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歌壇都是創作歌手的天下?

為什麼大部分美國歌手都是創作歌手,尤其是最近幾年崛起的新生代歌手,像Lady Gaga,Taylor Swift,Katy Perry,Justin Bieber,Adele等(後兩人不是美國人,但在美國很受歡迎)幾乎都是創作歌手,而華語歌壇創作歌手的比例卻很低,港台還好,內地創作歌手數量似乎非常少,尤其是近幾年出道的歌手幾乎都是通過選秀節目出道,很少有創作歌手~


首先,美國一直以來都是唱作人的天下好不好?

沒有過去 現在之分。

從Bob Dylan,John Denver到Justin Bieber,都是能彈能寫的主。

美國的樂器演奏普及率高到驚人,家家戶戶都有一個人至少會演奏一樣以上的樂器。

而且西洋樂器,以和聲伴奏功能為主的樂器居多,比喻常見的鋼琴,吉他,手風琴。

這些隨手拿起就來幾個和聲loop,張口就出旋律的民族,寫歌對於他們來說不是so easy嗎?

國外職業音樂從業者大致分為電影配樂,流行音樂製作人,編錄混音師,樂手。

通常以上這4個工種的人,都會寫作。跟不用說站在台前那萬里挑一的傢伙了。

而且極少存在專門的song writer.

so在外國你會極少聽到他們那裡存在:高X松 方X山, 木X 夕,這類只寫不唱的人物。


美國歌壇都是創作歌手的天下——這句話其實是武斷的、不正確的。

前陣子的這篇文,可以從一個側面告訴你為什麼:涸澤之魚的警報——小櫻2013年終盤點之四(完結篇) - 查搖羅漢鄒小櫻 - 知乎專欄

摘部分。

當我們回顧流行音樂發展的歷史的時候,論及歌曲創作的來源,大抵可分為兩派:「貓王派」和「披頭四派」。

原諒我的自創詞。所謂「貓王派」,指的便是像Elvis Presley那樣,依託著背後一群優秀的詞曲作者,為其提供源源不斷的暢銷金曲。如Ben Weisman(1921-2007),這位打自1956年起便在紐約時代廣場邊上的布里爾大廈(Brill Building)里為樂壇筆耕不輟的金牌創作人,從古典音樂、爵士樂、鄉村音樂中汲取涵養,為貓王貢獻了《Fame And Fortune》《Follow That Dream》《Rock-A-Hula Baby》《As Long As I Have You》等57首佳作。而所謂「披頭四派」,則是如Beatles這樣自給自足,除了早期的翻唱作品外,絕大部分的詞曲編製都一手包辦,《Here Comes The Sun》《Let It Be》《All You Need Is Love》等傳世金曲絕不會遜色於任何一位專職的詞曲作家——相反,能寫出《Yesterday》這樣史上被翻唱次數最多的歌曲之人,Sir Paul McCartney是當之無愧的流行音樂史上最偉大的創作人沒有之一。1969年,全美流行音樂學院設立創作人名人堂(Songwriters Hall of Fame),這兩派並行不悖,一同在其中為後世瞻仰。當然,在舞台的光芒之下,Billy Joel、Michael Jackson、Paul Simon等人一定比Jule Styne、Burton Lane等幕後功臣名字要響亮得多。但無論如何,「貓王派」所代表的專業Songwriters和「披頭四派」所代表的Singer-Songwriters都是流行音樂所不可或缺的。前者更通曉流行脈搏,對各種音樂風格有著更全面的了解,能夠使得作品更為圓滑;後者則帶著強烈的個人印記,渾身上下長滿了了甜蜜刺痛的芒刺,讓人愛罷不能。因此,即使偉大如MJ,在他的不朽專輯《Thriller》中,有他自己寫的《Beat It》,也有專業創作人Rod Tomperton寫的同名扛鼎之作《Thriller》。


現在這個時代的名字叫「copy to china」 適用於各行各業


好的歌手本來就是創作型的,口水歌手靠邊站啊


從小拿西洋流行音樂榜單塗鴉長大,時間從生命走過,一路上都有時隱時顯的背景音樂。

1 那時候,一九七○年代才剛剛翻開第一頁,本名肯特?拉沃伊(Kent LaVoie) 的鄉村搖滾歌手灰狼羅伯(Lobo)的一首歌已經唱遍了全世界。

那首歌叫做〈我和你和一狗叫布〉(Me and You and a Dog Named Boo),我們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只覺得音韻可愛,朗朗上口,全都跟著唱:

Me and you and a dog named Boo

Travelin?and livin?off the land

Me and you and a dog named Boo

How I love being a free man

2 離大學聯考還有一三九天的冬夜,十七歲那年的一個冬夜。獨自站在亮晃晃的公車裡看著窗外冷清的街景,忽然極度想聽Doors,想讓冷颼颼的夜裡多出一些距離遙遠的、素色的頹廢聲響。下車走在回家的路上,所有的店家都打烊了,路燈照著無人的巷弄,小蝙蝠繞著圈盤旋飛舞。我第一次走進那間叫做AC/DC的酒吧,聽DJ放著Doors的歌。

《人們變得古怪》(People Are Strange)

  人們變得古怪,當你是個陌生人

  面容如此醜陋,當你獨自一人

  女人變得邪惡,當你不被需要

  街道也傾斜起來,當你失意落魄……1

羅比?克裡格(Robby Krieger)幽幽咽咽彈起吉他間奏,喝醉了似的,指法卻又十分精準。

3

十七歲那年,請了整學期的公假編校刊。大學學長們編的地下刊物令我們血脈僨張,披頭的《白碟》則是我記憶中整個盛夏的背景音樂。從第一次聽《白碟》到現在。每次聽完,總覺得還有大半個身軀陷在青春期的廢墟裡,心甘情願曬著古老的太陽,走不出來。同時,記憶裡的世界每溫習一次就被純化一次,愈來愈像是寓言或神話的場景。

4 寂靜的聲音,一九六六

民國五十五年十月,一個叫做Diamond的學生樂團踏上中廣音樂廳的舞台,唱起了賽門與葛芬柯的名曲。然而他們音量就算開到底,也難以打破這片島嶼堅冰一樣的寂靜。

諸如飛鳥(Byrds)的《八英里高》(Eight Miles High)、鮑勃?狄倫的《雨天女士12與35號》(Rainy Day Women #12 35)、沙灘男孩(Beach Boys)的《絕妙震動》(Good Vibrations),還有傑弗遜飛機(Jefferson Airplane)的《找個人來愛》(Somebody to Love),美麗的格雷斯?斯利克(Grace Slick)披散著長髮大聲吼道:

  當真理全都成了謊言

  體內的歡悅也已死滅

  你難道不要找個人來愛嗎?

  唉,這樣的歌詞跟彼時的臺灣相距何等遙遠。

5 一個唱垮了政權的搖滾樂團

幾個長髮嬉皮搞起來的捷克樂團,竟然間接掀起了一場貨真價實的大革命,並且真的推翻了政權。

青春舞曲--我的記憶,關於那些歌

後來我才知道,「民歌運動」有很大一部分是在我家客廳開展起來的。

那時,我們的耳朵猶然純潔

李雙澤、楊祖珺、胡德夫,還有巴布.迪倫。關於那個時代,那群熱血青年,和唱片裡被畫了一個大叉、禁唱多年的〈美麗島〉。

6

時間是一晚一晚地過去,每晚我都在黑暗等待著黎明,每一次都希望,這是最後的等待

── 李雙澤,一九七四年寫給李元貞的信

7

《滾石》並不是一本簡單的雙週刊。它提供給我們一個窺視美國青年文化的視窗,並在這個議題上發揮過無可取代的影響力。這是一本圍繞著搖滾樂打轉的期刊,

新生代正在上升,鮑勃?狄倫早在二十二歲那年就唱過了:

外面有一場戰爭正在蔓延

它將搖撼你的窗戶

震垮你的牆

《滾石》的文化光環,至此也已經褪色得差不多了。

8

搖滾樂其實是很矛盾的,看似熱鬧,實則無處不滲透著寂寞。

它的核心往往就是「和這個世界過不去」的寂寞。

而那些撼動了整個世代的、真正了不起的搖滾樂,便是找到了那條紐帶,把千千萬萬人的寂寞和蕭條,串織在一塊兒。

每個搖滾迷多少都是寂寞的,即使和幾千萬人一起在轟轟然的樂聲中歡呼落淚,也只是把這份寂寞複製成幾千萬份。

搖滾之所以意義深遠,之所以能像婁?裡德唱得那樣,足可以拯救一條年輕的性命,或許就是因為它讓我們知道,自己終究不是唯一懂得這份寂寞的人。

……有時候,寂寞在音樂結束之後的寧靜空氣中湧現,你會願意遲些再去換播下一張唱片,獨自咀嚼一下這種感覺。你微笑搖頭,你知道此刻沒有人能分享這樣的心情,儘管你也知道在這顆星球上一定有千千萬萬人在不同的夜晚和你一起經歷這樣的感覺。那讓你跟很多人一樣,又跟很多人不一樣。更重要的是,你喜歡這樣的感覺,這種既空虛又飽滿的心情。

而那唱著的人,更是寂寞。我常常在想,你得要有多麼強悍的靈魂,才能經受得起夜複一夜舞臺下的歡呼和需索。

你得多麼堅定多麼自製,才能抗拒誘惑,不去討好他們,甚至執意走向他們未必理解的道路。你甚至不是為了青史留名,不是為了自我標榜,更不是為了「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悲壯的成就感,那些都無關宏旨,重要的只有當下的創造的慾望。

這真難,然而還真有人做到了。而我們往往會覺得,自己是那少數在舞臺下洞悉這一切的人。我們以為自己真懂了那唱著的人,又或者我們樂於承認其實我們自己也不懂,但懂不懂並不重要。我們樂於在舞臺下交換那意味深長的

微笑,有時候我們寧願那舞臺上的人不要太在意我們。我們在腦海中反復操練可能的情景:設若有機會和那人近身相見,我們只需要禮貌地頷首,絕不多嘴亂問不上道的蠢問題,甚至不需要所要簽名更不需要合影留念,我們不必用那樣的方式證明什麼。我們總是對自己說,就讓他做他想做的事吧,只要他還願意站上舞臺,就是值得欣喜的事了。

9

拿到這張專輯,按下PLAY,《太平洋的風》前奏鋼琴流瀉出來,才放半首歌,我的眼淚就流下來了。為什麼?其實我自己也說不上來。Kimbo的聲嗓跟鋼琴,對我來說,是直抒胸臆、難以描述的神奇體驗。《美麗的稻穗》、《大武山美麗的媽媽》、《美麗島》……它們招回了一個我們以為早該逝去的熱血年代。Kimbo的每一首歌,都來自某個特殊的時代片斷。然而就跟所有了不起的藝術一樣,它們超脫了空間和時間的局限,同時又與它們所從出的時代血肉相連。Kimbo從不刻意追求完美,同一首歌,唱一百次有一百種版本,然而正是這樣的「渾然天成」,成就了這些歌的力量。


主要在於音樂方面的基礎教育,這方面中國確實與發達國家差距較大,但是這些年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家庭在這方面對孩子的培養也投入很多。

文化教育也是需要物質做基礎的。

另外歌手創不創作,和歌好不好,流行不流行沒任何關係。

瑪利亞.凱莉單曲冠軍很多,她也不是什麼創作歌手。

中國也有很多草根歌手,都是自己創作,但是有幾個能在商業上成功,美國也一樣。所以要出名不是靠什麼創作,是需要人知道你,要有曝光,所以選秀節目才會有這麼多人參加,美國歌壇現在也有很多歌手是從選秀節目出來的。


如果跟韓國口水歌相比,中國就是創作歌手的天下。


一個只有兩百多年歷史的國家和一個有三千多年歷史的國家,發展到今天為什麼會出現你說的這種現象呢?答案是顯而易見的。我在此不多贅述,因為怎麼說對你們都沒幫助。


這些創作歌手和以前的美國大神們比創作都是些渣渣。


原因跟美國和中國拍電視劇之間的差距一樣,首先,雙方有巨大的水平差距,在世界上美國文化引領世界潮流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所以看起來美國那些巨星就格外的高大上;其次雙方巨大的水平差距影響了行業的成長,比如中國大家水平都差不多,你不需要有創作能力就能混碗飯,創作歌手也未必不如拿來歌手,周杰倫陶喆王力宏就那幾個;最後,華人在音樂上面的天賦真心不如歐美人種尤其是黑人。


因為造星的關係,歐美人長相在難看也難看不到哪去,沒有點別的鶴立雞群的「東西」,單純的唱歌魅力就小。賣不出錢,圈不到腦殘粉。我國很簡單啊,人種的長相參差不齊,長得好的就是優勢

再回到「創作」,這就跟賣長相的很多都有「貓膩」一樣,所謂的創作歌手「借鑒」「抄襲」的比例真的不要太多。

這點日本很明顯,90年代前流行偶像,不用創作。後來電視資源被壟斷了,其他的公司開始在別的地方下功夫

接著就是90年代雨後春筍般出現的各種作詞家。

進入2010年代以來,作詞作曲全兼的更是多到髮指,但聽多了之後很容易發現旋律的「重複率」。

當然這也說明日本歌壇真正在走向歐美那種成熟的狀態。歌迷開始挑剔

我國?好的作詞作曲家都沒幾個,暫時就不要指望會唱歌,長得也過的去了(打扮的都跟勞改犯一樣)


這個我覺得是周期性的,最近的一次,華語流行樂壇在世紀之交湧出了一大批優秀的創作歌手,之後選秀歌手大行其道,創作歌手就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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