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債置換算不算是政府違約?
不是金融專業的人,粗略看了一下,地方債置換就是要把地方政府短期、高息的貸款,置換成長期、低息的債務。不知道理解有沒有錯
這不是坑爹么?感覺上就是某個企業換不上貸款,要和債權人談債務重組啊。(降利息,延長還款期)然後央媽給點優惠回去給銀行,譬如什麼地方債不算進貸款,可以降低不良貸款率之類的。
這個問題蠻有意思
中央幫忙想辦法排雷沒想到變成違約的坑貨了?
哈哈置換是置換到期的債務,並不是強行置換。
跟違約沒有關係,無論是從表面還是實質上看,都不是違約。建議理解成貸款的展期。不是金融專業的人,粗略看了一下,地方債置換就是要把地方政府短期、高息的貸款,置換成長期、低息的債務。不知道理解有沒有錯
沒錯
這不是坑爹么?感覺上就是某個企業換不上貸款,要和債權人談債務重組啊。(降利息,延長還款期)然後央媽給點優惠回去給銀行,譬如什麼地方債不算進貸款,可以降低不良貸款率之類的。
決沒坑
只是讓金融機構少掙點
當然,也許讓部分金融機構虧了一點但歸根到底一個姓,還分什麼彼此個人認為
這次的地方債置換是好事為地方減輕了不少負擔特別的倒逼了某些地方政府不敢再續高成本的融資對待這些問題,建議站高站遠點看當前資本市場上的很多操作其實是在補往年的老鼠洞
沒讓你全吐出來已經是最好的結果沒錯是違約,雖然法律上不算,不過看事看本質,這次債務置換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還不起債了,等於是破產重組。
不過說到債務,普通民眾可能意識不到的是:許多貸款是永遠不需要償還本金的,只需按時付利息,所謂永續債。舉個例子,某大型國企向銀行貸款一個億,年息6%,按月付息,期限三年。只要三年間企業能每月按時付息,並且經營情況正常,三年到期後,銀行並不會要求企業償還本金,而是會將貸款展期,或借新還舊——兩種操作的實質一樣,就是推遲償還本金的時間。如果是借新換舊的形式,那麼新貸款的利息和期限還可以重新談。
既然不用還本是普遍現象,那為什麼銀行普遍對這次地方債務置換有所抵觸呢?因為第一,新債的利息比舊債低太多;第二,新債期限普遍很長,將會長期佔用銀行的放貸額度。
另外,你對人民銀行給銀行的「優惠」理解有誤。人行給出的補償,是同意將地方政府債券作為PSL等貨幣工具的抵押品,由此可以消除上述第二個因素對銀行經營的負面影響。至於新債的利息為什麼比以前低那麼多?其實是因為以前高得不合理——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雙重信用擔保的債務,應該非常接近無風險利率才是合理的。
說到底,這個世界只有屌絲借錢才需要還本,比如個人房貸。能夠獲得不用還本的貸款,借別人的錢發自己的財,在任何時代都是致富的不二法門1.省政府發行債券,規定票面利率不高於3.5%,金額等同於授信銀行的貸款餘額(原貸款利率8%)
2.省政府要求授信銀行包銷債券3.授信銀行發現債券以如此低的價格根本賣不出去
4.授信銀行迫於壓力,自己購買了該筆債券5.省政府美滋滋的使用授信行購買的票面利率3.5%的債券的錢歸還原來授信銀行8%貸款,且期限延期了三年結果就是貸款提前還款,但是該欠銀行多少錢還是多少錢,銀行的資金收益率由原來的8%變成了3.5%可能期限還延長了好幾年,違約了嗎?完全沒違約,就是皮掉了一層就地方ZF來說,是的。但中國的地方財政本質上都有中央財政的隱性擔保,因此從中央層面看,不是的。是否違約,看是否有還款能力,實際利率是否上升。大企業在債務到期後要求重新談判債務條款和條件,降低了成本,也很正常,不一定代表違約。
我不太同意,上面的觀點。
ZF借債,主要做的工作就是基礎設施建設。基礎設施建設本來就意味著是長周期才能回本的苦功夫。(你有見過,新建的一條路,一座橋。一兩年,就能回本的嗎?)
其次,之前政府借的錢,利息偏高。7%~8%,周期1~3年。偏短。
所以,政府債置換,也是促進轉型的手段。
根本不算賴皮。
個人看法。
給你一張圖,看看「地方債置換」嚴格來講,還是算違約的。2016年主要是開展銀行貸款的置換,銀行面臨了在投資風險,原來的高息只能變低息,感怒不敢言,還得繼續跟城投平台合作。2017以後主要將開展公募債的置換,主要是看置換價格,若草草按照面值置換,很多二級市場在估值附近買債的投資人將直接虧損,置換難度比銀行大很多。
不是違約。。一個企業拆東牆補西牆是很正常的現象。當下平台借的信託等非標的成本普遍在10以上,要到期時沒錢償還,政府作為背後的爹,髮長期低利率的政府債券進行償還,是一種兜底行為。企業並沒有違約。只不過是政企沒有分開,死也要死了,政府還是出面來救,市場化改革倒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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