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社會和叢林法則有什麼關係?
所謂叢林法則,就是「弱肉強食,適者生存」
那麼,它和當今人類社會有什麼關係呢?當今人類社會還是按照這個叢林法則進行的嗎?
弱肉強食,一直就是這樣的,只不過吃法變了。
一個法國探險家去非洲探險,被生番捉回去要烤來吃,結果忽然發現酋長居然是他哈佛的同學。
同學當然不能吃了,趕緊放下來敘舊,換了個別的東西放在火上烤。法國人不解:你現在還吃人肉,那你在哈佛都學了些什麼啊?酋長同學回答說:以前我都是用手抓肉吃,現在用刀叉了。說到人類社會和叢林法則的關係,首先要明確一點——人類確實是從叢林深處走來的,現在也還沒有完全走出去。但這並不意味著叢林是文明的唯一法則,更不意味著我們應該永遠龜縮在叢林。恰恰相反,文明就是人類與叢林的距離。即使人類永遠也走不出叢林,那努力掙脫野蠻蒙昧的漫漫路程,就是文明不朽的印跡。
謝~叢林法則不是被推翻之類的問題,而是這個法制就是一種表現,一種描述,而不是規律。
社會環境改變了,規律就會改變;環境回去了,就會重現。但不論是不是「叢林法則」,或者是另一個善良法制,都不能說是本質的東西。
這個問題我也正在探索。我現在認為,應該是存在一種必然的條件,使得社會回到叢林法則。在一般情況下,社會並不是叢林法則的,而是有更加標準的社會規則,有法律規則,有道德規則等等。但是一旦在某些情況下,社會將又回到叢林法則。
首先我想要討論一點:多樣化 vs 單一化
顯然 叢林法則是單一化的競爭體系,而其他規則則是多樣化的。所以,一旦社會的某個核心資源得不到保障,那麼社會就會淪入叢林法則,而如果這些核心資源得到充分的保障,則社會可能會產生多樣化,進而有了法律、道德等等規則。 比如,突然世界的糧食供應出現了巨大的問題,那麼社會就會瞬間淪入叢林法則,因為赤裸裸地在競爭核心資源。反之,如果大家不會受到飢餓資源,那麼就可以不是叢林法則了
其次是事後的有效威脅:
考慮:在三體中有一個很不錯的思維實驗,當幾艘飛船在末日之戰逃離地球和地球艦隊控制後,他們立刻淪入叢林法則,因為飛船上的資源不夠任何一艘飛船飛往外太空並進行足夠的新的棲息地探索,所以此時必須要殺死臨近的其他飛船,收割他們的資源才可以。因此此時大家認為已經沒有地球和地球艦隊的制裁了,所以很快這些飛船就相互攻擊了。
上面的理論對不對呢?不清楚。還有什麼其他特徵呢?我也不是特別清楚。希望我的發言能夠拋磚引玉吧。
人是由動物進化而來,所以,很多時候,如果從「動物」的角度去看人類,也許是個蠻有趣的過程。草原上的一隻狼咬死了一隻羊,也許會有幾分鐘的血雨腥風,可是過了之後,草原仍然會恢復平靜,因為這不是一件稀罕事,如果有一天狼見到羊,不去吃它,而是和它在一起看星星看月亮,那才是奇觀。
食物鏈,叢林法則,弱肉強食,這些詞並不陌生。人類是非常善於偽裝的一種動物,這種偽裝有時候會騙過自己。但是撥開那些雲山霧罩的虛偽,看到人類或者說人類社會這樣的一種組織的真面目,是讓有些脆弱道德感的人想吐的。無論說得多麼冠冕堂皇,始終繞不過對有限資源的爭奪。擁有資源的人對沒有資源的人可以生殺予奪,官方定義是「合法傷害權」。可以去讀讀吳思的《潛規則》,所謂潛規則,就是被掩蓋的規則,被掩蓋的真相而已。
誰好欺負就欺負誰。身邊這種例子比比皆是。之前有個報道,河北某地農民存在信用社的錢不翼而飛,其實這個所謂的信用社本來就是假的。沒辦法,農民的信息渠道有限,理財方式有限,就這樣像小羊羔一樣被宰。一個單位里,有靠山的大家都客客氣氣,沒有後台的小兵自然誰都要壓迫咯。當然,如果有一天小兵成了老闆的乘龍快婿,那就是180度大轉彎了。欺負你怎麼了,欺負的就是你這種弱者!人類社會根本的悲哀是永遠的強盜邏輯,在這種意義上,人道只是婦人之仁。
我還想說另外一個詞兒,就是「精緻的利己主義」。所謂精緻,是偽裝和掩蓋的一種體面說法。管中窺豹,可見一斑,看看高校尤其是名校為了各種利益(有的像指甲蓋那麼小)明爭暗鬥,表面上還各種風光,西裝革履,長發裊裊。這種越精緻,越讓人噁心,真的。這些利己主義者我認為可是為了利益什麼事都做的出來的主兒。你沒有人家精緻,自然也就沒人家混得好啦。誰讓你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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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社會本身就叢林法則這個維度,只不過疊加了其他幾個維度,多個維度疊合成為一個比叢林還要複雜的社會法則
前者是人吃人 後者弱肉強食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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