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散打詠春這些功夫的在遇到真正打劫的或是小偷有用嗎?最多可以一對幾?

我是練散打的。


題主,不問訓練時長年份,不拘泥於門派,我問你第一個問題:"請問你訓練中有實戰訓練嗎?"

[實戰訓練:顧名思義,拳拳到肉(帶拳套,拳擊-----),掌掌到肉(散手,自由掌打-----), 黏手(不算),光打靶子,跟師傅,教練或者師兄對練-----不算]

實戰訓練的目的就是為了在拳來腳往之中保持一份冷靜,看清拳頭,做出身體本能的判斷.

開發出一種能力,叫作---反應.

如果沒有, 請 三十六計走為上策,聯繫警察.

如果 , 進入下一題.

第二個問題:題目中劫匪,小偷,有無兵器(短刃,鐵棍)?

李小龍曾經說過:"敵人升級,你也升級."

什麼意思呢? 就是敵人有短刃,鐵棍的時候, 你的身上有備著一條皮帶,一件個鈍器,或者 哪怕是巷口的一個拖把,這也能算是等級相當了.

有了上面兩個條件,可以進入第三個問題,一對幾?

先要問能打幾個,解決眼前的那一個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連眼前的那一個都對付不了,又談何打敗身後的三個,五個呢?

那怎麼解決呢?當然是訓練的強度和剛剛提到的反應了,

反應保持了你遇到這種情況有個基本的冷靜

強度決定了你接下來的動作的流暢性

說什麼防身自衛術,第一步這樣擒住,第二步那樣卷過來,最後再把對方的手這樣,再那樣...真正遇到的時候,根本沒有人會記得! 不 !好! 用!

那麼,如果你升級了,有兵器了,能不能搞定對方就取決於你對兵器的熟練度,身體的開發程度是不是比對方強.強則勝.

好啦,解決完第一個可以看看他身後的幾個了.但這個問題就涉及到作戰的場地(巷口,街口?)和戰術的問題了,題主你可以再問一題。

關於功夫,大家有各自的觀點看法,求同存異,要知道,真理總在碰撞後產生。

在這裡希望給大家一個小禮物,那就是,

功夫大概不是用能打幾個來衡量的,

真正的功夫代表著人體能力的挖掘和開放,在和敵人面對面的時候,你打他容易,他打你難。

這,就是我所認為的,真功夫。


我最開始是練泰拳,現在練mma,就是泰拳+摔跤+柔術。我可以告訴你一個75公斤以上的拳手,不管是拳擊還是散打還是泰拳還是mma,能不動手絕不動手。但一定要動手,如果對手沒有兇器,那差不多可以打3—5個,如果對方有兇器,那就沒法說了,因為兇器有太多不確定因素。

至於小偷或打劫的,一般都不會同時出現,所以 跟他們動手,他們的同夥會在一旁找機會下黑手,所以碰到這種事一定不要動手


作為練了兩個月土功夫的而又半途而廢的人說幾句。我們家以前有祖傳的拳法,目前只有我爺爺的妹夫會了,我曾經拜就是拜他為師。,我家裡人都不愛學,太苦了,只有我叔叔練過兩年基本功。其他父輩都沒正經學。接下來描述我所知道的事實,您信就聽,不信就拉倒。肯定有不科學的成分,但是祖輩都要這麼練的。

1,我叔叔基本功是我們村裡練的最好的,我們老家的一米長的板凳,四腳反過來,他可以在上面,走很快,近跑了,而不掉下來。他的身手敏捷,有一次他被打劫,從一個三樓跳下去,逃跑了。


2,練武術太苦了,而且需要對身體調理,基本功的第一步,是練力量,我剛開始的時候每天打沙袋,而且是要手上握著筷子打,我家人的解釋是既練了拳力,又練了握力。打到後面手都起繭,還流好多血,寫字都寫不了,就作罷了。練的沙袋是自己家做的用粗麻袋裝沙子的,不是市場買的那種一拳就可以打飛的,也沒有拳套的,都要徒手打,沙袋很重,掛起來後其實是很硬的。一開始打,手很痛,並且一拳下去,沙袋是一動不動的,等你打的動了,他又加沙子了。我也問過為什麼。我師父的說法是。真正遇到有人要跟你打的時候,恰好對方又是練過的,你的拳力就決定了你進攻和防手的能力,簡單的例子,他們有時候手捏著人的手,對方會很痛,甚至無法脫身,如果你沒力量,根本就做不到。

3,再說威力,他說學習武術本身是沒有攻擊能力的,凡是練的好,有打擊能力的大多是好鬥的,喜歡去打架,切磋,慢慢就有長進。他本人年輕的時候,碰到打劫,徒手打過三兄弟,全部骨折。還有一次是村裡的年輕人,為了驗證他有武術是吹牛,7個小夥子拿扁擔(農村最常見的農具)把他圍住,他拿了一個長凳子(不知道你們見過沒,古裝劇裡面飯館用的那種長條凳子)這7個人無法近身。


4,在我的印象里,練武的關鍵基本功,還是練身體練力量,拳術都是借力打力的技巧,真正打起來的時候都是重拳,我一開始練的是保護自己的招,光這一招,我就練了兩個月,我們土話叫小貓洗臉,主要是保護頭和襠部和上半身。但是我家人說,如果你沒有力量,別人來的拳你根本用手擋不住,而且如果身體不好。被打了幾個重拳就起不來了,那還怎麼打?

就講這幾個典型的,其他我也講不好,有內行的,請多多包涵。


給你幾個正面案例:一土耳其拳擊手,當街一對五,打死一個,自身無傷,有視頻可看。 法裔加拿大壯漢路易斯塞爾,路遇兩暴徒持刀互毆,他出手把兩個都打昏,並扛到警察局去了。南京某柔道省隊退役選手,遇吸毒小混混砍刀追殺,使用袖車絞將對方勒死。自身無傷。

再給你幾個反面案例: 日本摔角天王力道山,在酒館被右翼分子捅死, 曾在拳台上擊敗阿里的拳擊手伯比克,參於黑人街區械鬥被亂刀砍死。 英國拳王哈頓,在中國被人搶去名表 不敢還手。


雖然這個答案已經寫了兩年了,但是那時我還對知乎很熱情,反正是身邊發生的事,就巴巴地寫上了。沒想到多少還是有點玻璃心,到現在了還有人諷刺挖苦,我還是修改一下文字吧,免得本來是自娛自樂的寫法還被視作裝X。

----------------------------------------我是不明白為啥知乎老有噴子的分割線----------------

故事很簡單,就是一個不知好歹的讀軍校的年輕人,牛逼哄哄把人打了,人家看場人多陸續圍上來了,他就打電話說自己遇到黑社會了,要同學救他。學校三十多人跑去救他們,結果對方也以為遇到專門搞場子的人了,招呼了不少人手(這裡聽到人數不同,有人說後面單來就上百人,有人說前後全部總共也就一百人左右),帶了棍子和刀。結果可想而知,很短時間就被人家打到逃入酒店靠傢具地形保命,好多人挂彩。好在事情搞大後,警察很快出動了,才算都保了命。只是引發群毆的那個人卻裝喝醉,坑了這群跑去救他的人,搞的大家都被開除或者退伍。

---------------------------------------我是原來被稱為裝X的文字分割線----------------------------------

講個故事。

數年前,部隊院校,特殊系,人員均特選,當年最精壯時,個個自感戰力爆表。

臨畢業,某A同學拉人混出去喝酒,遇黑店,四對九,勝之。

勝不思退,對方人數遂加至二十餘人,雖不敵,亦不思退,乃電話求援,欲與對方對峙,對方見狀同樣叫人。

其時,同袍意氣,全隊三十餘人傾巢而去,對峙片刻,赤手接敵。初雖勝,然對方持刀棍者愈百二十人驟至,竟思退不得。是時,前後無退路,頃刻己方傷員近十人,斷無撤退之可能,乃退入酒吧內借傢具地形抵抗。少時,減員至不足十五人,雖傷敵倍之,然已近弩末。乃將傷員盡數置於樓梯上,尚能戰者退守樓梯口,賴某B等三名同學兇殘無匹,猛下死手,諸同學方得苟延至警方趕到。

是役,極重傷者逾十人,凡參戰者無不挂彩,敵且無論。經此一戰,某B同學等俱開除軍籍、學籍,其餘大部退回原單位做退伍處理,僅少數同學留校禁閉,審查,此外,因此事受處分者上下遷延甚廣。

當事人每提每嘆,某A當日鬧起事來後,酒勁一大竟然昏睡酒吧中,未知後續之事,到案後亦百般推諉,其人禍端之始,後雖被除名,然某B等同學出身寒微,為一句同學意氣,千辛萬苦所換來之前程化作泡影,想來也百味雜陳。

-------------------------------------我是文風不對路的結論分割線----------------------------------------------

總之,就是想說,打了不跑,那就是傻,看到拿傢伙的還不跑,那更是傻。


練過散打的表示能bb別動手,能給錢別動手,能跑別動手。

1v1和1vn除了勝率在我這裡沒有區別。

對,我是慫,所有動手所引發的意外情況我都難以負擔。

那我為啥還要練散打?

一個小原因是,我需要儘力阻止我更無法負擔的情況。即阻止損失擴大。

但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希望讓對方的損失同樣無法負擔。這是一種逼不得已的報復手段,是作為底牌使用的。

就像核武器的作用一樣。

如果我沒練散打,面對不法侵犯時,我有可能進醫院,進骨灰盒。對方可能進號子,但這個概率略小,更多是沒事。

如果我練過散打,面對不法侵犯時,我仍然有可能進醫院和骨灰盒,但我增加了一個可能,進號子。同時給對方提供了進醫院和進骨灰盒的選項,並且對方進號子的概率大大增加。

當對方發現對我進行不法侵犯可能損失無法承擔時,他自然會更加謹慎一些。

遇上打劫和小偷當然有用,起碼你可能對對方造成實質性的傷害,來制止對方的不法行為。但這是最後的選擇,也是下下之策。


我高中時,我們級籃球隊的主力中鋒,身高190+,體重200+,練跆拳道。一次路上遇到小偷對他下手,他抓住小偷就是一頓胖揍,結果人爬起來拿出一把刀就把他手廢了。雖然最後他把人抓到派出所了,但自己也打了一個月的石膏。

所以不要對自己抱有太大信心,搶劫小偷出來一般身上都帶有兇器,武術什麼的練的再好也扛不過人家刀子。像我那個同學,萬一扭打中刺中的不是手是心臟怎麼辦?保護好自身安全是前提,其他的再看情況吧。


首先這事不好說,每個人的遭遇和水平不同。但是可以提供一些各個水平段的實例和一些數據。

北京某體校散打專業和足球專業打架,足球12人,散打3人(一個75公斤,一個90公斤,一個56公斤)。小級別那個有把雨傘(練過競技短兵),足球隊有三四個人有木棍(也就是掃帚墩布把兒之類的)。散打專業完勝,無傷,KO四人。散打三人訓練時間兩年左右,每周訓練五次,一次兩小時,偶爾晚上吃小灶加訓,就是普通體校訓練標準。(親見)

12個踢足球的中學生,可能一開始還想著扇大嘴巴踹幾腳的路數。結果一瞬間就被打得沒了士氣。

我教練,因與小偷發生衝突後毆打對方,小偷集結30餘人包圍散打訓練基地。散打隊6戰30,雙方均動用兵器與砍刀、棍棒等器械。完勝,從此該扒手「幫派」改為低調做人。(你懂的,會練的白蠟桿兒在手,什麼片兒刀都是扯淡……此事發生在治安環境較差的90年代末,其實"職業流氓"用利刃刺人的很少,都不想惹大麻煩出人命。反倒是不知天高地厚的中二少年,什麼傢伙都敢往出掏)

這事我當然沒趕上現場,不過訓練館的地形格局還在。說是6打30,其實來個一兩輪6打6估計就完事了。30人根本沒法一起下傢伙。沒有團隊協作訓練的人,聚多少,都是打一對一或一對二。但是這個事很是驚心動魄,因為被人掏了大本營了。好在訓練基地的負責人是老一輩兒的人物,很有些聲望,聽師兄講是通過白道力量把事情調停了。說實話,這路禍真不是一般人惹得起的。

我學散打時的助教,省二線隊水準(其實還有上升空間,家庭不富裕,供不起了),專業訓練4年,60公斤。於河南老家因有人欺辱其父,一戰四,KO一人,因為其他人一看不對全跑了。(通常都是這樣,別老提戰場啊、殺人啊這類嚇人的字眼。打仗和打架打得都是一個「勢」。什麼叫「兵敗如山倒」?)

還是這個助教,因行車問題發生口角,對方持螺紋鋼襲擊他,以側踹腿KO(親見)。(實際上那傻夥計單手持螺紋鋼幾乎掄不動,一次攻擊間隔夠人家做好幾個動作的。時不時看見平時一天連胳臂都未必舉過頭頂幾次的主兒,說自己動不動就打這個打那個的…)

還是這個助教(他怎麼老惹事),襲警KO兩名警員,全派出所出動抓捕,最後堵在房間里噴辣椒噴霧制服。

我。一戰三民工兄弟,以炮拳迎擊二人,無KO。對方兩人持磚投擲,全身而退。之前半自學半師授形意五行拳、八卦掌,練習五年,扔下六年沒練(當時還沒學散打),52公斤。(這幾個傻夥計也是,板兒磚這麼沉的東西適合遠距離投擲么?扔磚的力度和搬磚時完全不是一碼事,既沒準頭,也無法保證長距離水平飛行。空手都打不著人,拿塊磚只能更慢更笨。你們還信「板兒磚破武術么」?話說回來,要是能扔出遠距離平飛有準的板磚,那我自認人家是高手,功夫遠在我之上)

我。十年來協助他人、自主制服抓獲小偷六名(因為我經常出差,火車站是幾乎一個月來回要去好多次)。倒是經常負傷,戳了腕子窩了腳趾頭之類。以經驗來看,一般剛發現竊賊的時候沒人出手。如果這時候一個人衝上去幾下就干倒他或控制住,「朝陽區群眾」會自發地加入群戰。小偷即使有同夥,也都逃了。搶劫的沒遇上過,沒人搶我這種窮么屌樣的主兒。

這兒咱們說說當街打賊這事。別的地方我不了解,我打小生在北京長在北京,但是我想任何一個居民成分穩定的城市鄉村都一樣。二十年前,要說衚衕里逮著賊了,估計得有七八個打便宜手的。一是過過癮顯得自己能耐,二是為自己以前丟的錢包自行車報報仇。掏刀?那時小偷不敢帶刀,敢掏出來,就有人拿鐵鍬拍他。那是找死的節奏。現在,大城市裡人來自五湖四海,相互間的信任很低很低,有點「紐約客」的意思。我遇上過其中的一個,偷手機被失主發現了,居然還敢罵罵咧咧慢條斯理地溜達。邊兒上有成千上萬等著坐火車的旅客,就那麼看著。但是當我一個勾拳給他掏那兒的時候,身後就立刻又上來兩個「戰友」。其實大家都忍很久了,就等著看誰打這開門紅的頭一拳。這一下子,會喚醒許多人小時候的記憶。

現在我也給身邊的朋友甚至教練推薦簡單實用的短兵器對抗。對於那種狗急跳牆的雞賊米賊,拉兵刃削他。至於散打,業餘都不敢自稱,現在業餘水平被退役選手和高玩們拉得太高了……我只是個散打票友而已。體校跟著混訓練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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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點反面教材:

同是體校散打專業學生,專業訓練一年(不好好練),52公斤,被一民工兄弟重拳擊倒於北京城鐵13號線車廂內。反面的我就知道這麼一個,因為不好好練的都淘汰了,他們的糗事我上哪兒知道去?

………………………………………

這些散打選手,靠的是平時「打人打慣了手,挨打也挨順了手」。平時訓練邊腿開個眉骨一臉血不新鮮,真不是木棍板兒磚震得住的。只要不被干暈了,抓機會就打重擊,主要靠的是速度帶來的威懾力。想必這種打架的故事幾乎哪個散打隊都少不了。其實我們平時聊得最起勁的是LOL,或是當年馳騁於阿拉希盆地的盜賊,或者某某宿舍以前鬧過鬼,然後……這些平時扛七個打八個的大小孩兒們晚上越想越害怕。精神力量果然最厲害……

………………………………………

其他答案里也有人提到了「跑」,這個跑其實應該叫「游斗」,一對多,和徒手對短器械大多採用這種戰術。游斗需要精妙的身法與步法配合,以及隨時可以出手的重擊,這和打不過人家滿場繞圈的消極表現不是一碼事。打擊技術真到這個層次,就已經接近准專業水平了。所以從我個人角度講,我沒法說練了多少年格鬥能如何。各位只當故事來看吧。如果您有這個能力,多嘴多說幾句:不打人民內部矛盾之戰,為一個白眼兩句村街動手不值;不打勝券不握之戰,空手入白刃看臉的;師出有名,不打輿論位置不利之戰,舌頭根子壓死人;不打持久之戰,輸贏都要速離;學學法律,不打無知之戰。打了不罵,罵了不打,言多語失,喝酒誤事。


我剛工作的時候,機修班有個二十齣頭的小夥子姓G,特別愛打。

他父親老G有功夫,何門何派不清楚。老G年輕時打傷人蹲過板房,被政府教育得條直綹順,因見小G好勇鬥狠、不似良善之輩,死活不教他練武。無奈小G小時候跟著老爹潛移默化,已經學了個基礎,再加上當地武風很盛,兒大不由爹,到我認識他時小G已經一戰成名了。

那是我認識他前一兩年前,小G聽說白帽街有人能打,上門挑戰。結果呢,打贏了對方几個人不說,還出言不遜,嚴重傷害了民族兄弟的感情。於是乎,四個民族兄弟操起殺牛刀,和他幹上了。

具體過程單位的大哥大姐們也說不太清,大家都是聽制水工段的G段長說的。G段長是老G的親姐姐、小G的親姑媽。

那天,G段長看見侄兒空著倆手在前面跑,四個小白帽拎著殺牛刀、踩著他的腳印在後面追。眼瞅著幾個人一路奔出牛街,鑽進了一條死胡同,咱姑媽火速找了個電話亭,果斷報警。

警察來時,小G正靠牆施展佛山無影腳,四個小白帽有一個坐地下起不來。其他三個喊得很兇,卻不敢十分靠近。而小G基本完好,只是手臂被颳了道血口子,算輕微傷。

後來,我跟笑面虎學武術的事情讓小G知道了。他要求我演練了一遍,然後大搖其頭,直說我這一套就是新編廣播體操。我不服,說師兄笑面虎就很能打。他知我是個老實巴交的書獃子,半信半疑,再三提出要認識我師兄。

那天,師兄帶我練完,到我們車間洗澡,正好遇上小G。三言兩語,就決定找地方練練。

我跟著他倆,剛走到鍋爐房那塊,就聽小G說:『』開始吧!『』話音未落,他的邊腿已起。

笑面虎還是一貫的和氣,他往邊上退了一步,正好躲過,笑著說了聲:『』這就打啊!『』小G第二下已經上來了。

由於站的角度問題,再加上眼神不夠,我還沒有看清怎麼回事,只見笑面虎手腳齊動,比平時虐我可快多了,他的手剛一回收,小G稀里嘩啦就倒邊上一堆紙板箱子上了。

比試到此結束。

後來,我問笑面虎:你能打多少個歹徒?

他答:一個也不能,因為我盡量不打。

我問:那,練武有啥用?

笑面虎笑得很羞澀,語氣也很溫和,答案卻戳心戳肺:愛練不練,我又沒求你!

再後來,小G也想學新編廣播體操。笑面虎口頭答應,私下跟我說:學咱們這個武術他還不如你呢,你就是一張白紙、頂多還有點白痴,他不白痴,天賦還特別好,可他已經不是白紙了,怎麼訓練、怎麼打架已經他有一套自己的想法,不會完全聽我的。

果然,小G只學了不到一月。問他幾次,才說:你師兄不教真東西!

我了個去!笑面虎是我遇見的最實在的人了,居然落個這名聲。。。


我爸的司機以前是山東省省運會散打冠軍。我問過他這個問題,他說他馬拉松也練過,遇上打架一般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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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評論誤以為我是土豪………你們想多了……有幾年散打熱, 這冠軍那冠軍,很多的。很多運動員退役後找不到工作,這個大家也是知道的。


首先聲明,本人真的是不打架的好孩子,生活中絕對是老好先生一隻,工作三年從來沒跟任何人紅過臉,最近四年多也從來沒打架了。

其次,我認為生活中99.99%以上的衝突是通過溝通、交流和妥協可以解決的。作為一個偽·生存狂,我贊同目前本問題得票數最高的那個答案。現在我雖然身強力壯隨身帶刀偶爾帶甩棍,但依然會避開黑暗的小巷子,大街上碰到打架的也要繞開走。


正如"女友被調戲應該怎麼辦?"這個問題中的得票第一的答案中的那句話:那就吃點小虧,不出事最好。避免衝突是解決衝突本身最好的方式。


此外,碰上打劫的、偷東西的,避免動手仍然很重要。你不知道對方是不是帶著刀,也不知道圍觀人群中是不是有三五個同夥等著弄你,更不知道警察叔叔會不會以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的名義把你弄進去關上三五天。對於警察叔叔來說,有人被打的筋斷骨折比有人報警被偷了個手機處理起來可麻煩的多。只要你不是100%確定了的正當防衛,你在警察叔叔眼裡就是"麻煩"。

最後,我個人體會是,我這種略微有一點散打這種搏擊類運動底子的人,面對兩個明顯體型體重弱於我同時沒練過的人,或者是一個體型接近我但沒有搏擊功底的人,能達到我可以接受的目標。


如果您是某某體育大學武術學院散打系/MMA職業選手/拳擊手之類的高手,當我啥也沒說。我沒跟高手真正交過手,我知道我有幾斤幾兩。不過目前看起來,正經散打系科班出身的朋友,我只配給人做人型沙包,連陪練都當不上。尼瑪隔著腳靶踢上來老子胳膊都感覺要斷掉了。

末了多個嘴,我前面說的我可以接受的目標是指,在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以摧枯拉朽般的絕對優勢,在一分鐘之內使對方徹底失去反抗的能力或勇氣。


除了吃格鬥這碗飯的,大多人練武是強身健體和防身,能不打架的時候就別打架。

和國內一些選手接觸比較多,好些朋友都是全國冠軍級別的選手,跟他們也聊過這些,某現役冠軍的說法是:對方沒器械的話,打5個沒問題,如果我下死手的話,能打8個。各位看官要明白他說的「下死手」是什麼意思,在格鬥里,是不能擊打後腦勺和下體的,而跟小偷打架自然不用顧慮這些,都是一擊致命的招。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關注MMA賽事,全球最好的目前是UFC,國內有RUFF,這種賽事不能簡單稱之為「一項」運動,而是由各種格鬥技術綜合而成的,從事這類賽事的選手,無論從打擊力量、躲避技巧、抗擊打能力以及反應速度等各個方面來說都是頂級的,他們綜合了站立技和地面技。

好的,鋪墊完成,雖然MMA和題主所說的狹義的散打和詠春不太一樣,但多少也能回答一下你的問題。我就用廣義的練過的人來做比較吧。

很多人低估了接受專業訓練的人的打擊、反應與抗擊打能力了(跑個題,目前來說巴西的「蜘蛛」安德森-席爾瓦算是職業選手里躲閃能力最好的選手之一,但之前的比賽里由於太過託大被韋德曼給KO了),一般來說職業隊或者專業隊的選手,打同等身材的普通人,能打3-5個,頂級的能打的更多一些,這是真實的。而普通格鬥愛好者,練過一段時間與沒練過的人相比,單挑的話,打同等級別的人是很輕鬆的。因而,如果你只是普通格鬥愛好者,千萬不要去嘗試與團伙作案的小偷、搶劫犯等人實戰。即便是專業的,也不建議這麼干。

題主所說的小偷,我可以理解為普通人,畢竟小偷這個行業從業者並非身體天賦超群,那普通練過的人與小偷相比,單挑是完全沒問題的,而且是壓倒性優勢,有章法的格鬥和無序的鬥毆區別很明顯。那問題就在於能打幾個了……這個真的不知道,看個人天賦,像我這種沒有接受過任何格鬥訓練的人,與同等級別的人打架也是贏面很大。但練的比較好的打三五個還是靠譜的。

最後,即便是職業選手,遇上對手人多的時候也只有一招:跑;

再最後,即便是職業選手,遇上對手有狠命器械的,也只有一招:還是跑。

不管你練過沒練過,真正會打架的人在面對三五個對手時,採取的不是蠻幹,其中有一個是很實用的——邊跑邊打,尤其當你對自己的體能和擊打很有信心時。

ps,社會需要見義勇為的人,但見義勇為也不能僅憑一腔熱血。智斗為上策,武鬥為中策,蠻幹為下策,袖手旁觀為下下策。


08年在成都順城大街打過一個小偷,當時手裡恰好拿著根臂力棒,開始他以為我不敢動手,但他沒想到他才剛開口說出第一句話我一棒子就掄過去了,瞬間從電動車上飛下來,隨後我一路追著棒子劈頭蓋臉的往腦袋上伺候,最後他逃到商場里,我追到商場把他抵在櫃檯上一頓暴揍,直到全身的血淋林的,臉也腫得像包子,並且神智都不清的時候,有人提醒我不要鬧出人命我才一溜煙打了張計程車火速離開。

10年在昆明又遇到兩次,一次拿把傘一次赤手,第一次用傘把小偷打得飛奔逃命,第二次小偷得手的瞬間就被我一擺拳打翻在地,訓斥幾句我就離開了。然後倒地的小偷馬上集結了周圍的同夥大概6人左右氣勢洶洶的向我衝來,當時也慌了,但沒跑,上來就問我為什麼打他兄弟,我有點孬種的說了句「你們是不是想進警察局」(這話是脫口而出的,不知道當時怎麼想到這句的),然後為首的一拳正中我鼻樑,我也急眼了,一頓亂拳和他們火拚。幾個可能看我不是什麼善茬,我反擊幾下後竟一溜煙跑了。我也沒敢再追,鼻血也留了不少。

所以,我的經驗是先先下手為強,你是正義的你怕什麼,氣勢要凶,小偷囂張你比他囂張10倍,往死里打,反正成年人沒有那麼容易打死的。完事後馬上離開,一是防止小偷集結團伙進行報復;二是警察來了增加麻煩。

我沒練過什麼,只是08年跟著一個退伍的武警朋友練過一段時間沙包,僅此而已,但這大大的增強了我的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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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點,遇到罪惡,別老想著不關你事,大老爺們慫成這樣,難怪被冠以「東亞病夫」的稱號。不敢出手,提醒一下受害人,或者躲起來打個110也可以吧。不是活給別人看,不做那種連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人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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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6更新

有些人評論里和我普及法律,在這我做一次說明。

我主動傷人是我觸犯了法律,我說了那麼多,無非就是想表達作為男人不要太慫,面對一件事首先判斷是不是大逆不道傷天害理損人利己,如果不是,那就去做。

然後,該觸犯的還得去觸犯。

不過自保的問題還是要考慮的。


鬥毆的,誰傷輕誰負主要責任,看著辦吧。


一般情況下,練過能打贏一個,大師打兩個能打贏,宗師打三個能脫身,打十個的那是拍電影。

算上體重的差距,重十斤多半個人,重二十斤就多一個人。

算上裝備器械,帶磚的多半個人,帶刀的多一個人,帶槍的子彈數等於人數。

算上作戰時機,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明搶能打,暗箭難防。

雖說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但是雙拳難敵四手,要是遇上不要命沒有套路亂來的,只能靠菩薩保佑了。

所以真正有用的還是凌波微步。

補充:宗師能打三個不是我亂說的,百度百科上講葉問和他的老師能一起能打七八個。


就抓小偷這個,我說一下我的一個同學。

他平時包裡帶著一把雙截棍,有一次坐地鐵的時候發現手機被偷了,他看到了那個偷手機的人,一路狂奔一路追,追到了,那小偷一句話不肯說,然後他開始搜身,發現沒有,就開始問,問不出來,一把拿出雙截棍就是打,打到那個小偷後來受不了了把他得手機還給他了;

還有一次是我拿PSP去跟別人換touch,想找他壯膽,他二話沒說也是抄起雙截棍跟我一起去了,去到以後對方拿了我的PSP百般挑剔,又壓價,他就把雙截棍拿出來玩了一下,那人二話沒說,馬上換了;

最後一件是聽說的,他在外面被小混混纏上,五六個人拿著刀在小巷裡追了他半個多小時,硬是沒有追上,跑在最前面的那個還被他反身一棍削暈了;

最最後,他是我們學校長跑第一,剛來就破了校運會記錄。嗯, 是這樣的。

有一次跟他喝酒的時候我問他,被那麼多人拿刀追你不怕嗎,他說,練了那麼多年的散打,還是跑是最實在的。


見溫瑞安《空手道》最後一段。

還是把原文貼出來吧

-----------------------------以下有劇透,對原著感興趣的請不要往下瞅:----------------------------------------------

小說中段,主角和師兄弟吃面時遇上流氓欺負女學生:

那老闆放下了碗,緩緩站起了身子。那時後叄個太保跌跌撞撞的踏進店裡,有兩個頭髮是卷的,有一個只怕十五歲不到,頭髮留得長長的,花衣服在肚臍打了一個結。他們一進來,一個年紀較大,唇上留兩撇仁丹鬍子的傢伙,看見老闆攔路,推了一把沉聲道:「不關你的事。她們,我妹妹。」

那老闆大概五十多歲,說話很慢,回過頭去向那兩個受驚的女學生道:「是嗎?」

女學生慌亂地搖頭。「跟我們回去!」那留鬍子的嚷道。一個最精壯的太保往老闆身上就推。我們立時想到木柵區的陳綉明命案事件。我「虎」地站了起來,老二已閃出了桌子,像一頭怒豹,快、猛、而無聲。

可是驚變卻驟然發生!

那壯漢一推之下,老闕紋風不動,他紅臉白須,宛若天神一般!

壯漢一怕,老闆閃電般伸手,一隻左手,抓住壯漢的右手,姆指壓掌,四指扣腕,這一招是正宗的擒拿手。

那壯漢立時彎下身去,並像殺豬一般地叫了起來。

另一個十四、五歲的小夥子卻「刷」地拔出了刀!

我臉色一變,正待出手,老闆卻肩一聳,右手已自肩上取下抹桌毛巾,「霍」地打了出去!

這真是可怕的速度!

第一下就捲住了刀子,抽回來的時候,刀已飛到半空!

第二下就抽擊在小夥子的臉上,只聽他那一聲裂帛之響,我們以為這小夥子眼珠子大概廢了。

這時刀才「噗」地刺入店上木樑里。

那留兩撇須的立時抽出了扁鑽,才上前一步,突然那老太婆打開熱鍋,把滿是繭子的雙手往熱湯里一浸。

這一下,不但連那兩撇須呆住了,連我們都怔住。

那老闆娘「喝」地一聲,雙手一撈,熱水就自手心傾潑而出,濺得那兩撇須一身都是。

那兩撇須立時就像火燒鬍鬚一般地慘叫起來,一手抓住頭皮,一手抓住背後,瘋也似的竄出店子。

那小夥子也捂住眼睛,掉頭就跑。

老闆手一松,「伏」地一腳,把另一個壯漢飛出去!

我們目瞪口呆,眼看這老人一抬腳,把一個近兩百磅的人踢得倒飛出去,心中也真不知是什麼滋味。

這時才有幾個人趨過來問個究竟。那女學生才「嘩」地哭出聲來。我們卻有些驚魂初定,走過去想跟老闆和老闆娘攀個交情,可是他們對我們似不想理睬,只顧問那兩位女學生:

「怎麼了?虧了沒有?虧了沒有哇?」

小說結尾,受老闆行為鼓舞的主角一行戰勝了日本人後回去吃面:

第二天我們帶著跌打醫生給我們包紮的傷口大小十餘處,四個人彼此相互扶持的來到「天字第一號」牛肉麵店。老闆和老闆娘都不在,倒是異常的圍了一大堆人,還有幾個警察。一直到最後,我們看見地上有一灘赭褐色的血漿時,我們的虔語就轉而成為驚疑:

「這兒發生了什麼事?」

「你來面是嗎?以後還是不必來了。」

「為什麼?」

「這兒的老闆被人刺死了……」

「怎麼會!……」

「唉呀,怎麼不會。據說昨天這老闆管了某幫區的一群流氓一樁閑事,趕走了他們。今個兒大清早,他們假裝成吃面的,後面就抗他一刀,……幾個人拿武士刀,索性連老闆娘也砍了哪,就是這個樣子了,慘哇……」

「呃……」

「所以我說呀,年青人,這個年頭呀,還是閑事少管的好。」


21 世紀的小偷不知道,但在我家鄉曾經有「親戚同事的朋友」 見義勇為被小偷報復的案例。小偷指縫藏刀片出站時給他臉抹了一下消失在人海,他則毀容了。

普通人和小偷一個在明一個在暗,是不太有可能光明正大的和你打擂台或者給你 1vN 的。和這類人對抗首要的不是攻擊力,而是防禦和偵察能力。


嗯,供參考。

散打有用,詠春不好用。街頭格鬥是另一種格鬥方式。

之前學散打,拳擊(我運動爛,純為好玩)。

詠春我學沒多久就放棄了。女生本來不高,近身搏鬥不佔優勢。

拳擊可以打完跑,詠春被敵人抱住,很難脫身。對女性來說,散打更實用。

真的不要打,能跑就跑。很多高手,身上都有舊傷。而且傷得不輕。

曾經遇到過壞人,第一時間就狂奔而逃,從沒打過。

老師之前算混混,現在身上還有打架留下的疤痕。

他教人有特點,訓練結束後一定要我們換日常服裝,帶我們去街頭真打。

理由是,你不會運氣那麼好,穿了運動裝在燈光明亮且平地被人正面攻擊。

遇到壞人,黑乎乎燈光下,背後突襲,即使穿了牛仔也得開始還擊。拉頭髮戳眼睛拍磚用武器對方一點都不留情,不會按照傳統招數打。

路燈地面會導致很多不同。比如在小區打架,很多高低花棚。有些地方有燈光,有些地方黑暗。

街頭有柵欄,地面有下水道井蓋,有垃圾。草地並不是平坦的。

如果標準姿勢會很吃虧,無法在這種地面標準姿勢滑步之類。

但是,有些習武的人,本身也愛斗。有大量街頭格鬥經驗。

他們會換成最佳街頭格鬥方式。高手對普通人,十幾個沒問題(想像一下成年人跟幼兒園小朋友對打)。普通人再多,能近身的只有3個左右,而且人多會互相干擾,高手只管打,根本不用考慮是否誤傷隊友。如果沒武器,高手贏定了。

普通人打架,沒有保護意識,直接攻擊KO不是問題。

如果是拿棍棒圍毆,對方不傻的,你迎面走進,他會開始走位,讓你無法合圍,然後邊打邊找空隙。

我們在草地上拿練習棒一群人攻擊老師,最後每個人頭上都挨了幾棒,老師輕鬆突圍。

(換成刀,還是跑吧。能多快就多快,後背挨一棍不倒,有人能做到,但沒人皮膚能抵抗刀鋒)

高手判斷力更快,會邊打邊利用附近武器。老師常常跟我們講,打架幾個重要原則:

1)絕對不要打,能談就談(談判也是技巧),要錢就丟錢包,能跑就跑。

2)真打絕對不要手下留情,打完快跑。因為你不知道對方是否有幫手在附近。

3)絕對不要空手搏鬥,利用周圍的武器,什麼都沒有,用鞋子也比直接出拳好。

指示牌,花棚,雜誌,報紙都能變成武器,這些可以尖銳見血。比人體皮膚好。

真的什麼都沒有,脫外套,把錢包手機放口袋,用衣服去甩去攻擊(打到真的很疼!)

————————補充————————

不要用邏輯推理,這不是數學題。尤其是沒有學過的人。

街頭格鬥是用來保護自己的重要技巧。

正常情況下圍毆,就是多對一。

若不能全身而退,或者小傷而退,那就跟普通人一樣,沒必要苦練。

在特種兵,MMA,甄子丹等等真實案例中,都證明過可行性。

這不是邏輯推導題。比如,比如,就好像……這樣的話,不算質疑。

用數據、案例來質疑,比較合理。


看了幾個答案,感覺都有點跑題了。

根據題主你的問題,我可以把這個問題這樣理解,就是一個格鬥練習者,在非常突然的情況下被襲擊的時候 能不能做出穩定的自保行為。而一對多這個問題我覺得反而只是一個其中一個擦邊問題。

那麼面對突然襲擊的時候是否能做反應和能做什麼反應,這個其實不是很多現在的格鬥練習的主題所在,也就是這個武術的或格鬥技術所假設的環境與練習系統對你的改造有關,在說簡單點,就是對環境的觀察能力和對心理的控制能力。在具備這兩個的情況下一個人(都不用理會這個人是不是學過格鬥術)才有可能在突然發生的搶劫或犯罪的時候做好一定的心理準備 發揮正常水準(逃跑起碼也不能腳軟,大喊也怕突然身後多一個人吧)。

至於一對多,大學時期學劍道,道場師範一次講習中提及的問題就是關於這個,一句話說了,單對單靠技術,一對多(或小對多)靠戰術。這句怎麼理解,其實當一個人被多人包圍的情況下,最多就是四個面 也就是四個人,但是如果是四個人剛好包圍一個人其實是會互相妨礙對方活動的,所以我們可以算所有的包圍戰術(以一對多為例)實際上 只要面對3.5個人左右,然後所有的人都知道需要避免背後露出來,所以為了達到這個可以推論出,所有的一對多戰術就是 讓敵人盡量的集中在你自己前方一臂距離的45度空間以內 。要做到這個,更多依靠的就是步法(走動位置),呼吸法(保持呼吸節奏),眼法(覺察敵方行動)的能力更佔主要,而格鬥技術在這個時候多是以最簡單直接的為主 也就是 基本技,因為基本技一定是最有效的 基本技一定是練習最多的 基本技一定最簡單的。

所以,說來說去,不論你是面對突然襲擊還是一對多,這跟學不學格鬥術,學什麼格鬥術的關係不是說沒有,但是並未必對你的生死有多大幫助,需要的還有其他訓練。

增加一個視頻鏈接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gyNzA2Nzcy.html

聽說是職業拳擊手,不過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但是這個人厲害的地方是 硬是把那麼多人引誘成了一列的隊伍,他每次面對的敵人鮮有多於3個的情況。

還有就是 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 裡面 也有提及的 殘心 就是劍道練習裡面的重要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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