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線性空間要定義在域上?


線性空間也可以定義在除環上

實際上線性空間的推廣就是所謂的環上的模。

然而推廣之後的東西就不再如線性空間那麼好了

比如無法定義一組基,或者兩組基的個數不一樣。

如果有一組基的模叫自由模

如果環上的自由模滿足它的任何兩個基的個數一樣,那麼叫這種環為IBN環(invariant basis number不變基數)

這樣的IBN環很多,比如交換環,具體一點的例子是整數環Z

而Z模就是常說的交換群,於是交換群也可以統一在模論下。

當係數環是域(除環)時,那麼域(除環)上的模就是線性空間。

對於線性空間來說最重要的是可以研究線性代數咯

那麼對於一般環上的模來說,線性代數的對應部分是什麼呢?

或者說,線性代數在環上的推廣是什麼呢?

我很高興可以介紹這樣的「高等線性代數」的東東,也很高興現在在這方面了解了一丁點也希望可以一直做下去,接下來就是幾種不同卻相通的線性代數的推廣:

群表示論:群G的一個表示就是一個二元組(V,f),G是一個群,V是一個線性空間(對,就是線性空間),f是從G到V這個線性空間中所有可逆線性變換全體的一個映射(同態),即$$f:G o GL(V)$$右半部分就是線性代數里熟悉的東西了。

表示論:上面的群可以進一步做成一個群環Z[G],然後就可以把右邊的可逆線性變換換成所有線性變換了,也就是f:Z[G]------&>End(V)。這就可以得到環的表示理論,這一套方法當然還要藉助於環論里的工具,但究其思想還是想用線性代數來做研究。

同調代數:可能放在這裡比較牽強,但這也同樣和線性代數中一個問題相關。

考慮一個線性方程組,以下x,y是合適的向量,A,B是適當的矩陣

Ax=0 (*)

如果AB=0,那麼對於任意的y

都有 By是(*)的解,那麼反過來問x都可以表示成為By這種形式么?

如果都可以表示那麼熟悉同調代數的人知道這相當於一個復形正合:

V1----------&>V2--------&>V3

Ker A=Im B

另外最後再提一個線性代數的推廣是所謂的(低階)代數K理論。作為一種分類工具,定義了與線性空間的維數類似的 K0群(Grothendieck群),定義了與行列式的性質類似的K1群(Whitehead群)。還有研究初等矩陣的K2群(Milnor)。

感興趣的請搜索美國數學月刊里T.Y.Lam(林節玄)的簡介,對於表示論的歷史感興趣的同樣也可以搜索到T.Y.Lam的有關表示論歷史的簡介(AMS Notice)


簡單來講,就是我們希望如果alpha v_1=v_2,那麼同樣就有frac{1}{alpha}v_2=v_1.


只有在域上定義,才能保持我們所需要的關於線性空間的各種好的性質。

for example: Every vector space has a basis, but not every Z-module


定義在ring上的叫mod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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