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打贏官司的動力是什麼?

檢察官為什麼幫國家打贏官司,有什麼物質的獎勵還是什麼的嗎?


那法醫每天面對屍體的動力是什麼?

或許部分為了工資,或許部分為了考核指標…

但是,其發端,不曾有偏:為死者言,為生者權!


1、從經濟來源來說,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國家給發工資,就得為國家贏得官司,這跟律師是一回事。檢察官代表國家,律師代表被告。

2、從屁股決定腦袋來說,在其位,謀其政。檢察官就是為了指控犯罪而存在,這是本職工作,就得本分完成。

3、從人生追求來說,也就是對於我來說,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監督偵查,保障人權;監督審判,維護法律。謹慎的使用手中的權力,以個人綿薄之力,盡公平正義之心。


卷宗來了的時候,是工作。

工資來了的時候,是督促。

制服穿上的時候,是責任。

庭審開始的時候,與其說信仰,不如說是學法律的,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被打臉!

有一種被推著走的無奈,但是又有一種若有若無的神聖感。

流水線上工人,無法停止的壓力,合格產品出廠免檢的追求。

以上。


樓上有人說為了面子,為了正義,表示贊同,當你穿上制服,戴上檢徽,坐到公訴席上,你會感到那份責任和榮譽。我們天生是犯罪的剋星,打擊犯罪,伸張正義,雖然聽著很虛,但確實就是我們的工作。


參考《律政英雄》。檢察官就是為了伸張正義的信念而戰。為了無辜的受害死去的人而戰。寧可因證據不足放跑壞人,也絕不能把好人帶上法庭。現實怎麼樣就不知道了


對於檢察官來說,輸了官司等於丟了面子

就如同辯論,最後辯的都不是誰的理論正確,而是面子的問題。

水表已拆,自家有井,從不網購,么有訂餐,不住小區,不愛蹭飯,沒女盆友,沒.....

媽蛋,習慣性的又寫出來沒女盆友了


唯一能替死去的被害人說話的就只有檢察官不是嗎?


共勉


不被領導罵。


職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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