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名下的房子,如何可以轉移到子女名下?
事情是這樣的,結婚前兩家人說好,男方家裡首付買一套房子,寫夫妻兩人的名字。兩年後,房子交付辦證,但是房產證寫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此時男女雙方已經結婚,孩子也剛出世。女方還在月子里,女方及家人剛剛知道這個消息。想知道有什麼解決辦法。
ps,此時不想追究責任對錯等其他問題,想知道如何解決此事。
家庭內部協商一致後,直接去房管局過戶即可,題主可能更關心其中會涉及到哪些稅費:
- 個人所得稅:免徵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78號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 營業稅:免徵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111號
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稅:(二)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 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免徵
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37號
二、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三、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 契稅:根據房屋面積、是否家庭唯一,徵收1%到4%不等
將房子贈給子女,或許還不如「賣」給子女。目前來講,繼承親人的房產,有三種方式:
一是父母親人去世後按遺囑或者直系親屬關係繼承;
第二種是生前無償贈與;
還有一種,是買下父母親人的房子,變相繼承。
哪種最划算?
建議大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用第三種,也就是買賣的方式來繼承,可以免除未來的很多麻煩。
因為,我們繼承了父母親人的房子,有很大機率,是要再次出售的。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把繼承或受贈的房產賣掉,必須要按20%的稅率來交個人所得稅,而且不管持有了幾年,都不能減免。
舉個栗子:
老李十年前花了20萬買了一套房子,現在要無償贈與給兒子小李,房子市場價是200萬,小李要交3%的契稅,和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再加上辦評估手續等等,花了大概7.2萬元。
然後小李轉手把房子賣了,他需要交(200萬-20萬-7.2萬)*20%的個稅,高達34.56萬元...
但如果老李把房子直接賣給小李呢?
現在買房賣房有很多優惠政策,如果房子已經滿兩年,5%的增值稅免收;契稅也降到了1-2%;滿五年而且唯一住房的話,個稅免收;而且據我了解,除北京之外的大部分城市,個稅都可以按總價的1%來核定徵收,比按20%少很多。
這麼一算,小李買下老李的房子,要交的稅費,有很大可能,比繼承或者贈與要少。
還有一個優勢是,親人之間買賣,價格可以壓得比較低,人為避稅,只要不太過離譜就好。
最重要的是,如果後續小李還要賣房,就可以按1%的核定稅率來交個稅了,只需要交200萬*1%=2萬元就行,滿五唯一的話連這2萬都不用交。
2萬:34萬,整整差了17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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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收稅就走正規流程過戶。
女方想搶劫呀?如果真要加名字,你就搞個十年之後,如果不離婚,就一定加女方的名字,如果離婚,就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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