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打贏官司的動力是什麼?
01-03
檢察官為什麼幫國家打贏官司,有什麼物質的獎勵還是什麼的嗎?
那法醫每天面對屍體的動力是什麼?或許部分為了工資,或許部分為了考核指標…
但是,其發端,不曾有偏:為死者言,為生者權!
1、從經濟來源來說,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國家給發工資,就得為國家贏得官司,這跟律師是一回事。檢察官代表國家,律師代表被告。 2、從屁股決定腦袋來說,在其位,謀其政。檢察官就是為了指控犯罪而存在,這是本職工作,就得本分完成。3、從人生追求來說,也就是對於我來說,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監督偵查,保障人權;監督審判,維護法律。謹慎的使用手中的權力,以個人綿薄之力,盡公平正義之心。
卷宗來了的時候,是工作。工資來了的時候,是督促。制服穿上的時候,是責任。庭審開始的時候,與其說信仰,不如說是學法律的,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被打臉!有一種被推著走的無奈,但是又有一種若有若無的神聖感。
流水線上工人,無法停止的壓力,合格產品出廠免檢的追求。
以上。樓上有人說為了面子,為了正義,表示贊同,當你穿上制服,戴上檢徽,坐到公訴席上,你會感到那份責任和榮譽。我們天生是犯罪的剋星,打擊犯罪,伸張正義,雖然聽著很虛,但確實就是我們的工作。
參考《律政英雄》。檢察官就是為了伸張正義的信念而戰。為了無辜的受害死去的人而戰。寧可因證據不足放跑壞人,也絕不能把好人帶上法庭。現實怎麼樣就不知道了
對於檢察官來說,輸了官司等於丟了面子
就如同辯論,最後辯的都不是誰的理論正確,而是面子的問題。
水表已拆,自家有井,從不網購,么有訂餐,不住小區,不愛蹭飯,沒女盆友,沒.....媽蛋,習慣性的又寫出來沒女盆友了唯一能替死去的被害人說話的就只有檢察官不是嗎?
共勉
不被領導罵。
職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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