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有沒有利率風險?

我在做財務報表風險披露的時候,客戶認為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沒有利率風險,但是給不出合理的理由,想請問,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有沒有利率風險?


一般情況下,只要市場利率上升就會導致債券公允價格下跌,造成投資的賬面虧損。利率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風險,不會因為您客戶的主觀投資傾向或持有投資到期策略而轉移。

若您的客戶覺得他們只要持有債券到期就不存在利率風險,那隻能說他們混淆了他們主觀上對風險的敏感度與客觀存在的利率風險的區別。我們可以說持有到期策略下,客戶對信用風險敏感度較高,而對利率風險敏感度較低,但不可以說該客戶就不會面對利率風險。

希望對你的疑惑有幫助。


正在寫利率風險管理的論文,怒答。

不過因為論文語言是德語,這裡的中文術語可能有不恰當的地方,請見諒。

利率風險主要包涵兩個方面:

1. 利率變化引起的資產價值變化(Zinsinduzierte
Marktwertrisiko)。

2. 利率變化引起的利差變化(Zinsspannenrisiko)。

這裡我們只需要關注第一條。第二條主要是銀行等放貸機構的貸款收益變化,和題主問題無關。

債券的價格是和市場利率有直接關係的。我們知道,當利率升高的時候,此時債券的市場價格降低。因為通過這個變高了的利率計算出來的債券現值下降了。所以債券的持有人在利率升高的情況下變現,會產生有損失。

所以資產價值風險存在的前提是以下兩點其中之一成立:

1 該債券要根據市價調整賬麵價值

2 該債券有變現可能。

然後我們看一下持有至到期證券的定義: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從字面上看,持有至到期投資是不會變現的。但是從能找到的國內會計準則資料來看,在一定條件下,持有至到期債權確實存在到期前出售變現和重新劃分到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可能性,而這兩點都顯然是涉及到利率風險的。

此外,就我能找到的資料來看,國內的會計準則里持有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就是等於賬麵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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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4日更正

@夢薇 女士在評論里指出:【持有至到期債券的賬麵價值是不需要根據市價調整的】 是錯誤的觀點,並給出了相關的會計準則出處。在這裡請允許我向她致以最誠摯的謝意。

在她的指點下,我查閱了相關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發現原文規定如下: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麵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持有至到期投資就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以外的金融資產」之一。 也就是說,根據第40條,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會計年度末和會計中期期末)對金融資產(包括持有至到期債權)進行檢查,在有客觀證據的情況下,計提減值準備,也就是修正資產的賬麵價值——包括題主所說的債權。

但是計提減值準備未必是因為利率風險,也可能是因為其他風險,比如信用風險(Kreditausfallrisiko),債券發行方因為某些原因無法履行合同里承諾的義務,比如無法支付利息或償還本金。

那麼在那些情況下要計提減值準備呢?是否包括利率變化(利率風險)的可能性,還是僅僅是信用風險呢?

 第四十一條 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是指金融資產初始確認後實際發生的、對該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企業能夠對該影響進行可靠計量的事項。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包括下列各項:

  (一)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

  (二)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髮生違約或逾期等;

  (三)債權人出於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

  (四)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五)因發行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該金融資產無法在活躍市場繼續交易;

  (六)無法辨認一組金融資產中的某項資產的現金流量是否已經減少,但根據公開的數據對其進行總體評價後發現,該組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以來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確已減少且可計量,如該組金融資產的債務人支付能力逐步惡化,或債務人所在國家或地區失業率提高、擔保物在其所在地區的價格明顯下降、所處行業不景氣等;

  (七)債務人經營所處的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使權益工具投資人可能無法收回投資成本;

  (八)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生嚴重或非暫時性下跌;

  (九)其他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我們可以看到,(一)到(七)列舉了債務人因為各種原因違約的情況,也就是信用風險。而關於第(八)條,@Diana Woo 先生在評論里指出,持有至到期債券並不屬於權益工具投資。相關會計準則規定,只有對於發行方來說涉及到所有者權益的金融工具(比如普通股),才能算作權益工具。而債券對發行方來說只是金融負債,並不涉及發行方的所有者權益。所以前文的第八條「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生嚴重或非暫時性下跌」並不適用於題主的持有至到期情況。

那麼因為利率而調整賬麵價值的唯一可能性就是第(九)條「其他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了。利率提高導致的債券公允價值大幅降低,是否符合這個條件呢? 考慮到真實性原則謹慎原則,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

而再結合一開始提到的「到期前出售變現」和「重新劃分到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可能性,持有至到期債券是有利率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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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再次感謝@Diana Woo 先生和@夢薇 女士的評論,讓我發現了自己的諸多不足,也讓這個答案得以完善。

此外,不知道有沒有「我發現我原來的答案有錯誤,想通知所有以前點過贊的朋友們回來看更正版」的功能呢?


再次看書之後的修改版:中國的會計準則要求持有至到期投資進行資產減值的測試 要用攤余成本與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進行比較 以孰低為標準 差額記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而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有可能因為市場利率變化而間接減少 如果合同中規定按照現行實際利率為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率 那麼市場利率將會直接影響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故利率會影響持有至到期債券的價值 希望我的回答有幫助


謝邀。這個很簡單。一個會計上你是不是mark to market, 一個投資上是損失機會成本咯,因為利率升時同樣的錢你可以買coupon更高的債券咯。市場或會計上來說怎麼樣都是有風險,跟你主觀看法沒關係。


你要看站在誰的角度。並且看你怎麼定義利率風險。

我們把債券簡單的分為三種:貼現債券、付息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

站在債券購買方:

貼現債券很明顯從靜態上來講是有風險,但是你要想到,他買的時候,支付了什麼價格?為什麼願意支付那個價格?因為他已經估計你的折價能夠補償他願意承擔的風險。除非利率的volatility超出了他的預期,否則我認為,這不能成為利率風險。

附息債券與此類似。到期收益率有一個定義就是:利息也能按到期收益率進行再投資所計算出來的回報率。而充分考慮了這種再投資利率風險的波動性,當時他買債券時的價格應該就包含了這種判斷。只要市場利率處於預期的波動性範圍內,我認為,不能說是有利率風險。

浮動利息債券是沒有利率風險的,這是要這樣定義:即債券相對於市場來說,是不是提供了相等或者高於市場的收益率。

如果你不怎麼懂,可以假設CAPM或者APT可以反映真實的risk-return關係,就很好理解了。

站在債券發行方:

對於附息債券是有利率風險的。因為息票是按面值付的。如果市場利率下降,你就虧死了。對於這一點,你可以採用互換來抵消風險。

你會想,我多付的錢到哪裡去了呢?雖然他得到的息票相對於市場更多了,但是他把這個錢拿去投資的回報率更低了,並且最後只拿面值,他不一定拿了好處啊。我覺得其實就是被那些不是持有到到期的人得到了,如果有些投機者預計利率會下降,就買進你的債券,等到利率下降了,你的債券價格上升了,他就賣出。使用這種實現holding-period return的方法。我覺得可以把他們叫做market-timer。

零息債券無風險、浮動利息債券無風險。

總結就是:在一個運行良好的債券市場,持有到到期的債券是沒有風險的。但是債券發行人可能是有風險的。


如果是floator好像是interest rate risk幾乎沒有...


If you hold a bond to maturity, then you don"t have reinvestment risk. But you do have interest rate risk.

Say if the interest rate is higher in maturity date than in the date you bought it, the market price of that bond decreases, and you suffer a loss. Vice versa.


持有至到期和可供出售都是劃分在銀行賬戶而非交易賬戶,都面臨銀行賬戶利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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