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襲人事件?

被老虎咬傷女當事人首次發聲 向動物園索賠200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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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後續的報道,已經開始為當事人洗地並把責任推給園區了:

據傷者丈夫的同事對媒體介紹,事發時當事人並不知道他們還在園區範圍里,「他們以為自己已經出來了,所以才下的車」。

來自 野生動物園老虎傷人 傷者誤認為已出虎園下車出意外。

然後有一些官媒開始寫社論質疑園區為什麼沒有做好提醒工作。

如果再仔細的看央視放出的監控錄像,可以看出,當事人所坐的白色大眾後面有一輛紅色的轎車,而視頻剛開始的時候,這輛紅色的車先停下來,然後這輛白色大眾也馬上停了下來。在野生動物園裡能讓自駕車停下來,要麼就是準備要通過隔離區的大門,要麼就是看到了野生動物,停車觀賞。因為後面的紅色車先停下來,而不是前面白色大眾先停,可以排除第一種情況。

隨後副駕上的女性下車,然後主駕的男性打開門,但是車子卻開始緩緩起步了(即之前的剎車是掛D擋踩剎車),這時女性用手頂住了主駕的車門保持打開,這時車子完全停住(此時主駕男性把車掛到P擋,車輛隨後沒有任何變動)。所以之前停車時,只是臨時停車,主駕男性只要一抬剎車就可以走,但是副駕女性下車後使得他把車完全的停住。

副駕使主駕停車,一般只有兩種比較符合邏輯的解釋,一個就是副駕要主駕下車,自己開車;另一種就是副駕要主駕下車,但副駕並不開車。如果是第一種情況,主駕會預先把車完全停住,不會出現車再往前走的情況。所以是第二種情況,副駕女性不但自己下車,而且要求主駕的男性也下車。

無論如同新聞所說的,當事人是否誤以為自己已經走出危險區,單從這個剎車的動作可以看出,主駕剛開始只是臨時停一下車,然後第二次剎車也不是停車走人(后座的女性沒有開門),也就是說第二次停車和下車是非常臨時的情況。結合最前面說的,因為紅色車先停,白色大眾後停,代表他們不是通過隔離大門而是看到野生動物,準備停車觀賞,所以下車跟野生動物合照的可能性是非常之大的。

那麼如何確定說當事人是否真的以為自己已經走出老虎園區,這隻需要採訪一下後面這輛紅色轎車的車主,問他停車的原因。如果紅色車主說他因為看到老虎而停車,那麼基本上可以排除當事人「以為自己出了老虎園,(看到別的野生動物),而下車(準備拍照)」的說法,而就是當事人看到老虎,下車準備趕快拍照。


對於老虎太不公平了,我正常吃飯,誰知道這個車上下來的不能吃,都是套路,你們這是釣虎執法,我要告你們。


老虎甲:喂,你看,那個籠子里有吃的

老虎乙:哦?哦,好像不是給我們吃的

老虎甲:哎!快看!出來了,就是給我們吃的!

老虎乙:哇!真的哎,快去搶,嘗嘗好不好吃!

老虎甲:嗷嗷嗷嗷嗷~~~

老虎乙:嗷嗷嗷嗷嗷~~~


她以為動物園內禁止下車是和禁止隨地吐痰,禁止亂扔垃圾,禁止闖紅燈一個意思。


人類定下的規則,因為各種亂七八糟的原因,只能讓畜生幫我們執行。

這才是諷刺和熱議的根源吧。


評論區有自干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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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的這些年,聽過幾次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傷人事件,如果你有心百度的話,當年的新聞應該都在,其中一件致人死亡的是遊客自行遊覽野長城之後,為抄近路私自翻圍欄入園區被老虎拖咬至死。

包括這次中途下車一死一傷事件,不幸的事,一個家庭就此破碎不完整,新聞說受傷女性已經沒有了生命危險,不幸中的萬幸。

死者為大,本不應該冷嘲熱諷,但是我還是要亮明我的觀點:

除非禁止自駕游,否則這種事無法杜絕;

No zuo no die,也有可能,她根本就沒有危險的意識。

八達齡野生動物園我們是去過的,遊覽的話,可以乘坐景區遊覽車,也可以開自己車,門票上印著很大的注意事項,不可能看不到,這一點新聞當事人沒有否認,而且承認簽過免責協議,雖然我對免責協議是否在法律上能真正免責持懷疑態度,但是園方的確是盡到了告知義務。

景區里是分一般動物區,危險動物區和安全區域的,我們自駕是幾年前,有些記不清了,可能描述不是百分百準確,但也差不了太多。園區要求是動物區全程不許開窗不許下車的,在進入虎園,獅園的時候,是有兩道電子門,園區工作人員先打開第一道,開車進去之後第一道關閉,打開第二道放行,兩道門之間空曠無任何遮擋物,這一設計是為了防止動物「越獄」,有牌子再次警示禁忌事項。而駛出危險動物區,也是同樣的設計,在安全區,有很大的牌子提示,這是安全區,可以下車。看到沒,景區是給到提示的,在提示能下車之前,都是不能下車的,這點很明確,沒什麼不好理解。

裡面的路修的很好,轎車開上去沒問題,有很陡的坡,手動擋需要一定技術才能保證不熄火溜車,也有很大的空地,可以停車近距離欣賞也不影響後車通行。然後我看到了讓我不可理喻的事情!

一輛轎車,副駕居然下來個年輕小夥子,拿著塊肉要投喂獅子!

空地上懶洋洋的趴著幾頭獅子,小夥子離其中一頭比較近,他打開門的一瞬間,巡邏車的喇叭就喊了,讓他馬上關好門,但小夥子還是一隻腳下來了,巡邏車很快就開到他們前面,小夥子上車,關好門,搖下窗,把肉扔出來,轎車就開走了。我看到巡邏車裡的人罵罵咧咧的伸出一個大長棍子把肉挑起來收走。而全程獅子都是懶洋洋的,甚至有個車開的太靠里,有獅子趴在車後面曬太陽,車不敢動,巡邏車開到獅子那兒用喇叭騷擾了好一會兒,獅子才慢悠悠的走開。

我看到的獅子的確很和諧,但和諧不代表他們沒有攻擊性。

換我我也罵,不是單方面工作人員素質問題,小夥子投餵食物,如果成功沒受傷,可能換到的是朋友面前的炫耀,微信微博的得瑟,但是如果不幸被獅子拖咬,肯定是另一個悲劇。而園區不允許投喂是明文規定,一是動物有專門的伺養員與伙食,不需要外界食物;二是動物進食有固定的區域和時間,便於園區管理,哪只動物吃的多或少一目了然,而吃的少,通常是動物生病的預兆;三是外來食物來源不明,不確定對動物來說是安全的,所以嚴禁投喂是死規定,不容置疑。

而我們之間太多人,參觀動物園看個猴子要扔香蕉,看個天鵝要扔麵包屑,甚至有家長專程帶孩子過去讓孩子投喂,美其名曰社會實踐--北京動物園每天都上演無數次的場景,批評教育還會跟你翻臉,所以我一點也不奇怪有人會把這個習慣帶到野生動物園,因為在他們心裡,圈養的和野生的,不都是動物園嘛,無非是野生動物園更刺激一些。

是的,他們意識到的是刺激,而不是危險。對於在生活中某些方面沒受過挫的人來說,在中國,沒有什麼能讓他們意識到危險。

所以靠巡邏車,是管不住的。一萬個人都遵守規則,一個人不遵守,很可能就會發生意外,而一個意外,就會毀掉一萬個安全的成績,這很中國。


大家的回答都很到位了,今天調查報告的新聞出來,又回顧了下視頻,發現兩個細節。

第一,死傷者一家白色車子停車位置。根據背景資料,這裡停車不下車是允許的,但是司機停車沒有靠邊。即使是園區內,也是公共通行的道路,如果需要停車,至少貼邊停好,方便他人通行。司機在明顯看到後方有車輛的情況下,還是大搖大擺直接一停,佔了大半車道。這件事說明這個司機本身的素質就是有問題的,公德心十分淡漠。我們都經常見到,很多路邊泊車位上,總有些車子,要麼車頭,要麼車尾,撅出半個來,這些人在我看來,都是自私無良的。

第二,女子在下車走到駕駛位邊上時,明顯向巡邏車方向張望了一下,根據背景,當時巡邏車已經快速靠近,並使用喇叭大聲警告。所以所謂的以為出了安全區的說法,完全是嘴硬胡扯。新聞視頻中有提到,其實後方紅車也有發現老虎靠近,已經鳴笛警告,估計是當作日常的臨停佔道,被後方車按喇叭習慣了,完全無視近在咫尺的警告。

無責任猜測下當事人的心理活動:我知道這裡不能下車,剛才都說幾遍了,煩死了,不是看著都沒事么,就換個位置,一下就好。後面的也別一直滴滴了,沒看到我上車,馬上就走了。(以上猜測純個人想法,無任何依據,也無任何指向)

如上,素質差,自作死,確認無疑。


最近北京延慶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咬人事件輿論持續發酵。據說,老虎被關禁閉了,準備吃槍子了,野生動物園也被關門整改。

從不喜歡瞎評價的我,看了幾次視頻,也不免為老虎聲張正義,聲援老虎。老虎吃肉是本能,是天經地義。在老虎眼裡哪兩位女性不是女性,而是兩個很鮮的肉包子,你們自己把肉包子送到我老虎家裡(野生動物園),我老虎不去吃,難度讓老虎吃菜嗎?

一般動物園是把老虎關在籠子里,讓人們在籠子外看;野生動物園是反過來了,把人關在籠子里,讓老虎圍住看,同時人也在籠子里看老虎。久而久之,老虎也明白,這裡的規矩就是:凡是在籠子里的肉疙瘩是讓我老虎來看的,不是來吃的;凡是從籠子里扔到外邊的肉都是讓我們搶著吃的(飼養員從籠子里扔出肉喂老虎)。只要不在鐵籠子的,我們老虎就可以隨便搶著吃。

我們從老虎的角度看問題:23號,從一輛白色的汽車籠子下來一位女士,老虎一看,她不在籠子里,還是活物,屬於活鮮肉(和活雞活牛活羊一樣)。機會太難得了,一隻老虎拍馬趕到,馬上張開血盆大嘴咬住。此時,另一位女士下來追趕老虎,旁邊另一隻老虎看到,又下來一隻活鮮肉。不行,這塊肉不能被其它兄弟搶先了。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於是另一隻老虎拍馬趕到,搶到第二塊活老鮮肉。其它老虎看到那兩兄弟都吃到了肥肉,立馬也像這邊圍過來,也準備搶其它鮮肉。無奈園裡的飼養員把其他肉又收回去了。這就是那天在老虎眼裡發生的事情。

這兩位女性不在籠子里,她們在老虎眼裡和雞、羊、牛沒什麼區別,老虎兄弟搶著吃,難得錯了嗎?規則就是這樣呀?我們老虎兄弟沒有破壞規則呀?老虎現在很無奈。

說到規則,我們就聊聊這個規則。在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自駕游的遊客入園前都要簽訂《自駕車入園遊覽車損責任協議書》,該協議第一條即寫明「猛獸區必須關好、鎖好車門、車窗,禁止投餵食物、嚴禁下車」;同時規定「如因違反上述規定發生的車輛損傷和人員傷害,自駕車主應負相應的責任」。並且在景區內有相關的安全提示牌,並有巡邏車來回巡視,還有廣播反覆提醒遊客安全注意事項,也包括禁止下車。

從當日在現場目睹了老虎咬人整個過程的吳女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證實,在自駕遊覽區是不允許遊客下車的。「她下車之前,巡邏車還用喇叭喊,讓她別下來,她還是下來了。」吳女士說。

從監控視頻到目擊證人都證明老虎和園方都沒有破壞規則,都按規則執行。在老虎咬住那位女士後,從視頻里就發現園方巡邏車不到2秒就趕到。可以說園方已經盡到了自己的責任。大家都簽了《自駕車入園遊覽車損責任協議書》,書上明確寫明「猛獸區必須關好、鎖好車門、車窗,禁止投餵食物、嚴禁下車」。可在園區這位女士卻不遵守規則,很任性地下車,最後導致被咬事故。

對於傷者丈夫的同事介紹,事發時當事人並不知道他們還在園區範圍里,「他們以為自己已經出來了,所以才下的車」。從「他們以為自己已經出來了」,這句話很明顯是再為自己找理由辯解,動物園的大門都沒出去,怎麼能說「以為」出來了呢?騙鬼吧!如果每個人都以「我以為「就可以胡作非為的話,那這個社會還怎麼發展。

因此,對於這位女士我想說:自己做的事情,自己破壞規則,只能自己承擔後果。不要再找老虎麻煩,更不要找園方麻煩。因為協議書上都寫的很清楚了,責任是誰非常明確。

對於這位女士的母親死亡,我只能說很遺憾,有點惋惜。但對於這位被咬傷女士,我一點也不同情,她應該被咬死,而不是她媽。

大家想想對於面對自己生死的規則,這位女士竟然如此不在意,就這樣隨隨便便破壞規則,隨意踐踏。可想而知,她平時會遵守其它規則嗎?因此,所有的這些行為絕不僅僅是今天的偶然,也不是今天形成的,都是她平時的累積而變成自發的行為。我們都可以想像到:她平時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無視規則,任性的女人。對於這樣經常破壞規則而任性的人,應該得到懲罰,應該付出應有的代價,遺憾的是這個代價太大了。如果這個懲罰來的早點,早在她第一次破壞規則時候,就受到懲罰,她就會得到教訓而記住:任性和破壞規則結果會很慘。她也不會有今天的結果。可以說是社會縱容了她,她在平時沒得到教育,導致她很任性。同時也告訴我們每個人,你這次任性沒得到懲罰,日後會得到更大的懲罰。

這讓我想起了為什麼最近幾年電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電動車手死於車禍的人越來越多,比比皆是。其實這和老虎咬死人這件事同源一則。也不是大老虎(汽車)的問題,大部分是電動車司機不遵守交通規則,隨意騎行造成的。遺憾的是他們這樣的行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佔道、逆行、亂穿馬路、闖紅燈……都沒人管。更可笑的是在中國,哪怕電動車闖紅燈,自己撞車,最後所有的賠款和責任也由被撞的大車承擔。理由是電動車是弱勢群體,不管從車體上,還是經濟上都是。這樣導致騎電動車的同志很任性,老子天下第一,見了車也不避讓,反正你不敢撞我,出了事也是你的責任,於是在公路上隨意騎行。可是,有時大車剎車距離太長,根本沒辦法立馬剎住,出車禍當然就經常發生了。

很明顯是社會縱容了這些人,是他們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形成的。因此,我們國家應該反思自己的政策和執法行為的力度,對於這些違反規則的人,在平時就應該得到應有的懲罰和教訓,而不是一味地同情弱者。不能因為他是弱者就可以隨意踐踏規則,就可以任性。


之前看過一個飼養員提前擺好錄製設備測試猛獸反應的視頻。

飼養員隔著圍欄正面看著那些被飼養的動物時,動物都是百無聊賴的懶洋洋感,然而當飼養員背過來開始蹲在地上假裝整理鞋子時,視頻記錄了那些原本對飼養員完全沒興趣的假象在一秒之後轉換成步步緊逼後即將發生攻擊的猛獸本性,因為飼養員可以看到視頻記錄的反應,所以他很快又轉回去。這時這些動物又若無其事般靠近邊欄,目光淡去。 所以即便是動物園裡的動物,我覺得它們仍然有屬於自己的本性。這個是很客觀的。我們說的體驗與參觀甚至說去了解不僅僅是你逛了動物園拍了照片就好像理解了這些動物一樣。時刻保持著對那些生命的敬畏與尊重,來獲得對自我的尊重吧。



心理學上有些話,只對看懂的人說的,「作死者,不可救」

按照你的思維方式,任何一個景區,只有你賺我的錢(門票),就應該負責,負什麼責任?

A、如果有問題:比如牆倒了,砸到人,或者電線掉地上,把行人電死了。負責是應該,大家都這樣說。

B、如果沒有問題:道路濕滑,摔倒骨折了,賠錢,景區沒有做好保障嘛,笑話。

C、真的沒有問題:就是八達嶺的事件,公園方已經做到了,通過視頻可以看出來,在女子下車後,巡邏車就已經喊話,女子朝著巡邏車方向看了一兩秒,走到駕駛室旁邊,估計又聽到巡邏車在喊話,但是她還沒有理會,對景區的喊話置若罔聞,事發後八秒鐘就出現在現場,比蝙蝠俠還快,可見,管理方已經做到自己應該做到的東西。這種情況下,景區應該承擔的一種只有中國才有的一種責任,叫做「無過錯責任」。我想承擔點喪葬費而已,至於傷者,費用更大,交給保險公司吧。


不是一家人,不入一家門


只覺得老虎可憐,老虎又沒有錯


從她送進醫院後她家屬的表現就能看出她如此不守規則的習性是怎麼來的了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jc5NDE5OQ==mid=2650846659idx=2sn=b0fa05b99e98dc6c37628626ac378101scene=2srcid=0726NDOPaFkx3XRe20K4Hg2W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創建於 2016-07-26作者保留權利


網上清一色的指責嘲諷該女子,但我要說的是,駕駛員男子才應該付主要責任:

作為駕駛員有能力也有職責對車上的乘客安全負責,而作為男性家庭里的主心骨需要在關鍵時刻頭腦清醒。所以無論是潑婦發難,還是要換座位而停車下車,男駕駛員都應該堅決的反對。該男子也因為懦弱或是糊塗,直接造成了慘劇的發生。


你居然教育我別下車,怎麼不去教育老虎別咬人呢!

【提名達爾文獎吧,幸虧沒生二胎】


為什麼大家都說下車被虎咬是活該?不僅僅因為NO ZUO NO DIE 。

而是因為大家對不守規矩的人討厭到了極點!

網民的三觀有時候還是非常正的。

我不想評論受傷的白痴和捨身救女的人。

那位偉大母親捨命救了她女兒的肉身,可惜沒有挽救她的智商。

還有一些聖母彪說男人為什麼沒衝過去?看過視頻嗎》第一時間衝出去好么?

非要男的出去以身喂虎才滿意?

我引用一段養豬網的評論,說一下這個事情輿論反應那麼大的原因:

人民日報對這是發了一篇報道:

人民日報評老虎襲人:輿論別成另一隻傷人"老虎"。人民日報在發出這篇文章前應該問一問自己,為什麼那麼多人說「活該」!當你找到原因,就不會以這樣的口吻來寫這篇文章!

同情心人皆有之,為何這次這麼多人會選擇不同情,那是因為整個社會都處於一種憤怒的狀態!人民日報你知道什麼是群體性憤怒嗎?你知道群體在憤怒什麼嗎?

這個悲劇的女主觸到了群體的那一個點!

什麼點?就是不守規則的點,當守規則的人老是被不守規矩的人欺負、激怒卻沒有辦法的時候,這個女的就成了不守規則的代名詞而群體認為正義的可被理解的因果關係就是不守規矩就應付出代價!因為原來他們不守規矩傷害到別人時從來沒有付出代價,這次老虎充當了那個天賜的正義使者!在群體性憤怒宣洩的時候,這個女的是真的疏忽還是故意不守規矩已經不重要了,因為她的實際行動已經被群體認定為不守規矩。

規矩訂了就是讓人遵守的,國內不守規矩者比比皆是,成功後又大談突破思維局限,個人努力奮鬥……

違反規定是要受到懲罰的,那些違規者沒有付出過代價是對守序者的侮辱和打擊。

現在,違反規矩的懲罰靠一個禽獸落實了。


很多人說動物園的遊覽方式有問題。但實際上最大的問題不是動物,或則動物園。是我們人類自己。當我們因為自私的理由圈定園區時。本身已經對那些動物很不公平了。

一個成年人你無法判斷現在的行為會導致怎麼樣的後果嗎?出事後,要這個負責,那個負責,,拜託,妳們可不可以為自己負責點。

我們已經習慣了,被動物抓傷,咬傷是動物的錯。但其實最錯的是我們。老虎用自己的捕獵方式,在一個樹林得到了它今晚的晚餐。我想不通,這裡 錯在哪裡?反觀,那位女性,甚至接下去無數覺得我要下車就下車的,你們明白什麼叫自我保護么?什麼是危機意識么?什麼是弱肉強食?我們習慣了水泥房,習慣了周圍都是好欺負的動物。忘卻了,身為大自然一份子的我們應該遵守自然規則。當自己弱小就該跑,該躲,不然就是等死。不會有人同情你。

那些不是什麼叫野生動物也請不要去八達嶺了。至少我並不想為你們這些人愚蠢的行為,失去了我可以親近自然的機會。

不想打太多,最後只想說,女子的媽媽走好,我在你身上看到了偉大。


母愛是偉大的,但母愛未必是正確的,母愛也可以是盲目的。


我們永遠無法阻止有些人把生命當作兒戲還要硬拖別人下水。

就像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

有些人在說當事人該死,我在此不作什麼評價。

不過她的確是自己作的。

所有違反規定的人都要做好為此付出代價的準備。

輕則只是付出金錢,重則要付出生命。

這件事怪不得任何當事人以外的人。

無論是園區還是誰,就算制定再多的規則還是會有人無視,保護措施再怎麼多也會有人「巧妙避免」。

我們也看過國外男子跳入獅園最後獅子被擊斃的新聞。

有欄杆有牆還不是會有人跳進去?

怪誰?以後動物園就該把遊客關在籠子里看動物了。一人一個。

所以說第三方永遠無法做到完美,唯一能避免給我們帶來傷害的就是我們自己。

我想當事人自此也應該知道遵守規則的重要性了。

最後祝當事人早日康復。

畢竟只有活著才能接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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