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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百辯經濟學》這本書里關於性工作,販毒,高利貸等合法且有益的觀點?


反對上面的答案,我們對社會的要求並不是自由、合理,而是秩序,是每個人都可以健康成長而盡量不受傷害,存在即合理這是句廢話,按這句話人類滅亡了也是合理的,這只是放任自流的、不負責任地觀點。人在面對毒品、性交易、高利貸這些危險事物的時候並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保持理性人假設的,有的人會被欺騙,有的人會被威逼利誘,甚至有的人會在喪失人身自由的情況下被硬推進這個陷阱里,還有的人本身就對這些事物缺乏理性認識,而這些非理性的危險交易導致的結果是連鎖性的,一個人不幸染上了毒癮,男人就可能去搶劫殺人或者販毒,女性可能去賣淫,去借高利貸,導致更多的不幸發生,難道要對一個毒品泛濫、暴力橫行、風氣腐朽的社會也說「存在即合理」嗎?必須要儘可能讓更多的人遠離這些危險。

這個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什麼基於契約和自由的性工作、販毒、高利貸,性交易盛行一定會催生強迫賣淫與拐賣婦女,高利貸一定會伴隨著暴力討債,販毒的人難道會在包裝上寫上「吸毒有害健康,戒毒可以避免對健康的損害」嗎?打擊這些非法交易並不能完全讓這些事物消失,但懂經濟原理的人都知道,增加違法成本就會減少違法交易的供給,從而實現減少這些行為出現的目標,這都不明白的人好意思談經濟學?


性交易屬於不傷害第三人的行為,高利貸的界限比較模糊,按理銀行也在放高利貸。販毒是傷害第三方的行為,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上面就是此書說性交易合理的詭辯,當時一看,還真有點能蒙人的架勢。

但是仔細一想,按這樣的邏輯,雄蜘蛛給雌蜘蛛以獵物來尋求交配權,那麼也是屬於賣淫了,那麼大部分動物求偶的都是性交易了,甚至可以推出求偶就性交易。這樣的推理看起來嚴密,其實在玩邏輯上的遊戲。

首先既然是性交易,前提是形成為商品,那麼商品的概念屬性是什麼?

商品就是為交換而生產(或用於交換)的對他人或社會有用的勞動產品簡單說,即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

第一,作為商品,首先必須是勞動產品。換句話說,如果不是勞動產品就不能成為商品。

比如,自然界中的空氣、陽光等,雖然是人類生活所必需,但這些都不是勞動產品,所以它們不能叫做商品。

人們生的孩子,雖然在災荒之年可以被賣,但是孩子是你的生物繁殖屬性的產物,不是勞動產品,誰要賣自己的姑娘當妓,或者賣自己的兒子為奴,首先違背一個生物的屬性,為人們所不齒。

第二,作為商品,還必須要用於交換。

如果不是用來交換,即使是勞動產品,也不能叫商品。比如說在古代,傳統的男耕女織式的家庭生產,種出來的糧食和織出來的布,儘管都是勞動產品,但只是供家庭成員自己使用,並不是用來與他人交換的,因而也不是商品。這裡面含有一個私有的概念。

就算古人有錢可以買媳婦,但是買媳婦不是為了再次變賣,而是當成有錢人的私有財產,哪怕是傳宗接代的工具,這也不是商品。所以,把老婆賣掉的人當然是被人瞧不起的。人的本性就是先利己而後利他,把自己最私有的東西都賣掉,那麼他就違背人最根本的屬性。一個女人可以賣笑,但是不能賣肉。一個女子可以利用漂亮的臉蛋拍照掙錢,但最好不要把自己的隱私地方拿出拍照掙錢,這就違背人的根本屬性。

看看作者例子,這個例子倒很深刻,說明一個問題,把自己的隱私的東西,把自己作為生物屬性最根本的性質賣掉,本身就是性交易,這是毫無疑問的。某女星被某導演潛規則,或被高價養幾天,這都是屬於性交易。

但是,物色配偶中,男性給女人提供物質,也屬於性交易,那就是在玩邏輯了,此書意義也就不大了。為什麼這樣說,無論動物界還是人類社會,無論母系社會還是男權社會,都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平等,既然不平等,根據所有生物的利己的原則,私有制便是人類所能接受最好的存在方式。無論男人還是女人,當然會因為利益而是自己的選擇,這是無可厚非。是符合人性的!但是把自己私有的東西拿出來當成商品,那就無恥了吧。例如感情、隱私、家人、自尊等等,這些不是你僅僅靠生產就能得來的,而且也不應用於交換。但是,有的人實在想用於交換,別人也沒有辦法。反正自己的私有已經不值錢了,自己已經不值錢了,當然可以用於交換。

這本書忽視人的生物屬性和社會屬性,僅僅從商品交換立場來看,所以能得出這樣的結論。以後的販毒、高利債論述都是如此,所以,此書倒可以當成一個邏輯趣談來看,僅僅而已。

為了這個邀請,還真把書看了一遍,挺費時間的,好歹點個贊吧。


---------------分割線:題外話開始---------------------

2016/09/09 13:00 更新

看到題主的問題還沒有人回答,本來只是想分享一些讀書心得,但看到大家批判的熱情這麼高漲,所以不得不說些題外話了。

至於僅關注這本書的朋友,我覺得是可以略過這段的。

記得最早接觸邏輯演繹的時候,就對三段論(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印象很深,簡單的三句話,就可以清晰地表達一個觀點。

蘇格拉底有一個著名的三段論,即:

凡是人都是要死的

蘇格拉底是人

所以蘇格拉底是要死的

這只是一段簡單的大白話,就像數學家論證「1+1為什麼等於2」或者神學家論證「一個針尖上到底可以站立幾個天使」,我們旁人看了覺得挺無聊的。

但是,假如蘇格拉底提出的結論是:人類很快是要絕滅的。我想很多圍觀群眾就要坐不住了,「可笑」、「危言聳聽」 之類的批判估計就來了。

其實這種無視對方邏輯的批判行為在歷史上並不鮮見。

伽利略(Galileo Galilei)作為首先在科學實驗的基礎上融匯貫通了數學、物理學和天文學三門知識的大科學家,通過自己觀察和實驗,表達了對日心說的支持。雖然「太陽是宇宙的中心」今天早已證偽,但是在哪個時代,總比為了維護人類作為上帝子民的尊嚴而支持「地心說」的教會先進吧。

伽利略的思想在當時是先進的多的,他認為經驗是知識的唯一源泉,並主張用「實驗—數學」方法研究自然規律,反對經院哲學的神秘思辨。

但當教會給他下達終身禁令的時候,並沒有論證他的邏輯是否合理,也沒有復驗其觀測的結果是否準確。

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也遇到了同樣的困境。據說他在參加宴會的時候,身邊的紳士小姐便質問他,「請問你的哪位祖父或者外祖父是猴子呢?」。

其實進化論並不是真理,而是可證偽的科學理論。你大可以在化石發現上反擊赫胥黎,比如為什麼有些物種沒有其進化的前一階段的化石發現,而是突然爆發的呢?而對於赫胥黎家譜的考究,看看哪一代是猴子,這之於進化論,又有何關聯呢?

正如當時對於上帝的信仰不可動搖一樣,今天大家心裡也有很多不可動搖的公理。這些公理是我們構成這個社會的基石,雖然我們並沒有統一的宗教,但這些共同的信仰讓我們有了互相信任和團結協作的基礎。同樣,我毫不諱言我也是這些公理的擁躉。

但問題是,我們所有的活動都要在「上帝的注視下」進行嗎?

在科學上實事求是,在信仰上忠貞不二,這在科學家群體,其實是極其普遍的現象。

我之前讀到過一本叫《1901-2000年諾貝爾獎獲得者大全》(Louise S. Sherby, "The Who』s Who of Nobel Prize Winners 1901–2000", Oryx Press, Westport, CT ? London 2002)的書,此書中提到1901-2000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獲得者共計161人。其中有明確宗教信仰者116人,佔72%,是大多數;極可能或可能有宗教信仰者20人,佔12.4%;本人信仰不明,但承認有宗教背景者8人,佔5%;無神論或無宗教信仰者12人,佔7.5%;無資料記錄者5人,佔3.1%。

我們由此至少可以看出,對上帝的信仰與對科學的實踐是可以並存的。

那麼回到當下,我們論辯現有的公理與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是互相矛盾的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最後再回到瓦特布拉克的《百辯經濟學》一書。

你是否想過,如果作者想宣揚自由市場,為什麼要選各種令人厭惡甚至憎恨的對象論述呢,這不是自己給自己樹敵嗎?他完全可以找一些光明正面的例子,比如用屌絲逆襲史、人類文明成果的產生來論證自己對自由市場的支持。

其實他之所以「自找麻煩」,就是為了更堅決地表達自己對自由市場的信仰。

這也並不鮮見,比如現在大部分國家都廢除了死刑,那麼你肯定會想,那些支持廢除死刑的人,肯定會找一些冤死獄中,最後又證明清白的例子,然後拋給死刑的支持者們,給他們一個響亮的耳光。如果真的陷入這種邏輯,其實雙方誰也占不了優勢,因為誰都可以在錯綜複雜的大量案件中找出幾個反例回擊你。

恰恰相反,廢除死刑的支持者們就是像瓦特布拉克一樣,找到一板上釘釘的案件,罪犯是個十惡不赦的混蛋,然後展開辯護。他們就是要向世人表明,反對死刑絕對不是因罪犯的過錯輕重而論的。羅輯思維就有一期叫做「一個該死者的意外生存「,詳細敘述了這個案件的來龍去脈,此處不再贅述。

那麼我們到底是應該支持毒品貿易合法化還是反對呢?我們是任由高利貸的存在還是打擊呢?我的答案是:不知道,因為這本書不是在講中國。

這本書的作者是來自美國的經濟學家,他列舉的例子也是出自美國社會,脫離了具體的社會背景,我們很難做出明確的判斷。當然,你也可以反對作者的觀點,即使是美國,也不應該是書中所描述的那樣。那麼可以,第二個問題就來了,我們如何反駁他呢?是像教會對待伽利略那樣嗎?還是像宴會的紳士小姐們一樣諷刺赫胥黎呢?

我覺得真正有價值的反駁應該是基於作者的論點和論據的反駁,而不是死抱著」結論罪惡「不放。要麼你可以對書中列舉的事實表示懷疑,或者在同一個論題下提出可信而相反的事實,要麼你可以攻擊他邏輯上的漏洞,直接摧毀他推理的架構。

 《三國演義》里的「陳琳之檄,可愈頭風」,是一個很有名的典故。說的是「建安七子」之一的陳琳,代袁紹起草了討曹檄文。檄文傳至許都,時曹操頭風病發作,正卧床休息。左右將此檄傳進,操讀之,毛骨悚然,出了一身冷汗,不覺頭風頓愈,從床上一躍而起,顧謂曹洪曰:「此微何人所作?」洪曰:「聞是陳琳之筆。」操笑曰:「有文事者,必須以武略濟之。陳琳文事雖佳,其如袁紹武略之不足何!」遂聚眾謀士商議迎敵。

曹操看到罵自己的文章還能發出「袁紹武略不如陳琳文事」的讚歎,可見他讀到的確實是陳琳的文采。如果能用像曹操這般帝王的胸襟去讀《百辯經濟學》,應該就不會「只見樹木,不見森林」了吧。僅僅是義憤填膺地去批判而完全無視作者的論述,那可真的就是「潑洗澡水一塊兒潑掉小孩子」了。

北島在他的詩《回答》中說: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

我想,假如大家眼中的「卑鄙者」就是」罪惡結論「的支持者的話,那麼如果他們的通行證是來自科學的方法和理論,他們就是能在自己構建的體系里暢通無阻。這也許有些不近人情,甚至不太光明,但科學就是這樣,它從來就是那麼高冷。

你也許會揮著拳頭說「我永遠也不會接受這些異端邪說,我有我的底線!」。那麼對不起,這個世界自有它自己的運行邏輯。科學當然不是這個邏輯本身,但是我相信它是人類到目前為止,最接近真理的方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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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個TEDx的演講,叫做《為什麼我停止觀看A片》。然後由此為觸發點開始寫一篇關於性的認知的文章。

如果你對於我上面論述如何反駁的方法論有所懷疑,那麼可以關注我完成後的文章,裡面部分涉及到了對這場演講的反駁。

這篇文章還沒有寫完,但我會儘力在這周末完成。我寫文章有個習慣,就是要反覆修改以及查閱大量的資料,所以周期比較長。我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我寫作的宗旨就是把第一手的資料和獨立的思考呈現給讀者。

如果想即時看到這篇文字,可以關注我的微信訂閱號,後面會給出。

文章涉及到的部分書:《人類性幻想》《性心理學》《社會生物學》《超爆魔鬼經濟學》等。

可以提前了解一些。

微信訂閱號:west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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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傳統的教育里,當一件事物被貼上「違法」、「不道德」的標籤,這件事就變得「理算當然的不合理」。而事實上,很多事情並不是我們直觀認識或者感性認識上的樣子,其存在的合理性往往被我們主觀的喧囂意願淹沒。

《百辯經濟學》就是對社會生活中各種不合理現象甚至是「社會毒瘤」一樣的存在,進行了理性而自洽的分析。

如果你不僅僅是滿腔熱血的「正義人士」,還想認真了解一下它們的存在原因和經濟學邏輯,讀這本書是最合適不過的了。

如果用一句話來總結這本書,那就是:符合自由市場經濟精神的事物都是有其存在合理性的。無論是妓女還是拉皮條的,也不論是黃牛黨還是放高利貸的,只要基於契約和自由的前提,他們都可以有利於社會,有利於各個階層的人民。

針對大家習慣性的思維和認識,瓦特 布拉克做了「顛覆性」的論述。

首先,人們之所以痛恨這些職業,是因為他們的累累罪行。但作者認為,罪行只是這些職業上非必要的附加品,回歸這些職業的本質,他們並沒有違背「自由市場中自願交易的法則」。比如賣淫與暴力,高利貸與殺人犯。試想一下,如果吃餅配喝奶被認為是不體面的,那麼我們會反對吃餅配喝奶嗎?如果殺人犯習慣在殺人的時候吃餅配喝奶,那麼我們會認為吃餅配喝奶是危險的嗎?這個荒誕的假想告訴我們,即使是與事實毫不相關的一點喜好偏向,都會大大影響我們認識事物的本質。

其次,也許你會說,不管你怎麼論證這些職業的合理性,我就是不喜歡,我就是要把這些職業從地球上抹除。這是可以實現的嗎?答案是不能。這些職業的存在並不以人的主觀意願為轉移。比如你可以大力打擊毒販,但客觀上造成的毒品價格飛漲,又會讓風險偏好較高者鋌而走險,投身毒品貿易。再比如你也可以打擊黃牛黨,進行實名制和一人一票的規則,但只要求大於供,即票價低於合理的市場價,就會造成不公平;窮人可以頭一天就等在門外排隊,富人就可以僱傭別人給自己排隊;如果你雇不起人,也請不起假,就買不到票;最後的結果是,相對於黃牛黨,買到票的人投入的成本更大,而真正需要票的人往往又求票無門。我們希望這個世界按照自己設計的方式運行,正是這個希望引領者我們不斷地挑戰和進步,但我們往往又被自己的能力蒙蔽了雙眼,做出了很多盲人摸象的可笑行為。

牛頓說,他不過是個在海邊揀到貝殼的幸運小孩。可見牛爵爺是有自知之明的。

寫到這裡,你的矛頭也許已經對準了我,甚至想抓住筆者的領子,大聲質問:你會因為敲詐你的人出了一個合理的價格而表示歡喜,因為對方為你放棄了自由言論的權利,對你的秘密表示緘默而感激涕零嗎?當你看到自己的妻子、孩子去取悅嫖客而獲取高額收益,會覺得這是值得自豪的嗎?

我確實不敢理直氣壯的說會,畢竟筆者量小體弱,而且怕疼,這種情況還是先保證不被打為妙。但是在文字上我是可以說道說道的。

瓦特 布拉克認為,在完全的開放的市場里,大家遵守契約精神,奉行自由主義,每個人都能在合作與交易中獲得自己想要的利益。問題是,這是可能實現的嗎?答案是可能的,只是很艱難且會很漫長。

另外,在你動手之前,不妨聽聽下面這些話:

物化女性是男性主導的社會的通病,而尊重女性並不是把她們當做弱者一樣保護起來,而是打心眼裡尊重她們的選擇;什麼女孩子不要在晚上出門啊,什麼女孩子不要衣著暴露啊,等等之類的告誡,都是在把保護女性當做一個「易碎品」在保護;一個真正尊重女性的社會,應該是尊重她們晚上單獨出門的權利,也尊重她們穿自己喜歡穿的衣服的權利,她們不應因此而受到傷害。

對這個世界的改變就在一念之間,出門時你是選擇自己開車還是坐公共交通或者騎車,丟垃圾時你是隨手丟棄還是放進垃圾桶里,你是選擇像一個土豆一樣坐在電視機前獲取一些廉價的快樂還是拿起一本略顯沉重的書靜心閱讀......這些發生在每個人每一天的日常中的簡單選擇,就塑造著自己的生命和我們生存的世界。

如果你經常挺一些公益性的講座,對類似的觀點應該不會感到陌生。對於這些積極正面的宣揚,我們往往會報以掌聲,他們的演講讓我們對自己生活的身邊的世界充滿了希望和喜悅。

但你是否想過,這寫對人類未來的美好展望是可以實現的嗎?在這個日益開放與自由的社會,你如何規範每個人的行為和思想呢?

同樣是具有實施難度的構想,尊重女性、保護環境就不斷地得到掌聲和讚揚,而僅僅給妓女和毒販們正名,就變得備受口誅筆伐,這也是值得深思的。

最後還是回到這本書。

我相信每個人最大的收穫並不是獲得了多麼與眾不同的新觀點,事實上,筆者對其中的很多論述,是批註了大量的邏輯漏洞和反例的。

但我仍然覺得,讀這本書最大的收穫,應該是對任何固有觀念都敢於且善於辯一辯的能力與膽識。

豆瓣書評:百辯不止經濟學

https://book.douban.com/review/8076641/


結構功能主義……遇事還是要辯證的


有需求有供給自然有有益的,但至於合不合法嘛總會有人為這種人造概念爭個你死我活,呵呵。


毒品不能算作普通商品一樣,由於它是精神成癮類物質,不符合邊際效益遞減,也就不合供需曲線,理想情況下,一個人沾到毒品,其需求會指數級增長,吸毒吸多了不會吸厭只會狗帶。很簡單的道理

不否認毒品等也是商品之一,再次聲名,它是個極為特殊的商品

但是商品的交換之間形成市場,而市場必須有其特徵,比如秩序公平

這些在高一政治課里都是教科書的東西

毒品交易,sex,這些都容易催生無秩序的東西

咱直接從根源上把它禁掉不就可以了?政府通過法律維護了市場秩序

要不然這些就是地下經濟了。也就是有黑市,暗網這列東西產生

16.9.28 補充個小東西:法律是人為制定的規則,是可以隨著人的主觀意願而改變的,但是毒品作為客觀實在的物質,不會隨你意識的改變而改變,人們在毒品傷人這一現象背後,總結出了規律,並通過意識的正確反映把它寫進了法律,這樣促進了社會發展。


利益至上的思想。

賣淫不產生實際價值,給人帶來不勞而獲的思想,浪費勞動力。容易催生一系列暴力犯罪,拐賣,綁架,強姦,拘禁,虐待,敲詐,奴役等等。

吸毒難戒,非本人意志可控,對人產生巨大傷害,報廢勞動力,吸毒者為了毒資極大可能進行偷竊,搶劫等犯罪行為,而且可能會滋生騙人吸毒或者強迫吸毒的犯罪行為。

勞資憑自己本事 偷/搶 的錢,憑什麼說我非法?這種直接侵害他人的行為就不說了。

高利貸,高利容易還不上而引發暴力犯罪,所以貸可以,只能按規定低利。且高利貸一般伴隨暴力,有可能出現敲詐犯罪。

這些所謂的「生意」想要合法只能出現在無政府狀態下,犯罪叢生,沒有希望。


當時在微信上接觸了這麼個玩意。

然後試圖舉報失敗,就把微信訂閱都取消了。

受不了。

滿篇都是洋洋得意的炫耀,好像就他想的深入似得。

其實充滿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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