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可以估值嗎?

2000年左右母親工作公司面臨倒閉的風險,向員工募集資金入股,現迎來春天公司計划上市,如果成功的話那時入股的20000元估計能值多少錢?


2000年左右?

公司估值缺乏必要參數,真正的估值方法中常用的一種是未來自由現金流折現,粗略的估值方法要知道公司的:1)上市前最後一年的凈利潤;2)同類上市公司市盈率。

則公司估值=凈利潤*市盈率,對應20000元入股的股權估值=所持股權佔總股本的比例*公司估值

最關鍵要搞清楚:持股數目對應的持股比例凈利潤預期市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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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來說,公司確定同類上市公司要考慮:a)行業和主營業務;b)公司收入利潤增長幅度;c)資產負債率等涉及公司運營風險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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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子說明最簡單:

假設20000元按4元/股價格入股,即持有5000股;公司上市前總股本是6000萬,上市後總股本是8000萬,那麼預期持股比例=5000/8000萬=0.00625%

如果公司上市前一年凈利潤=12000萬元,同類上市公司市盈率比如是20倍,那麼公司估值=12000萬*20

預期持股估值=12000萬*20*0.00625%=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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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破產的公司去期待他上市實在不是什麼靠譜的事情;不知道是2000年入了股,現在計划上市,還是怎麼個說法?


整體介紹:

一般對股權價值估值時,首先應該綜合評估被估值對象,價值類型和相關資料的情況。同時也要評估分析收益法,市場法和成本法這三種基本資產估值方法的適用性,一般會選兩種或以上的方式進行估值,最終結果按照孰低原則來確定最終的估值結果。另外如果在股權投資交易條款中包含,對賭,回購和抵押質押物等,則還需要考慮這些交易條款和抵質押物價值的影響。

股權類投資的市場估值法:

三板斧:近期投資法,上市公司比較法和交易案例比較法。在使用比較法時投前投後的比較對象要盡量一致。

近期投資法是使用投資項目的初始投資成本或者被投資項目最近一輪融資金額作為估值結果。所以很多初創型企業,創新型企業的股權投資一般都用市場法進行估值。當然在使用第三方結果時也是完全生搬硬套,還需要考慮幾點:舊投資和新投資附帶的權利是否有區別?新投資是否有帶來不成比例的股權稀釋?新投資者是財務投資還是戰略投資?是否存在強迫交易?新舊投資規模差異過大?等等。所以使用近期投資法有著比較嚴格的適用條件,需要詳細了解相關投資的時點,相關數據,交易信息。

上市公司比較法:主要

待續

創建於 10:49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正常商業活動中估算一家公司的股權價值有兩種方式。方式一:股權評估法。由需要確認股權價值的一方(或雙方)找到具有國家資質認定的「評估事務所」,由「評估事務所」對股權價值進行評估後出具合法的評估報告,從評估報告中確認股權的準確價值(上市、掛牌企業必用)。但是,由於在商業實踐中,同樣一家公司用「成本法」、「收益法」、「比較法」等多種不同的合法手段進行評估產生的結果會有天壤之別(價值差幾十倍是常事兒),所以,能否引導評估事務所使用有利於自己的「合理」評估手段進行股權評估就成為導致最終結果好壞的關鍵,總之一句話:誰的專業水平高,結果就可能對誰有利!方式二:股權感覺法。準備交易的雙方都按照感覺提出自己認定的股權價值,如果雙方最終能談攏,就可以按照談攏的價格進行核算(如:股權眾籌)。在這種沒有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事務所)參與的情況下,基本就是誰需要對方的意願更強,誰就很有可能佔劣勢(店大欺客、客大欺店)。為了保證股價更加合理,有人會在股權交易合同中加入「對賭」條款,如:任何一方承諾的結果不能按期達成,則要追加贈送對方一定數量自己現有的股權(如摩根士丹利投資蒙牛),或乾脆要求對方按照某個價格回購自己的股權(如微軟投資盛大),從而實現真正的股權轉變為債權~在商業活動中到底採用上述哪種方式核算股權價格更合法合規,只要國家相關部門沒有硬性規定,完全可以由交易雙方協商確認


既然有上市預期,那麼,上市後肯定升值的,現在也不想轉讓吧?則,現在不用估值。

上市之後,也不用估值,隨行就市就行啦。


我們公司是國內唯一的一家專門給中小企業做股權估值服務的,有需要可以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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