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商業化是什麼?有利還是有弊?
一個人製造出自己想要的東西,別人看見了也想要,然後就用自己手裡的資源與那個製造者人進行交換。
如果這種資源是貨幣,那麼通過這次交易製造者獲得了金錢,交易者獲得了自己想要的東西。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製造者通過多次交易變得很富裕,說明在多人眼裡製造者製造出的東西是有價值的,這種價值等同於他們在交易中付出的自己手中的資源,同時也說明此製造者創造了與自己賺取的金錢等量的社會價值。那麼這又有什麼不好的呢?如果製造者製造出來的東西的市場價格遠高於多數人能夠承擔得起的價格,那麼這說明此製造者創造了遠高於多數人能夠創造得了的社會價值。那麼這又有什麼不好的呢?
國內那些沒走市場化路線的文藝工作者們要考慮的問題是如何滿足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黨中央的口味。
市場化對藝術家最大的弊端是會導致馬太效應,使有些人過上朝不保夕的生活。不走市場化對藝術家最大的弊端是每次領導層換屆都要學習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究竟是什麼,沒學好就沒有明天。
繪畫作品在欣賞方面是免費的,作品價格與普通欣賞者無關,繪畫作品的市場價格是由藏家群體決定的。那麼從藝術為人民服務的角度出發,在市場化環境里提供人民群眾花幾塊錢車錢去免費看一場由藏家們的血汗錢支撐起來的展覽的機會又有什麼不好的呢?
不比那些花著大量納稅人的錢創作符合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黨中央領導層口味的美協畫院里的文藝工作者們強嗎?畢竟在市場化環境中藝術家在創作上使用的都是那些富人們口袋裡的錢,最廣大人民群眾口袋裡的錢一個子兒都沒碰,還供人免費欣賞。雖然現在作為美協畫院作品主要展示場所的各類公公性質的美術館和博物館免費對外開放,但畢竟是用政府收上來的民脂民膏撐起來的。綜上所述,在我看來市場化不管是從藝術家還是人民群眾的角度來看都是利大於弊的。當然是有利的。
如果不商業化,現在我們能接觸的大部分幾百年前的傑出的藝術作品都不會被創作出來,更不會流傳下來。
就拿音樂來說,18世紀中期,歐洲的音樂開始市場化和商業化,成為一種平民的娛樂活動(就像今天去劇場看話劇或電影)。從海頓開始,後面的作曲家(莫扎特,貝多芬,等等)的能流傳下來的作品,大部分都是當時各種音樂廳和各種組織和私人的委約作品。如果不是音樂的商業化,他們還呆在各種貴族或者教會的僱主門下創作著不太出自自己本意的作品,而且僱主一換或者一掛,很多創作的作品可能就沒有演出機會了。但是商業化以後,好的作品,會一直被演奏,就會流傳下來。否則你覺得他們的交響曲,是怎麼流傳下來的?作曲家投入演出市場後,收入成倍增加,也極大地刺激了創作熱情和能力,更好的作品才有可能被創作出來。
另外,幾乎同時興盛起來的樂譜出版業也是對音樂作品的流傳起到了不可估量的積極作用。如果不是樂譜出版業的興起,估計今天我們也沒有機會讀到幾百年前的作曲家的作品的樂譜。更別說學習和演奏了。藝術商業化指的是流通。
因為商業化首先指的是流通。任何東西的商業化都指的是流通。事物在介質中的運行可以基本定義流通。目前由人、貨幣、商品複製、媒體四介質實現其全球流通。即藝術品流通,藝術家流通,藝術觀念流通,藝術機構活動流通。利弊在現代藝術流通中不是被使用的詞語,前幾個月有句流行的話,「小孩子才分對錯,大人只看利弊」。實際上,大人也不怎麼樣,只看利弊在藝術流通中是一個較低端的視角,被常用的詞語是策略和敘事,以區別於普通的政治經濟活動。藝術家幾乎從古至今就是被包養的,因為藝術家本身不能直接創造物質財富啊。不被包養怎麼活?不是被官府養,就是被有錢人養。文藝復興時期的大藝術家哪個不是被資本家包養的。當時的市場經濟沒現在那麼發達,導致我們現在看他們不那麼商業化了而已。
因為社會的進步,藝術家都能批量製造了。但不是所有人都是米開朗,達芬奇,這些人都是極少數靠天分的人。大多數普通的藝術家必然要考慮怎麼吃飯這個問題。
現在走向市場,就是另一種包養,市場需要更多的藝術家來製造藝術品,而且也只有市場能養活他們。大資本家不可能像以前那樣把全世界藝術家都養起來吧。當代的藝術市場化,商品化了總比過去被極少部分貴族自己把玩好吧,藝術面相大眾,流通性會更好,能養活更多藝術家,避免像梵高這樣的人才困苦一生,怎麼也是一種進步。
極少數天賦異稟的天才型藝術家照樣該窮的窮,該牛逼的牛逼,普通藝術家不要把自己想的太高好嗎。。。個人覺得,貨幣是這個世界上的度量單位之一,但不是唯一的度量單位。
「藝術」剛好在「貨幣」這個單位的度量範圍之外,就像試圖用重量去衡量長度一樣會出問題。如何用貨幣來度量健康,度量文化,度量歷史,度量道德?
這都是可笑的事情,它們是「無價」的。用一個錯誤的度量衡來衡量一個物品,就會導致最後得到的值是不準的,一個不準確的結果將導致無法辨識其價值(這裡指的不是貨幣價值而是其它維度的,比如歷史,文化,心理,健康等各個方向的價值)
在當前的價值觀引導下,人們用貨幣來進行「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會導致許多珍貴的事物被遺失。這是它不好的一面。藝術被商業化,是指藝術品開始涉入普遍的供求關係。
但任何有關利弊的說法都是不正確的,因為藝術與商業的聯繫,意味著全球化進程深入到信息以外的諸多層面,這種混搭是信息與資源結構變化的結果。
結果沒有好壞。或者理解為這是一個利弊參半的事件,可以肯定,「商業化」這三個字推動了藝術品市場,而「藝術」也給予商業行為更加唯美的姿態。
對於傳統媒體,商業化的打擊是巨大的,而新媒體,多媒體甚至現在時興的自媒體,商業化簡直是水到渠成如魚得水一般。但是傳統媒體會就此被摧毀嗎?NO!傳統媒體維持著他們的規模(這個規模有時甚至是比歷史最大規模還要大)但是卻迎來了最慘烈的一輪淘沙,所以我們看到的優秀的傳統藝術自然站在市場的「頂端」。而我說的新媒體等等,他們因為剛出現,必然是魚龍混雜,質量良莠,但是當他們形成規模化,依然只會留下最優秀的作品和人才。
從事物發展的角度,這一切都是合理的。合理比利弊更有探討的價值。日本藝術家的全球商業化
作者:孫琳琳
尋找第三條生財之路
中國當代藝術家依然在潮流文化中缺席,而全世界都在消費日本藝術家。
哈日族不是沒有理由的,如果物質的靈魂里飄蕩著藝術的氣息。
2007年7月20日,北京SOHO現代城emo+店,就連一個牙籤盒都與日本藝術家有關。一個奈良美智的夢幻女擺件賣到889元,而一對手掌大的村上隆玩偶價值千多塊。這兩位藝術家都由日本小山登美夫畫廊推向世界。一位大熱天還穿黑T戴黑超的男人說:「我想買一件生日禮物,不能太沒創意。」他總算沒來錯地方。
全世界都在消費日本藝術家,而中國當代藝術家卻仍在潮流文化中缺席。當你表示對劉野的小女孩愛不釋手,他只撓撓腦袋笑,說這幅畫早賣掉了。奈良美智的2001年壓印在強化塑料上的叼煙少女也早賣掉了,可是在世界各地,人們隨時都可以買到同題的陶瓷煙灰缸。
在美術、時裝、動漫、平面設計、多媒體藝術、電影、玩具等領域,日本藝術家與商業社會都達到了高度的共謀與和解。他們不是一束光,而是一種被消化和消費的令人愉悅的普遍存在;他們不依賴藝術圈作為主場,整個商業社會都是他們的主場。
能「市場」的都「市場」了
很多經濟學家認為今日中國與日本1960年代十分相似,經濟增長率在9%左右,甚至以上。而在藝術領域,草間彌生、杉本博司、荒木經惟等日本今日的大師級人物都從那時起步。中國藝術家似乎也站在他們當年的國家青春期的起跑線上,商業化時代已經不可避免地來臨,往後的路怎麼走,日本藝術家的成功算是可資借鑒的好榜樣。
想想看,從1960年代到1990年代再到今天,日本藝術家憑什麼聲名日隆?在收藏和拍賣之外,還有什麼能保證他們名利雙收?
1960年代以來,日本藝術家一直緊貼市場,在美術、時裝、動漫、平面設計、多媒體藝術、電影、玩具等領域都取得了商業化的成功。凡是可以市場化的文化藝術,都通過市場運作方式來發展,日本正是憑藉這條經驗取得今日之成功。
作為一個高度成熟的商業社會,日本有很好的藝術行銷平台和商業轉化機制。幾乎所有的公立美術館都已經獨立法人化,自己想辦法賺錢、自己為自己買單。畫廊更是如此。
可是在中國,擺在畫廊和美術館的高價畫冊,通常只是展覽的附屬品。一則定價高得嚇人,二則作品加評論的模式缺乏可讀性。而在日本,藝術出版卻是一個可觀可操作的市場。
Base Gallery的大竹伸朗和小柳畫廊的杉本博司都靠藝術書發了財,而從出版攝影藝術家Bonma Takashi、長島有里枝和高橋恭司的專輯開始,藝術出版公司Littlemore也成為成就藝術明星的推手,奈良美智的很多小畫集就出自這家出版公司。他們還利用自家畫廊經營藝術家,川內倫子就由Littlemore策劃先進入市場,再沖向國際藝術界。
藝術與商業的深度合作,是一個國家藝術行銷和創意工業發展的必然結果。2002年,日本甚至建立了「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專款專項支持海外文化藝術貿易。日本藝術家的商業化之路,也是值得我們借鑒的創意之路。
日本創意與全球營銷
作為第一位單獨代表日本參加威尼斯雙年展的女藝術家,1990年開始,怪婆婆草間彌生加入商業藝術的領域。她與服裝設計界合作,把草間風格的圓點融入時尚界,除此之外,她還把觸角伸向家居、玩具、生活用品等流行商品。
而她的後輩村上隆則更大手筆一點。2003年5月,村上隆創作的動畫人物「Ko2小姐」以567500美金的價格在紐約克里斯蒂拍賣行成交,標誌著日本藝術家成就的一個頂點。但這只是村上隆成功的一部分。
此時,與其說村上隆是一位動漫藝術家,不如說他是一個流行王國的領袖。一位參觀過日本村上隆工作室的中國藝術家至今仍不能忘記那次奇妙之旅,除了風魔又殘酷繽紛的巨大卡通繪畫,他還看到了數不清的衍生產品。但是,村上隆王國所有的東西都是只能看,不能記錄的,因為這些創意將在未來變成真金白銀。
村上隆以極高的頻率進行創意,也以策展人的身份將目本藝術團隊推向世界,他總使人們在日常消費中就能強烈感知到日本藝術的存在。奈良美智、會田誠、真鍋奈見江、青島千惠、山口晃、Mr.倉科昌高等其他藝術家逐漸顯露出他們在藝術界的重要性,而他們賴以成名的卡通十分依賴大眾流行和商業化,東京森美術館的策展人金善姬甚至說:「卡通唯一賺錢的方式就是販售。」
村上隆的販賣很高級。除了斷裂的眼球、手臂、櫻花妹頭、蘑菇雲和長著米老鼠耳朵的Mr.DOB,2003年春天,他甚至受Lv設計9幣MarcJacobs之邀,把路易威登的百年經典Monogram商標變換了33種顏色。「黑彩」與「白彩」LV手袋迅速風靡世界,賣到5000美元一隻。隨後,他又將日本Logo櫻花用到了LV晚裝手袋和鞋子上,Mr.DOB也被做成了手錶、首飾、T恤和氣球。
如日中天的村上隆不是一個人在奮鬥。
在泡沫美術時代,日本畫廊曾經依賴本土美術館和私人收藏家而存在。但是1990年代日本藝術市場萎縮,藝術經營者便轉換陣地,頻繁參加國際藝術博覽會,向世界推出日本的當代藝術家。村上隆今日的聲譽,與這種牆外推廣術密不可分。
與村上隆、奈良美智同期的日本藝術家小澤剛、曾根裕、柳美和、島袋道浩等人也表現突出,他們一直堅持的日本身份和全球化嘗試,共構了日本當代藝術的整體形象。而與商業文化緊密相連卻甜而不膩的氣質,也使日本藝術家利用大眾媒介影響著人們的審美趣味。
此外,日本的漫畫和動畫也讓全世界刮目相看,更在大舉向世界電影主流逐漸滲透。在遊戲等創意產業當中,藝術家利用電腦與廣告公司合作,造就了過幸一郎、宇川直宏、高木正勝福山正紘等在創意產業和當代藝術領域表現出色的影像藝術家。至於宮崎駿,整個好萊塢都在向他致敬。此外,誰能忘記大友克洋?
商業也是一門藝術
有媒體將美國的喬布斯稱為商業藝術家,但藝術家的商業化與商業藝術家的作為仍有區別。藝術的商業化與商業的藝術化有重合又各有側重。前者象徵著藝術走出藝術圈,與時代達成默契與和解;後者則利用藝術家的個性化符號為商品增值。
村上隆、奈良美智的作品以商業產品的形態出明,可以看成是前者的註腳;而在大牌中運用藝術家的設計元素則是後者的體現。在商業的世界裡,藝術家的空間正如想像的那樣大,並且可度量。
商業是藝術,專為商業而作的藝術也是藝術。在高度工業化的世界,機器製造抹平一切個性,以成就標準化。此時,唯有藝術的奇思妙想能滿足人們對個性化的需求。三宅一生、川久保玲、山本耀司和高田賢三不應僅僅被看作是設計師,他們即便不是藝術家,也是某種程度上的藝術收集者與再現者。
川久保玲鍾情的藝伎元素、高田賢三經手改良的浮世繪,都以藝術創作方式影響了國際時裝的概念。在商業藝術里,創意往往並不意味著原創。就像香奈爾掌門人KarlLagerfeld評價川久保玲時說的那樣:「她雖然也有抄襲,但她用自己的方式選了很多東西,做成自己那一套。」與她類似,高田賢三的紋樣是傳統的,但色彩卻獨一無二。
日本商業藝術的創意力在街頭時尚中表現得最明顯。2003年,日本街頭時尚品牌UNDERCOVER出現在巴黎秀場,高橋盾被稱為「自川久保玲、山本耀司後,唯一一位為世界時裝帶來無窮衝擊的日本天才設計師。」此前,日系設計新人渡邊淳彌和瀧澤直己已脫穎而出。BAPE的走紅多少要感謝木村拓哉。1998年,當他套上造型師野口強挑選的BAPE迷彩外套出現在廣告和電視劇中,創始人NIGO一夜走紅。BAPE隨後又推出了一系列衍生產品,包括髮型店、咖啡店、畫廊和MILOSTORE。
NIGO的成功是他深諳潮流文化之道,BAPE與藝術家和商業公司都保持著密切的關係,它更像是一個藝術載體而不是單體。MGO發揚光大了日本最優質的細節主義,產品品質好又限量。而商業藝術的精髓就在於不斷複製那些美好的東西,以便讓更多的人擁有。
藝術的商業化實際上指的是:將藝術品以盈利為目的進行商業流通,以及以盈利為目的創作適合商業化運作的藝術品。前者指的是大家提到的,拍賣啦,競標啦,這些無需多言。後者指的是以美國藝術界為首的一大批商業化藝術作品,(這裡還有幾個很重要的先驅人物,名字我忘了,手頭又沒資料,如果想深入了解請看看藝術史)。這些藝術品的共同特點是:通俗、簡單、點子好。這些藝術家大多沒有過人的手藝,但是有很多奇思妙想的點子,所以深為歐洲藝術界所詬病。舉個最近的例子就是大黃鴨↓
肯定是弊,因為藝術從來都是上等人的消費品,下等人的慰藉品,一但為市場面向整個群體都商業化,結果就是低俗門檻。。下九流
如果寫一段旋律都想到的是錢,那這段旋律真的又能不能與人的靈魂產生共鳴。
你喜歡他的文字,就喜歡他的文字就好,也得分辨他其中賣情懷和寫軟文的部分。
喜歡的 知乎 現在慢慢商業化,開始有團隊在用大數據研究什麼話題群眾最關注,得到贊成為大V,怎麼去寫軟文搞宣傳得到利益但不妨礙我喜歡它。就像暴走大事件王尼瑪說的,「關注多了,你說的每句話都需要被審查,我們已經力盡所能的在刀劍上跳舞。」
不妨礙你喜歡他的一部分。
如果將來我要走進一個姑涼,或者一個姑涼要走進我。
我會如是對她說「我不可能喜歡你的全部,也不奢望你喜歡我的全部,只要我們互相喜歡一部分就足矣。」
題太寬了。
美術老師藝術商業化那是為了溫飽,對他個人而言是利。達芬奇如果藝術商業化就是弊,也許他的珍品到現在只會是鑒寶欄目的一個歷史文物,而不會成為無價之寶。梵高如果藝術商業化,那也許他的耳朵還在,可能成為當時有名的宮廷畫師,過著富裕的生活終老。
原諒我舉了這麼膚淺而不怎麼真實的栗子。除毒品外,藝術是世界上最無規律的市場。他一直都是商業化的,只是不是大眾的商業化。
前面有人拿梵高舉例,其實梵高也想商業化,也想把畫賣出去啊,只是沒人買,倫勃朗的訂單就挺多。被大資產階級包養,為教會服務,這難道不是商業的一種嗎?達芬奇的蒙娜麗莎幾經轉手,這不是流通嗎?商業化當然是利大於弊,一個行業要想蓬勃發展,必然商業化。另,商業是最棒的藝術。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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