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密爾頓1800年大選的一個細節問題?

漢密爾頓音樂劇,1800年大選,為什麼傑斐遜和伯爾所在的民主共和黨可以有兩名候選人?聯邦黨只有約翰亞當斯一名?難道不應該是黨內先確定一名候選人嗎?或者1800年的美國選舉制度和現在不一樣?請大神解答謝謝


美國最早的選舉是不分黨派的,而且華盛頓直接就算是無黨派的德高望重人士。黨派政治在當時是被視為卑劣的行為,至少上不了檯面的。這也是選舉人團制度的由來——那時候大部分選舉人不受黨派限制,而是根據自己的判斷來投票。

後來美國黨派政治日漸成型,才開始逐漸形成了各黨先初選,統一黨內意向再全面出擊的局面。


漢密爾頓音樂劇, 1800年大選,為什麼傑斐遜和伯爾所在的民主共和黨可以有兩名候選人?聯邦黨只有約翰亞當斯一名?

——這個大前提就錯了,音樂劇中沒有出現的人物,不代表歷史中沒有。當時傑斐遜的搭檔是伯爾,而亞當斯的搭檔是查爾斯·平克尼(Charles Cotesworth Pinckney),他來自南卡羅萊納州,曾任駐法大使,是忠貞的聯邦黨人,後兩次被聯邦黨提名為總統候選人。此外這時也並不像有回答說的美國都是「無黨派政治家」在參政,從制憲建國到華盛頓執政的前期尚可說是如此,但在華盛頓執政末期已經出現了聯邦黨與民主共和黨的雛形,而1796年正是兩黨對峙的開始,並在1800年達到最高潮。

難道不應該是黨內先確定一名候選人嗎?或者1800年的美國選舉制度和現在不一樣?

——黨內確實「確定」了候選人,當時還沒有初選制度,基本是由議會中的「大老」(黨團會議)說了算,民主共和黨推出的是傑斐遜,而聯邦黨推出的是亞當斯。但當時憲法規定的選舉制度中有一個很大的漏洞,那就是所有選舉人投兩票,卻沒有規定哪一票投總統,哪一票投副總統,而得票最多的那個人就當選總統。結果民主共和黨籍的選舉人非常團結,全部是一票投給傑斐遜,一票投給伯爾,導致兩人同票,於是選舉不得不由眾議院接管,由眾議員們以一州一票的方式來選舉總統。那時聯邦黨人控制著眾議院,而他們最討厭的就是民主共和黨的黨魁傑斐遜,因此伯爾的野心膨脹,想要通過爭取聯邦黨人的支持來贏下總統寶座,這樣自然與傑斐遜徹底撕破了臉。但沒想到最後是聯邦黨的元老,也是傑斐遜的最大政敵漢密爾頓出面阻撓,結果伯爾功敗垂成。不過因為伯爾的選舉人票數排在前二,最後依照憲法還是成為了副總統。

麥迪遜說 it is crazy that the guy who comes in second gets to be vice president

——麥迪遜說的就是上述憲法的漏洞,因為它允許總統的政敵成為副總統,所以後來傑斐遜任內修改了憲法,規定一票投總統,一票投副總統。

嚴格地說,以美國國父們當時設計的選舉人團制,其實是無所謂提名不提名的,因為每個選舉人都應該獨立投票。但正因為誕生了政黨制度,通過黨紀約束使各黨派的選舉人只能選自己黨的總統候選人,所以也就此拉開了黨派競爭的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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