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蘋果公司不將 Mac 的 command 鍵和 control 鍵合併?

很多時候command鍵發揮的作用和Windows和Linux下的Ctrl鍵是一樣的。


謝邀

看了上面的一些答案,Control難道只是作為輔助右鍵存在的嗎?

早年的Unix系統的鍵盤是沒有Windows鍵、Command鍵(參考HHKB布局)這些修飾鍵的

只有Control、Alt(Opt)、Shift這些修飾鍵。

Control在命令行(Shell、EMACS等)下是有特定的的快捷鍵的,OSX作為Unix系統,將這些快捷鍵在GUI系統中也保留了下來:

Control+A(行首)、Control+E(行尾)、Control+B(方向左)、Control+F(方向右)、Control+P(方向上)、Control+N(方向下)、Control+D(向後刪除,可理解為Windows上的Delete)、Control+H(向前刪除,可理解為Backspace)、Control+K(可理解為剪切)、Control+Y(可理解為黏貼)

同時,作為GUI系統,Mac OS也要有相應的快捷鍵,於是Command被引入,在GUI中,相應的有了新的快捷鍵組合:

Command+A、Command+B、Command+C……

可以簡單的認為,Command是和圖形界面相關的快捷鍵,Control多與命令行界面相關。

從新的修飾鍵引入這個角度上講,Command的引入,要比Windows上的Win鍵嚴謹、有效的多。

1、一些快捷鍵在GUI下和命令行下的意義衝突,例如Control+C;

2、Windows鍵引入,帶來的快捷鍵非常少,在Windows7之前的操作系統中,只有Win+D,Win+M以及單獨按Win鍵激活開始菜單等相當少得幾個,幾乎可有可無,直到Win7開始才有所改善(WIn+Space、Win+方向、Win+數字、Win+Tab、Win+X、Win+B)。


Mac 的 Command 鍵的功能與 PC 的 Control 鍵基本一致,而 Mac 的 Control 鍵有另外的作用(比如與滑鼠左鍵組合成滑鼠輔助鍵(即所謂的滑鼠右鍵),以及作為輔助修飾鍵構成更多的快捷鍵組合)。Mac 的 Control 鍵不是為了兼容 PC 而存在的。


1 為什麼要合併?Command 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最早的 Mac 上,它的歷史比 Windows 的年齡還要大。只能說Mac上 Control 的作用不如 Windows 上大

2 為什麼 Windows 要增加 Win 鍵而不是繼續復用 Control 鍵?微軟在 Windows 98 推出時為 PC 鍵盤增加了 Win 鍵(以及 Context Menu 鍵),是為一些全局系統操作提供更方便的熱鍵(比如原先呼出「開始菜單」用 Ctrl+Esc 現在可用單獨的 Win)。

3 你對熱鍵的使用似乎還不夠多

4 個人對緊鄰 Space 的 Command 的喜好遠勝位於鍵盤最外側的 Control——外跨小指用指腹按 Control 比內曲拇指用指側按 Command 彆扭多了

[附]「圖文細說11種計算機圖標符號的歷史」---------------------------------------------------------

http://blog.csdn.net/lengyuhong/article/details/5896024

據 Mac 開發團隊成員安迪·赫茨菲爾德回憶,當初在和其他團隊成員一起工作時,需要把「菜單命令」直接譯為「鍵盤命令」,所以他們決定新增一個特殊的功能鍵。思路很簡單:當和其他按鈕一起按下時,「蘋果鍵」將調用相應的菜單命令。當初的「蘋果鍵」圖標就是蘋果的 Logo,因為又多了一個 Logo,喬布斯不是很喜歡。赫茨菲爾德回憶說:「屏幕上的蘋果 Logo 太多了!很恐/怖!我們濫用了蘋果 Logo。」於是,蘇珊·卡蕾受命開始重新設計圖標。在翻閱國際符號字典後,蘇珊選定了一種花狀符號。這個命令鍵符號一直沿用至今。


這個說實話還是 Mac 好,用過 Linux 虛擬終端的複製粘貼的傢伙都懂有多麼蛋疼:

在網頁上複製了一行命令:CTRL+C

在終端上粘貼:CTRL+V 誒?怎麼不靈?CTRL+SHIFT+V 才對

在終端上複製輸出:CTRL+C 程序退出了……原來是 CTRL+SHIFT+C

在網頁上粘貼:CTRL+SHIFT+V 我去,瀏覽器調試窗口出來了!

更別提 readline 的一堆快捷鍵了。

當然如果不是程序員不用管的,程序員一般都把 Caps Lock 映射成 Ctrl 了。


我不清楚Apple公司是怎麼想的。但我知道Mac OS X是標準的UNIX系統。在UNIX世界裡,鍵盤是很重要的,因為有很重的黑客文化,面向的是開發人員。常用的控制鍵有Ctrl, Meta/Alt, Super/Hyper。對於一個Emacs用戶來說,多一個控制鍵的話,可以使得命令(類似PC上的快捷鍵)的分布更合理。

對於PC用戶來說,COMMAND鍵與Control鍵合併確實更方便。

或許,提供兩種或三種面向不同用戶群的鍵盤更合理。比如,我家的iMac,就做了鍵盤映射,將CapsLock映射成Control,將Control映射成CapsLock,對於Emacs用戶來說,這是一個自然得多的設置。就是對PC使用來說,Control鍵放在CpasLock的位置,按起來也要舒服的多。


從實際使用來說吧。過去在win平台下用Photoshop三個指頭就能搞定的快捷鍵,現在要我用兩隻手。怎麼按都彆扭。這類大型軟體的組合按鍵本來就多,還非得拆個command出來。你說噁心人不?只能忍受且慢慢習慣,沒法改變。沒覺得command有什麼好。


一句話解釋:

Ctrl系列快捷鍵功能在計算機圖形界面出現之前的命令行界面已有定義;Windows圖形界面還是使用Ctrl鍵,但對各種組合的功能涵義進行了重新定義;而Mac OS的圖形界面新設計了一個鍵Command來負責。

詳細一點的解釋:

如果有過在Windows或Linux下同時使用圖形界面(GUI)和命令行界面(CLI)工作的經驗,就會知道Ctrl鍵的歧義問題有時候很煩人,特別是需要在兩類程序間交流數據的時候。(命令行界面包括Windows自帶的命令提示符、Telnet或其它各種*nix的遠程終端軟體)。

其中最要命的兩條:

  • Ctrl+C在圖形界面這邊是複製,在命令行這邊是終止當前程序。

  • Ctrl+Z在圖形界面這邊是撤銷操作,在命令行這邊是暫停掛起當前程序(*nix)或輸入文件結束符EOF(Windows命令提示符)。

(謝天謝地Ctrl+V在命令行下通常不是什麼要命的指令;不然可能就遠不止「有時候」很煩人了。)

(命令行下複製/粘貼快捷鍵不得不重新定義一套,有的是Ctrl+Shift+C/V,有的是Ctrl/Shift+Insert)

簡而言之的總結如下:

  • 上古時代只有命令行界面,Ctrl鍵就是Ctrl鍵,只有一類功能。
  • 微軟造Windows的時候沒怎麼考慮用戶還需要使用命令行模式,所以無視衝突直接復用了Ctrl鍵,重新定義了一大套快捷鍵功能。

  • 而Mac OS X屬於*nix家族,需要兩者兼容,所以另造了Command鍵(有段時間也是蘋果徽標鍵)負責圖形界面快捷鍵,而Ctrl保留給命令行界面(亦漸漸承擔了一些不會發生衝突的圖形界面功能)。

  • 微軟後來推出了Windows徽標鍵,然則已經太遲了無法取代Ctrl鍵的功能了;只能另外幹些活。
  • 至於現代Linux流行發行版(以圖形界面作為主要工作模式之一的),考慮到市面上鍵盤的流行程度,不得不沿用Windows的Ctrl鍵用法。


其實道理很簡單,因為windows才是另類的。

ctrl是control的意思,是控制的意思。最早在控制台下,ctrl+A是到行首,ctrl+C是退出程序,ctrl+Z是暫時後台掛起程序等等。當進入圖形界面的時候,mac就用另一個按鈕,command來進行窗口操作指令,例如cmd+c複製,cmd+v粘貼,cmd+z撤銷等,而windows混用才導致了ctrl+c在某些程序里是退出的意思在某些程序里是複製的意思。

現在windows也逐漸明白過來這樣不好了,所以增加了大量win+p, win+l這樣的快捷鍵


emacs 黨路過, 真心覺得 control + a|e|f|b|n|p|k|y|d|h 這些爽到爆.

如果再有 control+j 來換行 alt+w來複制 那真心完美了

文本編輯的時候 這些快捷鍵效率超級高

你用不到不代表沒用.


我倒覺得而者的確是可以合併的!

Mac標準鍵盤上的Command鍵多數情況下就等同於windows標準鍵盤上的CTRL鍵

早期的蘋果電腦的滑鼠為了降低複雜性而僅提供一個按鍵。而隨著GUI界面的出現,需要通過上下文菜單來獲取額外功能,因此需要一個額外的按鍵。在Unix和windows上,用戶可以通過滑鼠右鍵,而在Mac OS,Ctrol鍵被用來激活右鍵。

但現在新的蘋果滑鼠已經順應潮流增加了了右鍵功能,那麼原本的ctrol鍵就基本上成為傳統而已,只需時日而已


對於有 Linux 經驗的用戶來說,Unix 或 Linux CLI 來的快捷鍵如 ?d,?s,?q 是綁定到 ?,Mac 自己的快捷鍵如 ?C,?V,?Comma 等是綁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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