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美國華裔女子擊斃深夜入室搶劫的持槍歹徒?算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殺人?
最近youtube上視頻。
更正一:經 @余梁 與 @ascetic 提醒,視頻中女主確為華人,且有一歹徒因傷勢嚴重死亡。此更正,並謝。
---------------------------------------------------------------------------------------------------------------謝邀。視頻鏈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1LsU-FPVLo
本文參考: PPT Substantive Criminal Law Course Preview, 9/24/16,Professor Frank Cooper, Suffolk University Law School.首先不能確定是不是華裔,其次視頻中沒有展示搶劫者被擊斃,而是逃跑了。
其次關於正當防衛。很多人對美國的正當防衛條款的理解有一點誤會,美國雖然是一個持槍合法化的國家,但是法律中對正當防衛有嚴格而明確的限制。很多人理解的在美國,只要踏入他人領地,就會被打死,且地主無需對開槍殺人負法律責任,是錯誤的。當然,誤入他人領地被搶打死部分往往是真的,所以,不要去試x3。
美國沒有一部全國性的刑法,現在適用的刑法是由各個州自己制定的刑法和一部美國法律協會製作的參考性質的 Model Penal Code (MPC)。前者大多是由普通法發展起來的 (Common Law);後者是由一群專家學者制定的刑法,各州可以參考,但沒有遵守的義務。
在 Common Law (CL) 裡面,一個人 (A) 如果想引用正當防衛條款,需滿足如下幾個條件,缺一不可:- A 不是攻擊方,至少不是打出第一拳/槍的人;
- 在正當防衛的過程中,A 的防衛是正當且合理的(廢話...),判斷有三個條件:
- 危害是立即且不可避免的,A 如果不防衛就會受到傷害;
- 防衛的程度是合理的,比如 A 只是被一本書攻擊,且不會有生命危險,那麼顯然 A 不能用槍還擊對方,應為 A 所受的攻擊力度遠遠小於還擊力度;
- 能否逃走?有一些州的刑法規定如果 A 被攻擊時,A 如果能逃走則必須逃走,否則正當防衛無效。比如 A 在一個大商場里被攻擊,A 可以逃走不被攻擊而沒有逃走,A 反而進攻了對方,A 的進攻行為不算正當防衛,而且還有可能被攻擊方反咬一口 (考驗雙方律師的時候到了...);
- A 不是進攻方,不是打出第一拳/槍的人;
- 防衛程度是:
- 立即的,A 如不防衛就會立馬受到傷害;
- 必要的;A 如果不防衛就肯定會收到傷害;
- 在當時當情景下,A 的防衛是合情合理且不可避免的;
- 如果要在正方防衛中使用致命性武器,那麼 A 必須證明如下兩點:
- A 受到的威脅是致命的,或者威脅是具體的致命性犯罪;
- A 既不是衝突的發起方,也沒有任何能避免被攻擊的辦法。
大家可以根據如上兩個法律自我判斷視頻中的女性是否滿足正方防衛的條件。
我的看法:- 她做的對。
- 視頻下的評論絕大多數都認為她做的對。
- 周末作業都沒做還來答題,我好敬業...
。正當防衛無疑吧……
提出故意殺人的腦子裡有洞……謝邀。正當防衛無疑。合法合理利用自己權利。
謝邀。痛快呀!已經為這位女士點贊了。從視頻的信息來看,應該不會有指控。
真英雄!大多數網上嘴炮俠遇到這種場面估計就跪了。
此人最可貴的是面對危機的果斷。持槍防衛的關鍵在於,拿出槍的時刻就要有殺人的決心。此人以一敵三,能夠退敵之關鍵在於堅決和勇敢。大敵當前能夠一鼓作氣打光子彈而不腿軟的心裡素質就是大多數人不具備的。
0926更新:有人推斷出來她用的手槍型號,據稱是highpoint 9mm,最便宜的9mm。槍沉,后座不明顯,彈匣容量只有8發。
靠著這樣一支爛槍打退三個泥哥,擊斃一人,真壯舉!讓那些器材黨無地自容啊。關鍵時刻還是要靠大媽來保護。這種情況只可能發生在國外,國內缺乏各種合適條件
家門口被搶劫絕對會觸碰到每個美國人的G點,你只要想想非法入宅是會被突突掉的就知道美國人是多麼看重家的安全性。
23日陳鳳珠接受本報獨家訪問時,餘悸猶存表示,由於周遭許多做生意的華人朋友遭搶
,而且歹徒認為華人商家的錢,都放在「老闆娘」皮包中,「老闆娘」成「肥羊」,所以她的丈夫才在一個月前買了一把手槍給她自衛。她說,在聽到有人入侵其住宅時,她立即打911電話報警,但無人接聽,她被迫拿槍衝出房間對抗搶匪。據圭奈特郡警方22日公布的監視錄影顯示,16日清晨4時左右,三名持槍歹徒闖入陳鳳
珠坐落於春街(Spring Drive)的住宅,她持槍與搶匪發生槍戰,三名歹徒落荒而逃,其中一名歹徒被她擊中,掙扎著逃出屋外倒在車道上。警方表示,警員雖對中彈歹徒施行心肺復甦術,歹徒仍當場死亡。警方證實死者是28歲
、居住在亞特蘭大的利克斯(Antonio Leeks)。陳鳳珠指出,現在警方還在追捕另外兩名歹徒,由於他們尚未落網,所以她已申請警方
保護。陳鳳珠說,案發時,她丈夫不在家,只有她和另外一名墨西哥裔幫工在家中睡覺。三名
歹徒摸黑潛入她家,先在前面屋子遇到墨裔幫工,幫工對搶匪大聲喊叫:「我沒有錢!沒有錢!」(No money, no money.)她聽到喊叫聲後,立即撥打911電話報警,但無人接聽。情急之下,陳鳳珠拿著一個月前剛買的手槍衝出去,她說:「我不衝出去,他們也會衝
進來的。」她說,由於治安不佳,以華人為目標的搶劫案頻傳,所以丈夫一個月前買了這把手槍,
未料真的用上。此前,她只在射擊場練習過一次射擊。在陳鳳珠經營的水產批發和零售店工作的親戚陳先生表示,他們的朋友開的自助餐店在
8月時才被搶匪尾隨跟蹤到自家車庫洗劫,有人更專門針對搶老闆娘行搶,「亞特蘭大治安太差,我們每個人都要申請槍」。陳鳳珠指出,她將搶匪趕出屋子後,才接到911打來的電話。警察大概10分鐘後才抵達
。http://www.worldjournal.com/4386877/article-%E6%89%8D%E8%B3%BC%E6%A7%8D1%E6%9C%88-%E7%A6%8F%E5%B7%9E%E7%B1%8D%E8%80%81%E9%97%86%E5%A8%98%E6%93%8A%E6%96%83%E6%90%B6%E5%8C%AA/?ref=%E9%A6%96%E9%A0%81_%E4%BB%8A%E6%97%A5%E9%87%8D%E9%BB%9E虎糾(福州)女就是這麼彪悍!
真英雄,希望在中國也能這樣保護自己的家人和財產,這件事要是發生在中國,以中國的垃圾法律來判,這女英雄就慘了,非法私藏槍械,故意殺人,防衛過當等等的罪名接踵而來,還要賠償那該死歹徒家人一筆錢
當然是正當防衛
反正結果不是你被搶,就是你被殺。有法律背書,殺了就殺了。因為美國法律對私闖民宅的人,房主擁有自衛權。
匿問一個問題:如果一個中國國籍的人A在美國幹了類似的事,他若射殺的歹徒B也是中國國籍的。然後美國司法部門裁定A屬於正當防衛,無罪釋放。那麼A回國後,會不會再被大陸警察抓?
在A站報哥一個視頻里幾個華裔討論過,屬於正當防衛,沒有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死者家屬民事訴訟,可能會有民事責任。【AcFun】 【北美報哥】三個老火槍-美國華人俠女槍戰劫匪後果如何? http://www.acfun.tv/v/ac3137933
看了視頻。。。。。監控里沒顯示打死也沒顯示打中。。。只看到槍的火光在一閃一閃的(上班摸魚看視頻,聽不到聲音)。。。主角並沒有我想像中一臉正義走出來砰砰砰三槍爆頭【我想太多。。。主角還是挺驚慌失措的。。。雖然看上去還挺爽,不過監控顯示三人都持槍,而且已經進入屋內。====
不談法律吧,我只想說幹得好
====怎麼感覺她那把槍沒有後坐力呢?奇怪。。。貼視頻鏈接。。華裔女子擊斃入室搶匪!另兩人逃走 - YouTube為什麼你會覺得「算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殺人」你從哪能看出來這和 故意殺人 有關係
美國不是有個安全堡壘法案之類的么。先對未經允許闖入私人領地或者汽車的人提出警告,如果闖入者繼續實施侵害,屋主車主可以開槍。。。這是法律賦予人民的權利。。。很久以前看的一部紀錄片提到的。具體內容記不清了。。
新聞里警方不是已經定性了,是正當防衛么?針對有回答里老是吐槽中國的,只能說拋開國情和實際,談法律問題,正能說是在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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