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麥克盧漢的「媒介即信息」?


我想還是不要孤立地去理解麥克盧漢這一觀點是什麼,還是把他放在整個傳播學發展與流派體系中去考慮。首先要明確的一點是麥克盧漢是媒介環境學(多倫多學派、傳播學技術學派)的代表人物,其前有英尼斯(伊尼斯),其後有尼爾波茲曼、梅羅維茨和來文森等,這一流派的一大特點就是關注媒介技術發展與人類社會變遷之間的關係,這就註定要理解這一學派的觀點,確實需要一個宏觀且長遠的視角:即在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里,人類社會因為媒介技術的發展發生了怎樣的改變?報紙帶來了什麼?電報呢?廣播呢?電視呢?互聯網呢?

梅羅維茨的經典研究就是「電子媒介對社會行為的影響」,即探討電子媒介的出現打破了原本人類社會的時空與地域觀念,人類認知與感受世界的方式在電子媒介構築的環境之下呈現出新的變化,男人與女人之間可以通過電子媒介感受到相互曾經無法感受到的氣質,進而發生社會學習與模仿,男女氣質界限呈現模糊化(這個我記不大清了,大體是這個意思);孩子也可以通過電子媒介場景窺視以只存在於成人世界的秘密,進而使成人世界與兒童世界之間的界限變得模糊,波茲曼的童年的消逝很大程度上說的其實也是這個意思,波茲曼的觀點其實是批判的。以上兩者說的正是人類社會的發展狀態在電子媒介出現後發生的變化,其中真正帶來改變的正是媒介本身的出現,而不是其中傳遞的內容信息。

那麼麥克盧漢的「媒介即訊息」這一觀點如果按這個宏觀視角來理解,其實說的就是媒介形態其實是訊息中的信息(或信息中的信息,更本質更重要),媒介本身的存在改變了人類認知世界、感受世界和以行為影響世界的方式,而媒介傳遞的內容信息與媒介本身對人類社會發展帶來的影響相比,則是相對次要的。明顯,這種過程的發生與改變,要經歷一個長時間的歷史時期,才可以觀察得到。

我們常說的「互聯網改變生活」、微博上的「圍觀改變中國」都是在新的媒介方式產生之後得以實現的,互聯網和微博既是新媒介,又是訊息,其對社會發展的影響不是一時一刻就能擴散的,社會因之而發生改變也不是立馬開始的,給彼此一段時間,我相信你我都真的會看見不一樣的變化。


在以上回答後面補充一點。這個問題建議結合伊尼斯的《傳播的偏向》來理解,伊尼斯是多倫多學派的先驅,也是麥克盧漢的老師,對後者影響很大,他也有一句名言:「一種新媒介的長處,將導致一種新文明的誕生。」伊尼斯採取人類史的宏觀視角首先分析了信息載體本身對人類文明傳播活動的影響,「媒介即信息」是與該命題一脈相承的後續討論。


回答「媒介即訊息」得從馬歇爾的認識觀談起。他在其《機器新娘》(只能讀懂這個了,《理解媒介》太晦澀)中就提出,機械技術的實質在於切割,自動化技術的實質在於聯繫。整體化是馬歇爾認識媒介的基本出發點,因而他一反經驗主義學派和批判主義學派,認為媒介和訊息也是相互聯繫的。任何媒介的「內容」的都是另一種媒介。當你使不同的媒介來閱讀同一個「內容」的時候,諸如你用微博和新聞聯播來閱讀新聞的時候,當你要去理解「內容」是就不得不通過另一種媒介,新聞的下級媒介是紙媒,它播報的方式和其行文的形式繼承於紙媒的線性,這樣媒介形式具有嚴肅性,一方面想展示自己的真實性,另一方面就是。。就是為了嚴肅的搞笑;微博的下級媒介是話語,這使得其接近於人際傳播,使得提升其可信性,這就是為什麼大家那麼喜歡微博上的謠言。綜上,你就能明白為什麼同是一條新聞,在新聞聯播和微博上的傳播效果卻截然不同,為什麼會形成兩個輿論,也就明白媒介對於內容的重要性,理解媒介即訊息。


麥克盧漢在原文中用了BULB 燈泡 來做比喻。

他說燈泡雖然並沒有電視和新聞一樣的「內容」 ,但是他的存在照亮了夜晚的空間。因此也是一種媒介(雖然跟我們日常說的」媒介「不同;但這跟他的「媒介是人體的延伸」的概念是吻合的 他認為這種燈泡使得人的眼睛和閱讀功能在夜晚得到了延伸)

「a light bulb creates an environment by its mere presence」

(一個燈泡創造了一個環境,僅僅因為他的存在。)

他還說 媒介那些內容就像是 入室盜竊的竊賊丟給看門口的蘋果派一樣 是用來「轉移視線」的。而真正重要的是媒介本身。

事實上 ,這個觀點要從傳播學史的角度去看。麥克盧漢是傳播技術學派的領軍開山人。他這個觀點其實是面向學界的,就是說要重視研究」傳播媒介「本身的變化和帶來的影響及作用。而在此之前傳播學研究的重點是5個W一個H,功能主義,結構主義等等其他的角度。


原話 Media is message。

媒介形式本身也傳遞出一些信息,是在內容之外的信息。所以得結合媒介形式本身去考慮你得到的信息。


我們試從品牌認知構建的角度,來聊聊「媒介即訊息」這一觀點可能對市場營銷帶來的影響。

以前讀《理解媒介-論人的延伸》,就非常困惑於麥克盧漢所說的「媒介即訊息」究竟對營銷又有什麼意義?我想這個觀點還需要回歸到營銷的基礎面上來看,營銷的本質追求是什麼?我想很核心的一點是在用戶的心智中構建品牌認知。

然而什麼才是「認知」? 這個「知」的真實含義究竟為何?

我們需要意識到,用戶的「知」有語言邏輯上的「知」、也有情感和體驗等緯度上的「知」,在我們通過廣告、通過公共關係(PR)、社交傳播、品牌自媒體去「表達」的時候,需要注意在我們的表達當中,不僅需要有獨屬於品牌的核心信息,還要有獨屬於品牌的感覺、風格以及情感體驗。不僅要關注「說什麼」,還要關注「在哪說」和「怎麼說」。

正如麥克盧漢所言——「媒介即訊息」,媒體環境、媒介本身與所表達的內容一樣影響著我們對一個品牌的「感知」。因此豆瓣廣告所要植入的語言訊息和它所選擇的文藝調性一樣重要,因為後者輸出的正是「情感」和「體驗」層面的「知」。

又比如,你可能和我一樣並不知道星巴克的Slogan是哪一句,但這不妨礙提到該品牌,我們會有大體相近的品牌聯想。

因此,我們不能簡單粗暴地認為用戶都能在語言邏輯層面對你展開描述,才是品牌認知被構建的標準,而是如同「1000個人有1000個哈姆雷特」,成功的認知構建在於當我們提到這個品牌,用戶會有一種非常明確的,和其它品牌有著顯著差異化的「感知」回應。並且從宏觀上看,這些用戶的感知回應在大體上是相似的。

由於真實的用戶認知是超越語言的,因此僅僅基於語言邏輯的角度來構建品牌認知就是簡單粗暴和膚淺的。

傳統的營銷觀點更強調「說什麼」,但事實上媒介本身就是重要的品牌訊息,它可以去包含大量的情感訊息和體驗訊息。寶馬的廣告給用戶帶來的感覺,和寶馬的產品給用戶帶來的感覺一樣重要。當語言訊息,情感訊息,體驗訊息高度一致的時候,這樣的傳播將尤其成功。

過去很長時間,寶馬的Slogan都是「終極駕駛機器」。近年來,該品牌圍繞「悅」大做文章。「悅」是一種情感精神價值,但它談論的仍是「駕馭之悅」,是「用自己的雙手開創」,這讓品牌變得年輕,區別於那些死氣沉沉的大Boss癱坐在司機駕駛的傳統豪車之中。

因此我們說,從「媒介即訊息」的觀點來看,如果寶馬這個品牌談論的是「悅」,是基於開創精神對自己生活的駕馭之「悅」,我們就要問:你的傳播,你的廣告有沒有「悅」到用戶?

不止於文字訊息上的「悅」,不是簡單粗暴地用二號字體把「悅」字加粗加黑加大,把Logo放大,而是在「媒介即訊息」的考量之下,通過將創意嫁接在新的信息交互方式,新的媒介表現形式之上,去成為一個整體,去讓用戶由衷地產生出那種「悅的感覺」;久而久之,在他們心智中構建出一種持久而明確的品牌感知回應。

這也恰是對營銷高度敏感的品牌,會在創意表現方面不惜重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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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見(ID:yujianyingxiao)


第一次看到傳播學的問題.

麥克盧漢之前,人們往往認為媒介是媒介,信息是信息,媒介只是裝載信息的載體,並不能代表信息本身。

但是麥克盧漢思考後認為,媒介其實等同於信息,它應該是和信息融為一體的.他提出了媒介及信息的觀點,即是說明,媒介引起了人和信息之間的關係的變化,比如電視,廣播,互聯網,這些媒介傳播的內容和真實的信息是相等的。

這裡媒介指的是,媒介的內容,比如一條微博,則這條微博是所講述信息的媒介。一個電視節目,則這個電視節目的內容是其講述信息的媒介。。。


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


媒介是信息表達的介質。不同媒介信息表達的機制不同。同一信息可以在不同媒介中以不同的形式表達。處在不同媒介中,即便不同形式也可以表達同一信息。媒介可以是物理的,也可以是抽象的。可以說CD、磁帶是媒介,也可以說語言也是一種媒介。


如果用一個詞來概括麥克盧漢對媒介的定義,這個詞一定是工具。媒介的一般定義是中介物,信息載體。

但是麥克盧漢泛化了媒介的概念,媒介即信息。換言之,在信息傳播過程中,傳播媒介對信息內容的影響是不可忽略的。麥氏認為媒介是人的延伸,這種觀點可以被認為是普羅泰戈拉「人是萬物尺度」的繼承。對人類來說,世界不是以一種客觀實在的方式存在的,而是通過被感知的方式建模的。媒介即是延伸人類感知的工具,如果說信息內容是石膏,那麼傳播媒介便是雕刻刀,由媒介包托的信息可能是多樣化的。我們在接受信息時,媒介的影響並非如此顯然,其作用是潛移默化的。媒介定義了我們感知信息的模式,也決定了我們做出反饋的模式。

正如麥克盧漢所舉的一對有趣的例子:「口語詞:惡之花?」「書面詞:以眼睛代替耳朵

口語詞和書面語定義了截然不同的交流模式,也由此塑造了兩種相異的文化,前者是部落式的,後者是文明式的。前者注重參與而後者注重思考。回到對工具的討論,我們幾乎可以將人類的文明史視作工具的發明史,工具的定義也發生了相應的漂變:工具已經不再是可有可無的客體了,它已經成為人類身體的延伸,人類也在很大程度上變成工具的附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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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即信息的解釋到此結束,下面是不負責任的扯淡時間:

對工具的創造和使用能力一直是智人的傳統定義。那時候人類仍然保有著對工具的控制權,工具只是肢體及其功能的延伸。工具所帶來的功能放大器的效應遠不及人類數量疊加所產生的加成效果顯著:

亞當·斯密對這點知之甚深:

一個並沒有受過這樣業務(勞動分工已經讓它成為一個獨立的行業)訓練,同時又不熟悉它所運用的機器(同樣的勞動分工讓這種機器的發明成為可能)的工人,用他最大的努力,可能一天也無法製造一枚針,更別說二十枚了。不過按照這種業務現在進行的方式,不僅僅整個工作是一個專門的行業,同時它所分成的若干部門大多也是專門的職業。一個人管抽絲,另外一個人管拉直,第三個人負責切斷,第四個人削尖,第五個人磨光頂端、安裝針頭。製作針頭要求有兩三道不同的工序;裝針頭是一項專業的業務,將針刷白是另外一項;甚而將針裝進紙盒中也是一項專業的職業。

在現代工業崛起之前,人類的身體恰恰是最有效率的工具,彼時的工具或多或少都是人類或動物身體功能的模仿物,類似槓桿:一種典型的動力放大器。這些工具的自動化程度極低,所以能完成的功能極為有限。

還原論為自動化工具的產生指明方向:如果人類的複雜活動被拆分成不可再分的簡單環節,交由機器完成。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笛卡爾的計算器。彼時工人的工資逐漸提高,資本漸漸轉向了開發具有一定自動化能力的機械或工具。煤炭和電力的先後出現推動著自動化的進程,從此之後,人類身體所具有的優勢已被逐步磨滅。

如今編程和演算法則提供了一種創造更高自動化程度機械的模式。由此而來的各種應用軟體逐漸替代人類的部分智力技能——記賬,打字,翻譯,導購等等,這些軟體並不能完全實現這些功能,它們只是通過範式轉換將這些操作變得更簡單而已。而現在更高自動化程度的人工智慧演算法則試圖加強程序自適應和自優化的能力。

這種人工智慧的巔峰便是所有「可數學描述」的自然問題被充分範式轉換為計算機可讀的二進位代碼。

而圖靈所稱的「依靠靈感」的那些問題對有限狀態機是不可表徵的。

所以在可以理解的人工智慧範疇內,具有創造性的智力活動是不可取代的

為什麼要說這些呢,除了扯淡之外。

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一個奇妙的預感

進化對人類所能起到的作用已經微乎其微,而人類自己將會成為改造自己的新神

我們所談論的生物學上的進化,是以數萬年的時間尺度衡量的。

而一萬年太久,人的生命對於進化來說不能一瞬。

甚至進化中的自然選擇的力量對於擁有強大工具的人類而言,已經不那麼無法抗拒了。推動人類變革的真正力量是人類的自我選擇。如何使用工具,如何訓練工具,如何定義工具。

事實上,人類對身體的改造並不難以接受,從各種外置的假肢到內置的人工器官。這種生理改造在大多數時候是被迫的,但是如果可植入的器官的作用極為強力的話,情況便另有不同了。

也就是說,新神是全新的人機嵌合體,我們可以想像有一天我們會把意識傳輸到電子存儲器上,那時候,是人類族群滅亡的肇始。很多科幻作品所描述過類似的情節,例如《神經漫遊者》,《基地系列》,以及Deus Ex,但最讓我著迷的是戰錘40K世界觀中的懼亡者們。

We are not human anymore,we will be necr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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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的分割線:

本人在此嚴正申明:以上內容純屬臆斷,為描述性解釋,非範式性定理。本人不做任何科學性保證,因本描述對閱讀者造成的認知偏差,本人概不負責。。。。。。。。。。。。。。。。。。


媒介即訊息,主要是強調媒介形式具有革命力量,媒介形式決定著信息的清晰度和結構方式,所以它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種訊息。

下面通俗地說一下自己的理解。

就比如說,印刷文字,你可能覺得信息就是那些文字表達出的內容,但是文字這種形式本身就具有它的特性。它會決定印刷文字為主導時代的感知模式和認知模式。

在《理解媒介》中,麥克盧漢多次提到媒介是我們中樞神經系統地延伸。舉個例子,我們發明了汽車,汽車作為我們身體的延伸,汽車本身具有的性質也會反過來影響我們的生活,思維和歷史進程。媒介也是如此,它本身就包含了某種訊息。就像後來尼爾波茲曼在《娛樂至死》里也提到技術也是有思想的,它帶有的思想某種意義上還是不可辯駁的。個人覺得,我們認為技術對社會帶來的影響是不可辯駁的,在於我們沒理解甚至忽視了一種技術本身的傾向性。而麥克盧漢告訴我們,我們不僅要去看杯子里裝了什麼,也要看這個杯子本身包含了什麼。就像同樣的內容,可以用電影表達,可以用小說書寫,可以用廣播告知,但我們獲得的信息會一樣嗎,我們從中感知到的認知到的東西會一樣嗎?

化用費孝通先生在《鄉土中國》里的一句話,媒介像是社會定下的篩子,如果我們有一種情意和這篩子的格子不同也就漏不過去。

最後,麥克盧漢可是在「互聯網」一詞尚未出現時,就已經預言了互聯網的誕生。


信息比做水,而媒介是杯子。水可以被杯子塑造成任何它想要的形狀。即媒介即是信息。


一個簡單的角度就是,同一件事情,在不同的媒介上,比如電視,報紙,論壇,微博,其表現的內容會有非常大的區別。

從而可以看出,媒介本身也是信息的一部分。

至於媒介即信息,一個極端點的例子是,公知的文章不用看就知道他想表達什麼意思,同理,五毛的帖子也是一樣。


百度了一下作業題目竟然在知乎找到了……貼一下教科書上的話:

「所謂媒介即信息只不過是說: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對個人和社會的任何影響,都是由於新的尺度產生的;我們的任何一種延伸(或曰任何一種新的技術),都要在我們的事務中引進一種新的尺度。」

麥克盧漢認為,媒介的改進不僅僅是擴大了傳播的方式,增加了傳播內容,甚至還改變了信息的內容。他認為,媒介是的會發展的基本動力,每一種媒介的產生,都開創了人類感知和認識世界的方式,也改變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並創造出了新的社會行為類型。因此媒介可以作為區分不同社會形態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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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媒介本身才是真正的訊息。

也就是說,人類有了某種媒介才可能從事與之相應的傳播或其他社會活動,因此真正有意義的訊息不是各個時代的傳播內容,而是這個時代所使用的傳播工具的性質,以及它所帶來的可能性和造成的社會後果。

簡單的說沒有媒介就沒有信息的傳播,媒介不單單是傳播的工具,更是組織知識的方式,是組成人類關係的重要一環。比如計算機,它在作為媒介的同時,本身包含了大量的信息,同時這些信息也可能改變世界。


麥克盧漢時候的媒介要比我們現在說的媒體範圍要廣,這一點一樓已經說得很明白了。同樣,麥克盧漢這句話里的「信息」,其含義也大於我們所說的媒體上發表的內容。具體到一個狹義的媒體,其發表的內容是這個媒體提供的一階信息,其之所以要發表這樣的內容是這個媒體提供的二階信息,二階信息就是「媒介即信息」意義上的信息。說個具體的例子,一本新聞雜誌報道了一個重大事件,然後電視台把這個雜誌的編輯記者請來做一個節目,然後這個電視節目的視頻被傳到網路上被評論……這其中就體現了信息的不斷升階,也說明了為什麼「媒介即信息」。


使用一種媒介時,他對社會產生的深刻影響比個人用這個媒介具體做什麼更加重要。人們開始打電話、聽廣播、看電視、用網路的時候,世界就一次接一次地發生變化。這樣的變化一般不是由他們所說、所見、所聞的內容引起的——所有這些東西都被無情地碾壓成一個論點:內容完全是無關緊要的。他提出了一個很有趣的「思想的看門狗理論」:內容奪走我們的注意力,損害我們對媒介的理解,甚至損害我們對媒介的感知,損害我們對媒介周圍一切的感知。

當媒介被內容遮蔽時,媒介的情況就會發生變化。但為什麼媒介」內容「之所以非常強烈,恰恰是另一種媒介變成了它的」內容」。換言之,媒介的內容宛若「滋味鮮美」的肉,他支配我們的思想,分散我們的注意力,使我們感覺不到眼前這種媒介的深層衝擊力。這種衝擊力,正是此前的一種媒介,一種被馴化的、看不見的一種媒介,就像是已經被馴化了的狗,規規矩矩地躺在眼前的地毯上。內容並非不重要,它也許還是審視媒介及其影響的最好的辦法。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小說是電影的內容,電影和連續劇是電視的內容,而網路的內容,是所有的媒介,甚至,使用互聯網的人也是其內容。

先談一下「許多媒介」:文字到互聯網上「出遊」時,它和原來的文字有所不同。差別之一就是,它更加容易解釋清楚。自從歐洲人開始用印刷機以來,文字從隱逸的狀態中走了出來,走到了光天化日之下,進而,它們被推進到更加顯赫的位置,這產生了一種深刻而民主的結果:文字成為公眾越來越容易利用的東西了。

「使用者是內容」[1],在引入「人」這一變數時,我們有必要做一下「光照射」與「光透射」的區別:光照射從銀幕彈回來或者反射回來,它是「熱」的,不要求人的積极參与;光照射是從屏幕背後射出來的,是「冷」的,它要求人積极參与。作為一種工具,它可以解釋人與媒介的關係:人既是媒介內容的接受者,也是媒介內容的生產者,但是人是一個群體,而作為媒介受眾的「我」只是一個個體。我認為這種人的參與並不是理查茲談到的「一千個讀者眼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2],也不是萊文森談到的實時參與性,而是說人這個感知著作為實時的對話者成為互聯網另一個參與者切身可感的另一條內容。

注意,「互聯網是一切媒介的媒介」是萊文森隨著數字化時代的到來,基於麥克盧漢斷言「媒介即訊息」指出的,他接著又提出了一個嶄新的理論:人性化趨勢理論,即從聲覺空間到視覺空間,再從視覺空間聲覺空間混合到賽博空間。賽博空間越來越傾向於模擬人的各種身體感官。我們可以暢想,或許在遙遠的未來,人們能夠拋棄肉體,將意識的所有觸覺與媒介相互對接,這個時候,也許我們就真正實現了「the medium is everything」。

[1] 麥克盧漢在1978年給《紐約雜誌》撰寫的一篇文章里進一步說:「你打電話或者播音時……你這個發送信息的人也被發送出了……無形無相的使用者被送到了電力信息接收者的跟前。」

[2] 從使用者解釋論到使用者決定論,再到使用者就是文本可區隔了漫長的過程。


還是應該讀他的著作,看他的演講。不要斷章取義的理解「媒介即信息」,也不要過分輕信教科書上對他「技術決定論」的論斷。沒有那麼簡單。

麥克盧漢把媒介置於一個非常廣闊的背景下研究,這個範疇不僅限於當時社會的廣度,甚至可以縱向擴展到人類的發展史。媒介所包含的信息本身也是一種媒介。媒介是關於人類與社會的信息。


在媒介技術發展的過程中,真正有意義的不是我們傳遞的具體內容,而是實現這種傳遞的工具,即媒介本身。


我記得麥克盧漢書里已經說明白了,他這句話只是想說媒介本身對人的心理和社會有其影響,我們從中能解讀出來的意義,就是這裡的訊息

簡單說,就是媒介不僅是表達的載體,它本身也有其意義

《信息簡史》這麼說: 「當麥克盧漢宣傳媒介即訊息時,他是在開玩笑。事實上,媒介即獨立於訊息,又與它密不可分。」 p257


來一個感性的回答吧。對於我心愛的大神麥克盧漢,他的這句media is the message在我自認識他之後的歲月里不斷在腦海中浮現,沉澱,徘徊。我過去寫過很多解讀這句話的文字,但我覺得對我個人來說,最深刻的認識就是,形式大於內容,這是一種優美而可靠的價值觀,至少對我而言如此。

老麥在這句話之下, 還有很多有趣的隱喻,明喻,對於理解這句話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一個事實就是,他說這句話可能更多出於「宣傳的需要」,或者大家普遍覺得,就是個文字遊戲吧,因為後來他還說過一句話「media is massage」 媒介即按摩。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看那本書。

理解媒介那本書真的挺難理解的。但很多年過去以後,我會經常在一些不相關的領域中想起那句,媒介即訊息。比如,我讀小說的時候,很喜歡王小波。他總是先搭起一個骨架,然後填充內容,這個骨架可能是一個奇特的時間邏輯,或者有趣的敘事結構,然後往裡填充人物,性格,對話,細節等等……看過幾遍以後,過了很長的時間,我會忘記那些細節,但是我會記得那個邏輯,那個結構,讓人著迷。

就像,你寫過的信,看過的電視,聽過的廣播,內容都不記得了,但是你不會失去這項工具,這種形式。這麼一想,老麥的觀點也很好理解了。把媒介當成一種技術工具,一種人與環境交流的中介。說到底,老麥就是技術決定論。他在強調,工具對人生活的影響和改變。從歷史角度來看,這幾乎是肯定會有發現的一個角度。

但也只是一種角度而已。雖然很著迷於老麥的思維,但是任何一種視角都像是一副眼鏡。讓你看的更深入,但也局限。不可不知這種局限。關於局限,應該讀一下《超越文化》。反正這本書把我從老麥的迷思中拉出來。

老麥原本是英語文學專業的教授,就像認為不同的語言會影響人的思維一樣,也是一種形式大於內容的決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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