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史學的封建制度提法到底使用不適用中國?
錢穆先生的書中,明確提出反對「中國秦朝以來為封建社會」的說法。並直指馬克思提出的三個社會階段不適用於中國。 由此,我仔細了解了馬克思關於這個問題的描述,其中有雲「只適用於西歐」。然而又有人解釋為:「馬克思主義中的『封建制度』實際上是從生產關係的角度來定義的。」——我理解為——也就是說,不同於西歐所謂「分封世襲」。 另外,由生產關係講,中國的農民與地主,好像也不是人身依附的關係,所謂「封建」,到底何來? 就近來說,西歐封建制自然不能生搬,這一點我沒有疑義。但是所謂由「生產關係」引出的理論,也讓我覺得有硬套之感。 所以,是不是說郭沫若等人的這種理論正如錢穆先生所言,是「近人之讕言」呢?
著名的經濟學家、197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約翰.希克斯1969年出版了一本專著《經濟史理論》,其中對「封建主義(Feudalism)」有詳細的論述。
希克斯認為「封建主義(Feudalism)」適應多種形態的社會制度,儘管很多人認為這種指代是「誤用」。「封建主義」一詞所適用的多種社會組織制度——包括許多人認為被誤用的那些制度——也許只是同一個東西。
這句話簡直是對中國的理論家們說的,比如 @李小豬肘,具體針對還在後面。
他認為,國家的確立源於軍隊的成功:
一支軍隊在演變為國民政府的過程中初步達到的成就,將軍們被任為各省總督,校尉們成為一郡之長。
儘管郡縣制的行政長官對中央權威保持一定的認同,但在自然經濟條件下,地方習俗力量往往扭曲中央行政命令。也就是說,儘管行政長官的權力源於中央授權,但他們更多的需要地方習俗力量的認同,從而行政權力「地方化」。這是政治上的「封建化」。
在經濟上,行政長官也有「封建化」的利益需求,這是源於自然經濟條件下徵稅效率的低下。(向中央輸送稅收產品極大的浪費),這更容易使當地貴族在途中就中飽私囊,運抵中央的只是一些殘餘物了。地方貴族留給中央的是他們挑選出來即他們認為適於上交中央的東西。不難看出,僅僅由於這一經濟原因,中央終究是怎樣陷入衰亡的危險境地的。(在官僚制中)徵集稅收是這些新文職官員的最為重要的職能。不過他們也要靠這種稅收來維持生活,由於他們的活動與封建領主的一樣,所以也有侵蝕稅收的危險。
希克斯很明確地指出,低下的稅收輸送體系導致地方經濟的「封建化」,從而在利益分割上,中央處於劣勢,這是中央權威的不斷淪喪地方藩鎮割據的經濟因素。
防範官僚「封建化」,中央可以三種做法,一是中央對地方的巡視監察制,二是迴避制和升遷制,三是官員新城代謝。成功的官僚政治的一個顯著例子是中國的傳統的官僚制度。它至少可以追溯到漢王朝時代,一直持續著直到不到一百年以前才告結束並在繼起的制度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記。
希克斯同時指出,中國這種官僚封建主義的範例並不常見,更多的是官僚制度初建之後歸於瓦解,形成了「封建制度」。
當前,中國歷史學術界論述中國非封建,無非就是兩條:常見的形式為君主賴以獲取大宗歲入的王室領地,四周環以封建莊園,而他對這些莊園的控制是非常粗略的;這種格局在中世紀的歐洲相當普遍,而在十七—十八世紀以幾乎完全一樣的形式重現於日本。
1)翻譯問題
關於Feudalism這個概念,日本學者認為,這種涉及到分封、人身依附、階級分化的社會形態,同中國西周的」分封建制「即」封建「這個概念十分類似,所以就用」封建」一詞來翻譯Feudalism一詞。在當時的日本學界看來,中世紀歐洲的封建社會和中國西周的社會形態是類似的,可以用一個相同的辭彙Feudalism來指代。
馬克思主義史學的封建制度提法到底使用不適用中國? - 李小豬肘的回答
2)意識形態問題
馬克思主義傳入中國,中國的馬克思主義者迫切需要將馬克思主義適用於中國的社會分析之中。於是,以郭沫若為代表的馬克思主義學者從時代上將馬克思的社會形態分期適用於中國,既然歐洲中世紀被定義為封建社會,那麼中國的封建社會也應該是在近現代之前那一段時期。
在本文最初,我已經對《經濟史理論》作者約翰.希克斯作了簡單說明,
第一,希克斯本人使用「封建主義(Feudalism)」不存在翻譯障礙;第二,希克斯作為著名的經濟學家,不是馬克思主義者,也沒必要為中國革命張目而「削足適履」將秦漢以降的歷史套用到馬克思主義的學說範圍。如果中國史學界認為,中國封建制只存續與商周,並且認為可以等同與歐洲中世紀的分封制和日本的封土製,那如何回應(或者翻譯)希克斯這本著作便真成了一個問題。Feudalism究竟是什麼?馬克思主義史學本身就是中國造的吧?第一,請大家不要隨便算到馬克思頭上。第二,一般的抽象的生產關係在實際中並不存在,五形態說是蘇聯抽象出來的。史學界為什麼保留這個抽象,可能是因為沒有更好的抽象了,這個歷史觀就是這麼簡單粗暴。
我覺得要是深入去考究的話,原生,次生,再次生形態花樣繁多,估計你要是研究史學,就見怪不怪了。綜合起來,五形態說就是比較劃分的不錯依據了。也不要試圖一棍子把它打死,它是一般與個別相結合的那個一般。
史學要是認為自己是一門科學的話,必須做出自己的抽象,背後就是各種史觀了。各種搗鬼也就出現了。淺層和深層的不要混在一起說,否則大家只好開撕了。
說什麼之前先弄清說的究竟是什麼。馬克思對社會階段的劃分,完全取決於生產關係。封建社會指的就是在自然經濟基礎上的社會形態。在討論這個問題時,扯到什麼封邦建國什麼采邑的,基本都是不知道馬克思在說什麼。
「Feudalism」,一般譯為「封建」(具體為什麼這麼譯後面會說),來自於拉丁文feodum,即「采邑」。拉丁文中「封建」為feodalis,法文為feodalite,直譯就是「同采邑相關的」。
馬克思關於社會性質的學說,很大程度上就是源自於對歐洲封建社會的觀察和研究,尤其是16世紀以來封建社會瓦解(所謂「資產階級革命」)這段時期,可以說,關於封建社會的學說是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的出發點。馬克思對於封建社會的界定在西方學界影響很大,例子就我了解的舉下面兩個。- 首先是歷史主義學派內部(馬克思主義很大程度也是歷史主義的),比如歷史主義法學。英國法律史學家梅特蘭在定義封建社會的時候明顯帶有借鑒馬克思的痕迹,即關於領主、封臣這種」階級「的劃分:
「封建制度是一種社會形態——它主要的社會聯繫體現在領主與附庸之間:就領主方面而言,意
味著他要庇護其附庸、防止外敵的侵略;就附庸方面而言,意味著他要保衛他的領主、履行包括兵役在內的封建義務,以向他的領主效忠。這種領主與附庸之間個人
的關係不可避免地會與一項財產關係相聯繫,即土地所有關係:附庸從領主處領有土地,附庸的服役是其領有該塊土地所必須承受的義務,領主在土地上享有重要的權利;並且我們可以說,土地的完全所有權在領主與封臣之間分離。"——F.W. Maitland, 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 Cambridge, 1908,
p142-144.(這是筆者自己翻譯的,中文版參考李紅海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版) - 新制度經濟學在其國家理論之中,藉助了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主義話語,即階級分析工具(雖然也有批判的觀點),用來彌補古典經濟學的個人主義、新古典經濟學的理性選擇學說中集體行為分析的局限和缺陷。典型可以參考諾思的《西方世界的興起》和《經濟史上的結構和變遷》。
- 從詞源上來說,「封建」來源於「采邑」。采邑制就不多說了,否則又要說太多。總之我在這一時期的中國歷史上沒有發現任何與「采邑」、采邑制有關或有些許類似的制度形態。
- 封建的首先是「分封」,即從國王開始,以土地的權利為中心,將人民、稅收、司法管轄權分封給下一級的封臣,實際上是政權的分割。比如征服英格蘭的諾曼公爵,就受法蘭西國王分封,領有諾曼公國。
- 秦漢之後,中國歷史上是存在有「分封」的。但問題在於,這一時期中國的「分封」,分出去的一般只有稅收,完全沒有涉及到政權的分割。更多的只是榮譽或地位稱號,實際上只是一個皇家認定的大地主,或者連地主都不是。比如諸葛亮被季漢封為「武鄉侯」,這只是一個榮譽稱號,武鄉是青州的一個縣,是曹魏管轄的地界。
- 在關鍵的土地制度方面,在封建社會「土地的完全所有權在領主與封臣之間分離」,而且存在著多層分離。自秦漢之後,中國的土地除了毫無疑問地屬於皇帝以外,一般以各朝代不同的形式由個人私有。馬克思主義學者將地主-僱農這種關係定義為封建,我不得不說這有點兒扯,這種生產關係可以參考張五常的《僱農經濟》,總之和土地的分封基本沒有任何類似之處。
- 從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來看,西歐完全是基於分封的爵位,在國王之下,分別行使政權。封建國家的形態是個人的聯合——領主與附庸之間靠個人之間的服役與庇護關係所維持,這種關係是基於各級領主與附庸的個人之間私法上的契約關係。而中國則是在皇帝之下的官僚制度,官僚一般沒有特殊的人身出身限制(除了商人、奴僕之外),和經濟地位、土地權利一般沒有關係。皇帝根據郡縣制,通過官僚對全國實行統治。
2012年我在華中科技大學的一次學術活動中,在關於英格蘭憲政的主題發言時順便提到了這個問題,對馬克思主義史學放了個大炮仗。當然被來自歷史學界的老師噴是可以想像的。不過,李紅海老師作為我的評議人,也認為在研究中國歷史時,「封建」這一話語是要慎之雙慎地使用的。
總之,這短短几個字寫得比較凌亂,與題主所要求的「嚴密的論證」基本不符合,請見諒。有空會重新組織補充。
很多人混淆了一個概念。馬克思說的封建制度是指「feudalism 」。國內學者翻譯的時候,從古文中找了「封建」二字,但其原意指「enfeoffment」,是一種政治制度不是社會制度。本身是翻譯出了問題,不是有沒有的問題。不能因為翻譯家惹禍,就說我國沒feudalism社會。按馬克思的觀點,秦朝開始是正式確立封建制度了,戰國末期基本都是封建制度但是還沒有正式確立。
中國秦朝以後不是封建社會而是官僚社會
中國關於秦朝以後是封建社會的說法,起源於清末嚴復對西文的翻譯。當時中國在政治和思想文化上不破不立,要變落後為先進,只好把屎盆子扣到祖宗身上。
西方的封建社會說的是中世紀的采邑分封制度,國王把土地和耕種的農民分配給他的兄弟和親戚,根據血緣關係和封地大小再授給一個貴族頭銜,即公侯伯子男。國家結構類似金字塔,上面的貴族是世襲的。這類似於中國商周朝代的諸侯分封制度。贏政統一中國後,把金字塔剷平了,國家成了一個大棋盤,交叉點就是郡縣。除贏政自己外所有人地位一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樣的社會哪裡是西方意義的封建社會?再按中國文字本意分析,封建社會就是指周天子的「封諸侯分天下」的社會。秦滅亡後,劉邦吸收苦秦的教訓,把天下分封給有血緣關係的親戚。景帝即位後,開始削藩,於是有了「七國之亂」。武帝即位後,實行了一個「推恩令」,命令各藩王把自己的土地分封給自己的兒子,大藩國被分割成一個個小列侯,每個相當於縣的規模。沒多久,武帝又耍一個花招,讓小列侯們向政府交納做祭祀用的黃金。金子交上來後,武帝以金子成色不足為借口,削掉了一百多名列侯的爵位,佔了列侯總數的一半。剩下的一半只有封地使用權,沒有管理權。到了唐太宗時候,貴族連封地都取消了,爵位只代表獎狀和獎金。比如名相房玄齡被授爵邢國公,賜實封一千三百戶。意思是房玄齡的每年獎金相當於一千三百名農民交納的國稅,房玄齡的「邢國」,他自己都不知道在哪兒。至於爵位世襲也只有大老婆生的長子才有資格繼承,其他兒子還是平頭百姓。清王朝的世襲更採用降級方法,比如老子授王,到兒子就是侯了,幾代人之後這個貴族家庭就成了平民階層。所以秦之後的分封與商周的諸侯分封與西方的采邑分封都是風馬牛不相及的。
郭沫若不能合理解釋「封建社會」後,又根據清末人均土地緊張的特點,製作了一個新體系,即封建階級等於地主階級;地主階級成為統治階級的社會是封建社會;地主階級與農民階級之間的矛盾是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這個矛盾推動了中國社會進步。這是自圓其說的邏輯,開始的時候,一些國學大師懶得理睬,即便是左翼陣線旗幟的魯迅也未置可否,他在批判傳統文化時稱帝制社會為傳統社會,我的記憶里他沒說過封建社會這個詞。共和國取得政權後,出於政治需要,郭氏學說才爬上了統治地位。說了幾十年,大陸的中國人也不加思索地認可了,於是一說起歷史,就是一個大壞蛋帶領一幫小壞蛋欺壓老百姓的鬥爭史,中國秦以後的兩千多年同西方社會一樣混蛋。
一、郭氏提出「封建社會」的理論基礎
馬克思認為人類社會是線型發展的,是越來越文明的,社會制度是越來越進步的,從原始社會到共產主義社會。接受了馬克思主義的普遍原理後,中國只能按方抓藥,秦朝之後必須是封建社會。這就好比先做成一個模子,不管合適不合適,硬套進去。套進去後,發現不合適,把多餘的部分切掉,所謂削足適履。至於模子裡面的,反正你們看不到,我隨意編寫就是,於是非唯物主義觀點的歷史書籍都成了反動的禁書。
當馬克思主義政黨成為執政黨後,特別是政權鞏固以後,再使用階級鬥爭學說不符合執政黨利益,民族復興的意識形態也沒辦法較真,能復興黑暗的民族歷史嗎?其實,否定歷史唯物主義很容易,真實的歷史就擺在那兒,誰也沒辦法長期掩蓋。問題是否定歷史唯物主義後,辯證唯物主義也只能走下神壇,政治經濟學已經被事實否定,馬克思主義還有多少真理?一個單純的世界觀能堅持多久?
順勢而為是大智慧,中流砥柱是無可奈何,也是堅持不了多長時間的,真理用堅持嗎?一個適應社會發展,符合民族利益,推動中華文明崛起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不堅持也會得到社會承認和支持。反之再偉大的目標如果溺水行舟也只能事倍功半。
實事求是是中國黨和政府的偉大思想和寶貴經驗。二、中國社會與西方社會比較
馬克思的歷史唯物論是根據西方社會發展總結出來的歷史研究方法,適用於西方歷史。即農民與佔有生產資料的封建領主之間的生產關係矛盾產生了階級鬥爭進而促進了生產力發展。但是秦以後的中國社會生產關係不矛盾,反而很協調。土地、耕作工具等生產資料都是農民自己的,和其他人不存在生產關係,怎麼會有矛盾?政治關係也如此,漢武帝開始,除了皇帝寶座之外,任何人都可以憑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成為統治階級的一員。至於中國的思想關係、文化關係更沒有糾紛了,除了贏政活埋過四百多個背後嚼舌頭的算卦先生,沒有人因為思想和信仰被迫害過。你願意信誰的思想都可以,中國的宗教自由在漢朝時候就開始了,比今天的人權國家先進了兩千年。即使在孔夫子成為孔聖人的明清兩朝,罵他的人也都活得好好的。相反西方沒有科舉制,他們是十九世紀中期以後從中國引進考試製度的,當時清王朝忘收專利費了。在資本主義制度前,西方的政權是封閉和世襲的,你如果出身平民,即使比基督聰明偉大一百倍,你也還是一個受苦受難的平頭百姓。至於信仰和思想的牢籠更可怕了,十六世紀被燒死的科學家還少嗎?哥白尼等人都是書獃子,要是像後來逃離德國的愛因斯坦那樣移民中國該有多好,明王朝再混蛋也不會阻止他們研究宇宙,沒準兒還發給他們一筆獎金呢。
下面是十九世紀的美國對中國科舉制度的評價:
1848年,威廉姆斯在《中央王國》一書中說:「從科考的結果看,中國政府的高官階層中的不少官員都懷有讓人極為敬佩的才能和知識,及愛國、正直和有條不紊的工作態度。它維持了這個國家龐大的機器的運轉,也保持著一種不衰的崇文風氣。」
1870年,史皮爾(Spear,漢名施惠廉)在《最古老與最年輕的國家:中國與美國》一書中說:「中國人民的競爭使得整個政府管理的政治原則公開化。聽吧!西方國家,它沒有世襲等級,或許沒有個人榮耀,它沒有財富的權力,它不主張任人唯親,它也不去迎合世俗的偏見和利益。」
總之,西方之所以超越中國是因為落後了太多。貴族以下的廣大人民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連做夢都受限制,不廢除這個制度,歐洲人民沒辦法活下去。中國和他們相比,是天堂里的天堂。十六世紀的歐洲知道東方有一個天堂的天堂之後,玩了命的要移民(不是殖民)中國,老天有眼,讓他們發現了美洲,於是有了大航海。運氣來了擋都擋不住,一個叫牛頓的二愣子讓蘋果砸了一下,發明了萬有引力,於是又開始了大發明,接下來就是大搶劫大發財了。馬克思給這些暴發戶起了一個名:資產階級。其實這個階級都是搶劫犯的孫子。
中國之所以落後是因為領先世界太久了,不用什麼大道理,提到龜兔賽跑就明白了。如果非用馬克思理論找客觀因素,那就是中國缺少思想創新、科學研究、體制改革的動力和土壤。你如果吃得飽穿得暖愛幹啥幹啥愛想啥像啥,你還去九死一生的航海探險嗎?你還要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嗎?
中國因為消滅了階級差別領先了世界,因為消滅了階級鬥爭又被世界淘汰。
這是歷史宿命,要埋怨就埋怨你沒有降生在唐太宗的年代吧,那時候的中國人老牛了!
但是郭沫若等歷史唯物主義學者眼睛裡的中國是一個黑暗的社會是一個人吃人的地獄是一個只有古董的墳墓。
於是他們開始挖墓,挖了明神宗的定陵,不幸中的萬幸是他們挖出來的古董立刻風化成灰塵......時至今日,郭先生的徒孫們並沒有放棄貪婪的目光,又盯上了始皇帝的陵墓、唐高宗武則天甚至劉備的陵墓。這些所謂的保護、所謂的考古,哪怕有一丁點的發現都會給這些混蛋帶來學術上的花冠。
三、地主階級與農民階級矛盾不突出
秦朝之後,中國實行郡縣制度,土地私有化,政府按土地面積和人口收稅,除非是皇帝的二大爺等宗親,其他人都要交稅。由於土地私有化,就產生了土地兼并,於是有了地主、自耕農和佃農。唯物主義教育我們,佃農是被迫出賣土地的,這是一個大謊言。比如一家5口人,佔有土地30畝,如果人丁稅按土地收成折算為每人1畝,全家要上繳5畝收成的人丁稅;土地稅如果是15稅1,30畝要繳納2畝的收成,合計繳稅是7畝收成。如果租用別人的土地,租金每年30稅1,加上人丁稅,每年稅收是6畝,何況地租可以用分成形式支付,減少了自然災害的風險,自耕農還種自己的土地嗎?其二,誰是地主?表面上土地的所有者是地主,未必如此。當人口大量增加,土地供應緊張的時候,租期未到的佃農可以把租賃權高價再轉租給其他人,有時候甚至轉租給土地的所有者。史料記載,即使在人均耕地面積緊張的清末,佃農也未必意味貧窮,由於風險抵禦力強,很多田無一壟的佃農家庭比自耕農富裕,有的佃農一旦看好地價上漲的趨勢,就會把租用的土地購買下來,搖身一變成為地主。所以中國的佃農未必是貧寒的,佃農和地主的成分是經常變臉的。佃農的好處這麼多,為什麼還會有地主?兼并土地的第一個好處是,土地規模擴大後生產工具效率提高,單產增加,第二個好處是,政府普查土地不及時(多為三年普查一次),可以藏匿土地不報,逃避稅收。所以一般情況而言,地主和佃農合作愉快,都獲得了好處。同佃農和地主不同,中國的自耕農是一群老實人,不會偷稅漏稅,一年四季忙於耕作,與地主與佃農不發生生產關係,更沒有所謂的階級矛盾,他們是社會最穩定的力量。
「封建」概念還要濫用多久?
「封建」這個詞,在漢語中本有專屬的含義,最初兩個字單獨使用,後來合用是在詩經中開始的,《詩經.商頌.殷武》:
「天命降監,下民有嚴,不僭不濫,不敢怠遑,命於下國,封建厥福。」
但通常認為這裡的封建含義是「大立其福」之意,在「封邦建國」含義上使用「封建」一詞,始於《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扞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
《左傳》全書,共有三個地方用到「封建」一詞,兩處即上述,還有一處是轉引上述《詩經》的詩句。這裡使用的封建,就是指封邦建國,捍衛周王室。
先秦尤其是西周,封建一詞的主體含義:
「嚴格地說封建社會的要素是這樣的,在一個王室的屬下,有寶塔式的幾級封君,每一個封君,雖然對於上級稱臣,事實上是一個區域的世襲的統治者而兼地主;在這社會裡,凡統治者皆是地主,凡地主皆是統治者,同時各級統治者屬下的一切農民非農奴即佃客,他們不能私有或轉賣所耕的土地。」(張蔭麟:《中國史綱》,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頁27)
自戰國以後,郡縣制開始出現,直到秦始皇統一六國,廢封建而建郡縣,從此,中國歷史上西周那種純粹的封建制度就基本消失了。
因此,在中國歷史上,至少在民國之前,漢語中使用封建一詞,是與郡縣對舉的,無論柳宗元著名的「封建論」,還是顧炎武傑出的「郡國利病」論,都是在與郡縣制相對意義上談論封建制的。
1870年日本學者西周第一次使用「封建」一詞對譯英文「feudalism」,根據日本的歷史特點,日本學者在使用該詞時與其本國歷史情形是比較吻合的。此後20年左右,嚴復先生在譯介該詞時,其含義保留了中國古意與西意,亦未出現語義的混亂。
但是,新文化運動開始之後,在陳獨秀的泛封建概念濫用下,這一概念開始「語亂中國」,他在1915年的《敬告青年》一文中,說道:「固有之倫理、法律、學術、禮俗,無一非封建制度之遺…」第一次提出了一個公式化的命題:
「封建=君主專制=20世紀前的2000年中國歷史=落後」
陳獨秀之所以如此濫用封建概念,緣於其在日本留學,深切感受到日本的反封建熱潮,而日本反封建反的是他們自己的封建,與中國何干?日本人並沒有用錯概念,而陳獨秀卻不管眉毛、鬍子的差別,抓來就用,開啟了中國人濫用封建概念的序幕。從此,以封建為前綴的片語作為批判性語詞的運用方式就開始泛濫成災:
封建意識、封建專制、封建地主、封建迷信、封建軍閥、封建官僚、封建帝王、封建禮教、封建糟粕…
反正一切不好的東西都可以加這樣一個前綴,以至於這個看起來最活躍的詞倒像個死東西,誰都不知道它是什麼!
民國年間,隨著共產國際對中國政治的介入,他們濫用封建概念到中國現實的做法也影響了中國人,蔡和森就沿襲了斯大林對當時中國所謂半封建社會的論斷,這時的陳獨秀雖然是反對者,認為中國的封建社會早已崩潰,但他並未意識到自己所使用的封建概念依然是錯誤的。
在濫用封建概念的諸種影響中,對史學全面的毒害則更多的來自郭沫若,他離開封建本義,完全自由發揮地使用此概念,然後將它機械地套用到中國數千年歷史上,完成其「符合」「馬克思主義」的五階段說,這一流毒至今依然深種國人心中,尤其1949年以後,政治意識形態的介入則將封建一詞的濫用在最大限度上推波助瀾,便是今天的後果。
然而,恰恰是馬克思自己本人,提到過各種不同生產方式,從來不曾將中國歸為封建制,在著名的1859年《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馬克思說道:
「大體說來,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現代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可以看作是社會經濟形態演進的幾個時代。」(《馬恩全集》第13卷,頁9)
這段話最清晰地表達了馬克思沒有把中國古代的生產方式看成封建制的。馬克思與恩格斯關於亞細亞生產方式問題的通信中,討論的思想因為涉及中國農業社會的公共工程,啟發了魏特夫的靈感,以至於產生了一部曾經在中國引起轟動與爭論的《東方專制主義》。
在《資本論》第三卷中,馬克思寫道:「在印度和中國,小農業和家庭工業的統一形成了生產方式的廣闊基礎。此外,在印度還有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礎上的村社的形式,這種村社在中國也是原始的形式。…在中國,那就更緩慢了,因為在這裡直接的政治權力沒有給予幫助。因農業和手工製造業的直接結合而造成的巨大的節約和時間的節省,在這裡對大工業產品進行了最頑強的抵抗;因為在大工業產品的價格中,會加進大工業產品到處都要經歷的流通過程的各種非生產費用。」(《馬恩全集》第25卷上,頁373)
應該說,馬克思所使用的封建概念是西方學術界通用的封建概念,正因為如此,這些經濟學和社會學的學術問題上,馬克思、恩格斯能夠與其前後或者同時代的其他學者展開學術對話。
英文feudalism,按照《大不列顛百科全書》第六卷的解釋:
「一種以土地佔有權和人身關係為基礎的關於權利和義務的社會制度。在這種制度中,封臣以領地的形式從領主手中獲得土地。封臣要為領主盡一定的義務,並且必須向領主效忠。…在這樣的社會裡,那些完全履行正式義務的人,並不具有抽象的國家或公務的概念,而是由於同他們的領主有私人的和自願的聯繫,接受以領地形式給予的報酬,這些領地可以世襲。…」(中文版,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2年版,頁280)
可以說這是一個最有權威性的概念表述。
自馬克思之後,年鑒學派重鎮馬克.布洛赫出版了著名的《封建社會》上下卷,對封建的廣狹兩意,及其具體歷史形態都作了精詳地闡述與論證,另一位年鑒學派大師布羅代爾在《15—18世紀的物質、經濟與文明》也涉及到了這個問題。
另一方面,當代左派學者安里.佩德森也對亞細亞生產方式問題進行了很好的全面論述,在其名作《絕對主義國家的系譜》一書中,他認為馬克思關於中國的看法和判斷缺乏實證的研究,這是很到位的,不過他諷刺馬克思攻擊太平天國,倒顯出其自身的淺薄和對中國歷史的隔膜,此處不贅。
不過,對世界各種封建生產方式的諸形態之考辨,以及對中國的獨特性的分析最為到位的,我以為該首推馬克斯.韋伯,他在研究世界各國歷史之後,將廣義的封建關係劃分為下列三類:
1、「賦役式」封建制(例如哥薩克騎兵);
2、「家產式」封建制,細分為:
A、「莊園領主」封建制,部曲軍(例如羅馬貴族直至內戰時期仍習慣利用此種軍隊;此外尚可見之於古埃及法老軍隊);
B、「人身領主」封建制,奴軍(古巴比倫與埃及的軍隊,中世紀時阿拉伯的私人軍隊);
C、氏族封建制,充當私人軍隊的、世襲性的客(羅馬的貴族);
3、「自由的」的封建制,細分為:
A、「扈從式」封建制(大部分日本的武士,梅洛林王朝的侍衛);
B、「俸祿式」封建制,僅基於莊園領主權與徵稅權之授予,而非個人性的效忠關係(近東諸國,包括土耳其的采邑制);
C、「采邑」封建制,基於個人性忠誠關係與采邑制的結合(西歐);
D、「城市支配」的封建制(例如斯巴達類型的希臘城邦)
(上述見於《韋伯作品集.卷三.支配社會學》,康樂、簡惠美譯,廣西師大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頁199—200)
即使是在廣義的封建概念中,韋伯也沒有將中國秦以後的古典時代列入,他說:
「公元前9到3世紀之間,實際上是一個各個獨立的封建王國並存的時代。」(《韋伯作品集.卷五.中國的宗教》,康樂、簡惠美譯,廣西師大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頁80)
對於「這意味著封建制度的全面廢除」(同上,頁77,指秦)之後中國的經濟生產方式,韋伯有另外一個著名的概念,是專屬於分析秦以後的中國古代社會的,即「家產官僚制」。韋伯就與此相關的一些論斷,是極為精到的,例如,他說:
「土地所有權極度不穩定的性格,明顯地貫穿於長遠的世紀,亦即,有一千五百多年之久。」(同上,頁131,他不知道在他1920年去世之後100年,中國的土地所有權能穩定便是拜天所賜了。)
「社會平均化的傾向是與家產官僚制相呼應的。…土地的分割繼承,最後則大大加強了土地所有的民主化,雖然在個別情況下,由於共同繼承的緣故,此一趨勢有所減緩。」(同上,頁136,關於平等性這一點,在中國史學界也多有人涉足,但很少是從土地制度入手的,更多是從科舉制入手,這充分顯示了韋伯驚人的洞察力。)
「社會秩序里具有封建成分的身份性性格,至少在法律上被消除了。…名門望族的『鄉紳』,並未享受到國家保證(相對於下層社會)的地位。按照法律,直接位於小市民與小農民之上的,是家產官僚制的機制(用現代的說法就是:「官僚資本主義」社會)。西方中世紀時那種封建的中介階層,無論在法律上,還是實際上,都不存在。」(同上,頁136)
可以想見,通過這些分析,韋伯的結論,無論是與黑格爾的論斷,還是馬克思、恩格斯的論斷,都存在交叉部分,即中國古代自秦以後,與西歐類似的封建制是不存在的。這裡有個極為重要的必要條件,就是法權上對所有權和某些與個人自由相關的特權保護,在制度意義上,中國古典社會是不存在的。正是這種制度性的匱乏,導致了中國歷代王朝末世官僚體制對人民的嚴重壓迫,而這與皇帝優劣關係密切,然而當一個國家總是寄望於某個人的時候,她就是危險的。
無論如何,沒有「風能進,雨能進,國王的軍隊不能進。」的法權保護,西歐式的封建何以在中國存在?
由於民國以來,尤其是1949年以後,「封建」這一概念無論在學術意義上還是一般社會用語意義上極度混亂的使用,導致了我們對歷史認識的嚴重混亂。直到今天,它還大量地存在於人們的觀念以及學校教育之中,即使在大學,也沒有多少教師能夠有效地避免這一概念的混亂使用。五年前,我在應某著名雜誌約稿所寫的《走向公民時代》一文中,談及中國古代社會均以「古典時代」名之,而編輯在修改時,徑改為「封建社會」,而這種謬種流傳的無奈狀態還不僅僅是這一家媒體,這表明即使作者自己力圖糾正語言錯亂,而媒體卻常因為無知也會將混亂進行到底。
對封建概念的濫用導致了幾大惡果:
1、無法把握中國歷史本身的獨特性,機械地套用導致的非驢非馬歷史觀,相信馬克思在世也定會十分厭惡(他在給俄國人回信中就表達過這種緣於栽贓的憤怒);
2、無法清晰比較中西方的差異性,將各種完全不同的歷史混為一談,例如,對西歐、對日本與中國歷史的差異;
3、竄亂了漢語原本可能的準確表達,使得全社會在混亂的語言無意識中莫名其妙地表達、不知所云地表達;
4、嚴重破壞學術交流的基本規則,當一個概念歧義紛紜,甚至在幾乎相反含義上同時使用的時候,學術交流就會徹底不可能,像郭沫若那樣完全在本意之外濫用封建概念的時候——例如「封建專制」(無論在馬克思那裡還是在其他社會學家那裡,封建與專制是一組對立的詞,而一旦兩者結合在一起,豈不就是說「我餓得很飽」這種囈語?)
……
除了「封建」這個概念之外,還有無數的概念,都被長期濫用,好在對包括「封建」在內的一系列概念,當代學界早在15年前就開始了嚴肅的駁正工作,其中馮天瑜教授的貢獻最大,本文的詞義考證資料大部分來源於他的傑出著作《「封建」考論》。但正如大學者唐逸先生所言,美麗的漢語變得如此混亂,真是令人痛心之至。
我真不知道,「封建」這個概念到底還要再濫用多久,國人才肯罷休,如果永遠不能正本清源,那真是漢語的一大悲哀。
個人認為,中國因為是農業的起源國,而最古老的農業是需要大片土地的刀耕火種,而因為1萬3千年前最後的冰河期才結束,大地上適合耕種的土地並不多,所以我認為中國在原始社會後期,就有了通過封建的方式,避免土地矛盾的辦法。九州是個誤會_懷劍聽雨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的一大貢獻是普遍為國人所熟知。而不論是外國課本還是牛津百科,其對於人類發展史都不提任何規律,容易讓學習者摸不著頭緒,而這是刻意而為之的。擁有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作為坐標參照物,會更容易理解人類發展史,但不應生搬硬套,需要抓住其理論的核心,也就是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互為影響,還應與最新的科學成果相結合。人類作為雜食動物,由於在生產力上高於猴子,得以離開森林依然可以生存和遷徙,但也因此會比猴子有可能面臨更多的危機。為了應對生存危機而採取的戰時機制,是類似共產主義社會,但不具有普遍性,只存在於食物短缺和食物極度充足的地區,食物略有剩餘的地區反而更容易回歸猴王制的私有化。不能認為原始社會是人之初性本善的社會,原始共產主義的生產關係和二戰日本德國等國採用的戰時機制一樣,只是一種應對手段。 原始社會,隨著口耳相傳的逃難認路和取火等生產力的提高,應對冰河期的能力越來越強,人口得以增加,原始食物資源不足的矛盾突出,舊石器時代末期,解決辦法是遷徙避開矛盾,這也得益於生產力提升,導致脫產人口的出現,加速了知識的傳播和傳承。到了新石器時代,人類遍布整個地球,在遷徙這個手段之外,強力手段被越來越多的運用,人類開始走向聯合。隨著弓矛的發明等狩獵生產力的提高,男性地位提升,農業的發明,人口矛盾激化,強力手段成為主要解決手段,殺掉或趕跑男人,留下女人,人類全面過渡到父系社會和部落聯盟社會,國家開始出現。隨著農業生產力的發展,和職業軍人的出現,對勞動力要求增加,戰俘不再被殺死,而是融入了農業生產,一開始是一家一個奴隸,奴隸制生產關係出現。隨著軍事貴族的出現和職業軍人的增加,大奴隸主開始出現。此時因為狩獵和採集退居次要,領土地盤的矛盾也退居次要,城邦周圍的耕地足夠用,爭奪的對象主要是人口和國際關係。人類逐漸意識到世襲制度的弊端,但缺乏共識的解決手段。生產力變得可以被掠奪,很多原始社會的部落,因為學會了先進的軍事生產力,比如騎馬作戰,而擊敗了以戰車或步兵為主的老牌帝國。隨著農業生產力的進一步飛速發展,人口膨脹,領土和耕地矛盾成為主流,邊界不再是城邦周圍而是更遠的自然險阻,人類進入封建社會。因為不再以掠奪人口為優先,戰爭也更加殘忍。軍事生產力的發展,日漸受到重視。契約社會伴隨著城市的發展,小範圍的出現在行會裡。君主越來越依賴宰相這一可以替換的實際當權者來管理國家。隨著農業生產力的進一步飛速發展,可以養活更多人口,民族概念開始確立,社會分工也日趨專業化,工廠增加,工人人數量增加,工廠主開始要求參政。戰爭讓一些國家居安思危,加速了生產力的發展和其與生產關係的協調。隨著更大規模戰爭的爆發,軍事生產力越來越受到重視,軍事科技的民用化,讓社會方方面面得到進步,包括國家制度。工業取代農業,成為主流,人類進入資本主義社會。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對技術工人的依賴,福利日漸增加,技術工人開始要求參政,大規模戰爭被普遍厭惡,隨著文化的普及和對人類發展史的深度反思,社會主義信仰開始替代原始信仰,社會主義國家出現,資本主義國家被迫改良,人類進入高級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並存的狀態。威力強大的核武器、病毒、機器人的發明,讓人類更加強大也陷入更大的危險。隨著物質資源的極度豐富、人口的減少和教育的不斷發展,人類開始追求更高層次的目標,人類內部矛盾退居次要,維繫全種群生存被提到更高的地位,人類進入共產主義社會。
請讀卡爾·波普爾先生的名著《歷史決定論的貧困》,跳脫出五種社會形態的框架來看這個問題。
如果你希望了解歐洲所謂封建社會的形成,請讀沃倫·霍利斯的《歐洲中世紀史》簡單來說,歷史的多樣化決定了用社會形態去描述和預言歷史是不可能的。封建社會即使是用來描述歐洲,也要面臨西歐、神聖羅馬帝國、拜占庭之間的巨大差異而很難做到自圓其說,更何況更加遙遠的亞洲。
你所說的封建社會,在西方史學界看來是羅馬帝國遺產和蠻族傳統相結合的產物。而沒有這樣的歷史的地區,就很難簡單的用這種形態去描述,普適性是不存在的。簡單說幾句有一定誤用的成分,但又不能說政治上的封建主義和經濟上的封建是完全不沾邊的兩種東西中國古代的佃制像極了周時的封邦建國
中國的封建制度亡於秦。
"封建" 這個詞是「封土建國"
的意思,君主把國土交給王侯,讓他們自己經營。王侯在自己的封地上有很大的自治權。王侯們作為業主,經營自己的地盤顯然比那些為君主打工的官員要盡心儘力。
這本來是一個很冷門的詞,因為這個制度消失了兩千年。直到日本學者認為歐洲中世紀的社會類似於中國先秦社會和日本戰國時期,於是把周朝的這個詞拿過來作為歐洲feudalism的翻譯。
那麼歐洲的「封建主義」是怎麼樣的呢?中世紀的歐洲,國王只是一個國家眾多領主中最強大的一個。這些領主向國王效忠,而他們的下屬只向自己的領主效忠,並不向國王效忠。有些大領主還有忠於自己的小領主。每一層都有自己的收入和軍隊,上級的上級並不是自己的上級。
在這個制度下,上級對下級的權力是比較有限的。如果大家認為下級受了不公平待遇,下級就會獲得自己下屬的支持,以及自己同級的同情,就有一定能力對抗上級。比如在荷馬的《伊利亞特》里,希臘名將阿格琉斯因為領導阿伽門農搶了他的戰利品而拒絕出戰,沒有人認為他做的不妥,他也沒有因此受到懲罰。
和先秦君主把自己的領地封給諸侯不同,中世紀歐洲諸國的領地是各個領主們自己打下的。其中最強的領主們成了國王。他們和其他領主們的力量對比遠沒有君主和諸侯們的優勢大。在這個意義上來說,歐洲的封建主義要更封建。
十九世紀的時候,西方流行一種說法:歐洲的自由經歷了三個階段:古希臘的民主制度,中世紀的封建制度以及後來的自由主義。而東方則只有君主專政。
我只想說,封建制度確實比君主專政自由。以孟子《 梁惠王》為例。梁惠王並不愛民,卻擺出一副愛民的樣子,他的心態和現在的商家招攬顧客類似。「我為顧客做了這麼多,為什麼還不顧客盈門呢?」 梁惠王對百姓做的善行,是為了獲得兩種資源:人才和人口。人口可以提供稅收和兵役,而人才可以提供猛將謀士。而如果梁惠王是秦以後的君主的話,他根本就不用做任何善行。因為對現代的商家而言,顧客是有彈性的,你的商品不好,或者服務不好,顧客可以選擇別的商家。封建制度下也是,一個領主不好,人才和百姓可以遷徙到另一個領主的領地。但是君主專制下,這些人就變成了剛需。
對於梁惠王的這些親民舉動,孟子並沒有給予肯定。而是上來就類比成逃兵批評了一番。他說梁惠王就像逃跑了五十步的逃兵笑話跑了一百步的逃兵,雖然程度上有差別,性質是一樣的。你或許覺得孟子很勇敢,或許覺得他很魯莽,敢這麼直接的打臉。其實遠沒那麼嚴重。在君主專制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是因為君主可以極大的影響臣民的利益,而自己的利益不受損。但是在封建制度下,梁惠王若是為了這點事而殺了孟子,只怕要眾叛親離了。
言歸正傳,恩格斯自然也聽過那個說法。他試圖用馬克思理論的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來理論化那個說法。他覺得古希臘在生產關係上最有決定意義的是奴隸制,中世紀的是封建制,而後來的是資本主義。並且他拍腦袋的得出理論,文明要經歷奴隸制,封建制,資本主義三個階段,並最終進化到社會主義。
隨手舉個反例,前面提到的《伊利亞特》,是在希臘文明的初期,那時候他們還沒有那麼多勝利,以及勝利帶來的被征服種族奴隸。那時候希臘更接近封建制度。
到了中國,因為恩格斯在馬克思主義里的地位,所以有很多人削足適履扭曲事實來迎合他的理論。「封建主義」就成了奴隸制度之後,資本主義之前的社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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