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樂頌應勤邱瑩瑩被打,為什麼不通過法律維權?

電視劇還沒有演,但是小說里,應勤和邱瑩瑩被打住院後,應勤的未婚妻只是被拘留,放出來後,就帶著親戚繼續圍堵監視應勤母子。邱瑩瑩的醫藥費是安迪墊付的,邱瑩瑩還想著慢慢還。

如果按照小說所說,應勤需要搶救,邱瑩瑩住院也在一個月以上,那他們的傷情至少是輕傷以上。應勤和邱瑩瑩完全是被圍毆,無反擊之力。也就沒有所謂的雙方聚眾鬥毆等情形。

按照預告片,應勤的未婚妻,明知三至四人毆打應勤,可能會導致應勤重傷或者死亡,依然放任結果的發生,甚至希望如此。那麼就應該構成故意殺人未遂或者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間接正犯。已經構成犯罪,怎麼可能只是拘留呢?故意傷害和故意殺人都是公訴案件,不能私了,最後怎麼就私了了?

醫藥費不應該也是行兇的人承擔嗎,那應勤的未婚妻親戚又怎麼能嚮應勤索要賠償呢?

難道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這麼難以執行嗎?


1、從法律角度來說,只要沒去民政局做登記,民俗上的所謂訂婚並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壓根就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出軌和小三問題……

2、應勤和小蚯蚓只是出去吃飯,又沒有卿卿我我、被捉姦在床,那就更談不上出軌了……

3、應勤再怎麼優柔寡斷,不該跟前任糾纏不清,可人家沒犯法,而小薇的行為已經嚴重觸犯了法律,構成故意傷害罪……

4、假如所謂的民俗可以凌駕於刑法之上,那我們要不要向穆斯林世界的「榮譽謀殺」看齊呢?……

最後,真不知道那些為打人叫好的法盲是什麼三觀,也是醉了……


你應該去問腦殘編劇,現實中沒有不報警的,現實不會有垃圾電視劇中那樣無聊


我看到這裡的時候覺得自己瘋了

邏輯上根本說不通的是

以未婚妻的角度

找了個自以為靠譜的男人

發現他對前女友藕斷絲連

就算氣不過打一頓

還為此進了拘留所

已經把自己折磨得夠夠的了吧

還要找人圍著盯著

你動機是什麼??

1、他好了跟你結婚。都把人家打成那樣了 還結婚可能嗎?只要他在世一天都不會給你一分錢吧

2、討個說法 出一口氣 。首先你已經打得很夠出氣了 其次說到底就是他不想跟你結婚 你除了放棄還有別的選擇?

3、要錢。隨便請個律師打個官司 把人打成那樣都要陪很多錢吧?更何況所謂訂婚只是民俗沒有法律效力 當法院是不存在的?

那麼 分析完未婚妻動機之後 問題來了 編劇腦子裡有什麼?把上天入地無所不能的22樓寫的遇到這種束手無策??管應勤去死哦?你真要管請個律師告上法庭會怎樣?當觀眾不讀書的嗎??


這部劇為諷刺而諷刺,劇中的無賴放到現實里也是奇葩過頭了……當然寫作手法貶低一個人當然為了抬高另外一個人,不然怎麼突出人格魅力?

每次法律可以解決的事情,高智商的主人翁,就跳出來,講一堆大道理說法律是沒用的,要用特殊手段,(我好多警察朋友,現實是雞毛蒜皮的事都報警,還必須出警解決),當然有些家務事警察管不了,那麼你的特殊手段就管用?類似於曲帶一群人堵無賴家,教訓幾句就有用?樊勝美他哥是無賴,先不說你打沒打我,他老婆老娘朝地上一躺撒潑打滾,大喊大叫,鄰居報警,警察來,你怎麼解釋?再者樊勝美他哥要一衝動捅死了一個,你怎麼處理?當然曲關係通天有警察朋友,那你乾脆叫個警察過去訓樊勝美他哥一頓,順便給他普法一下不是一個結果?有人還給小曲叫好,那是你們碰到的都是假無賴,現在人生活壓力那麼大,戾氣這麼重,這種三無人員能不正面衝突就不要正面衝突!

心疼應勤一秒,可能他老家出了名的奇葩女被他找到了。他父母太粗心,這樣的奇葩隨便找個人打聽一下,就都暴露了


應勤,一下子傷了兩個女孩子的心。

也破壞了兩個女孩子的名聲。

1、未婚妻是有婚約,雙方家裡和親戚都是知道的。想下一個好端端一個姑娘家怎麼去回應別人怎麼退婚的。你這麼重視原則怎麼和人家同居,怎麼會選擇聯繫前女友?真不要告訴我你只是找人訴苦,什麼都沒有想。絕對不會和前女友複合。

(複合是你對不起未婚妻,不複合是對不起前女友)

太兒戲了吧。如果應勤說只是找小蚯蚓訴苦,這樣忒噁心了吧。不知道傷人?如果不是這次挨打事件還真不知他這樣的性格有沒有擔當,會不會到時候又拋棄邱瑩瑩。讓小蚯蚓傷心,又或者又要等到東窗事發再選擇一個。無論選擇誰都是對不起另一個。

不清楚自己內心,是不妥吧。。

2、小蚯蚓就莫名其妙當了第三者。雖然她知道這樣不好。可是還是心軟,受不了應勤的聯繫。

被打我覺得他們兩個都不冤。可憐的是人家未婚妻。。。。真心可憐。他要像他堅持的這麼有原則就不會不要求自己。讓自己也突破自己的底線,要邱瑩瑩變成小三,背著罵名。我想他不是不知道,試問一個寧可不要之前感情的人選擇離開,怎麼可能會不知道這個小三的罵名對一個女孩子的影響。而這樣也讓後來應勤媽媽對小蚯蚓反感。

3、這麼迅速的就短時間訂婚了。還和未婚妻同居了,小蚯蚓去車站等他的時候哭的讓我好心疼。

當時他打電話給樊大姐的時候,感覺小蚯蚓愛錯了人。是的他有未婚妻了,不能再對小蚯蚓有一點留戀。可是人啊。你要是做絕了,就絕到尾吧。為什麼要回頭呢。

小蚯蚓沒有應勤理智。拿得起放得下。還一直覺得應勤沒有錯,還維護他。應勤啊,你怎麼就忍得住傷害她。即使你接受不了她從你心裡的女神變成了另一個你不能接受的人後就去傷害她。當樊大姐去找他談話的時候。他說回復了幾句大概意思是小蚯蚓不自愛。。。你作為男人作為前任作為一個基本有修養的人,你真的沒有資格去批判別人的人生。即使她與你有點格格不入或者你以為的離經叛道。

你明知道小蚯蚓心軟,就真不要折騰她了。真的。

我反而覺得。應勤配不上小蚯蚓。在被傷害的時候小蚯蚓還處處維護他。而他卻固執己見為了他自認為的幻想出來的女神形象而去詆毀她。顯得翻臉無情。

4、如果他未婚妻是當初還沒遇到白主管的瑩瑩那樣什麼都不要。什麼都不求。。估計應勤一輩子都記不起當初有個女孩子這麼喜歡他。什麼都護著他。人啊。真不是要你山窮水盡才記起別人昔日的好。

愛情這個鍋我們不背。。。。。我不覺得他有多愛邱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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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看了評論後我補寫幾句。

我並不是說打人是對的。也不是從法律的角度去看問題的。我是以道德角度去看問題的。而這樣並不代表我認同打人就是對的。藐視法律。1、如果你所謂的要以不觸犯法律的擦邊球的觀點去反對道德底線的話,這不合理。訂婚的意義是什麼,你已經對女朋友的關係已經上升到是未婚妻的關係了。雙方已經是有婚約了。你就是有這個責任和義務去遵守你的約定。。法律所不能約束的是靠我們用基本的道德去約束。 2、不是非得上床了,不是非得卿卿我我了就是出軌,難到你覺得真的是簡單訴苦嗎。訴苦有必要找前任嗎。沒有朋友嗎沒有同事嗎,每個人對事物的容忍性不同。如果您覺得你的未婚夫要跟你結婚了,還跟你同居的情況下。還找前女友說你的不滿說你壞話。頻繁溝通。專車接送。吃飯。您覺得您這婚還結的下去?。??3、我再次強調,我不是藐視法律,也不是認為打人是對的。我是站在道德底線這個問題看事情的。所以。。。。。只是我贊同他活該被打。被打的不冤枉。4、不是民俗凌駕法律之上,再說這不是民俗的問題,,,,這是道德底線的問題。民俗只是一個習俗表面。。。你沒有從根本意義理解我要表達的意思。我說的是人的基本道德底線。這和民俗扯不到一起去。你說的是表象。 全文總結只是表達被打的有原因。並非不觸及法律就是我們認同你可以肆意傷害他人。法律所不能約束的,我們有基本道德底線去維護。。。並不說他被打我們支持違法行為。。。所以應勤被打不冤枉。小薇被抓也不冤枉。有因必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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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換我 我也打。未婚夫還聯繫前女友 放任何一個女孩身上都接受不了。 剛開始我覺得應勤對自己嚴格要求 不滿邱瑩瑩不是處女還可以理解。但後面 他如果真的放不下邱瑩瑩 他可以跟這個未婚妻退婚以後再追回邱。所以應勤渣 一下子傷害了兩個女人 邱瑩瑩也傻 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歡樂頌電視劇中這麼安排,只不過是為了符合原著而已。這部劇的小說還原度還是比較高的。原著里謝童的角色叫謝濱,謝濱的身份是警察。邱瑩瑩和應勤被打向關關求助以後關關第一時間找的謝濱,是謝濱和同事來解救的二人。事後也與片區的警察做了交接,錄了筆錄。所以說,原著中也是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


沒看過這部電視劇,不清楚具體情形是怎樣。我記得「不作為」間接故意犯罪,要求行為人有「法定作為」義務,才成立間接故意。如果這個未婚妻跟應勤和盈盈沒有法定關係,也沒有造成他們重傷或死亡的因果關係,這個未婚妻應該不構成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

歡迎指正,謝謝!


說明應家還要點臉,邱瑩瑩也還要點臉。

如果受害人不主張,警察也不會管這三男女的奇葩事。到時候說出去也難聽,警察居然公訴打小三和渣男的未婚妻。

應家理虧在先,把這搞小三被未婚妻打成重傷的事捂住了,也就是兩家的事,如果沒捂住就是一個社交圈子的事,太丟人了。應家這麼看重面子的小市民心態的家庭,加上前未婚妻看樣子有點社會背景,除非應勤被打的落下後遺症才會告前未婚妻。

最後想說,沒腦子沒三觀的邱瑩瑩和朝秦暮楚的應勤應該在一起,互相禍害 。


天天 炒作 這種無聊歡樂頌問題,你們難道就不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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