。本質上是個很複雜的問題。如果深入研究的話,可以搜一下相關的文獻。有兩本書是 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 還有 the complexity of cooperation 是同一個人寫的。

有福同享 有難同當,跟博弈論和心理學都比較相關,甚至跟社會和文化也有關。 很多簡單問題想多了都會變得很複雜。果然還是應該多學習


有難同當,反映的是分擔風險和度過困難的群體要求。

有福同享,反映的是同心協力做大蛋糕的群體願望。

不論是原始社會,還是現代社會,都是具有普遍意義的。

不論是「難」,還是「福」,都要有承擔的主體,不能凡事講平均,要講能力,按勞分配。

我們當中有些人,對於「公平」的認識存在誤區,公平不是平均。

順便提一句,很討厭平均數。在統計數字中,只要一平均什麼事都木有了。用中位數不是更好嗎?大大方方的。有了問題,不想著去解決,一味地掩蓋,最終的爆發是可怕的。

迴轉正題,

相比較同甘共苦是否有意義和如何解釋,

我們更需要關注

如何設計更加有利更加有效的激勵機制,以及群體的溝通協調組織和統籌。


正如你所言,「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其實是一種契約精神。

從心理角度分析,如果簽訂契約的各方都能夠將個人的利益和其他契約簽訂各方的利益捆綁,就容易發揮群體效應,從而使整體力量大於各個力量單獨相加,更容易出現「福」的結果。

從經濟角度分析,現代商業社會從本質上講是契約社會,市場化程度越深,越重視契約,這一點,比較中美的現狀就能夠得出。契約化社會容易形成高信任度,而高信任度能促進合作,從而最大化,最優化利用資源配置,發揮市場的優勢。

從社會角度分析,越多的人重視契約,重視各式各樣的規章制度,越容易創建並形成良好的社會秩序,提升整個民族的素質。


不患寡而患不均


有福同當、有難同當之所以在很多時候能得到社會底層的廣泛響應,應該有一層原因是利用了大家的從眾心理,無論是福還是難,一個同字可以在福禍未知的時候給響應者一個最大的心理安慰。


心理上沒有安全感,經濟上我們存在分工,社會上資源不是無限自由的,所以....


松鼠會有一篇文章解釋了這一現象,參見:

http://songshuhui.net/archives/60080


口頭上的契約在現代社會需要黑紙白字的法律上的保證。 在一個講究證據的年代, 無論道義上多麼正確, 一旦涉及到現實利益, 人們需要一個有效力的東西保護自己。

當然,在小團體之中, 這個口號所代表的團隊精神,集體精神,還是具有一定意義的


人類趨利避害爭取最大效益的進化趨勢逐漸形成的一種似是約定俗成的生存方式。如果人們普遍默認、遵守這個約定(康德式),得到的是雙贏:

甲在這次事件中與乙分享福分(或承擔災難),受益者為乙 ,甲的心裡也會希望下次乙會這麼做。當然不是每個人的付出都求回報,但是付出的同時人們的內心處都暗暗地渴望著一個較公平的互動關係;

當甲遇到問題時,被要求或自覺感受到「契約」帶來的責任而自己有能力回應的乙,則會挺身而出。

和大自然物競天擇的選擇一般,生存辦法也有優勝劣汰。通過不斷的實踐,糟糕的辦法會逐漸被遺棄;而有效的行為,則會被重複。不斷的重複導致逐漸出現許多看似約定好的準則、生活方式等。

而一些「人類都是自私的」、「做到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越來越難」之類的說法,那是在一個不健康的環境才會出現的。一個健康(或者我該用正常這詞?)的環境里,普遍是不會發生這樣的事的。

像U型曲線的分布,絕對無私和絕對自私的人都只是兩端的極少數,中間主體都不過是有著正常私心的普通人。而這點私心,要做到遵守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契約」,足矣。


一般組織性的提到這句口號,大多因為某人某事需要求變,先得「有難同當」,過關之後才可以「有福同享」。如果大家都順風順水,這句話也沒有誕生的可能。


是多次博亦的結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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