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人認為移民後的華人對中國沒有任何義務 但中國卻對華人有責任?

中國人移民了 移民到了美國 澳洲 或者東南亞 換了一個新的國籍 就不再是中國人了 對於中國沒有任何義務 很好理解

但為什麼還覺得中國其有責任呢?比如印尼排華(華人)的時候指責救援力度不夠 但問題在於 印尼排的原本就不是有中國國籍的華僑 而是印尼國籍的華人 是印尼人。竟然還有部分中國人號稱要攻列印尼。

既然權利和義務對等 那沒有義務 也就沒有責任 不很正常嗎?


因為很多像題主一樣的人曲解了中國政府在海外華人事務上的權責。

比如題主的問題,前一句是沒問題的,海外華人對中國沒有義務;但後一句是有問題的,中國政府對海外華人事務天然擁有權利,而不是擁有責任或義務。

說得通俗一點,中國政府有權利干涉海外華人事務,至於行不行使、何時行使、怎樣行使這個權利,那是中國政府自己的事,衡量的唯一標準是是否符合中國利益,而不是能否幫到海外華人——當然,在實際操作中,由於海外華人和中國人的天然聯繫,一般而言中國利益和海外華人利益總是有很大交集的,中國得利,海外華人自然也能分點好處。

如果對應到印尼排華這件事,也就是說,中國政府有權利對印尼這事進行干涉,從口頭譴責到動武都是我們的權利,當然假裝沒看見也是我們的權利,如何行使則要看哪種方式最符合中國利益。

很顯然,當時由於實力不足,動武是不符合中國利益的,但僅僅停留在口頭上的譴責,也過於保守,不但失去加強在環南海地區存在感的機會,也對中國的威望造成損害,同樣有損國家利益。所以我們指責中國政府在印尼排華事件中不作為,是因為它沒有行使好這個權利,以至於沒有很好地履行對中國國民的責任——謀取中國利益。

至於印尼華人,他們在這件事上的利益則是與中國利益綁定的,中國如果能採取果斷行動迅速平息事態,中國獲利的同時他們自然也就獲得了安全與平等。反過來,正因為中國沒有很好地行使權利,在這件事上利益受損,所以印尼華人也多受了很多罪。

印尼的事情不管辦的好壞都已經過去,經驗教訓要總結,但像題主一樣的人得出的結論是「海外華人沒有中國國籍所以不用管他」,這是最糟糕的結論,這等於是要中國政府放棄自己的天然權利,也就等於放棄了在海外華人事務上謀求國家利益的權利,此種言論與叛國何異?


謝邀

轉個維基百科定義

民族國家(英語:Nation state),一種國家的形式與意識型態,不只是一個政治及地理的單一實體,在文化與族群上也是一個完整共同體。乃20世紀主導的現代性民族自決和自治概念及實踐。與18及19世紀傳統帝國或王國不同,民族國家成員效忠的對象乃有共同認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體制,認同感的來源可以是傳統的歷史、文化、語言或新創的政體。因此,從一個民族構成政體,或者由數個民族經同一共享的政體構成的國族,都是民族國家的可能結合型式。

民族國家是政體的一種形式;民族則是共同體的認同概念,其來源可以是共享的體制、文化、或族群。民族國家這個概念應此包括以公民國族主義及種族國族主義等不同的思維,主要取決於認同概念的形成要素。所謂的單一民族國家,所有公民共享一價值、歷史、文化、或語言;不論是繼承前帝國/王國的統治範圍或者是當代全球化的移民現實來說,少有國家符合此類型。因此,當代民族國家常為多民族國家,而今日多元文化主義常用來形塑及爭取對體制的認同,而非民族,但按國家族群比例的多寡,一國對於外來移民的包容程度也會不同,例如日本、韓國、中國等除本體少數民族外,對外來移民並不友好,而德國、美國則相對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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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印尼屠華事件,事實上中國是派船營救了的,由於中國當時海軍很爛,是請求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借船去印尼救人。可惜印尼華人受台灣媒體洗腦,只認中華民國,拒絕登中共的船,而選擇眼巴巴的等著中華民國的船。最終中華民國的船沒有來,大批印尼華人被屠殺強姦。


留學生 華僑等因為有中國國籍 和中國之間互相有責任和義務

但海外華人沒有中國國籍 和中國之間彼此沒有任何責任和義務

況且某些人當華人是同胞 華人可不當他(她)們是同胞 比如前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 前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 等都是華人。


瀉藥,這麼多人邀請我,我也不好意思不答。

只算說說自己的看法吧:

這兩個主體是不一樣的,一個是個人,很模糊而遙遠,一個是國家,天天掛在嘴邊的自豪感。

你不能指望一個個具體的人來回報祖國,嘴裡所說的華人可能不會和我們有任何交集。畢竟大家都是要生活的。

而國家卻會因為道義,政治利益,統治力等等做出一系列行動和題目說的那樣,這也正常。

我覺得這種問題不值得深究,因為根本是要提高國家綜合實力,等國家綜合實力到了一定層面,這時或許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

ps:我看很多人解釋的好複雜,也有人拿權利和義務來說。

法制民主思維太重了啊,世界上許多事根本不能用這種方法來解釋的。

舉個例子:比如一個醫生,在醫院救治病人,可以看作契約關係,也可以看作權利和義務,但是如果他在路上,在山上,其他地方遇到傷員,會不會見死不救呢?我想大部分應該都會儘力而為吧!這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或者道義,或是信條,或是自身利益等等。而此時兩者並無什麼關係,有權利和義務么?

如果在放到國家身上來看,原因更複雜了,壓根就不是所謂權利和義務來決定的。


基本上,我都認為雙方都沒有義務和責任,除非是漢文化相關的事務。


是tg六十年代順應印尼的要求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吧。為什麼連積貧積弱的清政府和軍閥混戰的民國政府都承認華僑有中國國籍。而你們卻棄他們不顧?別人殺他們的時候你說他們不是中國人。那你利用他們在東南亞輸出共產主義革命的時候不是利用他們是華人的因素嗎?那個時候為什麼要找他們?讓他們在東南亞鬧革命?革自己的同胞東南亞華人資本家的命,然後搞得東南亞華人自相殘殺?嗯嗯,革命無國界無種族,只有階級。可是他們穆斯林猴子並沒有被你們忽悠到,人家還是把種族放在第一位。最後呢,人家不分階級只分種族的屠殺了中的革命派,留下了華人資產階級。然後就禁止華文禁止華語禁止華人節日禁止華文名字禁止華人從政禁止華人從事很多職業,對華人資產階級完成了改造。後來的華人都不會『華語,也不知道自己祖先是誰,也沒有華文名字,中華文化全部丟失。真的變成了唐朝人去了西域卻發現滅亡的漢人王國高昌國裡面的漢人遺民用胡語在城頭跳起來罵漢人一樣悲哀,斗死了兄弟結果自己也沒得到好處,自己被外人吞了,好處都被東南亞穆斯林猴子拿去了。到了98年,他們又來了一次排華,這些又殺那些當年剩下的華人資產階級了(哦,這個時候他們已經不是資產階級了,而是二等公民了)這個時候的華人真的幾乎不是華人了。語言文字文化姓名傳統全部丟失,甚至民族認同也改成了印尼這樣的一個穆斯林主導的歧視他們的國家。中國說句公道話還要被華人用馬來語罵。我還記得一篇很老的新聞,國內還有,可以去查查。大概內容是98年左右江會見印尼領導人,幾乎用哀求的方式說,中國在華僑問題上沒有私心,希望印尼政府顧及一下中國人民的感情。哦,當年98的時候印尼排華在國內還是屏蔽的。真無奈,也真窩囊。在我眼裡,即使98那批華僑是當年反共的,那也是我們的同胞。一樣應該保護。不然你連道德制高點還有威望責任心都不要還想成大國?自己給自己設置困難。


你首先在假設,所有海外的排華事件中,受害者都沒有中國國籍。你確定那些暴徒都是先問問你的國籍再確定是否襲擊的?

再者,印尼華人的國籍問題本身就很複雜。中國和印尼曾經有過協定(50年代的事),然後中國又鼓勵當地華人加入印尼國籍,但後來印尼排華了,又單方面毀約了。直到2006年,印尼才通過新的國籍法,廢除了對華人的歧視。在這中間,好多華人是沒有印尼國籍的,那按照中國的國籍法,這些人(哪怕是清朝移民的後代)是應該享有中國國籍的。


謝邀。

第一,國籍可以變,而種族無法改變。像印尼排華這樣的惡性事件,是針對的"種族",而不是針對的「國籍」。很顯然,作為中華民族的本源——中國及其人民無法迴避這樣的惡性種族迫害事件,哪怕是在國外。總之,遇到這種極端事件, 並不是講權力和義務的時候。

第二,實際上華僑,華人甚至是留學生(以下用廣義的華人泛指)因為地理因素不可避免地成為承載著其他種族對中華民族以及中國的善意和惡意的第一道防線。那些國人接觸不到的種族歧視人士,對於在國內的人來說可能就只是個噴子,鍵盤俠。但對於生活在海外的華人來說,就可能是實實在在的謾罵,暴力,是實實在在的傷害。

當然了,隨著中國近些年飛速發展,國際形象的提升以及綜合國力的提升,在海外生活的華人也一樣是最直接的受益者。

總之,華人與中國的聯繫是息息相關的,不是簡單的國籍問題。保護在外的華人,以及華人在外維護中國形象消除偏見,對於雙方都是有利的。

最後看看同樣是著名的「種族問題」,猶太人國家以色列是怎麼做的:

轉載自共識網

1960年5月23日以色列抓獲納粹集中營頭子埃希曼

艾希曼出生於德國的索林根,由於小時候膚色較深,而被同儕笑為猶太人。之後艾希曼加入納粹黨,1934年由於負責達豪集中營而受到海德里希的賞識;1937年艾希曼曾經前往海法與開羅,研究將猶太人移住巴勒斯坦的可能性,後來艾希曼向納粹方面以經濟理由反對將猶太人移往巴勒斯坦的計劃。

  1942年艾希曼出席萬湖會議,並且被任命負責屠殺猶太人的最終方案,並且晉陞中校;將猶太人移送集中營的運輸與屠殺作業大部分都是艾希曼負責。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艾希曼被美國俘虜,但之後逃脫,在經過漫長的逃亡旅行後,艾希曼流亡到阿根廷。但是1960年以色列的情報部門摩薩德卻查出艾希曼的下落,並且於1960年5月11日將其逮捕,並秘密運至以色列。艾希曼的逮捕方式由於類似綁架,也引發阿根廷與以色列的外交糾紛。

  1960年5月23日下午,耶路撒冷時間4點整,以色列總理本·古里安懷著難以抑制的激動心情,向國人宣布:

  「今天,我要向諸位鄭重宣布,以色列國家安全機關抓獲了一個十分重要的納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該犯罪惡昭彰,罄竹難書。他在所謂的『最後解決猶太人問題』上,和其他納粹領袖負有同樣的罪責,即600萬居住在歐洲的猶太人慘遭滅絕性殺戮的滔天罪行。阿道夫·艾希曼目前正被關押在以色列的監獄裡,依據1950年頒布的懲治納粹分子及其合作者的法律,不久將送交以色列法庭審判…… 」

  1961年2月11日艾希曼於耶路撒冷受審,被以人道罪名等十五條罪名起訴;這次的審判也引起國際的注目,由於有不少的大屠殺受害者出面作證,以色列政府將艾希曼安排在防彈玻璃後方受審。艾希曼面對對其犯罪的控訴,都以「一切都是依命令行事」回答。同年12月艾希曼被判處有罪並被求處死刑,1962年6月1日艾希曼被處以絞刑。


樓主不了解海外華人的情況,一些即便入了國籍的海外華人,在海外還是和我黨走的很近的,具體很多信息不方便透露,但身邊這圈子裡的人太多了。你以為領事館什麼的就只是政府對政府機構?

相當大一部分工作需要靠當地的華人去做橋樑和渠道


有些民族,有些教徒,拿著中國國籍,卻為外國出氣,為瓦解中國做準備。

有些華人,拿著外國國籍卻一直忠於華夏,像錢學森這樣的華人,本來完全可以做美利堅公民卻跑回來一窮二白的祖國種植蘑菇蛋。

英國政府與美國政府的強大不是因為鴕鳥心態,只看國內情況忽略全球。

中國政府要中國崛起,那打通華人華僑通道嚮往世界是必須的。


別開槍,我是中國人。。。。。。。。。

中國人 卒


因為印尼排華是種族滅絕行為,即使排的不是華人,是任何其他族裔,作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國也有理由干涉。要我說根本不是救援不救援的問題,而是應該向安理會提案,武裝干涉,就如同卡扎菲妄言要血洗班加西時聯合國做的事情一樣,蘇哈托應該因其反人類大屠殺罪行交由國際法庭審判。

更不用說東南亞是中國的核心利益之一,被屠殺的族裔和中國人有血緣關係。這事情的結果開了一個惡劣的先例,即屠殺華人沒有任何關係,也使得中國在整個地區威信受損。


入籍了就是外國人,入鄉隨俗嘛,所以看到知乎上一堆入籍的華人來這裡抱怨外國又怎麼種族歧視他們,說外國對他們不公平,我一點也不覺得他們可憐。反而是是感覺:他們為啥都不愛自己的國家呢?

入籍時候的宣誓都是用屁股說的?

人家二戰參加美軍的日裔,朝鮮戰爭那個說:「我是中國人,別開槍。」的華裔,比你們都高的不知道哪裡去了。

世界上總有一些人這麼矯情


抗日戰爭時代沒有中國國籍的華人還不是出錢出力甚至出命,那時候某些東西怎麼不說這些話?,哦,對了,那時候這些東西還沒被生產出來。

種花蘇維埃建國以後利用東南亞華人輸出革命並害慘當地華人的時候怎麼不說這些話?因為這些東西站在種花蘇維埃永遠正確的立場上。


1、移民有不同的性質,有是當漢奸的如張元范文程之流,這些人自然無需理睬劃入黑名單便可,但海外華人絕大多數都是因為國內發生天災人禍,被迫做了難民而流落海外(有些甚至是作為奴隸被強行販賣到國外如清朝的「豬仔」),而這些人及其後代們,每個自認為中國正統的政府都有義務照顧他們,畢竟是他們流落海外的根源是因為中國沒能保護好他們,而且漢奸的後代也不一定是漢人,漢奸的後代中有認同中國者,這份善意是難道不接受更好?

2、海外華人是被失去中國國籍而不是因為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而不要中國國籍,在民國政府倒台以前,海外華人普遍是擁有中國國籍的中國人,國內政府的確有權利制定新的政策否定他們是中國人,但是你是否也該同時為這些被非中國人的華人們制定另一個善後政策,做人不能這麼沒良心

更何況,海外華人並不都是所謂的漢奸,他們在中國的辛亥革命抗日戰爭和改革改革開放,都有付出巨大的人力財力乃至生命,在印尼馬來等惡霸政權的壓制下仍然堅持華人信仰,而中國本土如果不禮尚往來,且不說符合中國傳統的人道,華人對祖國的熱枕也終將因此被消耗殆盡,多一個朋友終究比多一個敵人好

3、世界上絕大多數民族都是以血統確認民族認同的,而民族是沒法和國籍一樣更改的,同時,中國是被默認為漢族的民族國家,海外華人的民族身份和中國是綁定在一起的,海外華人比其他民族更容易親近中國,幫助中國在海外宣傳文化,幫助中國在海外塑造良好的形象,甚至戰爭爆發,他們還會是中國的第五縱隊,如唐朝的民族英雄張議潮,為唐朝收復了河西大片領土的他的國籍最開始其實是吐蕃而不是唐(他還和國姓爺一樣是漢奸的後代),而東突克里米亞之流則是俄羅斯土耳其版本的張議潮,這麼划算的生意不去投資而花費大筆錢去養白眼狼,不是弱智的行為嗎?

更何況,正因為海外華人的民族身份和中國是綁定在一起的,他們在國外被欺辱很大因素被中國的地位和政策左右,而外國人在屠殺欺壓華人的時候,打的其實也是中國的臉——你連有血緣關係的親戚不不幫,這種人還有什麼可以信任的,還有什麼好畏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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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恢復雙重國籍是最好的選擇,就算不恢復雙重國籍也該制定個類似的政策,讓那些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海外華人有個可依靠的歸屬,也能讓中國有像俄羅斯那樣在海外的堅定盟友,畢竟海外俄裔對俄羅斯的鐵杆支持是俄羅斯同樣對海外俄裔的鐵杆支持換來的


涉政治,民族問題以及國際問題的時候,衡量對錯真的沒有絕對標準,更多的是不同的看問題的角度。具體到海外華人和中國政府之間的責任義務問題,至少有下面三個角度:

法理,道義,謀略。

法理角度最乾脆了。一句話:權利義務僅僅存在於公民和所屬政府之間。從法理角度,海外華人和北京政府是彼此誰也管不著誰的事情的。

從道義上看,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北京政府,是目前國際舞台上的所有華人政權裡面,武力值最高的一個。如果,由於特定的國際事件,需要有人站出來為華人群體說話,北京是義不容辭的。

現代國際社會的遊戲規則中,民族國家這個概念非常重要。所謂『政治正確』就是喊喊口號騙小孩子的。不敢說所有的強國都是民族國家,但是,至少,民族國家的味道都很重:一個國家,一個主體民族,和配套的主流文化。(跑題一下,不知為啥,想起來某帝國元首的一句演講詞: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元首 ...)非主體民族,或多或少都要吃癟,這是普遍存在的事實。好多國家都有少數民族在鬧獨立,上面談到的現象是一個重要的內在動力。

現在,我們假設有民族國家A,主體民族是a族;民族國家B,主體民族是b族,還有相當數量的a族。那麼,A國是否有權過問B國對其國內的a族群體的政策?這個問題的答案無所謂對錯,本來國際上扯皮也從來說不清對錯。更有有意義的問題是:國際上對這種行為的普遍態度是什麼?我想,這樣回答還算是比較符合實情:相比其他的干涉他國內政行為,國際社會對這類干涉行為寬容程度還是挺高的。你說這在法律上不合理?是的,的確。那為啥還有人支持?因為這是道義。

那麼,道義上佔據了制高點的事情,一定要去搞嗎?未必的。為咩呢?作為一個國家,還是要利益至上,本國統治階級的利益至上,然後是本國國民的利益至上,在後面才是『僑胞們』的利益。為了核心利益,犧牲邊緣利益。這是謀略。

下面開始答題:

移民的華人和北京政府互相沒責任,這是 法律。

北京政府在大小國際事件中為華人出頭,這是 道義+謀略。

尤其是目前的國際形勢下,北京的地位在上升,當然就想著團結所有華人,四海歸心。這裡,道義和謀略完美的重合了,很和諧。如果,我是說如果哈,幹了點坑僑胞的事情,那就是道義和謀略很遺憾的沒能重合,於是,謀略大於道義 ... 有時也是沒辦法。

很多大國在崛起時期,都會打著民族道義的旗號行謀略。例子很多。比如,普法戰爭後,德國收了法國的阿爾薩斯洛林地區,謀略是:我要這裡的鐵礦,道義是:我要把所有德語民族統一到我的旗幟下。有些情況下,如果國家實力沒到位的話,道義的大旗還是要慎打。舉個例子,曾經北京想在緬甸果敢設禁飛區(後來沒成),桌面上的理由是防止緬甸空軍誤傷中國邊民,至於那個嘴上不能說但是大家都看得出來的真正理由 ... 這怎麼能明說呢,哈哈。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國家對海外華人有道義上的責任,那反過來,這些華人是否有義務為中國做些什麼呢?首先,道義不是法律,不存在權利義務對等這個說法。不管華人是否認北京政府,北京政府都會在『覺得必要的時候』給華人出頭,這才叫道義嘛。那麼,海外華人這一邊是否有一些義務呢?沒有。這種事,看他們自己決定了。甚至,更過分一點的說,華人政權好幾家,為啥逼他們認北京這一家?尤其是北美的一批老華人,在他們那裡,青天白日旗才是金字招牌。這從情感上也很好理解,不是嗎?日本侵華時,北美大大小小的抗日募捐箱,都在青天白日旗下。至少,在那一刻,那面旗的意義,超越了黨的概念,成為了民族的標誌。

說到這裡忽然想吐槽。好像也是知乎的帖子,忘了出處,說是:一個大陸留學生,一個台灣留學生,來自台灣的自我介紹說『我來自國立清華大學』,大陸學生義憤填膺,說 『台灣省的大學不能叫國立,你應該說台灣清華大學』。我也是無語了,這政治覺悟 ... 國立怎麼了?中華民國立的,有什麼不對嗎?中華民國政府在特定歷史時期承擔的艱巨任務,北京政府也是積極肯定的態度。中華民國,那版圖是整個大陸+台灣。至少,這是承認一個中國了。再怎麼掐架,也是兩黨掐架,國家還是整個的。改名叫『台灣清華大學』,這才是台獨味道十足呢。


這個問題實質是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矛盾。

一切以國家利益為主,在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前提下,大力維護民族利益。

海外華人是個龐大的群體,群體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的非常少,但個體的確實有,要注意甄別,區別對待,不能因為個別華人的齷齪行為就否定整個華人群體,不要因噎廢食。


他們故意不提這些印尼華人是否有共和國國籍的


美國猶太人喜歡說: Every Jew owes a debt to Israel(每一個猶太人都欠以色列一筆賬)


中國政府與海外華人的關係很曖昧,歷史上,中國政府與東南亞各國共產黨之間的密切聯繫已成為雙方正式建交的絆腳石。有一段時期,海外華人經常被懷疑是中國政府在東南亞的"第五縱隊"。因而在過去,海外華人取得越來越高的經濟,政治影響力的時候,也是「中國威脅論」甚囂塵上的時候,大量海外華人,非但不能組織,還要避嫌,所以海外華人與政府的關係並不像大家想像的那種母校與校友溫情脈脈的關係,一方面,中國政府有必要宣揚愛國情懷以維持政治正確,但是另一方面又要撇清關係,警惕民族情結演變為反政府的靶子,媒體自然會迴避這個問題,所以有的東西講不清,總之呢,題主所設想的權利和義務,並不是絕對的

P.S.駱家輝之類,是華人,還是ethnic,還是要定義一下,以免樹了個不必要的靶子,擴大了討論範圍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 Policy towards Overseas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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