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外國人名時,什麼時候用音譯,什麼時候用意譯?是否有規範?
托老的《指環王》系列,專門有附錄提供人名、地名的翻譯建議,比如哪些名字要音譯,那些名字必須保留含義。
在沒有這樣指導的前提下,有沒有比較通用的譯名規範呢?
有些情況下翻譯人名容易產生爭議,比如北歐國家還保留子承父名,加後綴作為姓氏的習慣,這個時候翻譯姓氏時,是否需要考慮姓名含義?
一個具體應用問題:你覺得雷神全名 Thor Odinson 是翻譯成 「 托爾 · 奧丁森 」 好,還是 「 奧丁之子托爾 」 好? - 美國漫畫
相關問題 翻譯外國地名時,什麼時候用音譯,什麼時候用意譯?是否有規範? - 文藝作品
我來說說我個人的工作原則。
1. 除了「音譯」和「意譯」之外還有一個「字譯」。因為日語、朝鮮語、越南語等受過中國文化影響的語言中,很多姓名本來就存在固定的漢字用法,所以碰到一個姓名首先要判斷它是不是本來就有漢字版本。
例如:
美國有一位日本裔的說唱歌手。姓名英文是Michael Kenji Shinoda,日文叫篠田賢治。譯成中文:篠田賢治,或者用邁克爾·篠田。
美國的一位韓國裔畫家。姓名英文是Jim Lee。但是也有朝鮮語名字???。譯成中文就是李勇哲,又或者音譯美國版名字吉姆·李。
另一位漫畫家,也是我的好朋友,來自馬來西亞,有華裔血統。他的英文名字叫Billy Tan Mung Khoy,其中後三個字應該是某種漢語方言在東南亞的變體的拉丁字母拼法,這三個字都有對應的中文:陳夢魁(後倆字跟普通話還挺接近的)。如果要用英文名就是比利·陳。不過有趣的是,他到中國創業後註冊的公司叫「唐漫(Tan Comics)」,而且他自己用的簽名也是一個變體的唐字。
當然,還有一些本來就是漢語的名字,但是用的不是現行的漢語拼音方案,而是威妥瑪拼音等別的方案,也要注意甄別。「常凱申」之類的笑話已經太多了。
另外要注意的是,有些人名字本身沒有漢字對應,但他們對中國文化有研究,給自己取了漢語名字。例如美國的中國史大師喬納森·斯賓瑟(Jonathan Spence),但是譯成中文應該用他自己取的名字「史景遷」。
2. 如果名字沒有默認的漢字對應,那麼翻譯的原則通常是音譯。不過在中國有一個常見的誤區,就是用英語的拼寫規則去理解所有拉丁字母拼寫的名字。我要強調的是,翻譯姓名必須尊重原語言的發音規則,這也就是為什麼北歐的雷霆之神Thor要叫「托爾」而非「索爾」,俄羅斯總統Putin要叫「普京」而非「普庭」。
3. 美國經常出現A "B" C這樣的結構。其中A是完整的名,C是姓,而引號里的B則是對這個人的日常稱呼。A和C音譯沒什麼問題,但是B要分情況,有些時候的B是對A的縮寫,這個情況下音譯,例如美國前總統William "Bill" Clinton,就是威廉·「比爾」·柯林頓,或者在日常使用中寫成比爾·柯林頓。有些時候B是概括這個人特點的外號,這個情況下意譯,例如美國大學橄欖球名帥Paul "Bear" Bryant,就是「熊羆」保羅·布萊恩特。
4. 有一些沿用了很多年的特定錯譯或者方言式譯法可以保留,比如「福爾摩斯」。
5. 在某些幻想系作品裡,人物的姓名意義很重要,可以考慮部分或全部意譯。比如《魔獸世界》大量角色有著意譯的姓氏:伊利丹·怒風(Illidan Stormrage)、布萊恩·銅須(Brann Bronzebeard)、格羅姆·地獄咆哮(Grommash "Grom" Hellscream);《冰與火之歌》里各地的私生子有著半意譯的姓氏。
補充
6. 另外針對提問者說的「子承父名」的問題再多說幾句。首先子承父名的情況原則上都是音譯。第二,實際上在很多文化裡面,子承父名已經變成了固定的姓氏,所以更不能意譯了。例如英語中的「某某森」(-son,也有譯成「某某遜」的,可能是早年按粵語讀音譯出),蘇格蘭人的「麥克某某」(Mc-),愛爾蘭人的「奧某某」(O"-),西班牙人的「某某內茲/萊茲/雷茲 」(-ez)等等。
7. 有一些歐洲姓氏,尤其是歷史上的貴族姓氏實際上是地名,直譯是「某某地方的」。在實踐中一般也是音譯。例如von Habsburg譯為「馮·哈布斯堡」,de Bourbon譯為「德·波旁」。一)作者有規定的,按作者的規定來。比如:托爾金的Orcs翻譯成奧克。
二)有約定俗成的,照著來。比如:Leonardo da Vinci,我譯大陸的書用達芬奇,譯台灣的書用達文西。
三)全新的人名地名或作者自己的發明,我個人的作法是,先請教作者的意見(若作者還在世,儘力取得聯繫)。如果聯繫不上,或作者早已去世,譯者就各憑本事自行決定。譯得好或不好,見仁見智。
個人建議是,音譯要慎選用字,意譯最好加註釋。比如:《飢餓遊戲》故事裡那個國家叫Panem,我譯為「施惠國」,並寫了譯註:「施惠國」(Panem)一詞來自拉丁文panem et circenses,也就是bread and circuses,麵包與競技場。古羅馬詩人Juvenal曾指責當時統治者只靠分發小麥和舉辦格鬥競技活動,籠絡、娛樂市民,鞏固權力,而市民竟也放棄自己的公民責任。
另Thor Odinson 應該是Thor, Odin』s
son才對吧?按我的理解,「奧丁之子索爾」是約定俗成的譯法。古代神話里的人物都沒有姓氏,出場自報家門都是XXX之子XXX。比如,《魔戒》里,介紹阿拉貢時,一定說他是阿拉松之子阿拉貢(Aragorn, son of Arathorn)。
不好意思,我孤陋寡聞,剛才微博有朋友指出,確實有Thor (Thor
Odinson)的說法:Thor (Thor Odinson)
用Vermeer的話說「目的論所規定的是:譯者必須自覺地、前後一致地、按照有關譯文的特定原則進行翻譯。目的理論並未說明是什麼原則,這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譯者根據目的語的要求選擇翻譯方法。成功的翻譯使接受者能夠以一種語義連貫的方式理解譯文,同時在意義和形式上不引起任何不適應。
最常用是音譯,逐個音節譯過來,優點就是保留原來的發音。
省譯Omission,省略一些不那麼重要的音節,讓譯文更簡練。名字翻譯中使用省譯大概和中西名字結構差異有關,漢語人名常見的是兩個字三個字,但是英文名什麼的經常有很長的,所以用省譯可以消除中文讀者的陌生感。比如McGonagall譯成「麥格」而不是「麥戈納格爾」,比如Hermione譯成「赫敏」而不是「赫爾邁厄尼」
意譯無非就是名字本身有特殊含義,原文讀者一看就懂的,譯者採用意譯的譯法目的是讓譯文讀者也能get。
就胡謅這麼多了…別打我…大規模使用意譯人名,從古至今幾乎只出現在對印度人名的翻譯中,神名、法名可以視為廣義上的人名。(注意,這句話不是說古代對印度人名的翻譯都是意譯。)
舉例:
歷史人物:月愛王/月護王(旃陀羅笈多)、戒賢(跟玄奘談笑風生那位)、辯喜(很可能是最後一位意譯的印度人名)
宗教人物:觀自在、普賢、大自在天
這可能與兩個原因有關:
1.譯經人受過相對專業的語言培訓,知道一個詞或詞根的意思,為意譯創造了條件,否則知識水平不夠,想意譯都譯不出來;
2.便於傳播,主要菩薩的名字不像那些佛學專有名詞,應該注重接地氣,「阿縛盧枳低濕伐邏」「乞叉底櫱婆」這樣拗口的音譯名難以讓群眾喜聞樂見(順便一提,「文殊」是音譯,而且選用的是容易望文生義的字)。
日韓越的人名本來就有漢字的,直接抄漢字,這根本沒翻譯。日本女性名字有假名的,可以選擇讀音相同的詞適當意譯,例如叫 ひかり 的翻譯為光。
國外王侯將相、文體明星等的綽號,一般意譯。
除此之外,人名幾乎一概音譯。
音譯標準有新華社的《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
我門外漢水一下,看明珠台時候看到把美劇里的名字翻譯成很中文就覺得蛋疼。然後再想想張愛玲的《第二爐香》裡面的外國名字也翻譯得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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