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鄉之於你,有什麼意義?
我所說的故鄉,更多的指大部分人祖輩所生活的地方。或是詩意的青山綠水,或是平凡的小麥覆隴。故鄉之於我,是童年那種毫無煩惱的快樂。那麼,故鄉之於你,又代表著什麼呢?
謝邀。
我出生在重慶的一個小縣城。
那裡的天氣跟主城一樣,夏天驕陽似火,毒辣的日頭明晃晃地照在頭頂,老人們穿著汗衫,搖著蒲扇,有一茬沒一茬地談天,歇涼。我喜歡在夜晚環城跑步,小城的邊沿人煙稀少,空氣中有悶熱的蒸騰的水汽,草木肆意生長,心跳劇烈,揮汗如雨。
冬天的清晨,早點攤子密集地出現,酸辣粉,小面,煎餅,豆漿油條,一應俱全。坐在攤邊,要一碗豌豆雜醬面,加辣,拌勻了,連湯帶水呼哧呼哧地一口氣吃完。平凡又溫暖的一天就開始了。
小城的生活節奏緩慢,物質需求也相對低。住在同一片區域的人們大多熟識,貧富差距不算大,人與人的交往坦率直接。
作為小縣城孕育出來的孩子,我感激它賜予我的知足,赤誠與僅存的一點野性,也不可避免地活得局限與混沌。
這些年,通過旅行和求學,接觸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城市,也遇見過挺多心動的地方。
但深埋在我心底,融通著我的血脈,牽引著我的心緒的,只有那一座煙火繚繞的小城。
我想我會在那裡終老。 - 攝於2016年夏人之有初
從一個地方走出去的人,往往帶著某種即或是若隱若現卻也根深蒂固的相同印記——一句外人不解的俚語,一個坊間獨傳的奇談,一種耳濡目染的趣味,幾道別有風致的菜肴。不論日後經歷舛順,這點源自骨血的習性保不準哪天會突然鑽出來,使人緬懷之餘,想要複製過往的一天,一季,一年。
這個「地方」往小了說是一個宅區,街口,往大點講可擴至一個鄉鎮,一個縣市。後者更容易留下時間難以磨滅的烙印——鄉音。一句土語,就是站在一方土地上擲地有聲的迴響,是初志萌發的起點,是洞敞心扉的華章。一開始覺得它有多土多難聽,到最後將以數倍的程度稱讚它有多美多動聽。聽人自褒母語便是官話,不知方言音味。撇去那點與生而來的驕傲,未嘗不是莫大的失損。
出去的人早晚要回來。不必衣錦榮歸,不求助益左右,在那片跟隨自己年齡增添了同等歲月的土地上站一站,頃刻相知相融。早年或是幼年培養的古老習慣,像拴在遊子背上的橡皮筋,把再也闖不動,走累了的孩子拉回來,供以一個安身的所在,不管作為物質的還是精神的撫慰,有總勝於無。
從來沒有遺棄。山在,水在。時光,舊識,都在。站在生人堆里說「我來自XX。」站在舊人跟前說「好久不見。」一種近乎於自豪的情愫在心底紮根,叫人語帶柔軟,不懼孤苦。
通常時候,這個地方被稱作故土。類似於動物植物的發源地,原產地,可謂人之「初」。縱能走遍三山五嶽,舉國內外,這塊雙足初立的土地始終以一個名字的形式,蘊以不可忽視的符號意義,貫穿生命前後,為其他樂土佳處不能替代。屬於少數不必持續提供給養和關懷又令人念念不忘的人和事之一。功成名就,頭頂的光鮮也不能使其遜色,見了街角老樹下搖著蒲扇的鶴髮老人,照例得招呼一聲「大爺,您別來無恙?」若非如此不忘初年,真叫光鮮失色,故土蒙羞。這個地方不講功名高低,只看情分淺近。
有人愛故土,有人恨故土。恨意深遠,唯恐躲避不及。多如常言,恨之多深,愛之多深,只把本身就不可根除的那個「名字」又加粗加大了幾分。想想,又何必。恨的是人,是物,是回憶,不是一片土。一朝心懷坦蕩,恨意削減,又以附帶愧疚的濃烈愛意去珍視它,並渴望極力擁有它,直到永久。落葉歸根,有此一類。
人越老,走得越遠,背後的皮筋力道越緊。到底改不了古老的習慣,像小時在樹上刻下的文字,手上留下的傷疤,夢裡夢外惦念的鄉味,成為本性基因的分支,憑入魂般篤深的力量,完整著難以完整的人生。
在人群中,異彩彰顯。舊雨偶逢,一眼認出。
遠遠一聲「喂,你怎麼在這裡?」
「我回來了。原來你還在。」
雙眼漣漪閃爍。
時光很好。
初心不泯。
PS:早年讀《世說新語》,書有短文:一文人墨客路遇老木枯槁,嚎啕而哭,久時不去。其時不解,近年漸有所悟。非情深意滿,難以長哭。因由不一,其情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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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鄉就是那個你身上揣著五塊錢也敢滿城亂跑的地方!
要我說,新樂是全瀋陽最好的地方。
沒有之一。
你從北往南去新樂,要穿過黃河大街一大片繁華的商業區,你可以在肯德基買個全家桶,或者必勝客打包一盒披薩,泰斯克樂購里啥都有賣的
每次去新樂之前,我都要去逛樂購。
我最喜歡逛超市。
和中年大媽一個樣。
或者你從北往南去新樂。你要路過越來越少見的一片蘇聯式居民區。這裡曾經是工廠雲集的地方,紅色的煙囪,藍色的工裝,陽光下閃耀著的錳鋼自行車把手流淌在街上。後來巨大的工廠們和煙囪一起倒下,和工作服一起過時,和錳鋼車一起消失,只剩下工廠的家屬樓還一排排杵在那裡,三層的筒子樓,長長的走廊里堆滿了雜物,牆上有爬山虎,雨後有青苔。
昔日工廠里的一枝花,現在坐在樓門口扒豌豆,一袋子豌豆一個小不鏽鋼盆兒。
她7歲的孫女從我身邊飛馳而過,拿著髒兮兮的皮筋。
或者你從東向西到新樂。那麼你一定會帶來一身松香的氣味。我時常在夏日傍晚穿過北陵公園去新樂,明黃色的燈半隱半現地照亮了路兩邊的樹叢,空氣是溫軟而清新的。皇太極還在這片樹林里睡著,而現在陪伴他的是來來往往消夏的人兒們,還有開心極了的小狗唱出的歌。於是我從東門走進來,西門穿出去,看見晚霞剛好褪盡,深藍的夜幕里亮著北極星,星光之下就是新樂。
新樂是我對瀋陽十八年的記憶。我姥姥家住在那裡。
長滿花草小孩瘋跑的院子還有院子里巨大的樹,於我而言,是伴隨著這個世界一起出現的。還有下棋的老頭兒們,似乎我生下來他們就有那麼老。推門進屋的時候廚房裡的炒鍋一定在響
咕嘟咕嘟是燉酸菜
滋啦~是炸茄盒。
我通常會跑進北屋,我喜歡那裡。
北屋有壁櫥。
「哪個小孩說他不喜歡壁櫥,那一定是因為他沒見過壁櫥」。 ——孫藝洲
兩扇木拉門一關,壁櫥里就是我的世界。所有的幻想,回憶,期待還有委屈,壁櫥全都知道。壁櫥下面的柜子里有許多大傘,收緊是槍,撐開是帳篷。還有一把條掃疙瘩,我一邊大一邊小的屁股就是拜它所賜。
縫紉機是不許碰的,我也不喜歡。但是它旁邊的寫字檯是我喜歡的。玻璃板下是綠尼,夾著照片。我媽年輕時是女神,我弟弟宛若一個智障,我
帥的。
還有蝴蝶們,姥爺抓到蝴蝶會做成標本,壓在玻璃板下。蝴蝶是姥爺用秘制捕蝶網抓的。萬幸八歲那年他親手教會了我和我弟如何製作,於是有一天,我也可以給我兒子神奇地變出一個網,調皮的技藝,是可以代代相傳的。
姥爺有個大箱子,放在樓道里,裡面裝滿了奇妙的東西。舊自行車輪輞,鎬把子,印著一隻狗的舊掛曆,刺蝟,冬眠的烏龜。姥爺喜歡整理他的大箱子,就像收藏家欣賞自己的藏品然後神秘地告訴我和弟弟冰鞋修好了,北陵湖上結冰的時候就可以滑。
雖然我這輩子從來沒有幸用姥爺的冰鞋滑過一次。
真他媽遺憾。
後來的後來。當大人們把箱子丟掉的時候,一定覺得這是一箱子垃圾。
我覺得不是。
和箱子一起丟掉的還有姥姥的花。那些月季和蟹爪蘭每年都開,一直到它們被放在路邊。
大概會被另外一個老太太連夜搬走,搬的時候還小心翼翼左顧右盼,就像撿到寶一樣。
它們都是寶貝。
新樂院子的外面,有一家小賣鋪。賣滿足小孩一切幻想的任何東西。
不超過三塊錢單價的零食,鞭炮,便宜的遊戲機,玩具槍。我喜歡逛這裡—說是逛,其實小鋪只有立錐之地,我的幻想們環繞四周,我的目光旋轉著,流連忘返,如痴如醉。
但是我一般不會出手,因為一塊錢的鋼蹦只有一個,被我攥出了汗。
它可以是一個雪糕,兩根冰棍,二十個可樂糖,或者一盒擦炮。
我想有一天我可以擁有十塊錢,然後放肆地把它們全都買下。
今天下午的時候,我躺在墨爾本South Yarra的公寓里,睡了一個長長的午覺。我站在那家小店裡,錢包里揣著厚厚的錢,然後我發現店裡不再有我認識的零食了,不再有玩具槍,也沒有了貼在牆上的雪糕紙。我的錢,花不出去了。
然後我醒了。窗外是很好看的晚霞。
我想起來,零食沒了,小店沒了,院子沒了,壁櫥沒了,花沒了,北屋沒了,姥爺也沒了。
五年前我十八歲離開家上大學,推土機和起重鎚一夜之間把新樂變成了一推瓦礫。
故鄉我最喜歡的地方,從此只能出現在夢裡。
2016.11.19 夢醒後
故鄉 是一個地方 是一群人 從故鄉離開 去另一個地方生活一段時間 會發現故鄉是任何地方都替代不了的 所謂故鄉 不只是個地方 而是一種牽掛 一些回憶 一段時光 一種信仰 我們在那裡生活過 我們在那裡成長 最年幼最青春的日子都是在那裡度過 從學會走路說話到念書學習 從天真無邪到情竇初開 我們人生最原始最無憂無慮的日子是在故鄉存在著的 在故鄉的時候沒有感覺 一直想著要離開 要離開這個閉塞的地方 這個困了我十多年的地方 這個曾經發生了無數件令人討厭的事情的地方 所以高考毅然決然地選擇了省外的城市 要走 就走的決絕些 走的遠些 而且再也不要回來 而當我真正離開故鄉 酸楚的滋味無以言表 其實我還是捨不得的 捨不得爸媽 捨不得朋友 捨不得這片土地上發生過的一切 即便我知道終究還是要告別 曾經想回故鄉 是因為故鄉有想見的人 想要不顧一切回來見面 可是長大了之後啊 覺得更重要的 是故鄉有父母啊 有我們的童年 有最真摯的情感 在我們遠離故鄉的時候 父母正以不可測的速度衰老著 我們也飛速長大 重聚的時間也越來越少 即將開學 即將再次離開故鄉 怕的是離別 是思念 是要好好陪陪父母 陪陪家人 說說心裡話 珍惜在一起的時間
大學第一次離家 終於明白了故鄉的意義會在知乎上開始搜故鄉 開始有了共鳴 不再是單純的兩個字
想拚命逃離卻又魂牽夢繞的地方
故鄉從來都沒有意義,我們留戀是發生在故鄉的故事。
故鄉,真的是一個神奇的東西。
幼兒園的時候,跟著奶奶在村裡上學,村頭的奶奶嬸嬸阿婆大娘都對我特別好,給我吃小零食,給我吃小肉塊,我喜歡這個村子,這個村子就是我的故鄉。
小學的時候,爸媽接我去了縣城上學,爸媽工作都很忙,我想回去看奶奶,可是沒有時間,也許一個月回家兩次吧,一回到村裡,那些曾經村頭的奶奶嬸嬸阿婆大娘都說我,去了縣城就把自己奶奶忘了吧,都不經常回來看你奶奶了。奶奶可不像村頭的長輩一樣,她說在城裡好好學,多吃飯,長身體。
初中的時候,我是跑校生,爸媽給我買了輛自行車,我想我終於能自己經常回去看奶奶了,在周五的放學,我高興的自己騎車子回去,路上車太多了,我摔了,褲子摔破了,膝蓋流血了,回到村裡,村頭的奶奶嬸嬸阿婆大娘都說,怎麼學習學成了書獃子啊,回來看奶奶還背一書包作業,沒給奶奶帶補品嗎。奶奶可不像村頭的長輩一樣,她仔細的給我擦傷口,心疼的眼眶都濕潤了。
高中的時候,必須要住校了,兩周放一次假,每次放假,我都緊忙的在學校寫完作業,去理髮店剪一個酷酷的髮型,買些水果,坐上車回村裡看奶奶。回到村裡,村頭的奶奶嬸嬸阿婆大娘都說,你穿的都是些什麼啊,還有這個頭髮,一看就不是好孩子,以後成不了大器,趕緊回家去吧。奶奶可不像村頭的長輩一樣,她看我給她帶的水果,很是高興,給我做了小時候最愛吃的菜餅。
現在大學了,我很努力的是本科生了,一年才回家四次,回到家先去村裡看奶奶。村頭的奶奶嬸嬸阿婆大娘都說,人家都領回對象來了,你咋還是一個人回來啊,不好好學習,找不著媳婦了吧。奶奶可不像村頭的長輩一樣,她已經蒼老了許多,我帶奶奶去理髮店,把白色的頭髮染回了黑色。
真的,故鄉,我不知道是我變了還是故鄉變了,但奶奶對我的愛,依舊沒變。爸媽就是我的故鄉爸媽在哪裡 哪裡就是我的故鄉。
所謂故鄉 從來都只適合用來懷念。當故鄉成為現實 就沒有了它的意義。
小學畢業,走出了村莊,到了鎮上;初中畢業,走出了小鎮,到了縣城;高中畢業,走出了縣城……故鄉,這個詞語在腦海中才開始有了一些含義。
在年少的歲月里,很是想離開家鄉,覺得家鄉的這不好,那不好。人說心安處是故鄉,在那內心躁動不安的年紀,心也無處可安。為什麼想離開,總覺得家鄉見證了自己的成長,也見證了自己人生的失敗。其實逃離家鄉,也是對自我的逃避。從離開故鄉起,總覺得都感覺不到四季的變化了,春天的麥苗、野花,夏天的稻秧……只有冬天印象深刻了。高中畢業後外出打工,第一次出了遠門,內心是迷惘而惶恐的,但對家鄉真的沒有一點留念,只想著要離開。兜兜轉轉,又回了故鄉讀書,內心也似乎因為離開的一陣而有些平靜了。對故鄉二字才有了真正意義的情感。恍恍惚惚,離家也已經多年了,每年也只在假期回去。現在就特別想回去,就在明年,就在明年。故鄉意味著什麼。曾經的懦弱與自卑,曾經荒廢的青春,這些都是在故鄉丟失的東西。而這些丟掉的東西,讓人生充滿遺憾,性格的殘缺,人生的不完美,讓人對故鄉充滿敵意。曾經以為能在其他地方得到遺失的東西,然而這只是刻舟求劍,那些東西根本沒有。後來幻想回到故鄉可以找回丟了的東西,也終於發現,有些東西丟了,就再也找不回了。現在想回去,只是覺得應該正視人生的殘缺與不完美……走得到地方是遠方,回得到地方是故鄉。
故鄉就是童年,是漂泊多年的遊子時刻盼望找回的記憶。
是童年裡所有的快樂,是長大後內心安定的源泉。
人大概是兩棲動物,在故鄉和遠方都能生存,但心裡卻會給兩種空間分個高下。
我的外公外婆如此,我的父母親如此,至我,依然如此。我們的區別是,外公外婆近六十歲才離開故鄉,父母親近三十歲離開故鄉,而我的故鄉,原則上來說是一大片南方區域。因此論起故鄉的好來,我們誰也說不過外公外婆,故鄉曾是他們生活的海洋。
二十年快過去了,故鄉早已凋敝,年輕人盡數離開,一些老人去給兒孫帶孩子。那個二老魂牽夢繞的故鄉只剩下年久失修的老房子,曾經的白牆變得灰黃,整齊的瓦楞出現豁口,狗尾巴草在屋頂招搖,家家戶戶的屋門也因為疏於管理而變得怠惰,鬆弛的倚在牆上,在這彷彿被世界遺忘的角落裡,還藏著幾個行動遲緩的老人,他們守著這個孤獨的村子。
那些天,當我跟著二老回到那個村莊時,我能看到他們難掩失望。二十年前離開的時候,村外的菜田還在開著油菜花,魚塘里的水草乖乖的縮在一隅,那時候的村子仍是湖心的一塊樂土。外公和村民約著釣魚,去村外的菜地施肥,外婆去湖邊撿河蚌回來餵鴨子,我在院子里覬覦高大的桑樹上結的紫色桑葚。
外婆愛花,外公在門前種了一株梔子花,開花的時候像變魔法。外婆會在滿樹的白色斑點中挑幾支含苞待放的梔子花,用玻璃瓶插著,放到卧室的窗口,於是卧室里總有淡淡的花香。有時候外婆給我揪兩個衝天辮,也會往小辮子里塞一支梔子花。她出門時穿的白襯衣胸前總有個小口袋,有時候她也會往小口袋裡插一支開的正好的花。
外公家的客廳有很高的天花板,也許只是小時候看什麼都高。天花板的一角有一個燕子窩,就那麼嘰嘰喳喳的住在屋裡,沒有人會打擾他們。我已記不真切它們什麼時候出門遛彎,什麼時候回巢休息,只記得有時候我們坐在客廳吃飯,會有小燕子把小腦袋探出來。那時候我們唱「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來這裡」時,是滿心期待來年能再見到它們的。有一年城裡的舅媽來看外公外婆,給我們帶了雀巢咖啡,咖啡不好喝,名字卻覺得好聽。
有一年冬天我和外公步行去大姨家,那時候村與村離的沒那麼遠,我們出門都是步行,好些經常走的道路旁長著什麼樣的樹,我至今都還記得。回家路上,路過幾近乾涸只剩下一層厚厚的冰面的小河,外公在河面發現一隻凍傷的小鳥,伏在冰面,微微顫動。自稱不喜歡動物的外公把它捧起來帶回了家,養了起來,但它終究沒有熬過那個冬天。
「不喜歡小動物」的外公前後收留過很多隻流浪到家裡的小狗,收留的最後一隻熱情的小黃狗和外公的感情最深,那是搬到城裡以後的事了。外公走到哪兒她都要跟著,外公和人聊天,她就在客人腳邊坐著,客人還沒進門她就迎過去圍著客人搖尾巴轉圈。有一次她出去溜達好幾天沒回來,歸來就做了母親,生下三隻顏色不一樣的小狗,三個小傢伙的性格也不一樣,有一隻黑色的小狗膽子最小,小狗們的爪子落在地上,踩出迷你的小腳印,就像小學課本寫的,「雪地里來了一群小畫家,小雞畫竹葉,小狗畫梅花」,三隻小狗前後都送了人。沒多久之後,那隻做了母親的小黃狗被偷東西的人毒死了。
時隔二十多年回到故鄉,二老的老房子早就沒法住了,曾經雪白的牆面上不知何故還出現了巨大的裂縫。曾經住的離外公最近的大姨也搬去了鎮上,但她家的老房子還能使用,於是我們在她黑黢黢的老屋裡住了幾天。
那天下午我和二老在老屋的門前坐著,時值清明,草木蔥鬱。廢棄的農田裡開著紫色的小花,我也沒了小時候採花的興趣,只是發獃。一個老者從門前經過,我外公突然喚了一聲他的名字,老者回頭驚訝的看著我外公,邊喊邊走過來,「為典啊!真是為典啊!這都多少年沒見啦?」他們緊握著四手,「二十年吧。」他們熱切的聊著老朋友都在哪兒,有沒有去世。老者走過之後又陸續來了幾個老相識,於是村莊衰敗帶來的落寞在那天下午一掃而空,外公是個很少情緒外露的人,那些天卻開心的像個小孩。
回到村子的那天,外公外婆和一群老人在一個能說會道的老人家裡坐著,幾條長板凳圍成一個圈,每個人都捧著自己的水杯。主人給每個人的杯子放了一些「爭氣的女兒從外地帶來的好茶葉」,也給我這個沒帶杯子的年輕人洗了一個玻璃杯裝了一些茶葉加了開水交給我。我平日里很少喝茶想要謝絕,外公說,「喝吧,是猴魁呢,不礙事的。」轉而向主人稱讚茶好,於是我也捧起了杯子。在一群老人的邊緣坐著,聽他們用我有點生疏的家鄉話說著往事,說著以往相識的人的近況,說到誰得病死了,大家感嘆「那麼好的人啊。」說到誰的女兒年紀輕輕得了癌症去世了,都想知道那人「現在過的還好嗎?就那麼一個女兒,還那麼早去世了真是可憐。」他們接納了死亡的存在,並且不忌諱談到自己還能活多少年,每個人都被衰老和病痛折磨著,每個人都很懷念二十年前,三十年前,四十年前的生活,那時候他們是家庭的頂樑柱,現在他們的家庭面臨崩潰,在孩子們的世界裡他們只能偏居一隅。
那天中午我們在二外公家裡吃的午飯,二外公是我外公的弟弟,他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弟。外公的母親過世後老外公續了弦,這位後媽對我外公很不好,兄弟倆也一直不合,倒是還有個小外公性情溫和,卻已經過世了。我住在外公家時也極其害怕這個愛計較又很兇的二外公。但那天中午一切都很平和,他們交換著近況,雖然言語中仍然覺得二外公想和哥哥爭個高下,但不免總是有共同的感傷,竟也沒人在意那些。為了迎接二十年沒見的外公外婆,他們特地殺了一隻雞,燉了雞湯。不愛吃肉的外公也沒有推辭,喝了一碗。回來之後外婆說「二十年過去了,怎麼還是殺雞招待人呀,雞又不稀罕了。」說著感慨起還是在城裡生活好。「茅廁我也用不慣了。」
沒兩年之後二外公病發去世了。外公帶著幾個孩子回去參加了葬禮,坐不動長途車的外婆沒能參加,她在家裡念著,「幸好咱們上回回去了,很多人怕都是最後一面了。」說著擦起了眼睛。
那次回去外婆沒有見到她的二哥哥,那是她的親哥哥,跟著孩子搬去了另一座城市,他們也有二十多年沒見過面。外婆找人打聽來二哥哥的電話,但是又不願意打過去,憤憤的說「二十幾年不見,他都不打給我,我也不要打給他。」這事就不了了之了。有一天外公突然接到一個電話,開口要找宗全,外公喊起來「是二哥哥嗎?是二哥哥啊!老奶奶你快來,是二哥哥!」外婆跑出來接過電話,喊了一聲「二哥哥」,就泣不成聲。
一切該隱退的依然在隱退,一切該出場的仍然在出場,就像那一片紅艷艷的是嫁娶,一片白茫茫的是喪葬。
還記得高考那會兒,填志願的時候特意去書店買了一張中國地圖,我把它平鋪在涼席上,填志願的前三天,不停的在上面圈圈點點。
填報的學院沒有一處在家鄉,沒有一處在臨省。一心想著終於可以有機會離開家,終於可以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後來被錄取的學院所在的地方顯示距離家鄉1760公里,那個時候對於距離的概念真的是很模糊。
在那之前,家是四季,在那之後,家是冬夏。
後來,一心想家,一心決定畢業後就回家,感覺它不是一個城市,而是一個裝著你惦記的人和時光的容器呀,離開它,總感覺愛離自己遠了一些。
畢業後,沒能如願回到家鄉,曾經,也想四海為家,浪跡天涯,如今,家是四海,找不到天涯。據我爸說,我爺爺在老家是給鄉政府看守糧站的。有一天晚上風急天高,糧站倒了。爺爺被抬到家裡,從此就沒再下過床。奶奶生性暴躁,難持家計,爸爸跟幾個叔叔靠著國家的一點補貼度過童年,直到爺爺去世,爸爸不過14歲。然後16歲跟我媽訂了親,18歲到城市打工,據說會很多營生的本事。走南闖北的經歷也算是他日後的一點談資。但我媽一直留在老家,過她的鄉婦生活。我媽肚子里有我那年,我爸答應我媽回老家陪著,可直到我媽肚子痛要生了,依舊不見我爸的影子。我媽也算是將忍術發揚到廣大的女人了,並沒有追究這件事,帶著我在老家開始了她的溜娃生活。我對這段故鄉生活其實印象並不是很深刻,因為五歲之後,留在老家已經是很難維持生計了。接下來就開始了漫長的異鄉生活,故鄉的影子已經越來越淡了,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我已經將「異鄉」當故鄉了。隨著城鎮化的加快,人口流動的加快,應該會有很多人和我一樣,錯把他鄉當故鄉吧。
想要遠離,又有回憶。
這裡不適合我,但它養育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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