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三世系列唐七究竟有沒有抄襲?
在微博對唐七眾口不一,法律鑒定無抄襲,但多網友憤慨分析找證據發帖聲明唐七抄襲了誰誰誰。抨擊其微博蹭地震熱度。個人認為各種說法均有偏激之處?到底真相於何處。。。。這是一個怎樣絕望而沉痛的世道?
我以小說寫手身份投「抄了」票。
孫鐸有點說得對,最能定義這事的當然是小說圈裡的從業人員。也請認為沒抄的小說寫手勇敢地亮出大號和書名。
因為法律上規定了只有「表達」上的抄襲,這對小說寫手來說是很容易規避的。
比如說唐七曾經想要將《枕上書》從新「表達」一遍,獲得獨立版權去賣。這在小說寫作表達技術上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她的東家中文百聯不幹啊,瘋狂反撲啊。想要從法律上支持唐七「沒抄」的,不如去瘋狂打call支持《枕上書》重新「表達」一遍吧。其實唐七的做法在小說圈裡已經有人複製了。
開兩個馬甲自己重新「表達」自己另一部作品。所以我還真好奇,在小說圈裡,敢明確公開支持唐七「沒抄」的寫手、編輯、平台大佬大神是誰?尤其是平台。
不怕自食其果,旗下作者紛紛重新「表達」的話,請權威平台明確出來表個態,也算是「造福」部分作者了。
唐七說網友可以提出解決方案,我現在就提出解決方案,請作協、網作協成員實名投票,過50%以上支持率,算你唐七沒抄。被大佬@日暮千山艾特了但其實我懶得要命(癱)
其實說到底,唐七粉們覺得自己是大義凜然,冒天下之大不韙,覺得自己是眾人皆醉我獨醒,覺得唐七姿態端正,客觀公正走法律渠道。
在法律面前即為理性,在聲勢浩大的討七浪潮中堅持自我內心觀念即在感性層面亦戰勝了自己。從而七粉們只覺自己是最公正無私,最最客觀無暇之人。
反觀大風,七粉們覺得她佔盡天時地利人和,輿論倒向她她卻只想息事寧人,這不免令人覺得她心虛。但其實呢?
人有千千萬萬種性情,有宵小鼠輩能為利狂吠不止,吸人血食人肉仍理直氣壯,卻有俠士願為義奔走不息,耗盡心血,卻也有文人我心有主,傲骨不屈。
法律是什麼?是用來保護絕大多數人的權益的。但法律仍在完善過程中,它構建了一個大的框架不足以綁縛所有宵小之輩,唐七深知此漏洞,法律面前即使大風有天大的理由都不足以勝訴,因為法是死的而文是活的。網上調色盤那麼多,明眼人一看便知。
怕的是有人偏生要蒙住自己的雙眼,裝作是明事理的英雄為唐七洗地。可悲可嘆不過如此。
抄了
以我網文閱讀將近二十年的經驗斷定。
罪無可恕,鐵證如山。
如果用其他「經驗經歷」的話,本人2005年幻劍書盟站長,七級站務,負責過駐站審核,拉人,以及評論團等工作,相關資歷對鑒定抄襲很有幫助。
@迢柳娟
這次把所有內容都改掉,因為我要罵人了。
對,我不罵唐七我就罵那個一意孤行為唐七辯護自以為遺世獨立要羽化登仙的【嗶……】
消音的原因大家懂的。
對於此人,我可用一句話總結: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自己心胸狹隘,見不得人心底寬廣。自己學著唐七非要把大風往死里逼,一副你去告啊的輕飄飄的口氣……我可【嗶……】你的桃花債蹭熱度。李亞玲這小人還得志著呢。
還法律。我告訴你法律這玩意兒在反抄襲這個領域……【嗶……】都不如!
你以為拿這個鑒定就算不抄襲了?我可【嗶……嗶……嗶……嗶……】的。抄沒抄自己心裡沒點數嗎?調色盤鮮艷到不行啊!
當年唐七憑著一個沒多少重合的調色盤都能把葉笑逼成那樣,怎麼到唐七這裡就不算了?老鐵雙標666啊……
自己眼睛瞎就算了,還非要把別人的眼睛戳瞎。
自己耳朵聾就算了,還非要捂著別人的耳朵。自己齷齪就算了,還非要把別人想的和你一樣齷齪。你誰啊你!你沒這胸懷別人就不能有?說你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怎麼了?跳腳個【嗶……】啊!自己脖子粗見識短還非要笑人家脖子正常的細!
呼……總算罵痛快了。
總結:此人以污衊他人人格的方式洗白唐七,大家自己看著辦。信不信隨你們。
看在我這是第一次在回答里罵人且把不雅辭彙全部消掉了的份兒上,別踩太狠。抄是肯定抄了,一些人設,背景,人物關係,細節處驚人的相似。這種就算說是「借鑒」也是過度了,更何況唐七對她「借鑒」對象毫無尊重……基本上是靠在原作者的文下刷廣告才有了最初的讀者……這種行為……嗯,借鑒借鑒,人家不同意借給你你硬是拿過來,這就不是借,是偷,是搶。更何況還有《思凡》《非我傾城》,三生第二世跟《思凡》的主體框架基本上一模一樣。
如果把這些相似的內容全部刪去,三生還剩下什麼?惡毒女配對女主的嫉妒,但凡是個男人就喜歡女主的瑪麗蘇設定?
呵呵。為抄襲者吶喊加油:「抄你是看得起你!」「說我家大大抄襲,蹭熱度吧?」「誰叫你不出名,就算抄了你的我家大大就是出名了,就是厲害!」……這是你們4S粉說的話,石錘不要太多,我只想問你,你良心痛不痛?你們粉絲還有沒有良心!一開始假裝大風小號發文,借大風熱度火一把,然後聯繫大風說自己是死忠粉請大風幫忙宣傳,火了之後毫不認帳倒打一耙,與編輯狼狽為奸把大風整了又整。十年過去了,4S成為價值上億的IP,而被「借鑒」的原作者曾被搞得聲名狼藉連房租都交不起。這是一個怎樣絕望而沉痛的世道?
不謝邀,友善度我不要了!
抄了
那是單方面鑒定書,不具有法律效益
就算真的上法庭了,也只能作為唐萋這方的證據之一這世道一向如此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真相
我只能做到無愧於心現在,無論是反抄襲,還是大眾對於抄襲的態度,都沒有達到我們的目標
「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無道,以身殉道。」只提醒一句唐七曾在晉江發表的大風門下走狗。
你們唐主子當初都承認了,就別到處刷智商下限了。(其實我覺得題主並不是真心想知道事情原委,之前知乎上很多有理有據的高贊回答你隨便搜一搜就會看到,完全沒必要再提問題。而且對於這個問題下說唐七沒抄襲的孩子,我只想寄一包核桃給補腦用)
說句不太好聽的吧,抄了還是沒抄,這事兒唐七自己心裡沒有B數嗎?
唐七粉心裡沒有B數嗎?買ssss影視版權的人心裡也沒點B數?都不願意再說了,唐七她這輩子都翻不了身她就是個抄襲還不承認的bitch。對,bitch。看到一些回答,看到了商機哈哈哈
以後寫文洗稿就好,反正有沒腦子的支持,還能到處洗白增加知名度,反咬原作者一口何樂而不為?你有freestyle嗎
這個問題真有趣,題主裝盲造契機。下面一堆花式洗,借鑒不是啥陋習。調色盤它沒道理,言情套路玩飛起。人品啥的咱不提,大風名氣在哪裡。反正就是這一句,我們萋萋沒抄襲。
抄沒抄你心裡沒點b數嗎
冒昧問一句這一套程序下來多少錢。給多點我就倒戈了。怎麼現在還有問唐七抄沒抄的……唐七抄襲已經難道不是眾所周知了?還有人不信啊?
她當初在碧水說致敬大風的時候,應該沒想到三生會火吧?嗯哼,以為刪掉了就可以當做不存在了?
瀉藥。
雖然現在沒有相關訴訟,但是我們可以根據已有案例做出推測:
如果起訴,能勝訴。
目前的可以借鑒的案例只有瓊瑤訴訟於正抄襲一案,是訴訟影視作品侵犯了,文學作品改編權。
從該案判決文我們可以看出很多判斷依據
瓊瑤訴於正案終審判決書->版權->裁判文書->中國知識產權律師網
原審法院針對陳喆主張的劇本21個情節(小說主張17個情節),認定其中3個情節屬於公知素材,即3個情節不構成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而是屬於公知素材被過濾;9個情節不構成實質性相似,即9個情節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但是劇本《宮鎖連城》的表達與其不構成實質性相似;9個情節構成實質性相似。由於余征、湖南經視公司、東陽歡娛公司、萬達公司、東陽星瑞公司僅對認定為實質性相似的9個情節有異議,本院僅對該9個情節進行分析,具體包括情節1「偷龍轉鳳」,情節5「次子告狀、親信遭殃」,情節7「惡霸強搶、養親身亡」,情節8「少年相助、代女葬親、棄女小院容身」,情節9 「鍾情饋贈、私定終身、初見印痕」,情節10「福晉小院會棄女,發覺棄女像福晉」,情節18「道士做法捉妖」,情節19「公主求和遭誤解」,情節21「告密」。余征、湖南經視公司、東陽歡娛公司、萬達公司、東陽星瑞公司對上述9個情節的意見基本相同,本院以情節1「偷龍轉鳳」為例,進行分析。
情節1、偷龍轉鳳。原審法院認定該部分在劇本《梅花烙》中的情節安排為:清朝乾隆年間,碩親王府福晉倩柔已為王爺生下三個女兒,王爺沒有子嗣,恰逢王爺壽辰,回疆舞女翩翩被作為壽禮獻予王爺。倩柔在府中地位遭受威脅,此胎如再生女孩,則可能地位不保。姐姐婉柔便出主意,如果再生女孩,則不惜偷龍轉鳳換成男孩。生產當夜,倩柔生下女嬰,婉柔將換出的女嬰遺棄溪邊。遺棄女嬰前,倩柔在女嬰肩頭烙下梅花烙,作為日後相認的證據。 原審法院認定劇本《宮鎖連城》就該部分的情節安排為:清朝乾隆年間,富察將軍府,福晉映月連生三女,將軍膝下無子,並寵幸侍女如眉以致如眉懷孕,映月府中地位受威脅,生男生女將可能直接關係到映月的命運;於是映月與郭嬤嬤謀劃,如再生女兒則不惜偷龍轉鳳換成男孩。生產當日,映月生下女嬰,郭嬤嬤趁亂掉包,將女嬰遺棄溪邊。女孩送走前,映月發現女嬰肩頭部位有一片硃砂記。 余征在本院訴訟中將情節1抽象為5個層級,並認為兩者的相似度僅在第2個層級上,而第2個層級的內容屬於公知素材和通用場景(具體圖示見本判決附表)。 對某一情節,進行不斷的抽象概括尋找思想和表達的分界線的方法無疑是正確的,如果該情節概括到了「偷龍轉鳳」這一標題時,顯然已經屬於思想;如果該情節概括到了「福晉無子,側房施壓,為保住地位偷龍轉鳳」,這仍然是文學作品中屬於思想的部分;但對於原審判決所認定的包含時間、地點、人物、事件起因、經過、結果等細節的情節,則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且不屬於唯一或有限表達以及公知領域的素材。雖然與余征抽象概括的第4、5層級相比,原審判決中對於情節的認定未概括某些細節,如如眉挑釁映月、將軍親臨佛堂施壓等,但並未影響該情節屬於表達的判斷。 陳喆對於情節1中的設計足夠具體,可以認定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具體是福晉連生三女無子,王爺納側福晉地位受到威脅後,計劃偷龍轉鳳,生產當日又產一女,計劃實施,棄女肩頭帶有印記,成為日後相認的憑據,該情節設計實現了男女主人公身份的調換,為男女主人公長大後的相識進行了鋪墊,同時該情節也是整個故事情節發展脈絡的起因,上述細節的設計已經體現了獨創性的選擇、安排。雖然與余征抽象概括的第4、5層級相比,原審判決中對於情節的認定未概括某些細節,如如眉挑釁映月、將軍親臨佛堂施壓等,但並未影響該情節屬於表達的判斷。劇本《宮鎖連城》的相應情節與其構成實質性相似。
所以
從法律層面來看
故事中角色的邏輯關係,故事推進,以及具體事件的抽象概括相似到一定比例就可以確定為侵權,而不是文字相同。
回過頭來看,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桃花債的調色盤,讀過兩本書的同學們可以清楚的知道,這兩部作品幾乎完全一樣,甚至文字描述都一樣。法律上肯定是可以確定的。而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影視作品自然也就是侵犯改編權。
從道德層面來看
一個自己都親口承認了的事實,還需要毛線的證明。
——唐凄,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不會呀,因為我沒有呀。
不請自來,怒答一發。
不歡迎唐七的黑粉以及大風的黑粉。特別是涉及到人身攻擊的,如有發現,一律拉黑刪評。
先聲明:個人不是唐七粉,也不是大風粉。單純就是小說黨。兩位作者的作品我以前大部分都看過。耽美我是幾年前看的,這兩三年轉到了言情上,看得不多。風弄、酥油餅、藍淋、加上大風。記得的也就這四個,其餘沒記住。言情的作者記住的也不多,電線、蜀客、匪大、顧漫、加個唐七?這是前提。
下面是正文:
首先,關於抄沒抄,每個人看法不一樣是能夠理解的,有人認為抄,有人認為沒抄。很正常。
但是什麼時候,網路成了一個給人定罪的地方? 網上各種黑唐七人品有問題,各種她花錢買通人,炒作。我就呵呵噠了,抄不抄襲和她人品有毛線關係,先不說你們沒有和她接觸過,這樣妄下斷言本身邏輯就是有問題的。即使她真的是個渣,只要作品是她寫的,就請你閉嘴。徐志摩是個渣,他的作品不還是上了課本,成了經典。就事論事的時候,麻煩保持理智OK?
還有,關於人家花錢請律師的事情。拜託,現在遊戲公司都要告她了,如果不花錢請律師解決這個問題,難不成等著賠錢?搞笑了。哦對了,那些在那邊說唐七有錢,花錢買熱搜,買關係的。我就想問問你們了,她唐七是得多有錢才可以買得通這麼多人?難不成她的錢是大風刮來的?或者天上掉下來的?她是在作家富豪榜里有名了?還是她家人在社會上有勢了? 來來來,我們說下最近的話題人物小四(郭敬明)作家富豪榜上排的上號的人物。當初庄羽還不是贏了官司?有錢能讓他不輸官司嗎?真是笑死人了。別把仇富那種扭曲的心理帶到這件事情上。有錢≠抄襲者 OK?其次:關於證據
先說調色盤,裡面類舉的各種相似之處。對此我只想說,不好意思,我讀書少,我真的沒看出來哪裡有問題了。小說類型里相似的多了去了,重生文,修仙文,種田文。那相似的不要太多。網路上有人說調色盤是權威的,也有像余飛一樣,認為調色盤根本不專業。 普通吃瓜群眾表示,公說公有理,婆説婆有理。我也不知道該信哪個。再來說下關於晉江上面的小號問題。我不是當時的當事人,也不清楚晉江是不是有發警告了。沒有親眼看見。對此持保留意見。但現在全網黑唐七,不得不讓我懷疑,背後有團隊在操作。記得微博上好像看到過桃花債的版權賣出去了?(消息不確定)而且正在籌備當中。如果這件事是真的,那也不排除,背後團隊為了話題。故意製造證據誣陷。畢竟現在網路這麼發達,什麼證據做不出來。
正常理性的懷疑而已,不服的儘管來戰。事情發展到現在,依然沒個結果。但導致我最終偏向唐七,其實還是大風針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態度。你們覺得唐七那些鑒定是單方面的,是花錢買的,不具有法律效率。呵呵噠,你們是不是忘了,網路上現在所謂的證據說唐七抄襲的,比如調色盤和截圖,那也是你們單方面的,也是沒有法律效率的。
鑒定方拋開律師團隊和編劇余飛,還有一個四川西部知識產權鑒定所。這個至少沒有辦法收買吧?再退一萬步說,你們還是覺得這個有問題,那再看看下面這張。這是唐七工作室發的聲明,我至少看到了解決事情的誠意。大風呢?除了微博上一些不明所以的指責以外,沒有看到任何行動。法院不行?請人鑒定不行?那你倒是說說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事情鬧到這麼大,真的認為唐七抄襲了,至少像匪大一樣,站出來說明。站出來狠狠的反擊。還是那句話,一個作家如果連自己的作品權益都不會維護的話,還談什麼洒脫。我只會認為你心虛。那麼多的粉絲千辛萬苦在網上維護你,千辛萬苦和唐七粉撕逼、打口水仗。不說其他的,為了他們,至少是不是也該有個交代? 我相信法律,相信權威專家。再不行還有作家協會,還有廣大網友的人脈。我就不信鑒定一個抄沒抄襲,還能沒結果了。淡然洒脫是好事,但也分情況,該給公眾交代的時候就該拿出一個作家該有的風骨。才能不愧對自己,不愧對作品,不愧對那些支持你的人。
以上!答者:迢柳娟。未經允許,請勿轉載。謝謝!之前在朋友推薦下讀了4s,第一反應就是故事很熟悉
女主失憶-以平民身份和男主相戀,生娃-因誤會離開-女主恢復記憶但是忘記了和男主在一起那段時間的事-男主帶著娃重新追女主
來自於席絹的一篇小說,現在還記得女主叫裴紅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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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查了一下叫《未曾相識》
短短一段簡介,已經出現大女主(一個領導公司的總經理,一個領導群妖的青丘女帝),失憶,忘記已婚並有一個兒子等等,是否十分雷同?一直覺得4s是受到席絹「啟發」,席絹的梗概加大風的人設劇情等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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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以為這道題不該問有沒有抄襲,而是「算不算」抄襲。
比如都寫過畢業論文,現在要求嚴的學校重複率都不超過20%甚至10%,但一般的論文沒修改前重複率都很高,50%也很正常,超過的部分怎麼辦?沒人會直接刪除,而是「用自己的語言重新表述」一遍,只要系統檢測合格就行了。你說抄沒抄襲?
所以說到4s,調色板擱那呢,抄沒抄襲,心裡沒數?
就演算法律上或者個別人鑒定沒抄襲,也只是說抄的不夠多不夠明顯,「不算」抄襲。
舉個例子,我看了一篇總裁文,男主是個霸道總裁,我覺得很好看,於是也寫了一篇,男主也是霸道總裁,女主是傻白甜。劇情也無外乎什麼報復惡毒繼母,反抗男主門當戶對的未婚妻,男主婚後巨寵等等。
對於這件事,我好像抄了,又好像沒抄。因為很多人都那樣寫,而正因為不只幾個人那樣寫,這些素材成了公共素材,我用公共素材是不違法的。但是站在道義上講,我應該是抄了,抄了靈感。
但正因為不違法,天下文章一大抄才有了容身之地。每個人剛開始寫文章都是看別人寫的,即使到後來,身上也會有別人的影子。李清照身上有柳永的影子,莫言身上有魯迅的影子。而唐七,他身上有大風的影子。
花了十天看了桃花債和三生三世,以及相關法律和余飛的鑒定方法,我的角度,沒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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