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之一」的用法正確嗎?為什麼?
名列第幾可以用「最……之一」的說法?
語法、語言學這些東西我真不太懂,只想談談如何實際使用這一句式。以前參加過一個商業和法律寫作的討論會,對「最……之一」爭論的很激烈,最後大家達成的「共識」我覺得有一定說服力,貢獻出來,供各位參考:
(1)當「最」後面的判斷比較難於查證或衡量時,「最……之一」完全可以被接受,因為可以避免輕率和武斷。比如,「某某是美國最著名的律師之一」。這裡的「著名」難以量化、實證,如果不加「之一」,讀者會有疑問,你憑什麼下這個結論?
(2)當「最」後面的判斷比較精確或易於查證時,「最……之一」雖然也可以被接受,但會顯得含糊其辭、不夠專業。比如,「華東區是本公司銷售額最高的區域之一」,這裡的「之一」就有點問題,因為這個公司銷售額最高的區域按理只有一個(我們不討論極端情況),這就好像說「珠穆朗瑪峰是世界最高峰之一」一樣,會讓讀者覺得你對所談的事物知識不夠或信心不足。經雷老師談到的「不濫用」我想可能也是指這種情況吧。我是中文世界最愛用這一語式的人之一……主要是沒找到更好的表達方法吧。
沒什麼不可以。只要使用得當,不濫用,很好的一種表述,解救了很多尷尬的情境。
不夠中文就不夠中文吧。「最。。。之一」在句法上當然存在,現在答案中的不同都僅反映了大家對『最』的語義有不同的理解。
首先,看情景1,游泳,跑步,舉重三項運動,其中每項運動都有三個人參加,決出冠亞季軍:
游泳冠軍:老王,游泳亞軍:大王,游泳季軍:小王;
跑步冠軍:老李,跑步亞軍:大李,跑步季軍:小李;舉重冠軍:老張,舉重亞軍:大張,舉重季軍:小張。最好的運動員:老王,老李,老張。
老王是最好的運動員之一。老張是最好的運動員之一,老李是最好的運動員之一。我問的人里全部可以接受這種「最好的運動員之一」的說法,因此「最。。。之一」是可以的,中文中的確有這種用法。
既然句法允許,那麼回答中的爭論其實是圍繞語義學展開,見情景2。
情景2,只有一種運動:游泳,參加者成績如下:
老王,老張,老李:都是10秒;
大王,大張,大李:都是12秒;小王,小張,小李:都是15秒。現在問題變成:在情景2中,你可不可以說「老王是游得最快的人之一」,也就是說,「最」後面的名詞可不可以是複數。這跟「之一」其實沒有關係,只跟你覺得可不可以有兩個以上「最。。。的東西」有關。
如果「最。。。」前面可以加數詞的話,應該就可以用「之一」。那些認為只能有一個最的人,大概也不能接受「這三本書是最貴的」和「我買了那三本最貴的書」的用法。我個人,以及我問過的所有人,都覺得可以有多個「最好的運動員/最貴的書」。
我們暫且假設有一些人可以這樣用,有一些人不可以這樣用,這也是個語義問題,並不只在中文中存在,也就是說即使在英文中也會有人認為「one of the best athletes」是錯誤的,跟「翻譯」,「漢語西化」,「新句型」,「純潔」恐怕沒有關係。
結論:中文中有「最。。。之一」這個用法,但是有(一小部分)人認為「最」之後的名詞不可以是複數。偏序的極大元可以不唯一,因為不一定兩個元素都可比。
瀉藥。
如今人們需要「最……之一」這樣的邏輯,這種表述就很自然。
就算能證明「最」只能描述唯一、最高的那個事物,那又如何呢?這種詞義不適應自然規律,太多事物無法確立獨一無二的最高一個了。如果不用「最」字,我們該用什麼?詞義的演變,不論是擴展還是收斂,都太正常了,有什麼可大驚小怪的。 文化差異毛啊,文化差異到中文連這種基礎的邏輯都表達不了?我們就該中英混雜來表述這種事情嗎?還是該怎麼說?語言的文化差異體現在許多方面,許多微妙的方面,但不體現在這種地方。如果語言甲當真表述不了語言乙的某種基本邏輯、基本信息,那是語言架構問題(比如精確的時體態)或語言不成熟。當我們討論區分「的」「地」「得」的事情,為什麼?因為這三個詞合併之後會帶來不必要的歧義,而區分這三個字的成本很低。當我們討論翻譯腔中「被」字的濫用,為什麼?因為漢語往往不需要「被」字就能表述同樣的意思,而且「被」字在漢語習慣中有負面意味。「最……之一」不是這樣的事情。
動不動就判斷某種語言現象對錯的人,還是省省吧。我們不是在參加高考語文測試,語言是習慣的集合。我認為可以,我的確看過有人認為不可以,但我一直沒弄清楚為什麼。我認為這是表達某種意思時必須的或者至少很好用的一種結構。
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比如某個年級一共 6 個班,其中一班和二班的人數是 63 個,其它 4 個班都不到 63 個學生。那麼我說「一班是全年級人數最多的班級之一」有什麼問題?不這麼說還能怎麼說?不加「之一」會造成歧義,別人可能得出二班人數肯定比一班少的結論。還有人說這樣的情況就不能用「最」,最就是唯一的,汗……那你說怎麼表述?
當然,可能爭議更多的是類似「諸葛亮是三國時期最聰明的人之一」「這本書是去年最暢銷的書之一」這樣的表述。我覺得這也沒什麼不可以啊。表達的意思是非常清楚的,是最聰明的一群人中的其中一個、賣得最多的書里的其中一本。說不可以這麼表述的我真不知道是出於什麼理由。
坐等反駁意見。我也好奇否定這種用法有什麼理由。
補充:
用另一些說法代替「最……之一」為什麼不夠合適- 用「很」是不能表達「最……之一」的意思的,「最……之一」表達了相當於屈指可數、頂尖級的味道,「很」卻普通得多。說「他是我見過的最聰明的人之一」和說「他在我見過的人中很聰明」完全是兩種感覺吧?
- 我認為強制這樣規定是沒有道理的。並且很多時候我們需要表達這樣一個意思,但除了「最……之一」,我們沒有一個普適的說法來表達這個意思。你可能覺得這種說法太濫了,或者在特定條件下用另一種表述更合適。但你不能說這麼用就是錯的。錯在哪兒啊?
這是余光中批判的翻譯腔之一。他認為,既然是「最」,就應該是「唯一」的,不然就不要扯什麼「最」。 其實就如@唐逍 所舉的例子,統計數據中「最」是一個群體的情況很常見;但是「最聰明」「最偉大」之類如果嚴格追究起來,大概是有點語焉不詳的感覺…… 個人覺得,視具體情況,只要邏輯上無誤就OK~
在英語學術論文中很常讀到句子像: one of the most ...., 為的是削減句子的絕對性,因為要論證某樣東西是絕對唯一的在學術上是一件很難,幾乎不可能,的事情。而如果在論文中使用 『the most ...』,這將會是最容易遭到critize的部分。 中文中使用這種句式也是追求觀點的正確性,為自己的觀點留後路吧。
作為一個對文字比較偏執的人,在書面情況我會盡量避免使用這樣模稜兩可的句式,如果實在要用,我會選擇用「最……的幾個之一」來代替。
下面對比分析一下兩者的區別:
「最」表示「唯一」,和「之一」是矛盾的,在這點上不倫是否用這樣句式的人是達成共識的,因此說「最……之一」的用法錯誤。其實說來應該是不準確,最並不只是表示「唯一」,《現代漢語詞典》(第5版)上對最字的解釋是:「①表示某種屬性超過所有同類的人或事物。②指(在同類事物中)居首位的;沒有能比得上的。」因此「唯一」只是其中一層含義,而我們在日常使用中將其視為了默認含義。 所以,「最……的幾個之一」加上「的幾個」之後,即表明「最」指代的不再是 「唯一」 項,而是「超過了同類的」那一個或那幾個,實際意義是將「最」字的意思設置為①而不是我們常用的默認②。 用個直觀一點的比喻:&1&
如果是用「最……之一」的方法來描述3(1),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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