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寫男方名字,貸款婚後男方自己還,裝修男方父母出。請問女方就買一輛車,這樣合理嗎?

本人女,男朋友父母已經給他買了房,寫的男方名字,付了首付,目前準備裝修。我家就打算結婚出一輛車,也不需要男方彩禮,這個做法合理嗎?

補充:

男方父母是要打算裝修了之後住進新房的,而且那也算是我們的婚房,但是他們家還是另外有2套房子的。一套是他爸媽現在住的,一套是出租了的,他媽嫌現在住的房子吵,睡不好,出租掉的那套是單身公寓。

男朋友的意思是,我結婚出一輛車,這個我也沒意見,但是跟他父母住我不能接受,他就說那就不要車,叫我父母出點錢,他父母也出點錢,再買一套,那麼婚後他要負擔兩套房子的貸款,我也要一起承擔,而且還得裝修,這也要一大筆錢。也就是說,就兩個思路:

1.他家買房子婚後他付貸款房子沒我名字他跟他爸媽合住,我出一輛車。

2.他父母付首付的房子婚後他付貸款,給他父母住。我和他另外各出一半首付錢再買一套房,貸款一起承擔,裝修也自己承擔,謝我們共同的名字,車子不要。

我的觀點:

他婚後付貸款的房子明明是他父母住,婚後他付貸款生活費不就是用我的了?

之前聽他的意思是,家裡房子買了裝修了,也沒錢了,彩禮應該沒有吧,或者少給點,我家是不打算收彩禮的。

我不知道我的想法是不是有點偏激,是愛他的,但是這種行為讓我有點心寒


第二種方案,但是他父母住的房子他父母自己還貸款,憑啥他父母住的房子你們還貸款,別說男的自己還,婚後倆人收入屬於共同收入,用你倆收入還貸款,不存在是他一個人還貸款。

這男的也太算計了,又不是家裡窮到一定地步了,家裡這麼多房子,還非得住一起住,真幽默,嫁過去就要伺候他們一家子嗎?


婚後夫妻雙方收入都是共同財產。

不管是夫妻哪方還貸都是用共同財產還的。

既然是共同還貸,為什麼房子還不加名字?

這麼想撇清,那就別結婚了。

他自己給爸媽買套房子改善居住,跟你有什麼關係?結個婚白落一輛車,還賺個傻子一起還債。

嘴上談婚姻,心裡算得精。

既得利益者還理直氣壯的,都是不要碧蓮。


看你也不像很差錢的樣子,

那麼,我跟你說,

他父母出首付,婚後他自己還,寫他的名字,

你也讓你父母出首付,另擇個房子,婚後自己還,寫你的名字。

你問他願意不?

他肯定不願意啊!

肯定跟你說供一個房子壓力就夠大,兩套房子供不起啊!

瑪德【我要爆粗口了】

結婚以後不管是你的收入還是他的收入都是共同財產!說的跟他自己買房子似的,難道你掙的錢不用貼補家裡?他不用在家吃喝拉撒?

要麼帶現房寫他自己的名字,

如果跟她結婚後還貸,說的是他還,其實還是你倆【要怎麼不用他父母的工資貸款】

婚前都這麼會算計,婚後我就呵呵了…

如果你愛他愛不完,天雷勾地火

那麼,婚前協議,這房子你是有份的

至於你的份額那就相當於

(房子總額-他父母的首付-婚前支付範圍)÷2

我一個法律外行,你還是要去請教專業律師,別小看這個財產問題,做人就該把錢和感情分開,那些拿感情來哄你出錢的人,就是壞!房子有你的份。

另:看不慣的請出門左轉,我對於通過吵架來達到炒作目的的你們真的是一點都看不上,更別提浪費時間打嘴仗…知乎就這點好,可以拉黑~


如果我是你,我會自己付首付另一套房子,(首付錢來源較多,實在不行可以借,按照男方的邏輯婚姻中男方的錢是屬於個人錢,那你也一樣)然後告訴男方及男方家長,婚後自己還房貸,寫自己名字,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看他們怎麼說,不願意,就在原房子加名字,陪嫁一輛車,就這兩個方案。理性上應該這麼做,看你自己想以多少百分比的感性處理這件事。


首先 我是男的 房 車已買,車就國產車不是啥好車

以上

如果一個姑娘結婚不要彩禮願意再出一輛車(默認A級車10-15w),房和裝修我出(實際上我已經準備全款裝修了),其他不提什麼的亂七八糟的要求(不要一來就提加名字,女方出的床上用品的錢還不夠交稅的),願意當我是自己人一起為小家奮鬥,那麼我是能接受的。

哦對了,我不想跟任何一方父母住。

如果男的就付個首付,然後說自己還款,那生活費這方面算不清(婚後收入統一算共同財產,不存在什麼他用自己工資還款,除非他父母還貸),還不寫你名字,那麼對你很不公平。

建議一起還款一起寫名字,實際上你們也算是一起還款的,還款部分算夫妻共同財產。

不建議與任何一方父母同住,可以住近點,但是保持距離。

以上,沒了.....


哦喜歡算錢就算算錢么

我也不說我得立場

男 家中有3套房

a出租

b自住

c婚房 有貸 男自己還

那麼你否決了一起住,PLAN A否決

也就是只有PLAN B

即c房 男父母移入 男還貸

這個時候a b 出租,也可以選擇出售其中一套填補現金缺口。

當然,我們不能強迫任何人做任何事,要求賣房估計是要炸毛的,所以排除出售,只出租。

出租後有租金,這個錢理應填給婚房,不辯,有意見拉黑。

所以c房的房貸至少不是全款,ab兩套房不是很差都可能接近月供。

那麼男女再購一套新房d

首付一人一半,房貸一人一半。

d房是真正意義上的共同財產,是絕對公平的產物。

那麼拋開d房看看雙方額外付出即可得出投入差值

即男方要為c房還貸

這個等於你在完全公平的原則上,選擇了一位身上有大額欠款的未婚夫。

由於婚後不可能財產完全獨立,也就是說,你們除了要為自己的d房子還貸,還要幫男方還c房的貸。

你愛他么,愛他就幫他父母還貸吧。

計算完畢


女方虧了。

婚後男方的收入是共同財產。

房子是婚前財產。


這婚別結了,還沒結婚就你爸媽住我們房子怎樣怎樣,你家出錢多少買了什麼,我家出錢多少買了什麼,照這脾氣,婚後也會為誰做飯多了誰洗碗多了,誰掙錢多了誰花錢多了鬧矛盾。你倆要真不想跟雙方父母合住,就別用雙方父母一分錢自己買套房子,這樣你家誰都不會覺得虧。

怕將來離婚分家產吃虧,直接簽個婚內協議把財產分割清除。誰付的首付,誰還的月供,誰支付的生活費都記上。這樣生活就美滿了。


本人拙見,婚姻里,從始至終就沒有「公平」這個概念。


大家都算的好清楚


選2,提前說好,對男方家尤其是父母沒有義務


來來來,朋友

我們一起來算這筆賬

你的男朋友買了房

屬於婚前財產

寫的不是你的名字

假設結婚後離婚

那麼你的財產有可能

(房產-你男朋友的首付-裝修費-婚前按揭)/2

也就是你們結婚一起還房貸的那點共同財產

你覺得呢??

還有一點就是?

為什麼不要禮金??

我一直覺得禮金這個東西給多給少無所謂!

但關鍵在於給不給!

既然禮金沒有打算給?

房子也不打算寫你名字?

那可能就是還沒有把你當做一家人吧

但凡有個人真心想娶你

他就會拿出真心實意出來的

這也是值得考量的

還有一點

在下一點點拙見

要不你也買一套?

你的父母也裝修好!

當然寫的是你一個人的名字!

任何財產請在婚前安頓好!!

這樣跟他試著去試試!


你家也買一套房子

你家付首付

你家裝修

用你婚後的錢還貸款

寫你自己的名字

不陪車

兩個房子都不給爸媽住

這樣才公平

否則他就是用婚後的共同財產給他自己付婚前財產的房子錢的雞賊男


如果你出婚房,他帶車,和你父母住可以嘛?


瀉藥。越來越感覺我是感情類答主了#捂臉

我的觀點,這些都是很基本且常見的矛盾,試著處理一下,鍛煉一下這方面的能力也好。

個人建議結合當地的民俗辦這件事,因為你容易給出理由「咱們當地也都是這麼辦的」。

你要用心去看這件事,因為知乎的答主一定和你的情況有出入。比如我們這邊女生陪嫁車,男生給10w。

可是更多背景可能不一樣,比如我們這邊姑娘一般名下也有房,只不過對男方的地點大小裝修要求更高。

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你出多少錢,就有多少話語權。


這種事本來就是兩家商量,沒有規定。

所以你覺得合理,在別人眼裡未必。

既然是博弈,你提供的信息太籠統。

比如為什麼要和你們一起住,是只有一套還是如何。

哪方面讓你覺得他們表露出對結婚出資問題的不滿?


現在大部分新婚夫婦是不願意和父母同住的,你可以明確講出來,然後一起解決這個問題。一起首付一套比較好,比較公平。


謝邀。

關於彩禮和婚房的事情,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是該男方出還是女方出。

而且祖國地大物博,各地風俗不同,所以也沒有合理不合理的考量。

合理不合理,是你自己的感受。

合理不合理,是對方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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