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客觀地評價文學作品的價值?
雖稱不上博覽群書之人,卻也對各類文學作品有些淺見。近日重讀了一些昔年讀過的作品,突然對如何評判文學作品的價值有了些疑問。
常常提到的判定標準,如文筆、構思、思想、人文因素,單一而論總覺得不夠全面。1. 翻譯的過程往往是一次再創作,對比原作和譯作,很多作品的文筆質量、風格都是天差地別的,然而一本優秀的作品,其譯本——無論是否過於——總是同樣享有盛譽的;2. 情節方面的構思,跌宕起伏引人入勝自然是讓人難以釋卷,而沒有卻也未必遜色,如《玻璃球游戲》《新愛洛伊絲》,就大衆的眼光而言,或許都是稍顯枯燥的;3. 作品的思想很大程度上是做常用來作爲評判的,可是具有思想而文筆欠缺的作品同樣就「文學價值」而言會受到較低的評價。而缺乏了思想【此處特指明確的,具有主旨的思想,而非是個人志趣】的作品,如清少納言的《枕草子》,無非是賞玩著日常生活的點滴,卻也別有一番趣味的。
4. 人文因素。一些作品又會因爲各種各樣的人文因素而著名。如各類記載神話的史詩可以追溯到上古的生活習俗、文化特點等,或是某些反映特定歷史、特定文化的作品以及其他作品。甚至如《魔戒》這樣完全架空的體系下的許多作品,也因其設定之恢弘、具有如此龐大而精巧的世界觀背景而聞名遐邇。而許多【並非全部】在反應了這些人文因素的同時,其他方面是有所欠缺的。若是綜合而論,似乎並不完全可靠——上面提到的一些作品亦可作爲佐證。也曾聽人說過文學的本質是愉悅衆人,文學的價值某種程度上可以從其受喜愛的程度來判別。照這樣説,出類拔萃的文學作品豈不是和嘩衆取寵的快餐文學淪爲一路?又有人說,經久而不衰的作品能夠被證明文學價值,但是這顯然不是快捷而準確的辦法,被埋沒在歷史的塵埃中的佳作並不在少數。【這裡不否認快餐文學具有需求和意義,但並不認爲能夠放在「文學價值」這一層面進行討論。】因此,對這一問題感到困惑,特此請教。特此註明:防止誤會,對一些作品的看法僅是個人愚見,我對這些作品都懷著崇敬之心,若表述有不甚正確之處,萬望指正。冒昧邀請了,見諒。
大佬 @李蝦皮先生邀請不勝惶恐。
我也不太清楚怎麼叫客觀,但標準就還是有的。這種標準是在不斷的探究與變化的吧,每個時代,每個流派有他看中的東西,不同的流派,不同的批判視角切入的點都不一樣,所以即便是同一部作品來說,因為每個流派都有它看中的不同的東西,所以對於作品的評價都是有差異的。 @杜連殳先生也提了那麼多流派。每個流派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論,甚至有些理論可能就是我反對你,或是側重點不一樣醬紫。我常常提的一個例子(提的太多我自己都膩掉了),比如說現代主義剛開始的那會兒,對傳統的寫作就進行了不同程度的炮轟。女神老是抱怨同時代的部分傳統的」傑出作家「們要把文學帶進沙漠,用一些激烈的語言炮轟他們再亂來,時代早就變掉了,我們現在重視的是生活中微小的呈現真實的瞬間,強調意識的作用之類的。當然他們也是被炮轟的那一類。也比較不被主流文學界承認。但是諾貝爾即便是不頒給喬伊斯,現在誰能否認他不是世界上最牛的作家之一,你看我都有些不願意去加上這個之一。這就是在不同的理念的指導下的你的砒霜和我的蜂蜜。說要有客觀么,就算當今最權威的批評家也掌握不了絕對的真理與客觀的標準,世界變呀。文學是動的。
文學是動的,所以當然存在誤判的可能性。這樣的誤判還相當的多呢~但沒有辦法,限於人、限於觀念、限於時代甚至受限於各種運氣,當然會有白鯨被當做廢紙。但至少廢紙不會全是白鯨。至少做當代文學的一撥人他們的有部分工作就是篩選。
不過無論再怎麼變么,它還是有門檻的。也不是說識個字的憑藉自己的好惡就給文學貼標籤了,硬說我喜歡我覺得這才是好的,那些名著什麼亂七八糟的都是蒙人因為我才看不懂它們有什麼好呢!文學就是拿來給我們消遣的!這樣的說法我總是無言以對但是暗自委屈。在不否認文學理論都是垃圾的前提下,翻開任意的一本書,上面也沒有直接寫我喜歡我評判。都是闡述來闡述去,即便看不懂但是他有理有據。文學理論是最接近哲學的。批評家理論家也是受過專業訓練的。然後就是,我絕不承認文學是拿來消遣的。那麼文學是什麼呢?問題好大我回答不了。
問題確實好大,我不知道有沒有把握到點,寫了一通也不造對不對。
然後就是題主的標準。我覺得題主所說的標準過於單一。即便並非在理論的框架上對文學作品進行評價,這些因素也是應該綜合考量的。而且不同的作品在這些標準上表現的突出程度不同,也沒法一概而論吧?
然後個人認為哈,我不懂翻譯,但就我膚淺的了解到的作家的風格與我讀到的書,翻譯還是在創作的基礎上進行的。像是慣用長句子的,雖然中文裡面沒有連著幾頁不斷的長句子,但是譯者還是很努力的盡量不會短句短句的翻。翻不出來的沒辦法了,那文法不一樣嘛。可是像黑暗的心的這種繞來繞去的句子不會變成像惡童三部曲的第一部這樣的句子吧?而作家們對於句子的用法中也會顯示他們不同的流派特徵以及他們的一些不同主張,譬如說對情節的主張,譬如說對作品思想,這些其實都是有關聯的。題主說的這些東西不僅是需要被綜合考量的,而且在某種程度上他們是分不開的。不然人家寫那種翻好幾頁也不斷的句子,也不是僅僅為了捉弄翻譯家。而翻譯家也不會亂來的,如果肆意的破壞了這部書的一些風格,破壞的可能就不止風格那麼簡單了。譯者再創作,手銬腳銬都是,並且都應牢牢的帶著的。
至於情節,之前我很叛逆的,我向來認為情節是不重要的,甚至反感情節。現在雖然沒有這麼極端,但也認為情節不是必要的,並且情節故事不成為敘事就不好算正兒八經的文學。因為文學不是消遣不是愉悅嘛。然後我最近在看敘事學的書,好像將來可能說不定會有所心得。如果我夠用功的話盡量把這個補上哈。
然後人文因素么。其實我很排斥一部文學作品的價值竟然是可以作為某一階段歷史生活的印證。那就直接把它當史料來看不就行了?什麼創業史青春之歌金光大道都可以是史料哇。然後另一種,它用典很多,用典是為作品服務的而不是顯擺的。然後的然後的再另一種,它成為某些東西的典故,比如說堂吉訶德這種代名詞,福爾摩斯這種代名詞,荷馬的盛宴這種代名詞,等於說它已經成為了文化的一部分。我覺得這才是需要在歷史的時間軸上去考量文學的價值的情況。同時,他們也成為了文學的源泉。
再然後,至於思想么,思想是什麼鬼?思想不是語言嗎?隨手敲的。存在很多不嚴謹的地方,又存在更多的廢話,隨意看,隨意批評……看到這個宏大而艱深的問題,本來準備默默關注然後看看其他人的答案的,可是從上了公交到下了公交一直沒有不去在意這個問題,像丟了魂似的。對文學心存敬畏的我來寫一點個人見解吧。可以說文學產生了多久(當然文學這個概念並不是一開始就有的),對它的批評和闡釋也一直如影隨形。柏拉圖將詩人驅逐出理想國認為他們褻瀆了神靈,只能引起人們的「哀憐癖」和「感傷癖」而其弟子亞里士多德卻堅持的「卡塔西斯」論(意為「陶冶」),可以說對文學價值的探索早就已經開始。讀文學理論類的書籍,就」文學是什麼「這個話題就難以給出一個客觀的答案,所以文學的價值好像有時候那麼沉甸甸又那麼虛無縹緲。就翻譯文學來說,翻譯是打破語言巴別塔的重要途徑。因為不同語言有著不同民族背後的心理文化積澱,對原文的忠實與否歷來都是各執一詞。無論翻譯是追求原創性還是為了擴大國際影響力而丟掉原文風格,都無法有一個統一的答案,要關係到具體的作品,是否能給讀者傳達出了應有的思想。好的文學譯本真的對我這種喜愛外國文學的人來說都是如同珍寶,只能說且讀且珍惜~一直延續到現在,浩浩湯湯的文學批評我想對這個問題的討論是無休止的。縱觀整個西方文學批評史,各種流派紛呈,其實無外乎就是在文學的「形式」和「內容」上各有所側重。中世紀把文學當做了對宗教的註腳,啟蒙時代把文學當做有力的思想武器,浪漫主義認為文學應該宣洩人的內心情感,到了二十世紀文學進行了語言學的轉向,衍生出的結構主義、後結構主義、解構主義這些複雜的理論,都在嘗試對文學進行剖析。有的試圖將文本看做孤立的存在,如「新批評」理論;俄國的形式主義主張形式高於內容就過於絕對化;羅蘭·巴爾特乾脆宣稱「作者已死」,認為文本是不斷延續的;有的認為作品的意義只存在於讀者對它的接受。可以說很多作家進行了所謂的「文學實驗」,如當代詩歌玩的很多純粹的文字遊戲,又如中國當代文學中格非、馬原的「先鋒作品」,將人物、情節都淡化得沒有了。可是同時這種嘗試也走向了死胡同。所以你看,到現在都沒有一個真正能把文學的價值悉數囊括的標準出來,有時候客觀其實也是個人的主觀罷了。
另外,如同題主所提到的,東方與西方對文學價值的評判也是不一樣的。除了上述一些例子,哈羅德·布魯姆在《西方正典》中遴選出的作品,其實也有著他執著的「個人式的見解」,認為陌生性是
文學作品贏得正典地位的原創性指標之一。在莎士比亞之後,後起的作家都受到了他的影響,而真正能擺脫其影響的才是能在經典中佔據一席之地的。不否認他的
「弒父」理論難免有些偏頗,但是莎士比亞的作品確實闡釋出了豐富的人性,所以能夠一直屹立於經典不倒。而相較中國古代文學(這一塊一直是我的短板只能粗淺地說說我的理解),《史記》算文學嗎?它的文學性與它作為史料來比,更像一部歷史性著作吧。我覺得中國古代文學的歷史。總是在企圖不斷衝破重圍而創新,又兜兜轉轉通過「復古」回到了原點,未能逃脫儒家建立起的精神影響,尤其是倫理對文學的束縛。
回應時代暴虐和歷史無常的最好方法,就是以文學書寫超越政治成敗的人和事。
我一直覺得好的作品要超越狹窄的意識形態與傳統的道德束縛,文學萬萬不能用道德標準來衡量,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現代作品大膽在突破倫理道德的禁忌。
但並不就是說文學就是沒有客觀標準的,我認為在討論文學的時候,是不可以將「形式」與「內容」分離開來的,二者缺一不可。在我看來,就文學與其他類型的人類科學和藝術來說,我覺得文學它不只關乎思想、語言符號,更重要的是它對「人性」的關注和對自身的反思,並不是說哲學等其他學科就不關注人性,只是我覺得文學是最關注人真正的生存狀態和精神狀況的。引用EM福斯特的《小說面面觀》中的一句話:小說中濃烈到令人窒息的人性特質是在所難免的;小說就浸淫在人性中;不管你喜不喜歡你都得面對,文學批評自然也就無可迴避。我們可以痛恨人性,可是如果將其祛除甚至滌凈,那小說也就枯萎了,剩下的只有一堆兒字碼。
所以對一個文學作品的衡量標準,可以從任意角度來說,情節、思想、文筆個人標準各異,但我更看重的是它所給予的」人性的關懷「。比如莎士比亞的作品,雖然到了現代已經沒有了那麼廣泛的關注,但是每讀一次,就真的驚嘆於莎翁的那種洞察力。
說了這麼多,也說得好亂,暫且寫這些。因為這個問題真的分門別類討論起來太繁瑣了。希望有機會可以跟題主和其他熱愛文學的朋友繼續深入討論。
謝謝@李蝦皮兄邀。
文學作品的評價不存在客觀標準。文學本身就是自由而超越的,與科學、邏輯、理性相反,與文學相連的範疇是無限、審美、感性。更何況,對文學加以客觀標準、本質特徵的要求無疑是一種話語霸權。當然,文學作品確實是有好壞、高低、純與雜、精英與大眾之分的,但並非涇渭分明,而是處在一個非常多元復義的闡釋網路里,不僅眾多普通讀者因為自己的知識結構不同而有不同的閱讀訴求,而且文學文本一直處在各種學科領域交叉點上,故有各種進行欣賞和分析的專業化方式(社會學的、精神分析學的、哲學的、美學的、馬克思主義的、女權主義的、後殖民主義的...),而題主提到的"文筆""構思"等等在這麼多可供探討的話題面前顯得實在微渺(當然這是我們文學教育照搬五十年代蘇聯模式的惡果)。一般來說,越是優秀的作品,對其進行闡釋的空間與可能性越多。這個問題太泛泛了,針對題主的描述簡單聊聊我的想法。1. 關於翻譯。我比較認同的觀點是"翻譯文學"也是一個劃分文學的範疇。翻譯文學並不等於原作,而經歷了翻譯者的再創作和重構。譬如林少華譯村上春樹,葛浩文譯莫言,語言風格幾乎都和原作迥異。(漢學家顧彬就質疑莫言的諾貝爾文學獎,認為能獲獎完全是英譯本的功勞)。2. 關於情節最有趣的表述是福斯特的:"國王死了,王后也死了--這是故事;國王死了,不久王后因傷心而死--這是情節。"
"情節"只適用於敘事文學(比如史詩、戲劇、傳統小說--但現代小說與後現代小說也逐漸有脫離情節的傾向),可是對於非敘事文學,情節實際上並不是必要條件。<新愛洛綺思>往往被當作哲學性文本,中國古典詩大多也都是抒情詩,這些都是可以脫離情節的。3.文筆與思想的關係,也可以說是語言風格和文化內核的問題。中國古人就說過,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二者若和諧統一,更有可能成為佳作。題主提到日本古典文學<枕草子>,儘管清少納言視野相對狹窄,但是其簡練濃縮的語言所營造出的,卻是悠久的日本傳統美學範疇--物哀、幽玄,其思想內容是日本文化中最為獨特的精華。
一部作品內核並非定要崇高壯美,優美雋秀同樣別緻。
4. 如上所述,我認為文學確實有好壞之分,被商業邏輯籠罩的通俗化文學消費品和被政治邏輯挾持的意識形態煽動都與嚴肅文學、高雅文學、精英文學無關。
優秀的文學作品被世人理解和尊重,必然要經歷坎坷波磔,這與人生並無二致。手機輸入格式不便見諒。想到別的再完善。:)對這個問題很感興趣,正好藉此梳理一下自己的想法。可能還是有些零碎,見諒。
一
這個問題我們可以這樣想:如果有這樣一個客觀標準存在,讓我們可以評價文學作品的價值,那麼中學語文老師一開始就會把這個標準告訴我們了,用不著題主到這裡來提問。由此,我們至少能得出三個結論:- 客觀的價值不存在。
- 客觀價值存在,但只能體驗,而無法以命題的形式存在。
- 世界未解難題,目前沒解決,不代表以後不能解決。
綜合起來看,至少目前,我們無法說出、描述這樣一個標準、價值。
二一般人的閱讀體驗接近第二種,他們隱隱約約覺得有一種標準,但又無法清晰言明。比較著名的例子,就是馮唐的「金線論」:文學的標準的確很難量化,但是文學的確有一條金線,一部作品達到了就是達到了,沒達到就是沒達到,對於門外人,若隱若現,對於明眼人,一清二楚,洞若觀火。
這個觀點雖然飽受網友詬病,但還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它表明鑒賞、評價需要一定的條件。這點我們拿畫家和音樂家來作類比就知道了:顏色之間細微的差異,音節之間微妙的不同,看得清就是看得清,聽不出就是聽不出,沒有什麼好說的。
標準之無法言喻,也可以如此來看:設X代表著影響文學價值的一個或幾個因素。那麼隨著X的逐漸削弱,總會有一刻,文學作品從好變成了壞,而這一刻是很難辨別的。可以說,並沒有一個自然的、清晰的標準可以劃分好與壞。堆垛悖論已經幫助我們指出了這裡的困難。
(引用羅心澄對堆垛悖論的定義:一粒穀子不構成谷堆,如果承認以下兩個前提,那麼谷堆就不存在:一粒穀子不構成谷堆,並且,如果N粒穀子不構成谷堆,那麼N+1粒穀子也不構成谷堆。)
但是問題在於,如果一個人無法欣賞一部作品,那麼作品對他是沒有意義的。如果承認」金線論「,文學鑒賞似乎就成了小部分人的事情,與一般大眾無關了。一般大眾的意見,對許多領域可能是不重要的,比如科學,其結論可能與直覺不符,但這並不影響科學本身,正如徐明老師說的,科學不要求所有人都懂,卻可以使所有的人受益。文學的處境卻更接近倫理學,好像誰都能發言,如果說倫理學不需要考慮一般大眾的道德直覺,真是有點危言聳聽。同樣,文學也必須觸及一般讀者的閱讀體驗。
所以,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價值是人類賦予作品的東西,必然是主觀的,所謂客觀,只能表現為某些人看法的一致。因而,那些看法一致的人便會形成一個圈子。文學不是道德,並不必存在一個鑒賞作品高低的標準。每個人根據自己的鑒賞水平,找到彼此可以理解可以共鳴的圈子就行了,因為鑒賞重要的地方在於得到理解與傳遞情感。這裡說的圈子是指在文學趣味上相近的一群人,他們共享一些鑒賞方面的基本預設(如文學應有益世道人心,暴力也能構成一種美學等等),這些預設構成了他們討論交流的基礎。一個人隨著成長,不一定終生皆屬於某個圈子,他可能由一個圈子跳到另一個圈子,他的圈子也可能是部分重疊的。
當然,這些圈子中的某些可能比另一些更具吸引力,這個吸引力是由於種種複雜的因素賦予的。可以說,我們現在的經典名著,即是這一富有吸引力的圈子的產物。這裡要提醒的是,這些因素中經濟、社會、政治等外部的非文學因素佔比重更大,因為文學的價值既是主觀賦予的,不訴諸於一些道德理由,我們是沒辦法證明某種圈子更好的。
如果想對這個問題有更深的了解的話,可以去看看文學理論書。我在這裡可以介紹一位文學批評家的看法。雖然他討論的是文學是什麼,但我們可以說,「文學是什麼」決定了文學的價值這個問題的答案。伊格爾頓在《二十世紀西方文學理論》中如此說到:如果把文學看做一個」客觀的」、描述性的範疇是不行的,那麼把文學說成只是人們隨心所欲地想要稱為文學得東西也是不行的。因為這類價值判斷完全沒有任何隨心所欲之處:它們植根於更深層的種種信念結構之中,而這些結構就像帝國大廈一樣不可撼動。於是至此為止,我們不僅揭示了文學並不在昆蟲存在的意義上存在著,以及構成文學的種種價值判斷是歷史地變化著的,而且揭示了這些價值判斷本身與種種社會意識形態的密切關係。它們最終不僅涉及個人趣味,而且涉及某些社會群體賴以行使和維持其對其他人的統治權力的種種假定。
他得出這個結論的論證很複雜,我這裡可以簡單重構一下他的論證。他的論證有三個步驟。首先他從閱讀的體驗出發,發現一個文本是不是文學似乎不是由文本本身的特徵決定的,而是由我們如何閱讀一個文本決定的。比如說,一則通知通常不被視為文學,但如果被一個人深情而有節奏地朗讀,似乎竟也成了文學作品。然而問題在於,通知和常識中的文學作品可謂判然有別,顯然後者更易喚起文學閱讀程式,而前者需要刻意為之。於是我們可以疑問:是什麼決定了後者更易喚起文學閱讀程式?如果是文本的某些特徵,那麼又是什麼決定了是文本的這一特徵而不是那一特徵具有喚起文學閱讀程式的能力?既而,伊格爾頓考察了「文學」概念的流變。他發現,這一特徵是處在不斷變化中的。比如,在18世紀,文學還不是一個「親身經驗」、「個人反應」或「想像的獨特性」的問題。同時,他指出完全價值中立的陳述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是「客觀」的、描述性的陳述都與意識形態有著密切關係。所以,衡量什麼是文學的標準也就完全取決於意識形態了。
更詳細的論述請去看《二十世紀西方文論》吧,上述論證可參見這本書的導言。順帶說一句,這本書的導言和結論,一般人至少是可以無障礙閱讀的。
三
不過,讓我們姑且承認那個富有吸引力的圈子,承認其中微妙的標準吧。這時我們重新看題主的問題,就會覺得題主的問題提得很好:她是問「如何」評價文學作品的價值,而不是問文學作品的價值是「什麼」。不過看題主的問題描述,想法似乎又繞回「什麼」上去了,比如文筆,構思,思想等。
其實這個問題我們可以這樣看:假設X,Y,Z代表著影響文學價值的幾個因素,那麼文學家就好像化學家一樣,他們總是把這幾個因素按不同的比例調配,他們也不知道調配的結果好不好,只是不斷地嘗試,尋求一種新奇的反應,有時成功了,有時也會失敗。同理,對於讀者來說,這幾個因素也是綜合起作用的,它們或是融合為和諧整體,或是因對抗、鬥爭而充滿張力。不過,姑且不論文學的這幾個因素無法量化,就算可以量化,你知道一部文學作品是由30%X+30%Y+40%Z組成,又有什麼意義呢?重要的是每一次閱讀體驗的本身。可以說,你每一次進入作品時的體驗都是不一樣的,清醒時和睏倦時不同,高興時和悲傷時不同,生病時和健康時不同,每一次體驗都是活生生的,都是無法化約的,而這也正是文學閱讀最快樂的所在:好的作品吸引我們去閱讀,然而又拒絕被我們完全理解,於是誘使我們反覆閱讀、反覆回味,這就是所謂的「欲拒還迎」吧!
當然,我能理解題主除了閱讀文學作品之外,還想要知道作品價值的想法。其實這就是康德所謂美無概念而有普遍必然性:美明明是主觀的,然而當你感到美的時候你會覺得所有人都會和你一樣覺得這東西美。於是你就會去證實自己的想法,尋求認同,想共享自己的體驗——價值之存在,本是為交流和傳達的。但是現實是,個人的審美判斷差異頗大,因而你想知道,有沒有一種客觀的價值存在,可以使你個人的閱讀體驗和這客觀價值得到統一,從而獲得認同感。如果是這樣,那麼還是我在第二節說得那樣,不需要這樣一個標準,你只要找到你的圈子尋求認同、共享體驗就行了。
最後再提提「如何」和「什麼」的區分,前者是一種技藝知識,是無法言傳的,指向的是閱讀的過程;後者是一種命題知識,指向的是結論。這一點在莊子的一則寓言里已有很形象的表達了,這裡引用作結尾吧:PS.雖然已經儘力了,但還是有些零亂,有機會再來修改吧。歡迎指正。桓公讀書於堂上,輪扁斫輪於堂下,釋椎鑿而上,問桓公曰:「敢問:「公之所讀者,何言邪?」
公曰:「聖人之言也。」曰:「聖人在乎?」公曰:「已死矣。」曰:「然則君之所讀者,古人之糟粕已夫!」桓公曰:「寡人讀書,輪人安得議乎!有說則可,無說則死!」輪扁曰:「臣也以臣之事觀之。斫輪,徐則甘而不固,疾則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於手而應於心,口不能言,有數存焉於其間。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於臣,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斫輪。古之人與其不可傳也死矣,然則君之所讀者,古人之糟粕已夫!
我個人認為要做到客觀地評價文學作品的價值,有以下幾個方面意見的參考:首先,題主說到翻譯,實際上我認同樓上的觀點,翻譯文學本身就是一種再創作,拋開得獎與否的觀點,好的翻譯作品一定會給予原文新的見解,同時為了符合其他語言的習慣,也會按照翻譯者主觀的理解來闡釋,因此譯本在別國的是否經典很大程度是取決於譯者自身的文學素養的。其次,構思情節,這點針對小說而言的話,我覺得一般好的作品都還是能看得下去的,不一定就是跌宕起伏,但咬咬牙看下去的話一定會很有意思,會有回味,這樣的作品閱讀完之後就不會只記得情節結構,其中的意蘊會留下來。再者,作者說到思想,這個思想主要是指什麼思想,這種思想在現代意義上和古代意義上相同嗎?像《枕草子》這類的文學作品,為什麼我們會覺得別有一番風味,有價值呢?因為在平安時代,清少納言和紫式部一樣是女性作家的代表,她們代表了日本那個時期行文的風格,或許這是從文學史的角度出發的,但我們現在看起來還是覺得很美,這種美感應該也是我們評判的標準。同樣,第3點就是「文質」的關係,樓上的答主說得很好了,文質彬彬,然後君子。我們重視的是文質同樣好。第4點的話,關於人文因素,要看是哪一類的作品了,題主說的人文因素如果是指社會生活方面的話,我認為如果單純拋來這些人文因素,這部作品本身寄予了生命力和生活的凝練性的,那多半是好的作品吧。所以純粹客觀地評價文學作品的價值,是不可能做到的,但好的作品如同美酒,肯定是越陳越香的。
一次交流的時候,某副教授說他們這個學派認為:文學作品的價值體現在它的歷史價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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