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Doors 首張專輯《The Doors》在音樂史上有怎樣的地位?

The Door 的&這張專輯在音樂史上有怎樣的地位?


對不起題主,我跑題了,看到這個問題特別想說些什麼,只為了大門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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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世芳大神在《地下鄉愁藍調》的第一個故事裡,開頭就寫道:「我一直記得不可遏抑地想聽The Doors的那種感覺。」

是的,我也記得。

馬世芳在那篇文章的末尾寫道:「(the Doors)那是當你真正孤獨的時候才聽得進去的音樂。

我同意。

所以當我在2007年買了這本書,第一次知道馬世芳,並讀了第一篇文章的時候,我興奮地難以自持,我知道他是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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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遠也忘不了獨自在西安生活上學的那幾年,伴隨著玻璃心中二病憤世嫉俗,像一隻到處扎人的刺蝟,在孤獨寂寞里把自己扭曲得不像樣,一邊拒絕周圍的一切,一邊抱怨為什麼沒有人理解我。就是你能想到的那種傻逼的樣子,那些年我啃饅頭吃辣醬省下錢淘了好多打口的不打口的CD。

我在2001年才第一次聽過《light my fire》,還有《the END》,僅此而已。年少如我,槍花,米它利克才能配合沒頭沒腦的憤怒。我覺得我懂它們,其實並不懂。

我忘不了在失眠的夜裡再一次聽到《Light my fire》的時候那種心臟突然被狠狠擊中的感覺,再聽到《the End》里那句「my only friend the end,no safty or surprise the end」的時候,彷彿一年的眼淚都衝擊在眼眶卻出不來的感覺。一個人在半夜漆黑的宿舍樓道里戴著耳機,聽《not to touch the earth》的時候腦子裡浮現奧利佛斯通的《the doors》電影里Jim圍著篝火和一群印第安人的幻影舞動的影像,我也把自己的頭髮留起,穿上皮夾克,踩上馬靴,那一晚上,《the doors》、《strange days》、《waiting for the sun》這三張專輯循環播放,不知為什麼,那晚上我感覺周圍的漆黑里,Jim Morrison的老靈魂就在周圍飛舞,我就隨它莫名其妙地亢奮著,我從來沒有過這種感覺。

那之後,大門樂隊對我而言,就變成了神一樣的存在。

我覺得,牛逼有兩種,一種如鮑勃迪倫一般,是他人眼中不可抑制的才華橫溢,卻也可能是自己眼中的無心插柳;另一種就如吉姆莫里森,是從熊熊燃燒的靈感爆炸中隨手抓住的一兩隻,其餘的就任它燃燒,燒完即止。

「我看到超負荷加速運轉的生命爆發出令人膽寒的光芒

在準確的刺入每個渴望寄託的手臂中後自然的衰竭

致 Jim Morrison」 (呂蕭條 2007年)

對於大門樂隊,吉姆是四散的靈感,而鍵盤手雷-曼扎雷克就是他靈感的捕手,沒有雷那絕贊的作曲和編曲,吉姆的靈感只會亂竄,卻不能爆發。

那幾年,The Doors的盤很難找,4年間我只淘到了一張切了口不傷歌的《LA Woman》,15塊錢,還有一套雙張的切了口也傷了一兩首歌的《The best of the doors》,20塊錢,但是很難得收到了吉姆莫里森的那張詩歌專輯《An American prayer》,原包無傷15塊錢。然後瘋了一樣去尋找各種視頻資料,由找到了一張包含早年The Doors上「艾德-薩利文秀」的合集DVD,一套演唱會DVD。再後來網速快了,看到由約翰尼-德普做旁白的傳記電影《When you are strange》的時候,已經是好幾年之後了。

那一陣我的一個朋友,同學,買了一件軍大衣,用紅色的顏料在後背刷上大大的「NO MORE FANCY DRESS」 ,穿在身上招搖過市,他後來畢業,成了一名平面設計師。

我的另一個朋友,在某個12月31日的晚上,與我逃出學校去酒吧看演出,他買了一瓶伏特加,在跨年之際的南大街上,迎風灌掉了一瓶,說看見了吉姆莫里森,看見了狄俄尼索斯,看見了佛陀,一起手拉手跳著舞,然後醉倒在地,磕掉了半顆牙,酒精中毒,引發心臟病,差一點死掉。

那一陣我客串過地下詩人,在一個偶然認識的朋友隨著「垮掉的一代」再次被炒熱的時候,也就是《荒涼天使》和《在路上》又一次出中文版上市的那一陣子,他買光了北京幾大書店裡所有的《在路上》囤積在自己開的咖啡館裡,然後自己印小報,介紹自發寫作,介紹爵士唱片,介紹垮掉派,放在店裡讓來客免費拿,期間我趁機翻譯了大門20來首歌詞,也印在小報里,還有寫過的詩歌,上面印上署名:呂蕭條。

後來讀到了吉姆莫里森的中文譯本傳記《此地無人生還》,由此知道譯者董楠大神。

那幾年的時光我在大門和鮑勃迪倫的交錯中渡過,順便讀了《像一塊滾石》,買了《老美國誌異》,隨後為了讀懂《老美國誌異》,還海淘了正版的《basement tapes》,然後上網瞎搜,搜出一個新浪博客,裡面居然是鮑勃迪倫1970年前所有專輯所有歌曲的中文翻譯,雖然譯得很隨性但是絕對精彩,我記得我當時為了自己譯那個《沒事媽媽我只是在流血呵呵呵》的時候費了大勁。我一激動給這個博主發私信,博主叫Nebula,我語無倫次表達了感謝和敬仰,然後問博主是不是也喜歡這些東西,我問ta吉姆莫里森的那個傳記《此地無人生還》你看了嗎。

沒多久,我收到了博主的回復。好吧,博主叫Nebula,真名叫董楠,《此地無人生還》的譯者,那時候她翻譯的《老美國誌異》剛出版。世界真小。

工作後,我沒時間淘碟,甚至沒什麼心情聽歌,上千張淘來的CD就擺在書架上,提醒著我不要被規律的生活麻痹。剛上班的第一筆工資,我直接買全了大門的專輯,正版,一張100多塊錢其實也還好,但是確實沒有比20塊錢淘來的那些更興奮。在黑膠這個東西又開始變成淘碟者的目標之前,我退了出來,依然活在一柜子CD的世界裡,把一柜子CD都用壓進電腦,裝進MD,裝進擁有20G硬碟iPod,裝進ipod touch,然後ipod touch也開始落灰。

結婚之後,一柜子CD也被留在了原來的家,自己小小的一居室,妻子不喜歡我開外放聽音樂,也不想讓我把那些書和CD搬過來佔據本來就不多的生活空間。她說的很對,總有新的東西會逐漸填補新的空間。

只是我覺得,那些我鍾愛的音樂,我讀過的書,我想過的事情,甚至是我曾經堅持的哲學,都在逐漸遠離我,跑出我的記憶。

2013年5月20日,鍵盤手,雷-曼扎雷克辭世。

謹以此詩,給曾經那段歲月。

春天(兩首)

(之一)

從前的從前,風吹過松樹

雨越過花園,鐮刀落在烏棚,纏繞你兩根斷髮

在未來,你會變得像她們一樣年輕

重新抽第一口煙,然後衰老去

熨斗烙餅,做夾心的春卷

你本可以啜盡杯盞,等候晚宴變成落寞

從前的從前,你看見未來

沙掃落前世的樹,誰先發怒,誰就認輸

在未來,你要變得和熟睡一樣緘默

重新跟他第一次相見。然後就遠走

筵席依舊,成荒蕪中的丘

你本可以佇立城垣,扮作別人戲劇的觀眾

(之二)

鬧鐘連接的記憶,奔牛踏破頭

你本可以若無其事穿過鼎沸的人聲和這混帳時間的禮物握握手之後自然找到一個缺口就此進入

就算有螞蟻爬進你右太陽穴上的血管欣賞著三叉神經也可以裝作淚流滿面地說出台詞換取廉價的擁抱

遺憾的是你有身體里的惡魔

失眠中的備忘錄

裡面寫著

——如果我是惡人

我最後的善良就是保持緘默

(2010,3,18)

大門樂隊,我也許再也找不到那個被他們的音樂擊中的那種熱血澎湃的感覺,卻永不會忘記我曾被他們感動過,它們陪伴我過了無數的難過的夜晚,不管是因為我自己還是因為別人。那幾年間,我每次聽大門,都會有比前一次懂了更多的感覺,哪怕僅是錯覺。

大門樂隊的第一張專輯《the Doors》是他們最容易被接受的一張專輯,風格比較平均,《The End》是神作,《light my fire》的歌詞一般,雷的編曲將它帶上了神壇。

不管是哪一張,哪怕是飽受詬病的《soft Parade》,大門代表了我一部分青春。

10年前,我寫道:「你是加速燃燒的生命,我是你餘下的青春」。

一開始,他離開這個世界的時間,已經超過了我來到這個世界的時間,然後,我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時間,一不留神,就超過了他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時間。

這個時候,我才感覺,自己已經不再是他餘下的青春。

我的青春也過去了。

(翻了翻淘碟的時候的舊照片,最上面的兩張,一張是Jaz Coleman的大門音樂小協奏曲版,一張是Georrge Winston的大門音樂鋼琴版《Riders on the Storm》,第二排左是那張切了口不傷歌的《LA Woman》,第二排右是紙封的《Strange Days》,是不是日版記不清了)

(那時候就淘到了這麼幾張迪倫,右邊那套《Biograph》蠻難得,就是封面上被划了一個大大的叉。中間那張其實是《No Direction Home》的原聲),左上那張是一群大神向迪倫致敬的專輯)

(這張碟有些意思,居然是詩歌朗誦會,最大的那個名字,大家都知道吧。這套盤我印象是3張一個大盒,後來我也淘到了)


是的是的不用懷疑,The Doors(提醒一下,題主把樂隊名打錯了)是一張能在搖滾史上留名的專輯,也是樂隊最好的專輯——這個見仁見智,有人更喜歡L.A. Woman。反正,如果要排各種榜單,諸如「史上最佳XX張專輯」、「史上最佳XX張處女專輯」、「你不可錯過的XX張迷幻專輯」、「60年代XX張最佳專輯/XX首最佳單曲」之類之類之類的...你總能看到The Doors以及Light My Fire、The End的名字(維基一下就知道!)。好作品能經受時間的考驗,The Doors經受住了。

事實證明,一個英俊、放浪不羈、帶有危險的自毀傾向同時偏偏還自詡文藝青年的主唱對樂隊的成功是多麼重要——多年後類似戲碼不斷上演,那誰誰和那誰誰誰就不點名了。我必須強調,給歌手鍍上神話光環的,是死亡,而不是抑鬱症(咦?)。很難說Jim Morrison的作詞水準如何,雖然專輯The Doors被稱為「將神秘和哲理引入搖滾樂」,倒不如說Jim寫詞「模糊」,他經常使用summer、winter、moon、river、sun、night等意象,但不具體指涉自己,所以給聽眾留下遐想空間。成為搖滾明星並不是他的終極夢想(雖然他很享受成名帶來的好處),他的夢想是成為電影導演或者詩人,但這兩件事兒他幹得都不好。他跑到巴黎後出版了詩集,由於過於晦澀混亂,應者寥寥,對他打擊不小。

準確地說,The Doors首先是一張布魯斯搖滾專輯,然後才是一張迷幻專輯——這要歸功於Ray Manzarek絕妙的鍵盤演奏和Robert Krieger富有想像力的吉他技巧。我一直認為The Doors四人是不可分割的一體,縱然Jim Morrison是鎂光燈下的焦點。Jim Morrison與另三人的關係猶如「面子」和「里子」:沒了Jim,樂隊只能解散;但沒有另三人,Jim的solo事業能走到哪一步?我深表懷疑。

說說專輯中最受歡迎的兩首單曲Light My Fire和The End。Light My Fire是吉他手Robert Krieger寫的,它明顯區別於Jim的創作:「Come on baby, light my fire!」,這種歌詞對於Jim Morrison太直白了。僅看歌詞,你可以說它是一首提倡及時行樂的情歌。好在長達五分鐘的器樂演奏升華了它。Ray Manzarek的鍵盤和Robert Krieger的吉他交相輝映,加上鼓點瘋狂的敲打,將聽眾捲入狂亂的漩渦——你看,在「砸爛一切狗頭」的朋克崛起前,搖滾樂還是很有技術含量的。

若說Light My Fire勝在形式,那麼The End勝在內容。它象一部長達11分鐘的恐怖片,充斥著各種陰冷意象:瘋狂的孩子、危險邊緣的小鎮、七英里長的蛇、殺手、夜晚(awoke before dawn)...以及,不得不說的,帶有弗洛伊德象徵的父母。當Jim Morrison嘶吼出那句驚世駭俗的歌詞:「Father, yes son, I want to kill you/Mother...I want to...fuck you!」,無數人從無數角度解讀它。當然,最簡單的解讀是這樣:這只是Jim與家人的慪氣,現實生活中他和家庭斷絕關係。樂評界很愛The End這樣的歌曲,因為它的「模糊」可以提供多種解讀角度。

關於The Doors,我還可以多說幾句。知乎有一道題你心目中的最佳十張唱片是哪些? - 丁勾的回答,The Doors是我唯一入選的21世紀前的專輯。和菜頭曾經說過:「粉絲講究時效性。」他說這句話的背景是這樣:《星際迷航:暗黑無界》上映時,他嘲笑那些自稱「粉絲」:六十年代《星際旅行》播出時,你在哪呢?你沒親眼見證偶像的誕生,只是人云亦云嘛。然後他就和《星際旅行》的粉絲們在微博里開撕了(圍觀的我也夠無聊的....菜頭叔的話絕對了,按照這一邏輯,大家恐怕都無法成為披頭士的粉絲。但我承認「粉絲講究時效性」有一定道理,我的確對「沒有親眼見證誕生」的傳奇缺乏共鳴。是的我知道它們經受了時間的考驗,但始終有一層心理隔閡,時代越久遠,共鳴越少。專輯The Doors是難得能引起「共鳴」的老經典,雖然花了大力氣聽了好幾遍....The Doors的其他專輯,我都稱不上喜歡(是的我真的努力嘗試了);我也不喜歡Jim Morrison不作不死的性格——我討厭所有具有不作不死性格的人。但我很喜歡專輯The Doors,尤其是喝了酒後聽,非常有感覺。你也應該嘗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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