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本科教育是否應當取消?

有報道稱近日教育部啟動本科專業目錄修訂,部分高校校長建議本科取消法律專業。http://www.chinanews.com/edu/2012/10-11/4238780.shtml

請問知乎上的法律從業人員、學者和學生,就現行法律教育體系而言,大學本科法律教育是否應當被取消?


哪個高校校長這犢子扯的…

大陸走的是典型德國一樣歐陸學院型理論學派教學模式,這一點的好處就在於系統,連貫,能從整體把握框架,由淺入深,為司法界和學界提供大量年輕儲備。對學生入門也很有效。這和大陸法系的法典結構是一樣的。

取消法學本科教育,然而學習英美職業實用型導向嗎?別扯了,這樣除了炮製出一大批MBA似的從業人員和讓學校賺大錢以外有個毛用啊。大陸法系以法官釋法為導向,需要能夠快速上手不僅通習法律還得通習法學以便法律釋義運用的大量法官滿足司法缺口。為了都搞成職業教育,還得賠上一個全新的法律模式,哎喲這腦子…英美系是靠取消一個本科教育就能搬來的嗎?日本學了這麼多年也沒擺脫歐陸影子啊。

倒是能明白高校校長滿眼法學就業飄紅和居高不下的就業難話題…但是說這話還是欠點腦子啊…

至於律師市場,當然那幫hr自然希望上手就能用快馬生錢的機器人啊,職業教育當然挺有利於他們的啦。這也是大部分商業律師都師從美帝的自然影響結果。畢竟德日系的法學留學生基本都混了學術圈了。


我相信,高校校長之所以有這個建議,部分原因是因為美國的法學教育沒有法律本科,而是學生們大學四年讀完了之後自己再去法學院讀一個叫做JD的為期三年奇怪學位,他們想讓中國也變成這種。美國的這個制度有其合理性,因為法律這門學科真的沒大家想的那麼簡單,分布於幾乎所有的領域,而研究的東西相當於「在XX領域,你認為什麼規則應該賦予其強制力,是大家都必須遵守的?」你要研究這個一個比較抽象的東西,卻對於XX領域一無所知,這是沒有道理的。導致的結果就是,我們的法學生,經常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對付刑法、民法這樣與生活經驗有關的還好,對付經濟法、商法就頭大了。比如我覺得沒學過經濟學,就很難理解為啥要反壟斷,要反哪種壟斷。WTO為啥要對配額做那麼嚴格的限制,對傾銷和補貼卻相對容忍?知識產權領域就更需要專業背景了,尤其是專利法。沒學過會計學毛的稅法啊?不懂,又要考試怎麼辦?硬背!硬背完了如何?忘了!其實大多數知識都是在工作以後自學的。總之我對現在的本科法學教育吐槽吐槽吐槽吐槽吐槽吐槽永遠吐不完!!!!!!!!

但是要說取消,我卻又犯賤地覺得——不能。中國的法治已經很挫逼了,你把這麼個學位弄成研究生那一檔,而且是類似於跨專業考研,那還有多少人來學法律?沒人學法律搞毛線法治社會。高校校長提出這個建議其實是推卸責任的,自己教不出好學生便說學生質量不好,因為他們沒前置教學。美國國情跟我們太不同,律師就是好收入高地位的代表,所以一群學生貸巨款上法學院。中國,我不多說了,大家懂的。

我個人覺得可以學習醫學、建築,搞5年教育。先來一兩年學學哲學、經濟、數學物理啥的。最後吐槽:尼瑪把那些沒用的毛概馬哲思修砍掉我們能多學多少東西啊。


討論這個話題,首先得從本科教育的定位是什麼來談起。而對於這個問題,國內本身就沒有形成一個成熟性的共識,從最初的純文理學院到後來的研究型大學再到現在部分高校向創業型大學的改變就不難看出。而從其中的改變也反映其實我們的高校教育本身就像一個市場經濟的供貨方,市場需要什麼,我們的發展策略就迎合什麼,對於自己本身的定位從來沒有清楚的認識。因而高校教授這樣的思考不免讓人聯想這不過又是一次欲創「業績」而犧牲掉年年就業率在紅燈區專業的「爛尾產品」的策略應對。本科教育的定位和各校的辦學宗旨才是取捨法學本科教育的基礎,因此這本身就不是一個能「統一計劃操作」的問題。

其次,從法學教育本身來談。從個人來說,我認為法學教育不僅僅應是法條的教育,本科法學教育(就我所接受的來說)更多的是理念的教育、思維的教育。法條是日新月異的,但法理更多是穩定的。而對法理的把握則需要長時間、大量的積累於閱讀和實踐之上。誠然研究生相比於本科生來說分析問題的能力等上了一個台階,但我們怎麼能期待現有法學三年本科教育(一年如果當做是在找工作)還沒做好、做完成的事就在研究生一年甚至更短時間(出去研究生找工作的時間)來完成。即使是拿美國作為成功的例子,我想在「煙酒生「已不是新聞的今天,應該沒有人能期待現有的研究生教育情況能與美國JD學生常常閱讀案例至凌晨的情況相比吧。所以從這個層面,即使是在本科中刪除法學教育,那在何處定位法學教育也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最後,從中國的法治環境來看。這其實又與第一個問題緊密相連:我們到底要培養的只是為法律統轄政治所美化、合法化的我黨工作者?還是有獨立之思想、自由之靈魂的法學教育菁英?如果是前者,聯繫現年政治不斷滲透司考的實際情況來看,其實高校教授之建議也未嘗不可。大家到了研究生往往對前途也有了初步清晰的規劃,能來讀法律的想必都很清楚自己要達到什麼程度,而研究生一年到兩年的學習也足夠了。但如果是後者,上述三個問題的思考則是不可繞開的。


談一下個人見解。

本科的法學教育不應當取消,而應當提高質量。

私以為本科的法學教育在於培養法律邏輯與法律思維,而不是具體學習某個方向的法律知識,司法考試也是全面考察十四門法律而不是劃分成專業方向進行單獨考察。

高中如果說是社會通識教育,那麼大學就應該是某個專業的通識教育,至於更為細緻的劃分,那應當是研究生以及具體工作階段才應當考慮的事情。當然,我並不反對在本科階段結合個人愛好及學校的實際情況側重學習某個方向的法學。

目前的本科法學教育問題在於質量,各大高校瘋狂擴招及新立法學專業的結果導致師資力量不足(教我法律邏輯的就是個學哲學的,講邏輯是一把好手,但他完全不懂法律邏輯),如何提高質量才是當前法學教育亟需解決的問題。

本科階段的法學教育與實踐脫節了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應當是否定的,我在剛畢業進入律所工作時的確感覺什麼都不會,但是四年的法學教育使我能夠通過法律思維進行思考,所以帶我的律師做的業務雖然我之前不了解,但接觸過後很快就能理解並上手,而有幾個學建築工程的實習律師(同樣通過了司法考試)在碰到很多法律問題時經常繞不過彎子,做文件時會下意識地忽略很多法律風險。

我工作的律所主要做房地產方向的非訴訟業務,因此工科背景與法律背景的律師各佔一半,兩邊的思維不同點非常大,好在磨合了幾年後我們已經可以互補了。

最後總結,本科法學教的是法學而不是法律,理論的確與實踐不同,但一個空有實踐而無理論的法律人不是一個合格的法律人。


我國的法官判決較為奇葩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法本的學生只是懂法學的,遇到專業性較強的訴訟就像個白痴一樣。事實上很多醫療訴訟出現大量奇葩判決的原因是原告法官都不懂醫學,而被告確是專家。同樣在保險,汽車銷售,房地產領域也是這樣...一個二十多歲的小孩子就能判決案子,細細想來不覺得恐怖嗎?事實上法學是另一種意義上的醫學,而不是政治的小三。

答案和回復都是手機手打...語法不通請原諒


在國內念的法學院,念過一期JD,現在是LLM,所以簡單說說我的個人看法。

取消法學本科這個觀點一看就是從英美法系那兒借過來的,但是咱們是什麼法系?有人說是大陸法系,但其實我們是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那是什麼?就是什麼都想有,但還什麼都沒有的階段。所以現階段其實根本學不來。

國內的法學本科教育也有差別,專門的政法學院從大一開始就可以接觸核心十四門課,但大多數綜合院校的法學院大一基本還是以通識教育為主,專業課很少。這種設置是有合理性的,畢竟法律是個說白了很雜的東西,經濟歷史哲學甚至理工什麼都要懂一點兒才好,要不然經濟法知識產權法什麼的足以讓你覺得雲里霧裡。而且法律設計的範圍太廣,想想看光核心課程就十四門,這還不算犯罪學證據法學專門WTO領域之類的精細法,即使大學四年下來,每一門學到的東西都是泛泛的,不全也不精。但是能取消嗎,不能,否則研究生學什麼都不知道,更茫然。

我在念JD的時候總是要不厭其煩的給非法學專業的人解釋這是個什麼學位,它掛著doctor的名號,其實是master的等級,學的是bachlor的內容。那它跟國內的本科有什麼區別?基本上國內是全法條,國外是全案例。所以雖然大家學的都不算精,案例教學的好處是理論聯繫實際,而國內多少人是只靠背法條的?大多數吧。

LLM是正兒八經的法學碩士,專挑個領域深入分析。跟國內的研究生差不多,算是在本科基礎上選一個方向。如果沒有本科的基礎,光是選方向就是個未知數。

回到問題本身,與其取消法學本科,不如調整它的課程設置,囫圇吞棗的過一遍實在是沒什麼技術含量。


不應該取消,但應該在本科畢業後,增加2~3年的強制實習,不然不準考試。

不是我說,某些頂級大學的畢業生竟然連證據都搞不清楚,訴訟程序問起來都哼哼唧唧的,說起各種觀點到是好手。典型的沒看過法條但好好聽課了


作為一個法學院的學生我是來看評論的


1.題主提到的「部分高校校長建議本科取消法律專業」的核心原因,是一般院校法學本科的就業率普遍很難看,對校長而言絕對是個燙手山芋,而法學碩士規模小有撥款,法律碩士不愁生源還能大把賺錢,怎麼算都是砍掉法本最划算。而相反的,題主可以問問中國政法、西南政法、華東政法等一干高校的校長,支不支持取消法律本科?之前大搞綜合性大學拚命開設法學專業搞濫了的後遺症而已。

2.各個國家有沒有法學本科,基本上是法律市場的需求和法律教育的傳統決定的,後者在中國只有參考價值。鑒於第1點所說的早些年法律專業擴招帶來的後遺症,現階段不同層次的高校法學本科雖然名義上都叫本科教育,但實質內容完全不是一回事。法學本科教育該不該取消不好說,但很多院校的法學本科名存實亡到是真的,教學質量干不過一眾司考培訓班。

3.在世界主要經濟體里,中國是為數不多的幾個司法從業資格不由法律專業壟斷的國家。至少被我們當作榜樣努力學習的那幾個國家(不管是大陸法國家還是英美法國家),法學基礎教育的畢業資格與法律職業的取得是直接掛鉤的。中國的司法考試並不限制法學專業,使得法律市場(主要是律師和公司法務)上法學本科生並沒有什麼明顯的專業優勢,特別是那些本科教學質量趕不上司考培訓班的院校尤其如此。

4.就目前而言,法檢正逐步向只招收法學專業的學生靠攏,不過目前有幾個問題依然對本科教育不那麼友好:第一,東南沿海大城市人才充足,對學歷的要求越來越高,廣州中院以上的法院基本都是碩博士,基層法院也越來越多的傾向於碩士。而人才吸引力稍差一些的地方依然對本科生有需求,但由於中國各地區發展不均衡,這些地方的吸引力也差些。第二,法律碩士擴招變相導致了本科生的競爭壓力加劇,很多院校法律碩士的人數不比本科生少,而非一線城市的公務員招考很多不限制「本科為法學專業」,所以本科生的競爭依然不樂觀。畢竟公務員考試拼的是筆試和面試能力,法學本科與法律碩士在專業上孰強孰弱不好說,但在公務員考試上肯定是報考人數越多競爭壓力越大,這一點反過來對法律碩士也成立。但就我所了解的情況,如果不考慮院校層次的具體差異,廣州高校法律碩士的就業比本科好一些,各地情況要具體分析。

5.就目前中國對法律的定位和對人員的需求來說,法學本科取消的可能不大,最可能的是從政策上限制大城市法律從業人員的人數(比如戶籍、學歷層次、招考和招錄資格等等,已經有不少城市這麼做了),把法學本科生變相的往更需求法律人才的欠發達地區趕,同時提高一線城市的法律人才層次。當然欠發達地區的法治環境也飽受詬病,這樣的政策調控肯定不會受歡迎,最終是人才流向欠發達地區還是直接改行完全不好說。

6.前面所說的「法律人才」是個很抽象的概念,大概取最低標準,理解為能通過司法考試吧,畢竟什麼法律思維、法治理念不那麼好衡量,法學本科教育有多少能貫徹這些都是未知數。但按這個標準是不是法學本科就顯得更沒必要了,我也覺得是個悖論。

7.以上觀點並不考慮太多價值因素,相比於司法獨立、去行政化、學科設置合理化等等,對培養基礎人才的本科教育來說,還是學科設置與現實需求之間的矛盾比較突出。

現實就是:按學科設置的目的,法學本科重要的不得了;按法律行業的現實,法學本科越來越像二奶。


我不贊成取消

看了以下部分答案 蠻多答友認為 本科學一遍太過於囫圇吞棗 似乎作用不大 以及許多XX專業性不強

唔 其實我認為 每一種制度有其利弊

就要看如何衡量了

通識還是很重要的 如果是從來沒有接觸法律 一開始就應該是接受通識的東西

在腦海里灌注這些概念 拆分 重組

把以往錯誤的觀念給刷新 建立法律思維

真的很重要

沒錯 法學真的是一門很專業 又涉及面特別廣的學科 如果要進一步研究 到應用自如

在本科階段應該挺難做到

畢竟社會在發展 新情況不斷出現

一個人的能力有限 不可能每種類型的法律都能夠掌握透徹

國內許多知名律師都是某種案件的專家

而不是每種案件的磚家

國內的法學和國外差太多 制度不一樣

很多地方都不一樣

我們的商法老師說過

「如果別人的制度好,方法好,拿來用合適,就可以拿過來用,不要老是想著搞什麼特色,適得其反。」 原話大概意思是這樣

就是說 有好的東西 能適合自身的情況運用

我們就可以借鑒 反過來 不適合自己 就別搞那麼多亂七八糟的 (適合不適合如果驗證這個問題寧當別論)

還有就是 名校效應請不要那麼強烈好嗎

其他不是那些專業名牌學校就不要亂開設法學專業云云

作為一個二本的法學學生

就我自身的體會而言

雖然教育資源 平台等等多方面比不上名校

但是我並沒有放棄治療

我有認真的在學這一門專業

如果說很多院校沒有必要開設法學專業

這真的會剝奪很多人學習法學的權利

同時 在市場經濟中 競爭是最好的促進力

名校有傻逼的人 所謂幾流學校也有牛逼的人 一棍子打死全部人的人 偏見太深

如此 以後造成名校法學獨大的情況以及一系列問題 又怎樣去解決呢?

@_@


題主的問題其實很好,因為有對比,可以直觀體現差異。由於是否設置法本,更加可能是一個價值判斷問題,而非一個邏輯問題,所以我會將題主的問題細分,並且轉化為幾個小問題:1美國不設置法本的一些理由(可以理解為支持取消法本的觀點);2中國設置法本的一些理由(可以理解為支持保留法本的觀點);3中國設置法本,但是凸顯的問題。

但在回答上述三個小問題之前,需要先向題主澄清一個問題,就是「法學」的界定。其含義在教育實踐中可以一分為二,其一為「法理學(廣義的法理學,刑法、民法等也有其自身的法理)」,其二為「法律學」,在此就是希望包括題主,還有所有人能夠明白法律(國家制定的這個法、那個法,法里的具體條文)背後是有理論、邏輯的(可以理解為是出於某個理由制定的)。舉例,一個高校的一個法學專業,如果側重法理學,那麼就很少讓學生看法條,就算看也是作為一個例子,或者分析的對象,如果側重法律學,就讓學生背法條,了解法條適用的情形。「法學」含義的兩分,對我們解決如下三個問題有很大的幫助。

美國不設法本的理由。

第一,法律是一門社會科學,是調整社會關係的工具,本科生太年輕,生活閱歷不夠豐富,教學效果差,教學資源利用率低。e.g.讓沒談過戀愛的本科生去學習婚姻法,處理離婚問題,貌似不太符合邏輯。(這個問題應該在中國比較嚴重)

第二,法律的本質是規範,是規範特定主體行為的工具,某些行為是具有專業性的,本科生對該類行為不具備專業知識,你學了具體規範,也難以處理該類問題。在本科學科基礎上學習適用的規範,實質上一種專業細化和人才分流。e.g.如果學生本課學習醫學,或者有醫學的PHD,再去讀個法學的LLM或者JD ,那麼他處理醫療事故糾紛就很輕鬆。

第三,美國司法體製成熟,法律人更具有特殊的社會和政治地位(托克維爾就認為美國的革命較法國和英國的革命更適度,就是因為法律人共同體的存在),所以,具有精英標籤的法律人,其門檻必定高。體現之一就是學歷必定是碩士以上,因為你必須先讀一個本科。

第四,美國學歷的設置目的性很強。比如,本科是通識性、全面性學科學習,專業碩士(法學的LLM)是專門性、職業性學習,學術博士(法學的JD,本人知識面淺,不曉得有沒有學術碩士,但是與中國不同的是,美國本科生在沒有法學碩士學歷的前提,符合其他條件是可以直接申請JD的)是專門性、學術性學習。所以,可以看出,1美國將法律定性為一種專業,因而,對學生能力的要求也相對較高,形式上體現為一個本科學歷;2區分法學為職業性學習和學術性學習,這種區分是本人在答案開頭的「法律學」和「法理學」兩分的更極端形態。

中國設置法本的理由。

第一,司法行業缺少人力資源,沒法官、沒律師。去大城市基院看看,法官一般都累成狗。去統計統計刑事辯護率、民事代理率,學者被嚇成狗(你非要跟美國比的話,美國是律師專屬訴訟的,當事人不能自己打官司,沒錢請律師,就法律援助)。出於該原因,大學法本生沒談過戀愛沒事啊,這麼多人離婚,總需要人代理(寫訴狀),總需要人判決(寫判決)。

第二,針對法本學生缺乏專業知識難以勝任專業領域實務的質疑。其實回應的理由很多,1知產、海事商事、醫療等等領域,我不做唄,我就做民事、刑事,糾紛多,犯罪多,我不愁沒活干;2中國高校設置法學專業,普遍也會設置法學二學位,讓工科、理科等同學輔修。另外,也設置非法法律碩士,以培養專業領域司法實務人才。

第三,中國的法本是通識教育,而碩士博士是具體法律領域的教育,比如本科什麼法都學,碩士、博士就選定一個刑法或者民法之類的,甚至更細的一個發。另外,法學碩士也區分為法律碩士(培養職業人才)和學術碩士(培養學術人才)。因而,法本包含了很大一部分法理學教學。進而,其一定程度上也呈現一種目的性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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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設置法本,但凸顯的問題。

第一,教學定位模糊。部分學校分不清自己的教學定位是側重法理學,還是法律學。

第二,教學定位錯位。部分學校掛羊頭賣狗人,對外宣稱定位為法理學,但實質上教學能力不足,僅能達到,甚至達不到法律學的教學。

第三,法律人共同體門檻單一,而導致過濾功能不足。中國法律人共同體的門檻為司法考試,本質為一個考試形式的行政許可。司法考試是對考生法律學掌握程度的測試。因而,單一門檻體制下,中國法律人無需具備過多的法理學知識(但是法理學知識的差異會在從業過程中體現)。還是非要和美國比的話,他們的門檻主要體現在學歷和一個較為簡單的司法考試,但核心仍是從業以後的訴訟競技。

第四,較為嚴重的現實問題,即一些沒有法學教育背景的高校,出於「政績」的考慮,在沒有能力和資源的前提下,將法學徑行簡單定性為「法律學」,認為就是教學生背背法條,通過司法考試,草草設置一個很大的法學專業。這就是導致現在中國高校法學專業、法本學生泛濫,且法理學教育不足的核心原因。PS:本人本科大學為一工科高校,法本爛到掉渣,看到這種專業四年四年的坑年輕人,天天罵娘,此時回答題主的問題更是義憤填膺。

總結一下本人的觀點。

第一,中國不該取消法學本科教育,核心理由是四年的本科法學應以「法理學」為主,而法理學又具有其獨特的價值。1國家角度。對當代中國的高等教育具有無可代替的作用。因為中國傳統缺乏法理學理念,人治、君權(威權)完敗法治、人權;因為中國搞特色社會主義,在社會、共產主義思潮洗禮下,謀求「特色」,法理學具有參考作用);2個體角度。法理學可以讓法本學生較其他專業學生更理性、審慎。因為大學必修的政治課和法理學課程的對比,可以讓你更加辯證。同時,並不要你信仰,但是卻是了解一下通識法學理念;3法理學的實質功能。它更像政治學,因為已經不局限於司法,而延生至執法、立法、甚至選舉,所以,法理學教學的目的是育人,而非職業培訓,因而,本人反對沈希SOS的觀點,認為法學是職業培訓,類比醫學。本人的理由是:A民法、刑法的確成熟,學界開始傾向法教義學,回歸規範和訴訟,但是,民法、刑法的法教義學僅為法學的方法論之一,不能代替整個法學;B個人認為法學可比醫學,核心的共同點為「難讀」,而兩者在方法論上是分道揚鑣的,法學是經驗和邏輯的產物(但以經驗為主,霍姆斯大法官說過,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而非邏輯),而醫學則以邏輯為主(科學嘛,不能亂憑經驗,但是我國大中醫貌似除外);C如果說法學教育僅服務於職業(在中國可以約等於司法考試),那為何新東方不能搞個培訓班完虐北大、人大呢?;D法本是學生學習法理的天堂,因為本科學生更加純粹,更易被老師染色,法學的正義觀更容易理解,這些學生更應該走進政府、人大、黨組,讓清一色的馬克思專業學生漲漲見識。

第二,中國高校法本專業,甚至整個法學專業應引入競爭機制,淘汰那些垃圾法學專業。別讓這些養老院禍害學生。


當務之急不是解決法官只懂法律的問題,而是很多法官法律知識不足的問題!


日本的經驗已經告訴我們了——不行。日本現在是雙軌制,有美國那種本科非法學然後讀個兩三年JD的,也有傳統的法學本科。一日本法學教授說,以前四年讀下來都稀里糊塗,更不要說現在兩三年的,質量明顯不行。

原因: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理論之差,大陸法系入門困難,所以各種理論一大堆。英美法系抓幾個經典判決,某領域的基本理論就差不多了。剩下的法學教育就是辯論、溝通交際、寫案件總結這一類的實務能力。美國JD培養的都是律師,所以針對實務培養學生。大陸法系一般都是以培養法官、學者的方式培養法學學生,要求一下子就拔高了。最典型的,德國要拿到法學學士要5年以上。


賀衛方教授應該是呼籲取消法律本科教育的學者。2009年他來西政做講座時,我在提問環節問過他這個問題。他表示,他的主張是取消大部分院校的法律本科專業,僅留下以五院四係為核心的少數院校的本科法律專業。他說,現在中國什麼學校都敢開法學院,一個三本院校,請幾個野雞教師,再挖一個院長,就是一個法學院,這樣的做法是不利於法學專業的健康發展的。同時他也委婉地批評了幾所理工科院校仗著財大氣粗強行開法學院的做法。

從歷年來法學專業的就業情況來看,這種觀點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一個嚴謹的教育學科政策是循序而進的,絕不是拍腦袋拍屁股出來的行政指令。

分割線

直接取消法本教育,很黃很暴力,是不是有種「一炮就幹掉了一個航母戰鬥群」的意思?是不是很帶感?是不是有點從地球上抹去EXO的感覺?還是不是有把掏糞boy送去少管所的成就感?你們有沒有,反正我是有。

其實我開始是拒絕的,後來好多人說了鶴大V的名言,又加了許多特效,牆倒眾人推,那我就講些推倒這堵法本牆的好處了。

待更新


我的建議是把司法考試作為法律碩士的入學考試,減少法本的招生。這樣既保證了質量,也有助於法律實務


專業課聽老師扯淡,手賤刷知乎,嚇得我差點把手機扔專業課老師臉上…………

是是是,校長們,領導們,我知道法本狗不值錢,你們成天擴招也不重視,司考時還有一群外專業來湊熱鬧,畢業了就業率墊底,只能在法碩法博的哥哥姐姐們嘴邊撿點食,

但是

你不能因為這就要端我飯碗吧!

老子不是擦線進校被調劑專業的!

法本狗也有法本狗的尊嚴!


當然不能取消,我們是大陸法系,不用比照英美來教學吧


我們學校已經撤銷這個專業了,我們是最後一屆,因為某些人覺得拖上我們這個專業我們學校和其他學校競爭力會降低。就這樣


似乎有一種偏見認為本科學醫的律師代理醫療事故糾紛就比本科學法律的有優勢;同理學金融保險的代理保險業務;學建築的就代理建築工程~

這根本就是舍本求末的思考方式。

說實話這些校長不過是考慮到法學畢業生就業率太低,教學科研的又難出業績,所以呼籲取消。還借了個學英美法系的名頭~

相比這些拍腦門的提議,我更希望法學專業本碩連讀~ 只有開法學碩士的大學才能招法學本科生。

話說,本科專業是歷史、政治、哲學的同學豈不是吃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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