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標?
01-03
謝邀!
在最新的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取消限量規定的主要有硒、鋁、氟三項,這個應該是經過國家多方面調查權衡後的結果,國家在對GB2762-2012的問答回復(《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問答)中,對這三項取消原因也做了明確說明,我轉帖出來大家看一下:
十一、關於硒、鋁、氟限量
(一)硒:硒是人體必需微量元素,但過量硒攝入也會對人體產生不良健康效應。除極個別地區外,我國大部分地區是硒缺乏地區。《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將硒作為污染物進行限量規定,同時為確保缺硒人群硒元素攝入,《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14880)也規定在特定食品種類中,可按照規定強化量對食品進行強化。隨著對硒的科學認識不斷深入,CAC和多數國家、地區將硒從食品污染物中刪除。我國實驗室檢測、全國營養調查和總膳食研究數據顯示,各類地區居民硒攝入量較低,上世紀60年代以來,我國極個別發生硒中毒地區採取相關措施有效降低了硒攝入,地方性硒中毒得到了很好控制,多年來未發現硒中毒現象。以上情況表明,硒限量標準在控制硒中毒方面的作用已經有限。2011年衛生部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標(2011年第3號公告),不再將硒作為食品污染物控制。
(二)鋁:《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規定了面制食品中鋁殘留限量。調查研究發現面製品中鋁的主要來源是加工過程中使用了含鋁食品添加劑(如明礬),《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已明確規定了面製品中含鋁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範圍、用量和殘留量,因此新的GB2762不再重複設置鋁限量規定。食品中使用含鋁添加劑應嚴格按照GB2760執行。(三)氟:氟是人體必需微量元素,但過量攝入也會對人體產生不良健康效應。《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規定了糧食、豆類、蔬菜、水果、肉類、魚類和蛋類食品中氟殘留限量。隨著對氟研究的不斷深入,國際上普遍不再將氟作為食品污染物管理,新的GB2762取消了氟限量規定。如對個別食品需要制定氟限量的,可以在風險評估基礎上,經研究論證後在相應的產品標準中予以管理。
所以呢,有疑問後提問是很好的習慣,但是最好在問之前能自己先上網尋找答案,所獲可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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