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專利數量和質量都很高嗎?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有哪些值得借鑒的地方?


八月份我剛好在公共號上發過一篇關於比較中國和日本專利質量的文章,應該可以從一個方面回答這個問題。

日本的專利質量比中國高很多,而且日本在中國的專利積累和布局也是其他國家不能比的,甚至整體上我國自己也比不了。

以下是文章:

現在中國的GDP總量已經超過日本,GDP是一個國家綜合實力的體現,GDP超過日本,自然讓我們中國人非常自豪,但高興之餘還是要看到差距,在許多數據方面,日本依然領先我們很多,不可漠視。

一般來說,在量的方面,我們很多指標都超過日本,但在質的方面,我們落後日本很多,例如,日本每使用1000克油當量的能源,可創造出10.5美元等額價值,約相當於中國的7倍~10倍。,日本的鋼鐵業在產量方面次於中國,但是在高級鋼材的產量方面超過中國。

從專利方面來看也是如此,中國的專利申請量方面,基本已超過日本,但在質的方面,例如發明專利授權率,我們和日本仍然有巨大的差距。

下面,整理出幾組數據,讓我們對中國和日本近年來在專利方面的差距有一個直觀的認識。

一,2012年中日專利申請與授權

申請:

FIG.1

授權:

FIG.2

比較:

FIG.3

可以看出,中國的申請量是日本的近3倍,但3倍的申請量,被授權的件數還沒日本的多,日本的授權率竟然高達80%,是中國的2倍以上

FIG.4

相較於2008年,2014中國的授權率只上升了1個百分點,而2008年的日本授權率雖然比中國高,但也還只有45.26%。

FIG.5

2012日本的申請量比2008年下降了約五萬件,而授權量反而增加了約五萬件,授權率就已達到64.6%,而中國的申請量和授權量都是快速上升的,授權率基本沒啥變化。

FIG.6

因此可以看出,日本正在降低專利的申請數量,而開始提高專利的質量,能體現專利質量的發明授權率的差距越來越大。

二,專利類型比較

和中國一樣,日本的專利也有三類,能分別對應中國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在這三種專利類型中,發明的申請和授權是最能體現一個國家的科技和專利實力的,因為發明需要對專利進行實質審查,在對專利類型的比較中,中國和日本的專利類型比較差異同樣非常明顯,日本非常重視發明的申請和授權,而中國則三種比較均衡。

FIG.7

三,日本來華授權量與在我國的比較

既然整體上我們還不如日本,那在基於我國的中文申請上,作為主場,我們佔據政策和語言優勢,總應該比的過了吧,事實上也並非如此。

2012年國外三種專利有效量:

FIG.8

可以看出在2012年的發明專利有效量中,國內僅略高於國外。而我國卻有大量專利質量較低,專利權不穩定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

其中,在我國發明專利有效量的國外國家中,日本排第一,佔比高達44%,僅日本一國在全世界所有國家中佔了近一半,是美國的2.23倍。

FIG.9

而在我國所有的國家申請人中,授權率最高的也是日本的申請人。

以下是以關鍵字:ttl/(一種 or 方法 or 裝置 or 設備 or 儀 or 結構 or 機構 or 系統 or 組件 or 元件)對我國的發明授權的檢索結果(授權量前20名排行),即專利申請標題含以上關鍵字的專利申請,基本已能囊括大部分的專利申請數據。

FIG.10

可以看出,佔比(可等同專利授權率)最高的是日本的佳能公司,達66%,而在佔比高於55%的12個公司中,僅華為和清華大學兩家中國企業,而除此之外的IBM和韓國LG,剩下全是日本企業,達到8家,佔總數的67%。

考慮到日本非常高的授權率,意味著日本在花費相對較小的成本的情況就在我國取得了相對較多的專利權。

以上部分數據來源於:

1.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 統計數據;以及

2.中日發明專利技術領域分布比較:


謝邀。

關於第一個問題。

談數量和質量高,少不了有個比較。

以美國、歐洲、日本、韓國和中國五個專利局為基準,來看下面兩張圖。

第一張圖顯示五個國家2012年受理的專利申請量(我國躍居世界第一哦)和一國申請人向其他五國申請的專利數量

第二張圖顯示五個國家2012年專利的授權量和一國申請人在其他五國獲得授權的專利數量。

一圖勝千言。

圖片來源:

特許行政年次報告書2014年版-JPO

數據來源:

   JPO   統計資料編2013 年版 第4 章2.(1)

   USPTO USPTO網站

   EPO   EPO Annual Report 2013

   SIPO  SIPO網站

   KIPO  KIPO網站

關於第二個問題,@李可-集慧智佳 的回答很全面,這裡在宏觀上再稍作一些補充:

首先需要提醒和強調的是,日本知識產權制度誕生至今已有129年,在明治維新期間,1871年第一部專利法(儘管第二年即廢止,故第一件專利誕生於1885年)和1885年第一部商標法充分說明了日本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的積澱和與我國的顯著差距。當然,戊戌變法也使得我國在1898年誕生了第一部專利法《振興工藝給獎章程》。但普遍認為我國專利制度的真正建立是自1984年第一部專利法始。

(可以再順帶提及的是將專利制度介紹至日本的是鼎鼎大名的福澤諭吉,至今一萬日元紙幣上印的還是他。)

其次,戰後日本重新進入發達國家行列並大範圍參與國際競爭使得誕生於技術引進和改進創新的知識產權意識不斷強化。泡沫經濟結束後,2002年開始實施的「知識產權立國」戰略再一次推動了知識產權制度和管理的研究與改善。有興趣的同學可以登錄日本首相官邸網站(首相官邸ホームページ)閱讀由日本首相參加的知識產權戰略總部的每次會議紀要以及每年定期發布的「知的財産推進計畫」及相關文件。

最後,日本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改革主要是基於「改良多獨創少,防禦多實施少」的專利態勢、部分行業或領域的國際競爭落後於歐美企業的現狀以及海外擴張的需要而做出的極具針對性性的舉措。從量的追求到質的追求,從低附加值到高附加值產業模式的轉移等等(熟悉我國知識產權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同學會覺得很眼熟是不是),故可以說,中日目前是面對相同的形勢,站在不同的起點,向著相同的目標在各行業和領域的知識產權跑道上面臨著你死我活的殘酷競爭。

最後的最後,站在微觀層面,以本人有限的了解,在華日本公司對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和相關工作的細緻程度(也就是對研發的折騰程度)是大多數國內企業難以想像的。


可以說日本在專利數量和質量上是比較高的。客觀地講,日本人比我們更早地加入到知識產權遊戲當中,從開始受欺侮,到熟悉了規則,運用純熟,到加入到知識產權強國俱樂部,有很多值得我們研究的東西。這個問題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說:

日本專利申請數量很大,有客觀數據,不消多說。

從宏觀來講,日本經濟科技的實力也為其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提供了很好的基礎支撐。再細一步說,日本在基礎科學方面的投入和成就遠不及西方大國,但其通過專利申請策略大大彌補了這一不足,支持和維持了其在國際上經濟和科技的領先地位,頗有偷機取巧之嫌。

具體來講,日本人充分發揮了其在做情報方面的專長,緊密追蹤全球科技進步的前沿,尤其是捕捉具有新興產業前景的技術苗頭進行跟蹤研究,摘了不少桃子,間或還能在別人的基礎上另闢蹊徑。其間,專利發揮著戰略性的作用。首先,專利是不可或缺的科技、產業情報的主要來源,日本人非常倚重專利檢索和分析。跟進研發之後,馬上就是積極地專利布局,以確保在有產業前景的新技術領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打破真正的國際上技術領先者的先發優勢,依靠高效迅速跟進的專利布局,保證其能夠在相應領域裡分一杯羹。

日本人已經將這一套策略玩得很純熟。中國很多高科技領域的領軍企業臨到要走出國門時才發覺自己在知識產權方面是多麼被動,的確需要研究參考日本的經驗。這方面也是日本人知識產權管理的基本指導思想或者是面向的戰略目標。日本人的這種專利策略從另一方面決定和解釋了日本人必須申請大量專利這一現象。同時,日本人在情報、專利上的經濟投入也很大,大大超過中國企業的水平。

日本人顯著的風格之一是嚴謹有條理,這一點僅次於德國人。而在細緻方面,日本居首。這也深刻影響著日本人的專利管理,其在制度建設上很規範細緻,非常有條理,執行上一絲不苟。

從專利撰寫質量這一角度來看,日本人上述民族風格也體現其中,撰寫上規範細緻,非常有條理。這是高質量專利的重要保障之一。權利要求層層設防這方面,日本人普遍也很看重,行內有人戲言說,日本人寫的專利,前五項權利要求基本上沒有新穎性,第五到十沒有創造性,第十一項起才是見真章的。

日本特許廳(專利局)審查質量比較高,這與日本人專利申請的質量也是相互關聯的。日本專利審查的嚴格程度往往甚於歐美,除人員素質方面的原因,還有一個因素是日本審查員除了可以利用英文技術文獻作為審查用的對比文件,其還能利用豐富的日文文獻,而日文文獻對於歐美審查員則形同天書。


日本技術先進,領先我們很多,專利申請的數量多,質量高。當企業的專利戰略就沒這麼簡單了,很多企業為了保護自己,防止他人了解自己的發展戰略,企業會申請許多看是沒有什麼用的專利。

我們企業如何做?由於企業發展階段不同,因此很難有統一的答案。

觀點來自行家說-孫銀生律師,更多詳情閱讀:孫銀生-擅長半導體照明領域專利整體解決方案。任何專利布局、挖掘和侵權等問題,歡迎問我


說照著日本專利做不出來產品的人,一定不知道如何寫專利去保護自己的想法並且防止其他人模仿,日本人這點做得很好~


貌似記得有一個說法:日本的專利已經到了無孔不入的地步,一個電燈開關的固定螺絲比傳統的偏移幾個毫米也可以申請專利,不過 很多都是免費使用罷了。


我只知道在校期間 跟著日本專利 很多的精細有機品根本做不出來 但是歐美專利可以 比如Science directer Wiley 比如我們學校用的就是斯譜林格 最便宜的 一種 汗 -_-# 實測~


專利的數量很難拿來橫向比較吧。前段時間不是還有新聞說某重慶貪官連吃火鍋的工具都申請了專利。雖然這些東西可以幫助我們生活的更方便,但是一個角度反映了 我們專利的質量相對確實很低。


別的領域不敢說。就說說老本行化學,當時想要合成一種金屬配合物的配體。通過SciFinder(軟體名是這個嗎?時間久了都忘了,慚愧啊)查了幾個日本的專利,做了三個月,連個副產物都沒做出來。你大爺的小日本,害我天天晚上蹲在地下室過柱子。材料合成領域專利,島國聲譽不佳,我和身邊同學老師的普遍感覺。


看到好幾個答案都在授權率上作比較,只想說專利的質量高低其實跟授權率沒啥關係,這麼說吧,在申請階段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越窄,授權的幾率越大,保護範圍越大,授權的幾率相應就低,樓上幾位單單拿兩國的申請量和授權率進行比較,根本沒回答問題啊。

真正有質量的專利是指經得起市場檢驗的專利,比如,可以成功阻止競爭對手進入該領域,可以在對方侵權後成功打擊到對方,這都要求專利申請文件不僅要授權,而且授權後的權利非常穩定,不易被推翻,保護範圍也恰到好處,不至於過窄導致被繞開。

大家有興趣可以去國家知識產權局複審委員會的官網看無效的案子啊,那些被屢次請求無效,卻又屢次被判維持有效的專利權,就是真正有質量的專利。至於沒經過市場檢驗的,那麼範圍大的肯定要優於保護範圍小的,但保護範圍越大,被無效掉的風險也越大哦~


看到問題才想起來自己在島國還留下了個特許的來著…… 不知道別的國家是怎麼對待的,簡單說一下當時的情況。

當時公司要做一個藝術裝置,要把3d模型實時的投映到一個led組成的3d顯示裝置上。後來我們實現的一個軟體能幹這事,參考了一篇08年還是09年的siggraph paper,在那之上又解決了一些顏色漸變和數據結構的問題。本身不是很難的東西。

申請的過程大概是我寫個演算法和實現描述,大概5頁a4,公司補充點應用前景和實例,對著公司的弁護士說了大概一個多小時知道他覺得一般人也明白這玩意兒是個啥了就算ok。然後他起草申請文案,一個星期後給我過了一眼然後就拿去申請了。

所以我覺得日本的公司大概也都是這麼操作的,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為了顯示公司的技術實力。


很榮幸受邀回答。

1、日本的專利人均數量相對我國來說是很高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公布了2010年國際專利申請狀況報告。數據顯示,我國申請專利達39.1萬件,首次超過日本,位列全球第二。」 大家參考下日本和中國的人口懸殊就知道日本的人均還是很可觀的。

2、日本專利的質量:日本代理人考試通過要七年左右,我國基本兩年就可以考過,考慮到考試準備,日本人做事嚴謹的風格來說,代理人的平均水平,日本應該高於我國。更不要說我國還有那麼多家黑代理了。


謝邀,不知道為什麼被邀請。。。我沒去過日本,但是我很喜歡日本的東西,每次去香港都會逛沙田逛的很爽,很喜歡無印良品的簡約舒適和優衣庫T-shirt,可能因為日本本身幾乎沒有什麼資源,所以做什麼都會物盡其用,其實很符合我現在的生活理念。

跑題了。題主問的我答不出來,對不起,有朝一日去了日本,能回答的話會回來修改的。

以上。


關鍵要看發明專利,中國的發明專利太少了,多數專利都是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看來很多人不知道 Bayh Dole Act 呢。。。這是個相當有名的法案啊,不過是米國的呢。。。

專利其實很多不是出自功利性的研究啊。 Birch Bayh 和 Robert Dole 在 1980 年統計過,政府資助而持有的 2.8 萬件專利,只有不到 5% 真正轉化為商業產品。。。

Birch Bayh 年輕時候很帥啊。(?? . ??)

然後呢,這倆帥哥說,專利的所有權和商業化的能力錯位了。所以 Bayh Dole Act 就是推動私人部門享有聯邦資助科研成果的專利的法案。

當然我沒有跑題哈。。。重點是日本嗯,,,,日本也是有這個法案的。這事情要到 1999 年了呢。就是「産業活力再生特別措置法」( 1999 年 10 月 1 日)

這裡面就包括 Bayh Dole Act 的日本版本。這個法案促進了日本商業機構在專利上面的競爭力。這個表格是日本專利上競爭力排行的前五,橙色的是在海外也申請的專利項目哦,增長還是很顯著的。

而說到日本今天在專利上的競爭力,如果不談領域就不太專業吧?如果看情報通訊方面還是蠻強的。 嗯,和 MS, ERICSSON , Yahoo ,Google 比較也不落下風啊。。。

最後,這是日本查詢專利的地方。真心沒有 Google 專利搜索好用呢。。。(???)

特許電子図書館


作為一個審查員,經常需要審查日本專利申請,對比歐美專利,印象最深的是:歐美專利更重視更大的保護範圍,從而帶來更大的經濟收益,代理人通過與審查員交流後針對性補入技術特徵,最後形成的保護範圍很大,當然經濟效益也更好;日本專利申請更多是權利要求更長(說明書也很長),技術特徵更多,審查員往往一通時都檢不到對比文件,二通後就授權了。

究其原因,日本作為後發國家,為了追趕歐美的技術,採取了「人海戰術」和「專利包圍」的戰略,專利申請往往是步步為營(一個發明構思提交好幾個專利申請,後續的研發也基於此提交新的專利申請),把核心技術的周圍的專利全申請個遍,形成專利包圍圈,增加與歐美公司的談判亂碼。

這一點中國企業需要學習。但現在絕大多數國內企業,還僅僅把專利當作晉陞和宣傳指標,不重視專利質量,更沒有知識產權戰略,草草申請草草授權了事,和日本企業有很大差距。日本在六七十年代的技術積累,中國還是需要老老實實走一遍。

多說一句,國內公司有專利意識的也很多,比如華為,比如海洋王,但大多數都不怎麼樣。


世界範圍內,專利質量(專利的穩定性)來說,德國發明專利、日本發明專利、歐洲專利(歐洲專利局)、美國專利相對來說是最好的。我們行業一直是說德國專利和日本專利是相對來說比較難於取得授權的,主要是審查比較嚴格,相對來說,專利的穩定性也會比較高。國內企業,如果有條件,還是建議申請日本專利、德國專利(或者歐洲專利)以及美國專利,把最重要的幾個市場保護下來。


最新的《知識產權競爭動態》中顯示,日本專利法的最新修訂將會對中國申請人產生很大的影響;各經濟發達國家爭相通過知識產權制度為保護創新,增強本國企業的全球競爭力提供宏觀環境的制度保證;中國也正逐步融入世界知識產權保護的快軌道!


日本人的專利策略非常噁心。

現在大企業每年投入巨額研發經費研發自己用不上的技術專利以備專利交換。

結果就是專利這一制度造成巨大浪費並成為了創新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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