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心理學上如何解釋「腦殘粉」現象?

可能表述有些不當。對於這個問題的思考是原於知乎上的問題: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559905

為什麼題中一個心智正常的人,甚至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會由於對一個人的崇拜直至喪失理智,並且推翻以前對於是非的認識,強制性的將是非觀扭曲?


看了幾次這個問題 一直覺得偶像崇拜(粉絲族)與宗教或者領導人崇拜有相似的社會心理機制 是一種有組織,有通過參與行為加強崇拜的現象,可以成為一個很好的研究群體身份、認知失調的被試樣本。

我嘗試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答一下

  • 社會認同理論(social identity theory)

首先,值得強調的一點是偶像崇拜通常不僅僅是個人行為,而是通過粉絲自發組成粉絲團(e.g.歌迷會、影迷會),通過粉絲團內部以及不同粉絲團之間的互動加強了對偶像的態度。

社會認同理論認為,當人們將自己界定為某些群體成員時,他們會將自己的社會成員身份納入自我概念。由於個體需要維持積極的社會認同來維護自尊,他們會自動對自己所屬的群體表現出高度的認同和向心力(in-group favouritism),對其他群體表現出仇視和敵對的態度(out-group derogation),儘管他們完全沒有必要這樣做。

Tajfel et al. (1971) 採用了最簡群體實驗(minimal-group paradigm), 將互不相似、從未謀面的被試隨機分成兩組(表面上說按照他們對畫的喜好)。研究結果顯示,儘管這樣的分類毫無意義,在這樣單純的分組情況下,被試足以表現出群體取向行為,分給自己的組更多的資源和正面評價,並貶低他組的利益。

這樣一來,粉絲通過將自己分類為「某人的粉絲」 ,對自己的粉絲團產生認同感、歸屬感,將自己粉絲身份內在化自我認知的一部分。為了提高社會認同感和自尊,他們會通過更加積極地熱愛、鼓吹自己的偶像和粉絲團,他們認為自己的群體比別的群體好,自家偶像比別家偶像好(偶像粉絲團體的互相掐架、貶低、競爭)。所以粉絲通常不僅僅比較各自偶像,而是比較誰的粉絲團更龐大,誰接機偶像的數目更多,誰刷票刷得更厲害更投入等等。

  • 自我肯定理論(self affirmation theory)

上面說到個人將對偶像的崇拜通過粉絲身份納入自我,這樣自我的延伸(extended self)會造成一系列的認知和行為上的改變。

自我肯定理論指出人們天生有內在動力去保護自尊、自我概念的完整統一,所以當人們的自尊受到了威脅,便會形成防禦反應以保護自我。

其中的機制可以從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 來解釋: 當有人來質疑我的偶像,這樣的反對信息和我對偶像的崇拜態度是相矛盾的,使得我產生了一種不舒適的緊張狀態,我必須選擇修改其中一個信息來緩解我的認知失調。而由於偶像是我選擇的結果,是我自我的延伸,這樣的認知衝突威脅到了我自我概念的完整(self-integrity),於是我需要為偶像辯護,貶低反對信息的價值,選擇性忽略它,或者反對他。只有這樣,我才可以解決認知失調,保持我自己的尊嚴。

  • 自我知覺理論(self perception theory)

自我知覺理論主要用於闡釋行為是否影響態度,認為人們通過觀察自己的行為,從而得到對自己內在態度的結論。這個理論有些反常識,因為通常人們認為態度指導行為,但兩者通常是相互影響的。

比如說Guadagno et al. (2010) 用自我知覺理論闡釋恐怖主義。他們發現,恐怖組織的招聘(如Al Qaeda),通常僅從簡單的網上邀請開始,然後一點一點地增加對參與者的要求,而在這個參與者接受請求這個過程中,他們的態度也逐步變得更加極端,演變為恐怖主義。

所以粉絲的形成也許只是源於最初對偶像的一點點興趣(「誒我覺得他長得還不錯」、「誒她笑起來好可愛」),慢慢地通過參與和偶像有關的活動(participation)、參加歌迷會聚會、表述對偶像的喜愛、跟蹤偶像動態、熬夜投票等等行為,強化了內心中自己對偶像的崇拜,使喜愛變成迷戀( 「我一定很喜歡他,不然我怎麼會跟蹤他動態」、「我要飛到韓國去看他演唱會,這肯定都是愛的力量」的心理活動)。

付出的錢、時間、精力越多,對偶像的崇拜程度就越深,形成一個正反饋機制。如此循環,粉絲的行為和態度相互加強,可以做出更加瘋狂的行徑,形成所謂「腦殘粉」。

1. Guadagno, R. E., Lankford, A., Muscanell, N. L., Okdie, B. M., McCallum, D. M. (2010). Social Influence in the online Recruitment of terrorists and terrorist Sympathizers: Implications for Social Psychology Research. Revue internationale de psychologie sociale, (1), 25-56.

2. Tajfel, H., Billig, M. G., Bundy, R. P., Flament, C. (1971). Social categorization and intergroup behaviour. 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1(2), 149-178.


也是滿悲哀的,居然沒有人從社會學角度解讀「腦殘粉」現象?我來認真寫一篇吧。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哥哥要找女票,這都是攔不住的事情。反倒是這次「鹿晗女友」的事件引發的「粉絲現象」(Fandom)非常值得研究一下,那麼多人罵粉絲們的瘋狂舉動是「腦殘」,這能解決問題嗎?或者說,這真的點出了問題的核心嗎?

好多人對於「粉絲」的刻板印象一般是負面的,總覺得是一群「狂熱的」、「不理智」的人群在使性子。但是,粉絲,是消費主義社會中形成的一個特殊的「消費者群體」。當這樣的消費者群體的人數到達了上億級別(全球來看),那麼它肯定不能用個體的「腦殘」來解決,它是一個社會的群體行為和群體意識的結果。

今天這篇文章想探討一下,為什麼粉絲看上去會有一種「腦殘」的假象,並且戳穿這個「假象」的某些成因。

全文請看:「粉絲現象」(Fandom)的真相遠不止「腦殘」這麼簡單

為什麼某些偶像的粉絲容易把偶像行為「私有化」

「粉絲」的本質是「消費者」,然而我們究竟怎麼區分「粉絲」和一般消費者?

一個有趣的不同點,其他的消費形式主要是「由上至下」,比如,一台普通電視機,由商家進行設計、製造、宣傳,最後被我們購買然後消費使用,這就是我們的消費體驗的循環。但粉絲的消費體驗是結合了「由上至下」和「由下至上」的,粉絲對於偶像的消費,不僅是偶像傳輸過來的影視作品或媒體營銷出來的個人人設,更多的是粉絲社群之間對於這些「傳遞物」的「衍生信息」,比如粉絲的「扒皮」、「同人文」、「粉絲拍攝錄像」等等。

所以,「粉絲消費」其實包含了一種對「自我主體的消費」。怎麼解釋呢,比如說鄧麗君的粉絲吧,他們除了消費了鄧麗君的音樂和形象之外,也消費了自己對鄧麗君的投入,比如他們不僅會因為鄧麗君的歌曲而感動,也會因為自己辛苦排隊支持鄧麗君演唱會這樣的舉動而自我感動。

據我不負責任的觀察,當一個偶像的藝術作品更站得住腳,這種「自我消費」的比例就越輕。比如說,韓國演員孔劉(2007年MBC演技大賞優秀男演員獎,第53屆白想藝術大賞電視部門最佳男演員獎……),演技一流,形象也絕對是偶像級別的。如果突然宣布自己結婚,可能粉絲群體的反映不會那麼「私有化」,因為粉絲對他的「自我消費」佔比相對較少,換句話說,粉絲不會有那種「這些年我苦守著你都白瞎了」,因為她們大部分的「消費」建立在了偶像的作品上。

為什麼偏偏是青少年容易形成「粉絲文化」?

由學者Andrews Whorlow領導的社會調查顯示,大部分的「粉絲文化」參與者是年齡在8-15歲之間的青少女。兩位學者用了個文縐縐的「Naiveté」來解釋為什麼是這個族群。別以為你穿了法文馬甲我就不認識你了,不就是英文的Naive,不就是中文的「很傻很天真」嗎。兩位學者對於這個族群的定位倒是一針見血:"immature and undiscerning consumers",即,不成熟且無分辨能力的消費者。

這裡的重點,不是不成熟,也不是無分辨能力,而是「消費者」這三個字。

「粉絲現象」,其實把「喜愛」轉向「消費」的一種經濟模式。它的本質是一種商業行為,而不是文化行為。那為什麼眾多粉絲會給人一種「腦殘」的感覺,尤其是在偶像宣布有「女朋友、結婚、出櫃等正常人類都做的事情」以後,會越發的激起他們「非人類」的行為、語言和思想意識呢?

因為他們卡在了「商業行為」和「文化行為」之間,簡單來說,他們卡在了「喜愛」和「消費」之間。要知道,如果「喜歡一個人」和「消費一個人」兩種行為重疊了,那麼最極端的形式在社會學中叫什麼?我不想說的太明白,以免看到這篇文章有年紀比較小的孩子,會引發不適。

腦殘?不,他們只是同時擁有兩個雙重互斥的身份罷了

舉個極端例子,我包養了一個帥氣小生,我們彼此同意按月續費,沒終身承諾,也知道彼此不可能走下去,就是人生路上臨時的一個伴兒。結果,某天我發現帥氣小生拿著我的錢摟著別的女孩子,我會怎麼樣?

雙重身份必然導致雙重情緒:

  1. 作為消費者,我當然生氣!雖然我們沒有簽訂死約說彼此不能找別人,但用屁股想想都知道,你花時間陪別人,是不是會影響對我的服務質量,是不是會犧牲對我的服務時間,還有,是不是會弱化你對我的服務意識啊。作為一個消費者,我的生氣是合情合理的。
  2. 我包養這個人,畢竟是我喜歡他。沒人閑的無聊包養一個自己沒感覺的人。喜歡一個人,肯定有卑微的情緒。這種「自我弱化」的情緒在兩性關係中,在女性身上就更明顯了。我們被「愛一個人就要接受他的一切,無條件的愛」這種人文主義極端思想洗腦了2個世紀,把古代的「貞節牌坊」、「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那一套原理無縫嫁接到了21世紀,也順利滲透到了現代兩性觀念中。所以,基於這樣的「喜歡一個人」的情緒,我的生氣是不合情合理的。
  3. 第三點,是跳脫雙重身份的一點,就是身份本身的「合理性」被瓦解。這兩種身份本身就是矛盾的,我喜歡你,我當然不想承認我在消費你;但我既然已經消費你了,我就必須要為自己的「喜歡」畫一個框架,給這個「喜歡」硬性設置一個不能跨過去的邊界和。同時擁有這兩種身份,本身就容易「自我混亂」,自己就會開始「相互抵消瓦解」;更何況,「粉絲經濟」的那些營銷者,在努力的模糊你們心裡作為「消費者」的身份。

比如:

    • 「購買」不叫購買,叫「支持」
    • 「我們家的」,其實偶像誰家的都不是
    • 「粉絲」不叫粉絲,會單獨起一個名字,更進一步弱化「消費關係」

粉絲作為「消費者」的合理性,被不斷「自我瓦解」和被「營銷瓦解」。所以粉絲不得不壓下們的憤怒,還會自我譴責他們的憤怒,因為他們「憤怒」的權利,從「消費者身份」這一層被剝奪了。

請不要用「腦殘」污名化青少年消費者群體

舉個例子,如果我是一個14歲的少女,我在商店裡面看到煙和酒,我買了,會怎樣?

  • 在一個尚未完善的社會,大家會說:你這個死丫頭,不學好,行為道德惡劣!
  • 在一個相對完善的社會,大家會對孩子進行健康教育,告訴她煙酒對於身體的危害,然後用法律手段追求零售商的法律責任。

美國:禁止向不滿21周歲的人售酒;零售商不得販賣香煙給任何未滿18歲的人;

德國:嚴厲禁止向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售酒;

英國、日本等這些發達國家都會對違反法律的商家實施嚴格的法律懲罰。

任何青少年的消費行為,都不能簡簡單單用「你情我願」來解釋,就好像12歲以下的少女就算自願,也不存在「嫖宿」,只存在「強姦」。

用「喜愛一個人」直接連接「消費行為」不犯法,但是在營銷「喜愛-消費」的同時,從意識上剝奪消費者的「消費身份」,這就有些不道德了。我買了個假文具盒,結果你告訴我我不是消費者,我是這個文具盒的喜歡者,所以我還不能維權了!

然而,這種做法就是踩在法律和道德那灰色地帶,法律管不著,道德譴責力度太小。跟何況,如果事情都可以用「我喜歡我樂意」來解釋,那麼這樣的商業道德問題也就被弱化到看不見了。

新媒體時代,我們彼此之間社會性的滲透無處不在,沒有什麼人的行為是完全的「個體行為」,就算有,「粉絲現象」也絕對不在其列。所謂「腦殘」的形象,是青少年對於現代快速發展的「消費主義」展現出的「無所適從」。

畢竟,是我們大人告訴他們:喜歡這個,你就買啊!買到了是不是很開心?

不是嗎?


我覺得首先是心理學上的 光環效應,即認為某一個人有一個優點,他就有很多其他優點(往往是他本身不具備的),甚至成為一個完美的人。

比如,A有一些優點(比如學習很好),我在看他的時候,有時候會不由自主地在主觀上對他進行美化,將他的優點擴散,比如從「學習好」擴散到「聰明」、「帥/美」、「沉穩」、「有領導力」、「人品好」、「有智慧」、「是個好朋友」等等等等。雖然這之中有些東西可能跟「學習好」有點相關,但諸如「人品」和「有領導力」其實和「學習好」完全不是一回事,但我們常常會發現這樣的現象,比如一個孩子學習好,我們會誤認為他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了。還有,比如常常班裡學習最好的人是班長,但他未必是個稱職的班長。這就是光環效應帶來的誤區。

我自己光環效應的親身體驗是,我是《哲學貼》作者張明明的「腦殘粉」(戲稱而已),張明明《哲學貼》寫得特別好,文筆和內容都令我十分欽佩,於是我認為張明明一定是個智慧、溫柔、善良的大美女。雖然我完全沒見過她本人,完全沒跟她說過話,但僅僅看了她幾個帖子,就對她產生了非常多的主觀正面評價,而這些很可能是完全沒有根據的。

然後呢,就是 證實偏見(confirmation bias),即人會不由自主地尋找支持自己觀點的證據,而忽視那些對自己或自己觀點不利的證據。如果你認為一個人很完美,你會不由自主地發現很多他很完美的地方,而忽視了很多他不那麼厲害或者很菜的地方。他說的話,你一旦認為他說的是對的,你也會找支持他的論點,而忽視了那些相反的意見和風險。比如,某人今天說「人多力量大」,你就會想,「是呀是呀,人多當然力量大!」,而忽視了人口太多也是一種負擔。

光環效應和證實偏見兩者疊加,會讓一個偶像越來越完美(主觀上),然後在你眼中變成一個「說什麼都對,做什麼都好」的人,相應的,你也成了他的「腦殘粉」。不過我覺得,這和受過高等教育、是不是會理性思考沒什麼關係。因為人一旦有了立場,一旦在主觀上確定了自己喜歡還是討厭某個人或東西,那麼所謂的理性和知識就只會為這種感情服務,而很難站在感情和立場相反的方向。所以最安全、最不會被洗腦的方式是,沒有立場。心中沒有正確和錯誤,沒有好和壞,無論誰、無論什麼,都按照「事物的兩面性」來看,將優點缺點一分為二,這樣的確是夠理智了。

但沒有立場的人又很可怕。那意味著不僅沒有所謂「錯誤的是非觀」,也沒有所謂「正確的是非觀」。如果無法去喜歡一件事、一個人,無法把全身的激情投入到一件很可能沒有收穫的事上,無法為自己堅信的東西而「盲目」奮鬥一下,我想,這樣的人生恐怕也很可惜。我們大家都是正常人,多多少少會受自己感情左右,會犯光環效應和證實偏見,很可能會變成某人的腦殘粉,但這又怎麼樣?Why so serious? 陸琪、郭敬明、韓寒、羅永浩這些人,又不是希特勒,至於上綱上線到所謂「喪失理智」,「是非觀扭曲」的大棒子上嗎?

所以我覺得,我們既不要沒有立場,也不要立場太堅定。人心中需要有些價值觀,有些是非,有些好惡,然後以開放的心態看事物,在需要理性的時候保持理性,在不需要理性的時候,感性一點又何妨呢?


上面的回答都很學術,讓我從不那麼學術的角度來回答一下吧,有一些是曾經跟人討論得出的結論。(答完之後覺得好像不怎麼「心理學」,不過這麼多字,好累,還是發了吧)

一、明星,偶像的過度包裝,信息不對稱是造就腦殘粉的第一步。

只要是現實的偶像,都有這個共同點,不管是出於商業的目的,或者自我宣傳的需要,不管是電視上光線靚麗的明星,還是大家津津樂道的「人生導師」和商業奇才,他們給「腦殘粉」看的都是他們想給的那一面,並且都是用美圖秀秀美化過度那一面。其實只要靠近了,就會發現,「再美的美人拉的屎也是臭的」,但是包裝卻故意迴避了這一點,並且不會讓人輕易聯想到。

比方說,任何一個商業奇才,成功的企業家,在媒體宣傳他們成功的故事的時候,對於他們的第一桶金都會語焉不詳,從來不提他們的背後有著怎樣的人際關係和家族背景,或者又曾與政治勢力做過怎樣的交易。相反,他們大多有一個貧窮且充滿苦難的童年,有一個勤奮好學的青年時期,還有艱辛努力的成功前時代……「雞湯窮三代,勵志毀一生」,不多解釋了。

二、被包裝所吸引,有了崇拜感之後,大部分人會做的就是進一步尋找偶像的信息,而信息匯聚的地方多半是「粉絲團」,從而就進一步進入了信息不對稱的小群體,更加只接受正面消息,根本接觸不到負面消息,甚至自己會無意識的過濾。

比如各種各樣的明星官方網站,Loli彙集的貼吧,地方組織的後援團,各種相關的qq群,以及現在通常由經濟團隊操縱的明星微博……只要是在粉絲聚集的地方,得到的消息一定是正面的。比方說在微博上流傳的那個林志穎的傳說,真是人生贏家疑似穿越啊(不要懷疑,你甚至可以在知乎搜到),而只要進了天涯八卦,就會明白什麼叫做「一入天涯深似海,從此明星是賤人」。

當然,「腦殘粉」們是絕對不會主動去天涯尋找自己偶像的黑點的,遇到此類消息的第一反應,「我家××怎麼可能會做這種事,這個人一定是來黑我家××的,肯定是對家派來的……」

至於最後那一句印象是怎麼形成的,參看下一條。

三、高級粉絲通常會對整個粉絲群體有一定的掌控力,能夠組織各種活動,並下意識地對粉絲群體內的意見進行引導,甚至會對持反對意見者進行清理。

粉絲團中的高級粉絲,有可能是官網的建站者或管理者;也可能是粉絲中最活躍,為偶像創造過許多作品而獲得一定影響力的粉絲;與偶像的經紀人或者真身走得近,能獲得別人不知道的一手信息(在一些非大眾向的粉絲群體中被稱為「親媽粉」或者「內圍」);還有獲得官方許可和授權的後援團組織者。——有些厭惡者給他們起了一個惡意滿滿的稱呼,「粉頭」,當然不是指全部。

高級粉絲對粉絲群體的掌控力是超乎很多人想像的,甚至是有些可怕的。

比如說娛樂圈的第一腥風血雨男——鍾漢良,知乎很多人可能都不認識他,但他家的粉絲在八卦圈可是人盡皆知。這家的粉絲團也是對「反對意見者」進行清理的最為徹底,並且毫不留情的,原因是當年鍾漢良因為「腐」,吸引了大量女性粉絲,後來鍾漢良準備走向大眾了,高級粉絲們就開始清理起腐向粉絲,將她們從粉中「趕出去」,不能允許他們在「公開場合」,比如貼吧微博官網以及較為官方的qq群進行腐向的萌,否則,絕對要掐得對方「id自殺」。甚至某些原本粉絲中的高級管理者或活躍份子,也不得不隱姓埋名,或換id重來,只要「腐」,她們就是被清理的那一部分,而不論她曾為偶像作出過什麼,或者在粉絲團中的地位如何。(這裡真是讓我想起曾經的那場群眾運動)

還有現在被稱為腥風血雨女的「一姐」劉詩詩,只要有人在公開場合爆劉詩詩的黑料,或者表達對她的厭惡之情,「小獅子」們的想法永遠都是「這個人一定是楊冪的粉,一定是楊冪請的水軍」。——這種僵化的固定印象,很難說一開始沒有人在背後推波助瀾。

還有各種山頭林立,小團體抱團的各圈cp粉之間的混戰,不乏出現了有影響力的粉絲(即大手)試圖掌控cp話語權的,將不合自己心意的「萌點」趕出去的。這在各同人文圈相當多,大手們通常是最早發表了有影響力的同人文,並獲得了擁躉,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強化自己這一類型的同人文(有時候就是掐正逆cp或者cp屬性啦),而不允許其他萌點的出現。不一一列舉了。

——在這種有意識的影響下,「腦殘粉」怎麼能不更「腦殘」?

四、受迫害心理造成的假想。

比方說上面提到的劉詩詩,她的粉永遠都在擔心自己純潔如小百花的偶像被大魔王迫害,這個時候,她們更加要團結起來,保護自己的偶像。

而對這一點用的最廣為人知的則是韓國隊偶像團體,其經濟公司經常會宣傳偶像們的收入很少,訓練很辛苦,錢都被公司拿走了,偶像們好可憐……給粉絲造成一種印象:我家嘔吧真的是好堅強好努力,我一定要更加支持他才對,買更多嘔吧的碟,去更多場嘔吧的演唱會,萬惡的經濟公司!——這樣一來,一種近似於迷信的氣氛在粉絲中傳播開來,並互相影響。

但是,更加爐火純青的當然要屬日本的經濟公司,比如最近大熱的AKB48。AKB里都是一些純潔美好為了夢想而努力奮鬥的妹子啊,經濟公司塑造了這種形象,並在AKB成員之間引入殘酷的競爭,讓他們的男性粉絲騎士心理膨脹,保護,以及對抗這個迫害「公主」們的經濟公司及世界。

五、小團體氛圍造成的從眾心理。

通過上面很容易看到,「腦殘粉」想要不腦殘幾乎是不可能的了。

而且這一類的粉絲通常年紀較小,呼過於沉迷自己的世界,大多不具備成熟的世界觀,很容易受到周圍人的影響,並對此深信不疑。「從眾」是普通人難以避免的心理狀態,何況對於這些滿心崇拜的粉絲們。(其實我覺得這裡用「戀愛中的人都是盲目的」來解釋也可以)

再來,粉絲們通常會花大量的時間在自己偶像上,減少了其他信息的來源,更加不可能產生懷疑。


南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容止》:「潘岳妙有姿容,好神情。」劉孝標註引《語林》:「安仁至美,每行,老嫗以果擲之滿車。」 腦殘粉追星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也不是青少年的專利,早在西晉的時候追星就很流行了,不然不會「每行」都能水果盈車而回。腦殘粉騷擾明星也不新鮮,《晉書·衛玠傳》:「京師人士聞其姿容,觀者如堵。玠勞疾遂甚,永嘉六年卒,時年二十七,時人謂玠被看殺。」活活被看殺,慘。這些早期的追星,從心理動機上應該歸到偶像崇拜里,長得美的,有才的,武藝超群的,偶像,對超常的偶像級人物投以關注和財物,好祈求……呃,一起上史書?

但是到了現代,事情忽然起變化了。嗯,對,精明的商人發現,普通人崇拜名人這個事情可以賺錢了。

最開始是從好萊塢電影行業開始培養明星,粉絲們沖著表演去貢獻門票。乍一看跟票友捧戲子、文人贊偶像很相似,可實際上,現代明星制有一個極為重要的區別:那就是,粉絲和明星不再是單向交流了。明星們得經過一道市場加工——商人要根據市場反饋,加上自身判斷,來決定選擇和推出什麼樣的明星。到了近年,日本韓國把偶像工業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從小男孩小女孩中挑
選有潛質的孩子開始長達10餘年的培訓,然後選拔出最受歡迎的組合,千方百計榨取粉絲的消費力。看看這個:轉個日本傑尼斯事務所的搶粉絲錢十大高招,夠狠!商人們運用最先進的工業設計、社會工程學、傳媒藝術和互聯網技術,讓粉絲追星,成制度、建社區、分等級、嚴格按需定價了。

到這兒,追星就不是什麼深奧心理了,這就是一種消費。市場會把打造完美、合乎你口味的明星像冰激凌一樣從流水線上生產出來,長相缺陷?整容!才藝不夠?補
課!言行舉止、打扮身材、高尚美德,你想得到的美好特質,都能給你造出來。然後就等著付錢吧。開始粉絲可以只是看看新聞,轉轉微博,通過運營一波波攻勢,
開始買周邊、買產品,自發建立或進入官方建立的社區相互交流,為明星搖旗吶喊,掏凈腰包。粉絲在投入中將明星的心理形象一再神化,最後成為不能自拔的鐵杆粉絲。在這個過程中偶然有些失控,比如楊麗娟追劉德華追到家破人亡,娛樂節目上小女生對著鏡頭喊「我要嫁給***」,這都不過是明星工業中不那麼光鮮的一角而已。明星對粉絲來說,就是一個美夢。為了實現夢想,人原本就願意付出一切能付出的代價,如今夢想已經被商人濃墨重彩地包裝出來,只需要交錢就能實現,這是多輕鬆的美事兒啊。粉絲追星,是一場披著娛樂外衣的商業合
謀,在市場的指引下,粉絲和明星一起用金錢和血肉,築起娛樂工業的大廈,一個人但凡起了向偶像而不是從自己身上找寄託的念頭,這大廈就給他預留下了一塊磚頭的位置。


前兩天鹿晗關曉彤那事兒聽說了吧?

事兒倒沒什麼稀奇,可粉絲們的反應……可以說是非常豹笑了。

正好在知乎上看到這個問題,那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腦殘粉的事兒。

1、這個世上其實只有三種粉

現在飯圈裡那些黑話,五花八門。乍一聽還真不知道是什麼。

什麼圈粉脫粉私生粉,唯粉團粉家族粉,音粉顏粉性格粉,路粉媽粉CP粉。

別說了,我整個人都粉了。

但不管飯圈發明再多的黑話,在心理學家眼裡,只有三種粉。

首先是路人粉。對偶像的崇拜僅限於社會娛樂價值,差不多就是偶像出的作品感興趣會看看,消息動態也會附帶關注一下,把偶像的動向當做朋友間的談資,這樣就已經很開心了。

再進一步是死忠粉。這樣的粉絲具有更多的個人緊張的情感,比如「我感覺偶像就是我的精神伴侶」、「粉我偶像的時候,能暫時地讓我從生活中解脫出來」、「壞事發生在偶像身上,就像發生在我身上一樣」,並且這種強烈、強迫的感受難以擺脫。

「愛」到深處,就是腦殘粉了。說腦殘粉還真不過分,因為這類粉絲往往表現出邊緣型病態,比如常常會有「我感覺和偶像之間的聯繫無法言傳」、「如果我足夠幸運能見偶像一面,即使偶像讓我幫忙干違法的事,我都很可能去做」、「為了拯救偶像,我寧願獻出生命」之類的想法。

所謂的真愛粉啊,私生粉啊,親媽粉後媽粉啊,都只是行為上的不同。說到心理狀態上出不了這個圈。

2、一入飯圈深似海:追星的心路歷程

咱們也都不是沒追過星的人。我記得我喜歡周杰倫那會兒,大晚上鑽被窩裡抱著手機,一邊聽他的歌一邊看網上的評價,要是有人誇周董人又低調歌又寫得好,我都會替他高興。

我這種狀態呢,心理學術語叫做吸收,指的是注意力完全專註的狀態,將所有可以利用的知覺、生理、想像、觀念的資源都投入到對所專註的這一事物整合的表徵上。這一過程無需努力,而通過對偶像的心理吸收,試圖建立一種身份感、充實感和滿足感。

與此同時,對偶像的心理吸收也給人一種與偶像有現實關係的錯覺,反過來強化了心理吸收的過程,想更進一步地知道有關偶像的一切;而知道得越多,捲入得越深,就越覺得自己和偶像之間有特殊的關聯。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循環。現在媒體又這麼發達,電視電影歌曲寫真微博飯圈,總有你看不完的動態,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這個過程。

這還沒完。心理學家還發現,對偶像的心理吸收似乎會發展出「耐藥性」。比如有的人粉鹿晗,原來只是聽聽歌看看新聞就比較開心了,漸漸地要想達到原來的開心程度,可能就需要去聽演唱會、追鹿晗的劇,再到後來,可能就得當私生粉跟蹤偶像才行了。

這跟成癮的心理機制非常相似。學者將上述過程概括為吸收——成癮理論模型

3、腦殘粉真的腦殘嗎?

前段時間薛之謙被李雨桐錘成什麼樣了,拆謙隊快把薛之謙底褲都扒下來了,還有粉絲等著他們的王凱旋呢。

所以說,有時候粉絲乾的那些事兒,真讓人感嘆腦殘粉不是白叫的。

不光我們這麼認為。在一項心理學實驗中,美國和英國參與者更多地用「傻」這個詞來描述瘋狂追星的粉絲們;而針對偶像崇拜的研究顯示,粉絲群體的心理健康程度也要更低。

另一項研究也的確發現,粉絲群體的認知水平相對要差一些。不過黑子們也別急著高潮,研究同時也說明,認知水平的差異不足以解釋粉絲的狂熱行為。

認知靈活性是最與「腦殘粉」行為相關聯的認知因素。認知靈活性比較高、「有靈性」的人,也許會發現偶像其實就是娛樂行業的騙局,或者發現追星對自己並沒有什麼改善。有的人甚至會想,既然總有人要成為偶像,那為什麼不能是我呢?這樣的人要成為腦殘粉就比較難。

而認知靈活性較低的人思維會比較僵化,「靈性不足」,更難從對偶像的心理吸收當中掙脫出來,並且難以尋找一個相對健康的自我認同的手段,比如交朋友啊,努力做好一件事之類的。因此容易陷得更深,從而做出一些極端的事情。

所以說到底,腦殘粉的確認知水平更差一些,「靈性不足」,拯救身邊的腦殘粉可以從提高他的「靈性」入手。當然,還需要更多深入的研究才能更加全面的解釋狂熱追星的現象。

參考文獻:

Maltby, J., Day, L., Mccutcheon, L. E., Martin, M. M., Cayanus, J. L. (2004). Celebrity worship, cognitive flexibility, and social complexity. 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 37(7), 1475-1482.

Mccutcheon, L. E., Ashe, D. D., Houran, J., Maltby, J. (2003). A Cognitive Profile of Individuals Who Tend to Worship Celebrities. The Journal of Psychology, 137(4), 309-322.

Mccutcheon, L. E., Lange, R., Houran, J. (2002). Conceptualization and measurement of celebrity worship.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ology, 93(1), 67-87.


我們為什麼追星?從心理學專業角度上看,兩個理論最能解釋粉絲心理,一個主外一個主內。下面就粉絲(不喜歡腦殘粉的稱呼),討論一下這兩個理論。

光環加身,坐擁百萬粉絲?——光環效應

在這個看臉的時代,不用說追星更要「臉」了。不少女青年都迷戀吳亦凡、鹿晗、楊洋這些小鮮肉,女青年們認為這些小鮮肉不僅會唱歌、能拍戲,人還體貼、紳士,簡直就是老公型男人。當你繼續審問為什麼喜歡小鮮肉時,女青年們就會坦白:因為長得帥。

心理學中有一個人盡皆知的效應,叫光環效應(halo effect):當你對一個人的某種品質留下非常好的印象後,在這種印象的影響下,你還會對這個人的其他品質也給予較好的評價。而相貌在光環效應中佔有絕對地位。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的心理學家曾經做過一個實驗[1],證明了「一帥抵百丑」(beautiful is good)。他們要求大學生首先看三張陌生人的照片(顏值分為:高、中、低三檔),之後再對這三位陌生人在人格、事業、生活上進行評分。結果顏值高的人被認為性格好,事業更成功,家庭生活也相對美滿。還有實驗發現,長得帥的人連智商都被認為要高一些[2]。甚至連3歲小孩都會「以貌取人」[3]。

粉絲們受光環效應影響,會將偶像的樣貌泛化到他們的言行舉止上,那些帥氣的偶像不僅唱歌演戲面面俱到,人還聰明體貼又不失風趣。這樣的男人不就是自己的白馬王子嗎?因此粉絲們才會迷戀。

然而光環效應很不穩定,當內心的激情消失後它也就褪色了,到時候還有多少人能記得這些沒什麼「乾貨」的男神呢?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當紅小生會一茬接著一茬出現。問問零零後,還有多少知道曾經引爆銀幕的明道、立威廉和Rain呢?

偶像是另一個自我——自我認同理論

- 為什麼喜歡吳亦凡?

- 首先他長得帥。

- 那麼,其次呢?

- …… ……

心理認同(identity)理論從個體自身角度解釋了我們為什麼會追星。每個人在剛剛長大成人時,都會經歷一段迷茫期。在這一階段,我們不知道該何去何從,也迷惑自己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為了減少因迷茫引起的焦慮,我們的大腦就會在無意識中啟動一種心理認同機制,也就是尋找一些成年人或同齡人中的理性型人物,對他們進行認同來確認自我的價值,也即個人在其認知、情感和個性發展上欣賞、接受某人的價值觀、行為模式以及外表形象等。明星自然就是理想型人物的不二人選,而認同的過程就被大眾稱作追星。

我們通常認同兩類人,一類是和自己相似的人(現實自我),另一類是自己想成為的人(理想自我)。在認同現實自我時,追星就表現得「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小屁孩們可能會追TFBoys,長相中性可能會追李宇春,知性女性可能會追楊瀾,叛逆少年可能會追歐豪……當偶像的某種特質和我們相似時,我們就會將自己的情感投射到偶像身上,想像著偶像就是自己。因此,對偶像的愛從本質上說其實是對自己的愛。而認同理想自我時,我們就會追那些顏值高或是具有某種特殊才藝的明星。所謂「缺啥補啥」,對他們的喜愛折射出我們想要成為那樣的人。不難發現,身邊的「男神」「女神」朋友們很少追那些顏值高的明星,他們大多喜歡擁有某一專長的明星。因為「男神」「女神」們不缺容貌,他們的理想自我並不是顏值高的人。

一旦我們認同一個偶像後,他就會成為另一個自我。我們總有一種感受,好像和偶像認識了好久,兩個人在心理上沒有距離,我理解他的心思,我也愛他所愛的。這是因為偶像的特質已經和自我融合在一起,偶像就成為那「遙遠的人,他從來都不讓你失望,他是你的勇氣和力量,他永遠是年輕的,美好的,光芒萬丈的。他永遠在那裡,好像信仰一樣」。

參考文獻:

[1] What is beautiful is good. Journal of Personality Social Psychology, 24, 3, 285--290.

[2] Perceived intelligence is associated with measured intelligence in men but not women. Plos One, 9, 3, : e81237.

[3] Young Children Form First Impressions From Faces. Psychological Science.


我看到的問題是這樣的:

提問:心理學上如何解釋「腦殘粉」現象?

描述:可能表述有些不當。對於這個問題的思考是原於知乎上的問題: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559905

為什麼題中一個心智正常的人,甚至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會由於對一個人的崇拜直至喪失理智,並且推翻以前對於是非的認識,強制性的將是非觀扭曲?

========

這個問題提得太刺激了。

因為你看,要是把問題句子中【】括弧部分換成任意一件事,把[崇拜]改成[信念],大而化之,並不改變問題的本質:

「為什麼題中一個心智正常的人,甚至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會由於對【……】的信念直至喪失理智,並且推翻以前對於是非的認識,強制性的將是非觀扭曲?」

我答一下這個大而化之的問題。

這是因為,不自洽和分裂可以是人類認知常態。教育所/受訓練和實際生活,對有的人說來,是屬於兩個世界。

所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可以加入邪教,精通經濟學的人可以參與傳銷,物理學博士能夠害怕輻射……

相比之下,崇拜偶像,覺得偶像什麼都好,本身就是一種認知偏差,為了維護偶像而掩耳盜鈴或者幹些別的什麼,太正常了。

至於為什麼會有人崇拜或者說迷戀偶像,原因不一定都一樣。有的人是因為對粉絲群體的歸屬感和文化、身份認同,有的是因為對偶像的愛慕,有的是因為對某種文化產品或者娛樂形式的興趣,有的是覺得充滿樂趣所以痴迷,有的是出於造夢的新鮮感。肯定還有別的原因。

也不好說出於哪種原因追星,人的邏輯才特別分裂。雖然通常說受教育程度越高,人在邏輯上越理性;不過大千世界活久見,什麼統計學規律都會有例外嘛。


心理學角度出發的話,榮格的原型理論應該是可以解釋一部分「腦殘粉」現象的。

阿尼瑪(不是阿瑪尼)和阿尼姆斯是眾多原型中的一份子。

阿尼姆斯是指女人的男性化一面。 阿尼姆斯是每個女人心中都有的男人形象,是女人心靈中的男性成份。阿尼姆斯身上有女性認為男性所有的好的特點。每個女人的阿尼姆斯都不盡相同。女人會對心中阿尼姆斯的特點感到喜愛,在遇到象自己的阿尼姆斯的男性時,她會體驗到極強烈的吸引力。

阿尼瑪則正好相反,是男人的女性化的一面。當一個男人遇到自己的「阿尼瑪」時,同樣會體驗到強烈的吸引力。

一般來說,一個人的異性偶像可以反映出他/她內心中阿尼姆斯或阿尼瑪的形象。但是僅僅是反映,而不是切合,因為這種對明星偶像的喜歡往往帶有想像的成分。粉絲在感受到符合自己阿尼瑪或阿尼姆斯的明星所帶來的強烈吸引力時,會把他們更進一步地想像成符合自己喜好的對象。

如果大家覺得我講得不夠清楚,我還可以這麼解釋,他們喜歡的是自己身上所帶有的異性的成分,他們的狂熱不止是因為喜歡某個明星,還來自於對自己本身的迷戀。

除此之外,腦殘粉的出現,有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們不太能區分現實和想像。而活在想像中的人往往會讓人覺得可笑或腦殘。

一方面,他們區分不出現實的明星和想像中的明星;另一方面,他們對自己現實中與明星的聯繫和想像中與明星的聯繫也沒有正確的認識。這種模糊的界限,一部分是因為他們中的一些個體本身就缺乏辨別能力,另一部分原因是明星或公司營造的表象符合粉絲的想像。想像破裂後,許多粉絲脫粉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解釋我的這個假設。

最後,也只是我個人觀點,沒有什麼理論支持,有些人粉一個明星就是在精神戀愛,通過這種方式釋放自己的性壓力。性壓抑是普遍存在,有的人就是沒有辦法不去迷戀壓力釋放的途徑。這並不是什麼很晦澀的事,有性需求是正常的,希望大家理性看待我的言論,不要覺得我說到性,就是在侮辱人。

不喜歡說以上,但還是要結個尾啊。

以上


追星就是沒文化!

為什麼娛樂明星總是佔據了大眾注意力的焦點?

為什麼網紅女和小鮮肉在網路上受到這麼多吃瓜群眾的追捧?

為什麼這麼多年輕人願意把一些除了顏值別無特長的偶像明星作為人生榜樣?

事實上,這反映了整個社會的深層次問題。

當前的社會群體,當前的網民群體,其文化素質是相當低的。

我們知道,稍微有點文化的,都不會把一個除了顏值什麼都不會的人,當做榜樣。

因為顏值這個東西,太low,太膚淺。

你能從他/她身上學到什麼?學顏值嗎?還是學無腦、學傻逼、學低俗?

榜樣是用來學習的,偶像是用來作為標杆不斷向其靠攏的。

他/她們能給你提供什麼?

顏值可以學嗎?除了顏值,他/她們還有什麼可以拿得出手的嗎?

稍微有點文化的,都不會鳥他/她們。

那他/她們怎麼還有這麼多的粉絲?還有這麼多哭爹喊娘要支持我們家XX的粉絲?

因為網民的素質太低了,完全沒有文化的人太多了!

完全沒有文化的人,在當今社會,簡直是多得可怕。

而且還呈現出一個很奇怪的效應:就是越沒有文化的人,越佔據了財富和權力的高位,

越在網路輿論上、在社交媒體上,上躥下跳,大秀傻逼,

生怕別人不知道,自己的能力根本匹配不上自己所擁有的財富和資源,

生怕別人不知道,自己家的財富是父輩貪污、受賄、剝削工人、私有化國家財產得來的。

當然,還有開夜總會的,開地下賭場的,放高利貸的,那就更不得了了,

在知乎上上躥下跳,為性產業、賭博、高利貸大肆辯護,

生怕別人猜不出來,自己家就是干這個的。

所謂坑爹,大抵如此。

有文化的人被壓制,沒文化的人大行其道,

什麼是亂世?這恐怕就是亂世了吧。

當然,這個有文化,不是指的高學歷、也不是指的專家學者、知識分子,

高學歷也有沒文化的,專家學者、知識分子也有沒文化的。

有沒有文化,其實在於自己,而不在於外界頒發的證書、授予的獎狀。

沒文化的人,就算拿了北大、哈佛的學歷,也一樣是沒有文化。

到處上躥下跳,口出污穢。

炫耀是什麼?炫耀是匱乏。

精神上匱乏、自卑,所以才需要物質上的炫耀。

但精神上匱乏,你應該去讀書啊,你炫耀幹什麼啊?

你越炫耀,就越自卑,越從物質上得到滿足,精神上就越空虛匱乏。

最後自己的滿足沒有得到,把自己的爹也給坑進去了。

家破人亡、一夜衰敗,物質上、精神上,統統變得匱乏了。

何苦來哉?

德不配位,大抵如此。

————————————————————————

最棒的個人成長專欄:成為更強大的自己

有些技巧,只被少數人掌握,從未出現在大眾的視野之中

新浪微博:秘傳心理學 Sina Visitor System

更多精彩內容,敬請關注公眾號「秘傳哲學」

秘傳哲學、心理學,為你解讀世界的元規則


說一下我自己的體驗吧,希望有幫助

我第一台Android手機是HTC Magic,當時Android才剛剛起步,甚至連官方QQ都沒,更不用說一些小眾需求的軟體了。後來隨著Android的流行,基本上各種軟體都有了,質量也提高很多

接下來一台手機是Veer,WebOS的體驗是很棒的,可惜第三方軟體很少,即使有也很少利用WebOS的優點,整體體驗反而比HTC Magic差很多。

現在我手上有一台Nexus 7,一開始適配平板的應用很少,隨著N7的熱賣(我相信是真的熱賣了),適配平板的應用越來越多,體驗也越來越好

所以我就感慨,如果我用一款產品,肯定要儘可能地鼓吹它的好,只有用它的人多了,第三方開發者才會投入更多精力,本身的問題也更容易解決

所以你說果粉真的「腦殘」,不排除有吧,更多應該是很精明的。你看他們一直說好的軟體都優先在iOS上發布,結果國內Android佔有率比iOS高那麼多,微博微信的界面還是照抄iOS


腦殘粉通常指的是一個追逐另外一個名人太過瘋狂不夠理智人,做出了很多不理智的行為,那麼這種人就被人稱為腦殘粉。任何不利的言論都會被他們猛烈攻擊,甚至傷及無辜。

他們喜歡對網路上相互攻擊性的爭論煽風點火,喜歡誇大「其他產品」的微小瑕疵,通常會告訴其他產品用戶「你使用的產品不行」。沒錯,他們就是「極度痴迷者」。

這意味著什麼呢?我也不確定,但也不是在說,我們可以忍受或接受「極度痴迷者」的極端行為。俗話說的好,「別理那些『釣魚』的人」(發表某種言論後等待別人的攻擊性回復)還是有道理的,畢竟,你無法輕易說服那些「極度痴迷者」。

(參考詳細閱讀:社會心理學:「腦殘粉」是社會身份的受害者? | 藍心網 ? 生活心理)


謝損友邀,我不就是對【嗶——】滿懷熱愛嗎,一定要自證腦殘示眾嗎灬?ω?灬

好吧我來了T^T。

一、光環效應尋求社會認同感,已經被程毅南和Nichole兩位老師講過,就提一點發展心理學知識來狗尾續貂下吧,畢竟「腦殘粉」一般是和「青春期中二病」捆綁銷售的(不許看向我

首先,青少年期是人類自我意識發展的第二飛躍期(嬰兒期是第一個)。

這個時候大家都懂了羞羞的事情(o゜ω゜o),身體發生可怕的變異(w(゜Д゜)w),心理同樣易產生空虛寂寞冷(\(//?//))~

其次,自我意識發展的特點,包括強烈關注自己的外貌(如偷偷改掉校服尺寸凸顯腰身);強烈自尊心(灰常灰常敏感怕挫折);獨特個性(足夠特立獨行足夠獨一無二)等等。

這時候,偶像就是種對成長來說健康有利的刺激。

偶像的顏正,人氣高,眼神明亮,笑容溫暖,都是作為理想自我形象的投射而存在。

而偶像的某些小缺點,亦會令粉絲認為TA是活生生的人類,從而和自己拉近距離。

——放心,不夠正能量的偶像,廣電不會允許TA變成偶像的。

倒是「追韓劇不如追美劇,喜歡郭敬明腦殘,喜歡孟京輝高端,親媽粉都是艾斯比,哥哥粉都是有情人」的鄙視鏈才真心沒必要。

高中時的校歌之一,就是五月天的《倔強》。每天都:我和我~驕傲~的倔強~握緊雙手~絕~對不放~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寫作文拿高分一定要引用周杰倫的《蝸牛》!!

……和TFboys微博上轉發了4千多萬次(將近10個億啊朋友們!)的這首歌Sina Visitor System,到底有什麼區別嘛!

二、值得一提的是,中二病並不是青少年的特權。且不說人的心理年齡和實際年齡沒必然聯繫,我從來不主張在某個年齡做該做的事兒。

你,我,在現實中摸爬滾打討生活,灰頭土臉狼狽不堪,如果內心有著無條件捍衛的幼稚事物,其實也是很萌噠!

並不是過了30歲就是過了相信愛情的年齡了!

一句「鐵甲依然在」就能讓知乎一票奔三的摳腳大漢燃起來!

「相信」這麼美好的品質,不要像大人一樣,為表現「成熟」「三觀正」而否定它。

只敢半夜躲起來讀《文化苦旅》的余秋雨粉!請學習人家老羅的粉絲!請理直氣壯正大光明的相信自己絕!不!是!腦!殘!

此處應有[doge]臉。

總之呢,追星的各種投資/行為其實和玩遊戲一樣,只要沒影響正常生活,就還在(我)心(真)理(的)健(沒)康(病)的範疇。

「想嫁劉德華,想娶范冰冰,整個生活別無他物」,才是心理學救不了,該去看精神科了。

上文送給樓上的答主@Abidein:

我是鄧紫棋的腦殘粉,我也好奇這個問題。好奇我為何如此痴迷鄧紫棋,睜眼閉眼都是她,做夢都是她。沒事的時候我就在想,為何有鄧紫棋這樣的奇蹟。

然而她的美是生活的阻礙。我難以正常生活。很難描述那種感覺。每天心情都不能平靜。

我甚至希望她死,這樣我就可以正常生活了。

看了這麼多回答,都沒有make sense的。

曾經言談必及【嗶——】,到處宣稱要嫁給【嗶——】;

曾經對著無數人發來的新聞賀電宣布,既然【嗶——】有對象了,我就做最後一任吧;

簡直想承認昨晚「你正常嗎」里自稱X太太的女嘉賓,的確是我本人,╭(╯^╰)╮

——來自#就腦殘,你咬我iphone 6客戶端#


以下為摘錄,以前偶爾看到的,就收錄在筆記中了

什麼是腦殘粉?

  腦殘粉通常指的是,那些對於名人、品牌的極度痴迷,瘋狂追求以至於失去了個人理智的人。他們會對任何不利於所痴迷事物的言論進行猛烈的攻擊,甚至傷及無辜。通常為貶義。現在網友們也將其作為一種自嘲,表達自己對某事物極端熱愛的程度。

一、光環效應:TA是完美的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或多或少都曾有類似的感受,當一個人的某種品質給我們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他就擁有更多其他優秀品質——往往是他本人不具備的。而且因為這個發亮點,容易忽略了對方其他的缺點,更甚者覺著對方就是個完美的人。一個典型的現象是,在班裡學習最好的孩子,通常會被挑選為班長,會被認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但他未必是個稱職的班長。

  這就是光環效應在起作用,名人效應就是一種典型的光環效應。雖然明星經常出現在普通老百姓的視野里,但我們對他們深入的內在並不熟悉,看到的只是表面的光鮮。光環效應影響人際知覺,在人際知覺中形成以點概面以偏概全的主觀印象。這種愛屋及烏的強烈知覺的特點,就像月暈的光環一樣向四周圍瀰漫、擴散。

二、證實偏見:只能看見TA的好

  而且,如果你認為一個人完美,就會不由自主地發現他很多優秀的地方,而自動忽視他不那麼厲害或者很菜的地方。他說的話做的事,你永遠會在情感上認同與包容,會想方設法尋找支持他言行的論點,而忽視了那些相反的意見。這就是證實偏見(confirmation bias,也稱確認偏誤),即人會不由自主地尋找支持自己觀點的證據,而忽視那些對自己或自己觀點不利的證據。

  比如在很多人看來,王菲的歌聲能唱出自己心中的愛與恨,所以她是女神。女神是永遠不會錯的,就算冷艷孤傲也美得特立獨行。可是如果拿掉王菲這個名字,思考一下她的感情經歷,也只是眾多都市寂寞男女中時常上演的戲碼而已,與你我相較可能還不如平常人幸福。

 三、社會身份:偏執的歸屬感

  當光環效應和證實偏見發生效用時,我們就是某人某物的腦殘粉了。在這個歸屬的群體里,我們會自覺地表現出極大的忠誠,對於支持者,我們樂於接納,而對"他者"當然是帶有排外情緒的。尤其是屬於競爭群體陣營的"他者"。這種歸屬於群體的現象,被心理學家亨利·泰菲爾(Henri Tajfel) 和 約翰·特納(John Turner) 稱為社會身份。簡單來說就是,在群居社會中,人們本能地會把自己劃分到不同的群體,群體之間的差異是很小的、沒有意義的、甚至幾乎是人為的。目的是為了給自己營造一種屬於這個世界的感覺。從人的認知來看,在一個人的成長過程中,會不斷地進行「自我」和「他者」兩者世界的劃分。自我的世界不斷擴大,當一個人將某個東西或劃入到「自我」的世界中,就會產生認同感和保護的慾望。

  這是「我家」,這是「我的社區」,這是「我的學校」,這是「我的城市」,這是「我的國家」……然後,你就會不自覺的保護她。因為這是你自我建構的基礎,是「我」成其為「我」的條件。因此,在國外別人問你「你是誰?」,你會回答我是中國人,在大學裡與人聊天,你會說我是某某省人,某某市人。可如果當別人侮辱你的國家或你的省市,你自然會生氣並反駁甚至攻擊他人。

  這樣來解釋粉絲的話,就可以明白為什麼粉絲會極力維護美化自己的偶像,因為粉絲們是將偶像劃入到了「自我」的界限內。在不自覺中,粉絲是將偶像化身為自己的。

四、廣場效應: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是腦殘粉

  還有一種情況特別容易出現腦殘粉,就是當我們成為一個群體去看演唱會或來到綜藝節目現場,我們往往會表現出與日常生活大相徑庭甚至完全相反的言行,情緒激動,高聲呼喊這種在群體才會出現的現象被稱為廣場效應

  與教育水平和個人素質無關,在群體中的每個人都會比平時表現得更愚昧,焦躁、易怒、道德水平低下。這就是為什麼老實人在遊行示威也會打砸搶燒,以及安徽衛視的某檔綜藝節目里,韓國EXO的粉絲和張翰的粉絲鬧得不可開交的原因。最後要說的是:一個人喜歡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喜歡的是什麼而且不被他人所左右。


高等教育不代表所有知識都掌握,當需要在更多領域做出正確的選擇,你需要一些感情因素和信任,比如你買喜歡牌子出的新產品,雖然你不了解這個產品,但是你相信這是個正確的選擇。假如你長期做出這種簡單的選擇,就很容易陷入盲目信任,成為腦殘粉。知識不只是課本上背來的。


1910年,德國習性學家海因羅特在實驗過程中發現一個十分有趣的現象:剛剛破殼而出的小鵝,會本能地跟在它第一眼看到的母親後邊。但是,如果它第一眼看到的不是自己的母親,而是其它活動物體,它也會自動地跟隨其後。尤為重要的是,一旦這小鵝形成對某個物體的追隨反應,它就不可能再對其它物體形成追隨反應。用專業術語來說,這種追隨反應的形成是不可逆的,而用通俗的語言來說,它只承認第一,無視第二。

這種後來被另一位德國習性學家洛倫茲稱為「印刻效應」的現象不僅存在於低等動物,而且同樣存在於人類之中。


滿足感、安全感、歸屬感

特別迷戀一樣事物可以得到以上三種美好的感覺,所以一般越是內心脆弱不成熟的人越容易成為腦殘粉。當幻想與現實有過大的落差,這時出現的任何有好感的事物都可以變成救命稻草,他們追星的過程等於是一場精神自慰,正反饋循環便愈加狂熱。


推薦閱讀:狂熱分子,The true believer,或能提供另一個角度去觀察和分析腦殘粉。

以下為引用:積極投身group movement的,往往是一些失意者。他們相信自己的生活早已無可救藥,迫切地渴望逃離,尋求重生。將生命託付給某項神聖事業(或同化為某星),給他們帶來的不錯的感覺,使得個人的過去、責任、恐懼及無能得以掩埋...


我是鄧紫棋的腦殘粉,我也好奇這個問題。

好奇我為何如此痴迷鄧紫棋,睜眼閉眼都是她,做夢都是她。沒事的時候我就在想,為何有鄧紫棋這樣的奇蹟。

然而她的美是生活的阻礙。我難以正常生活。很難描述那種感覺。每天心情都不能平靜。

我甚至希望她死,這樣我就可以正常生活了。

看了這麼多回答,都沒有make sense的。


並非陰謀論,這一切都是產業鏈~

娛樂圈屬於文化產業,而它也必然有其受眾。我們不妨給各種產業做個分級:PG級別:餐飲業,男女老少皆宜。G級別:房產業,適應人群:剛需購房者(20-30歲),改善購房者(30-60歲)。G1級別:零售業,雖然男女老少都可以去超市和商場買東西,但是劃分卻更加細緻,不僅分年齡,還分了經濟條件,細化的就不贅述了,無非是便宜與貴的區別。R級別:娛樂產業:大保健,夜總會,夜店,K房。這個產業對年齡有明顯的限制,成人的優越感就從此中來,同時也是除房產外,中國三產經濟欣欣向榮的寫照。

好了,大家可能覺得我寫的有點文不對題,其實我這是拋磚引玉,重點來了~電視娛樂、網路娛樂的文化產業到底屬於哪個級別的產業?怎麼劃分它的受眾人群?這件事情似乎每個國家都沒解決好,包括美國、日本和西歐發達國家~

電視娛樂、網路娛樂經歷了幾十年的發展,現在逐漸成熟,有了產業鏈,鐵打的娛樂圈,流水的腦殘粉和明星,按照常理,我應該把它放進R級別的消費群體里,可是,細看下受眾的年齡,卻都是在PG級別的年齡,這就不難看出,此產業還是畸形的,這種類似的消費,帶給人的效果不亞於R級別的娛樂產業對成人身心和荷包的傷害,況且他們大多數人還是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

我的青澀年代,也經歷了追星的消費,翻過這頁,回頭看看,除了滿滿一盒卡帶和CD,留下的美好記憶也沒有對我現在的人生產生任何積極的影響~所以我肯定的認為,這種消費對於99%的普通人來說,即使起到了積極的勵志作用,卻也改變不了今後的人生~所以,顧名思義:腦殘粉~

不難看出,這種腦殘粉的心理,是推波助瀾的效果,是經紀公司製作的產品,被明星表現輸送給受眾的過程,傳銷大家都知道,是硬性的推廣,那麼這種文化產業,就是帶有包裝的軟廣,鞭辟入裡,讓你欲罷不能,成年人也許偶爾消費下,他也會覺得都是複製,沒有任何意義,長時間後,他就會覺得沒什麼意思,主動放棄了~

所以這些經紀公司才會把罪惡之後伸向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像植物大戰殭屍一樣,一大波一大波的用他們包裝出來的「男神」「女神」對他們進行猛烈的攻擊,一輪輪的圈著錢。但隨著明星年老色衰,腦殘粉慢慢長大,這種現象逐漸消退。

可是,文中已經講過,鐵打的娛樂圈,流水的腦殘粉和明星~

不要跟我說經典永垂不朽之類的~

經典的產生,是在這種物資或者現象極度匱乏中的產物

經典多的年代,藝人的數量能跟現在比?

現在什麼東西都是量產,包括明星和文化產品,放在30年前可以當經典的歌曲,放在今天,也只不過是打榜3周的口水歌而已~

周杰倫就是個最好的例子,在網路不發達的年代,在歌手匱乏的年代,我可以把《范特西》的歌詞倒背如流,每首歌的時間和專輯的第幾首都記得清清楚楚,但到了《依然范特西》,我只記得其中的一兩首歌,再到現在,聽一遍就不聽了,完全記不住了~這不是周杰倫退化了,而是我們的選擇多了~

所以,關於腦殘粉,通過我的角度看,跟心理學扯上的關係是少之又少的,無非就是信息不對等造成的暫時性失心瘋而已~過了那幾年就好了,除了瘋狂的粉絲,那確實該去安定醫院了~

腦殘粉現象不可怕,混在腦殘粉中間的花痴患者我倒真的替他們擔心~花痴、YY這些才是真的心理疾病,因為花痴和YY可以發生在任何的年齡,而腦殘粉頂多就是14-25歲之間,無非十年的青蔥歲月~

我已經發現了很多混跡在腦殘粉圈的花痴患者了,這類患者就一點,他們沒有特別崇拜的偶像,但只要是帥哥,或者美女,女的巴不得跟她的偶吧一夜情,男的巴不得拿著「女神」的貼身衣物聞個夠~

口味夠重的~

綜上所述:腦殘粉是種產業現象,而花痴和意淫是種心理疾病~得治~


推薦閱讀:

看《卧虎藏龍》有種淚奔的感覺,怎麼回事?
為什麼想到某個人心裡很難受的時候 胸口真的會痛和憋?
如何教育孩子學會分享?
霍妮提出的「現實自我,是身體的和心理的、健康的或神經症的、意識的和潛意識的」該怎麼理解?
我是不是跟人不一樣?

TAG:心理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