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之一」的用法正確嗎?為什麼?

名列第幾可以用「最……之一」的說法?


語法、語言學這些東西我真不太懂,只想談談如何實際使用這一句式。以前參加過一個商業和法律寫作的討論會,對「最……之一」爭論的很激烈,最後大家達成的「共識」我覺得有一定說服力,貢獻出來,供各位參考:

(1)當「最」後面的判斷比較難於查證或衡量時,「最……之一」完全可以被接受,因為可以避免輕率和武斷。比如,「某某是美國最著名的律師之一」。這裡的「著名」難以量化、實證,如果不加「之一」,讀者會有疑問,你憑什麼下這個結論?

(2)當「最」後面的判斷比較精確或易於查證時,「最……之一」雖然也可以被接受,但會顯得含糊其辭、不夠專業。比如,「華東區是本公司銷售額最高的區域之一」,這裡的「之一」就有點問題,因為這個公司銷售額最高的區域按理只有一個(我們不討論極端情況),這就好像說「珠穆朗瑪峰是世界最高峰之一」一樣,會讓讀者覺得你對所談的事物知識不夠或信心不足。經雷老師談到的「不濫用」我想可能也是指這種情況吧。


我是中文世界最愛用這一語式的人之一……主要是沒找到更好的表達方法吧。


沒什麼不可以。只要使用得當,不濫用,很好的一種表述,解救了很多尷尬的情境。

不夠中文就不夠中文吧。


「最。。。之一」在句法上當然存在,現在答案中的不同都僅反映了大家對『最』的語義有不同的理解。

首先,看情景1,游泳,跑步,舉重三項運動,其中每項運動都有三個人參加,決出冠亞季軍:

游泳冠軍:老王,游泳亞軍:大王,游泳季軍:小王;

跑步冠軍:老李,跑步亞軍:大李,跑步季軍:小李;

舉重冠軍:老張,舉重亞軍:大張,舉重季軍:小張。

最好的運動員:老王,老李,老張。

老王是最好的運動員之一。老張是最好的運動員之一,老李是最好的運動員之一。

我問的人里全部可以接受這種「最好的運動員之一」的說法,因此「最。。。之一」是可以的,中文中的確有這種用法。

既然句法允許,那麼回答中的爭論其實是圍繞語義學展開,見情景2。

情景2,只有一種運動:游泳,參加者成績如下:

老王,老張,老李:都是10秒;

大王,大張,大李:都是12秒;

小王,小張,小李:都是15秒。

現在問題變成:在情景2中,你可不可以說「老王是游得最快的人之一」,也就是說,「最」後面的名詞可不可以是複數。這跟「之一」其實沒有關係,只跟你覺得可不可以有兩個以上「最。。。的東西」有關。

如果「最。。。」前面可以加數詞的話,應該就可以用「之一」。那些認為只能有一個最的人,大概也不能接受「這三本書是最貴的」和「我買了那三本最貴的書」的用法。我個人,以及我問過的所有人,都覺得可以有多個「最好的運動員/最貴的書」。

我們暫且假設有一些人可以這樣用,有一些人不可以這樣用,這也是個語義問題,並不只在中文中存在,也就是說即使在英文中也會有人認為「one of the best athletes」是錯誤的,跟「翻譯」,「漢語西化」,「新句型」,「純潔」恐怕沒有關係。

結論:中文中有「最。。。之一」這個用法,但是有(一小部分)人認為「最」之後的名詞不可以是複數。


偏序的極大元可以不唯一,因為不一定兩個元素都可比。

瀉藥。


如今人們需要「最……之一」這樣的邏輯,這種表述就很自然。

就算能證明「最」只能描述唯一、最高的那個事物,那又如何呢?這種詞義不適應自然規律,太多事物無法確立獨一無二的最高一個了。如果不用「最」字,我們該用什麼?詞義的演變,不論是擴展還是收斂,都太正常了,有什麼可大驚小怪的。

文化差異毛啊,文化差異到中文連這種基礎的邏輯都表達不了?我們就該中英混雜來表述這種事情嗎?還是該怎麼說?語言的文化差異體現在許多方面,許多微妙的方面,但不體現在這種地方。如果語言甲當真表述不了語言乙的某種基本邏輯、基本信息,那是語言架構問題(比如精確的時體態)或語言不成熟。

當我們討論區分「的」「地」「得」的事情,為什麼?因為這三個詞合併之後會帶來不必要的歧義,而區分這三個字的成本很低。當我們討論翻譯腔中「被」字的濫用,為什麼?因為漢語往往不需要「被」字就能表述同樣的意思,而且「被」字在漢語習慣中有負面意味。「最……之一」不是這樣的事情。

動不動就判斷某種語言現象對錯的人,還是省省吧。我們不是在參加高考語文測試,語言是習慣的集合。


我認為可以,我的確看過有人認為不可以,但我一直沒弄清楚為什麼。我認為這是表達某種意思時必須的或者至少很好用的一種結構。

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比如某個年級一共 6 個班,其中一班和二班的人數是 63 個,其它 4 個班都不到 63 個學生。那麼我說「一班是全年級人數最多的班級之一」有什麼問題?不這麼說還能怎麼說?不加「之一」會造成歧義,別人可能得出二班人數肯定比一班少的結論。還有人說這樣的情況就不能用「最」,最就是唯一的,汗……那你說怎麼表述?

當然,可能爭議更多的是類似「諸葛亮是三國時期最聰明的人之一」「這本書是去年最暢銷的書之一」這樣的表述。我覺得這也沒什麼不可以啊。表達的意思是非常清楚的,是最聰明的一群人中的其中一個、賣得最多的書里的其中一本。說不可以這麼表述的我真不知道是出於什麼理由。

坐等反駁意見。我也好奇否定這種用法有什麼理由。

補充:

用另一些說法代替「最……之一」為什麼不夠合適

  • 用「很」是不能表達「最……之一」的意思的,「最……之一」表達了相當於屈指可數、頂尖級的味道,「很」卻普通得多。說「他是我見過的最聰明的人之一」和說「他在我見過的人中很聰明」完全是兩種感覺吧?

「最」就必須是唯一的?不能表達屬於最頂尖級的一個群體?

  • 我認為強制這樣規定是沒有道理的。並且很多時候我們需要表達這樣一個意思,但除了「最……之一」,我們沒有一個普適的說法來表達這個意思。你可能覺得這種說法太濫了,或者在特定條件下用另一種表述更合適。但你不能說這麼用就是錯的。錯在哪兒啊?


這是余光中批判的翻譯腔之一。他認為,既然是「最」,就應該是「唯一」的,不然就不要扯什麼「最」。

其實就如@唐逍 所舉的例子,統計數據中「最」是一個群體的情況很常見;但是「最聰明」「最偉大」之類如果嚴格追究起來,大概是有點語焉不詳的感覺……

個人覺得,視具體情況,只要邏輯上無誤就OK~


在英語學術論文中很常讀到句子像: one of the most ...., 為的是削減句子的絕對性,因為要論證某樣東西是絕對唯一的在學術上是一件很難,幾乎不可能,的事情。而如果在論文中使用 『the most ...』,這將會是最容易遭到critize的部分。 中文中使用這種句式也是追求觀點的正確性,為自己的觀點留後路吧。


作為一個對文字比較偏執的人,在書面情況我會盡量避免使用這樣模稜兩可的句式,如果實在要用,我會選擇用「最……的幾個之一」來代替。

下面對比分析一下兩者的區別:

「最」表示「唯一」,和「之一」是矛盾的,在這點上不倫是否用這樣句式的人是達成共識的,因此說「最……之一」的用法錯誤。其實說來應該是不準確,最並不只是表示「唯一」,《現代漢語詞典》(第5版)上對最字的解釋是:「①表示某種屬性超過所有同類的人或事物。②指(在同類事物中)居首位的;沒有能比得上的。」因此「唯一」只是其中一層含義,而我們在日常使用中將其視為了默認含義。

所以,「最……的幾個之一」加上「的幾個」之後,即表明「最」指代的不再是 「唯一」 項,而是「超過了同類的」那一個或那幾個,實際意義是將「最」字的意思設置為①而不是我們常用的默認②。

用個直觀一點的比喻:

&1&

&2&

&3(1)&

&3(2)&

如果是用「最……之一」的方法來描述3(1),就是:

&1&

&2&

&3(1)&

&3(2)&

這樣顯然是錯的,首先同一個id只能指示一個元素,其次同一個元素也只能擁有一個id。 而如果是使用「最……的幾個之一」來描述3(1)的話就是:

&1&

&2&

&

&3(1)&

&3(2)&

&

這樣就避免了剛才的問題,id為largest的div包含了3(1)、3(2),也就是此時「最」指的不再是「一個」而是「一類」。 說白了「最……之一」用法的問題在於「最」和「之一」都是精確到「id」,單純結合在一起就是給一個元素賦予了兩個id,加上「的幾個」之後就是將「之一」的id打包後賦給「最」,這樣「最」就既是default的「id」,也是設置的「class」了,雖然還是有兩個id,但他們不再是指向同一個元素,也就避免了錯誤。

其實更通俗的解釋可以將其簡單的想作元素和集合,「最……之一」等同於說「某個元素是某個元素的一部分」,而「最……的幾個之一」是說「某個元素是個集合,另一個元素是這個集合的一部分」。這樣更精確也基本消除了歧義。

另外,其他幾位說語言是有生命力是在不斷成長的,我很贊同,也很希望以後能夠無歧義的表達one of the most······這樣的意思,但不希望是通過模糊字義、單純認同「最……之一」這種表達的方式。

我的希望是能發展或者延伸出某個字或某個詞X來指代「最……的一類」這樣的意思,那麼就能清楚的表述 「這是最扯淡的一個答案」 或者 「這個X扯淡的一個答案之一」 了。希望大家集思廣益,積極發揮創造力早日消除這個bug。

PS:「的幾個」也可以換作起他的指示一類的詞(「的那些」、「的那類」、「的那群」等等)來代替。比如@張亮 答案的那句話就可以寫成「我是中文世界最愛用這一語式的那些人之一」。


「最……的X個……之一」這個句式是可以講通的,

例如「瑪納斯魯峰是世界上第五高的山峰。」

還可以表達為:

「瑪納斯魯峰是世界上最高的五座山峰之一。」

而現在大部分情形為了降低不必要的誤會和減少確認信息的成本都會將其中這個範圍限定省略掉:

「瑪納斯魯峰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峰之一。」

另外作者可能覺得第五並不能強調這個「最」字,就有意省略掉了,這樣的表述給人的直觀印象就是最高。但是你會想他可能是最高的10座之一還是最高的20座之一?這樣看來就絲毫沒有意義了,只能理解為他是個很高的山峰,然後就不能推論出更多的結論了,這是個非常含糊的表達。

這種含糊的表達句式的濫用導致「最」這個程度副詞的強度被弱化了,以至於我們真的要確切地表達「最」這個概念時,往往會表述稱「最..沒有之一」這種冗餘的句式:

「喜馬拉雅山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峰,沒有之一」


下文語多反諷,先給結論:「最……之一」是正確的。認為「最」必須唯一反而是錯的。

————————

On 「最……之一」

  一說「最」者須是獨一無二的,「最……之一」也便是錯的。那把「最……之一」換成「極……之一」可以不可以?倘使時人都肯稱可,委實是「極」好的。

  然而且慢。「極」難道就不是「唯一」嗎?南極點、北極點分別只有一個,南極圈和北極圈分別也只有一個。「極端」的「端」也無非是端頭,一條線段只有兩端,一根柴禾只有兩頭。包括變化「多」端的事物,必須每再變一次,才能又多出一端來——一種形態算且僅算一端,均獨一無二。倘若不引入除卻獻身(違逆本能)程度之外的維度,世界上的極端主義勢力應該僅有一家,別無兄弟黨派才對。即使逐個引入新的分類維度,譬如左傾右傾,讓它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每一維上卻仍只有兩端。

  由此觀之,你若要「尊重」你的中文,又想要保有「最……之一」這樣中文裡早先沒有的嚴密意味,起碼得改口說「很……之一」了。

  學過英文的看官應該不少(再過二十年就不好說了),今請更以英文為例:老師開始教比較級時會強調用「the + 最高級形/副」來表唯一,然後早晚再把這與「a most + 形容詞」作辨析,指出 a most ... 這裡的副詞 most 雖有最高級的詞形,但應一般地作「很/非常」——「極」來理解,無所謂唯一不唯一。

  德文也一樣,最高級形容詞/副詞可以泛泛地表示程度之深,而不必不容二虎。於是德語推廣文里的最高級就出現得很多,一般翻譯成「極」就不算錯。

  怎麼「極」又出來了?說好的唯一性呢?看來只要不摳字眼,按照當下通行的中文習慣,至少「極」者不必唯一。

  ……那「最」呢?

  不,請先不要打圓場說「最……之一」是「最……的一群之一」的省略形式。因為那個完整形的化石還沒有找到,我們沒法證明它是中文演化上曾出現過的一環。在見到有力證據前,我寧願相信「最……之一」這結構是直接照搬自西文。

  但即使不學西文,我們也能活得很好——譬如不要自討苦吃,去維護「最」的獨一性。因為最晚到滿清時,文人著書,已不辭採用「最著者二」、「最奇者三」之類表述,「最」也無非就當「極/尤其」來用,不必真地「如髯之絕倫」——「絕倫」,就是「沒有類同者」。

  思維敏捷者也許會反駁說「最著者二」大概真的都是一樣著稱,「最奇者三」恐怕真的都是一樣奇特,它們並列於一個唯一的高度,唯一性還是在的。

  這已經是几案上的空論了。世界是如此複雜,我們感興趣乃至拿來比較的絕大多數宏觀事物之間可以有約略的同等關係,但往往也不難進一步細分出個大小高低多寡。即使在高速攝像機發明之前,裁判讓貌似同時撞到終點線的多方分享名次時,何嘗不明白其中畢竟有先有後呢。

  「最」或 "most" 同時——其實是在不同的時候——表示唯一的最高級和/或一般的「很/尤其」,原因想必也就在此。如果余光中先生說過「最」必然蘊含「唯一」之意所以「最……之一」是錯的,他錯了,「最……之一」倒對,很對,最對,完全對。

  確認了「最」不必唯一,就沒什麼能阻止「最……之一」被平反。(我知道可以把「翻譯腔」的「被」字換成「的」字,也知道「沒什麼能阻止」是毫不冤枉的翻譯腔,但改換成所謂更地道的中文真會更優美些嗎?)它雖是一種西文表達方式的直譯,但絲毫不違背當代中文的句法、詞法和約定俗成的詞義——更可貴的是具備跨越語言的嚴密性,因此輕易在中文土壤里生根,填補了中文的一處空白。如此理想的語文現象是不可多得的,中文使用者按說感激還來不及呢。

  反過來,現代中文文法好不容易奠定下來,時代的發展又使我們有了這麼多語料,可以讓中文也很嚴謹。但我們就是不肯活用助詞、邏輯副詞、能願動詞等等讓中文更嚴謹些,卻反過來說不嚴謹的才是地道的中文,這是在犯什麼混呢?罵混帳東西也許過火了,罵「馬鹿野郎」你們資詞不資詞啊?

  中文母語者應當熱愛中文,但這份熱愛不應似「好德」,而應似「好色」——應該消解中文作為權力工具的一面,而不介意在不危及健康的情況下對其施以肉體和精神的改造,在自然規律允許的前提下(之於語言,則首先是在滿足溝通需求的前提下)迎合自己的口味。及至嘗試穿孔刺青什麼的,也大可信任他/她的免疫系統自會接納適合的、排斥不適合的。這裡又有例子如「不能同意你更多」,其思路與生機茁壯的成語「無以復加」本無區別,相信最終也可以融入中文,領數十年風騷。中文的空白還很多,很少有哪種文風像翻譯腔一樣有助於開啟民智、抵擋強權。在世界語言的交流融合這件事上,「你不能過於放鬆」。

  倒是許多反對「翻譯腔」的人物,他/她自己的中文閱讀量和句型量就成問題,便只好將自己不認得的句式一律視為有害的異類,而無法獨立判斷陌生句式的合理性。外文愛好者正應放膽運用自己的外文能力來「污染」中文,重建巴別塔,漸漸以非暴力手段消滅此類少見多怪者對中文,乃至對中文世界一切公共事務的發言權。


「不夠中文」之類的說法很有趣。我不是語言學研究人員,但是記得語言是有生命力不時在發展的。現在已經很多人在用這個句式了,也就是說這個句式已經有一定生命力了。這個時候討論可不可以只是語言學研究人員在討論要不要把這個句式歸入語法規範裏吧。個人認為,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合不合乎邏輯似乎不是很重要的理由。「最」字或許之前有隱含的「唯一」的概念,但在這個句式已經使用較廣泛的今天,「最」字也已經有了一個較接近「most」的引申義,已經可以用來指一個範圍了,如此為何不能用「最……之一」哪?


我有覺得有些回答中帶著誤解。

「漢語中可以有『最……之一』」,並不等於說要求我們在使用漢語時「最」一定要與「之一」搭配。所以從漢語的「純正」角度來排斥它,這有點跑偏了。

使用中還是看語境吧。在做比較的時候,需要避免「最」引起誤解,可以用「之一」來說明:

  • 他是我們班上成績最好的——那就只能是第一名了。
  • 他是我們班上成績最好的之一——這可以是前幾名。

其他「最」只做個強調,帶點誇張的意思時候就沒有必要了。

  • 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中國那麼多人,這個最本來就不是拿所有人的骨頭比較出來的。
  • 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之一——這就是說相聲了。


「最……」表示一類事物,這類事物無法細緻地分出高低。所以在中文世界,用「最……之一」是沒有邏輯問題的。


可以考慮一下,對角矩陣和約當矩陣的關係。

最XX的之一,是「最XX的一群之一」的簡略版。

一個簡略版,不代表它自己啊,是代表著它的完整版的。

這個完整版表意沒有問題啊。


我認為可以吧 沒必要深究 我覺得這個問題可以一分為二的看


一,語言只是一種傳遞信息的表達方式和手段 如果你能讓對方很清楚的了解你的意思 就足夠了 這種前提下 過程並不重要 結果重要。


二,自從學了一門外語之後,以前一直覺得博大精深的漢語也發現了很多難以表達的內容,作者舉的這個例子我認為就是其中之一。 如果「最」的這個集合里是只有一個元素,那麼「之一」這種用法就是錯的,如果「最」的這個集合里有很多元素,我覺得這麼表達沒什麼不好的。如果一個集合里有很多元素,「最」這個子集只允許表示其中的一的話,那漢語還需要發明很多辭彙。甚至還經常聽到有人詞窮時會講「最最XXXX的」 這不就代表「最」里其實不只一個元素嗎。


我覺得,正確的表達應該是:最(形容詞)的(集體名詞)之一


這種說法可能來源於錯誤的翻譯腔。

後來被用得多了,「最」其實開始變做形容詞了。

如果把「最」換成「極」呢?

「超」作為形容詞,有時也是錯的,或者說被濫用,如「超一流」,反正我在邏輯上理解不了。

她是我最喜歡的女人之一。

我也理解不了,可能王思聰能夠理解吧。

但語言除了要遵守邏輯,還要遵守約定俗成。如哭鼻子。


一種猛拍馬屁又不得罪其他人方法


推薦閱讀:

多重複句,可以不斷地疊加嗎?在中文裡面不算語法錯誤?
漢字之間有無必要引入空格以方便斷句?
原始漢語(Proto-Chinese)從原始漢藏語分出以後,由SOV到SVO的語序變化是怎麼出現的?
「有+動詞」表過去式符合現代漢語語法嗎?
修辭到底是怎樣界定的,關於一些句子的修辭?

TAG:語言 | 語言文化 | 漢語 | 語法 | 漢語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