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 15 到 17 世紀時的政體和政治制度是怎樣的?

義大利的社會與政治結構

佛羅倫斯的「豪華者羅倫佐」(Lorenzo de Medici),是義大利文藝復興高峰期的偉大領袖基於中世紀後期義大利的獨特政治結構,部分學者推理說:當地與眾不同的社會氛圍為義大利出現罕見的文化繁榮提供了必要條件。在近代早期,義大利並非一個統一的政治實體,而是由一些城邦和領地組成:控制著南部的拿波里王國,位於中部的佛羅倫薩共和國和教皇國,分別位於北部和西部的熱那亞與米蘭,以及位於東部的威尼斯。15世紀的義大利是歐洲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區。[31]許多義大利城市就建立在古羅馬建築的廢墟之上;從表面上看,這就將文藝復興的古典性及其發祥於羅馬帝國心臟地帶的事實聯繫在了一起。[32]


首先,題主設定的時間成所謂後文藝復興時代的「發現的世紀」,即15-17世紀,那麼我個人就不對義大利之前的狀況作論述了(實際上談義大利權力結構和政治體制的變化最好還是要從11世紀開始聊)。而15世紀和17世紀又是完全不同的兩個結構,所以我將此題目分成兩塊。

(1)13世紀中期-15世紀末。

從13世紀晚期到15世紀中期,隨著共和制瓦解和世襲「領主制」的興起。約從13世紀中後期開始,義大利的城市共和國紛紛演變為某個家族的世襲統治,史學家把這一過程描繪為「從城市公社到君主國或領主國」。這些城市的統治者在當時被稱為「領主」(signore),其統治被稱為「領主制」(a

signoria)。

這個狀況是從義大利北部開始的,比較著名的有。Este家族控制的Ferrara,波納科爾西( Bonacolsi)家族控制Mantova(註明,Gonzaga家族實在1328年之後控制的),de la Torre家族和Visconti家族先後控制了米蘭,

到14世紀,已有超過半數的城市公社處於領主的統治之下。故而領主們需要在法理上讓自己的統治變得合情合理,於是出現了兩個措施:

1,領主取得城市政權後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如何使其統治合法化。他們通常的做法是一方面操縱城市公社代表大會通過法案,使他們成為「終身領主」。

2,設法從原來的最高封建領主,即神聖羅馬皇帝或教皇那裡取得代理人(vicar)頭銜,進而爭取更正式的授職,如公爵或侯爵等,將代理人制轉變成具有合法性的世襲領主制。

則到14世紀末和15世紀初,義大利北中部的城市共和國大都變成了君主專制的國家,形成了事實性的君主專制。其中以米蘭為代表。

而米蘭在15世紀以後,因為此處領主的策略,形成了事實意義上的米蘭公國

義大利南部和部分北部其他地區的情況則不同。這些地區在14世紀還暫時處在前共和制度的餘暉中,其中作為代表的是文化中心佛羅倫薩和威尼斯。

佛羅倫薩此時正處於雅典公爵沃爾特統治剛剛完結的時期,1378年佛羅倫薩梳毛工人反叛之後,佛羅倫薩演變為封閉和保守的「寡頭制」,由少數大家族控制。而14世紀中期,美第奇家族統治的隱蔽領主制。也就是此時佛羅倫薩還保留著古羅馬共和制度的一些條例,包括公民制度,代理人制度,行政官制度,事務專業化,城市議院等等,但是最大的特點就是,此時話事人已經完完全全變成了美第奇家族主導的200多個貴族體系的成員,成了事實上打著共和,民主旗號的權貴領主-代理公民制度。但是此時古羅馬行政體系,尤其是法律是完整的。

而15世紀中葉,美第奇家族在佛羅倫薩也建立起專劃統治。這些家族的君主或出身於封建名門世家(如菲臘臘的阿佐·德·埃斯特)或出身於大商人、大企業主、大銀行家的門第(如佛羅倫薩的馬索·第·阿爾比齊)。這些專制君主們把立法、司法、軍事和行政大權集中在自己手裡,並一代一代傳去。於是,權力之爭和財產的再分配,經常不斷地引起叛亂,和「喜聞樂見」的家族紛爭。而此時,古羅馬時代的行政體系開始徹底轉向領主體系。後來也成為公國。

而此時,威尼斯的狀況和熱那亞比較相像,都是城邦時代藉助水運和交通要衝形成的貿易國家。在威尼斯,1297年頒布的「封閉令」標誌著威尼斯貴族政體的正式確立,貴族階層僅限於約200個家族,只有這一階層的成年男子才有參政資格,威尼斯由此變成一個封閉的工商業貴族階層統治的寡頭制共和國。但是這個共和國和佛羅倫薩一樣,都是典型披著「共和國」的皮,但是沒有佛羅倫薩早期批得那麼徹底。

主要行政體系為:

行政官(Hypatus)代理制度——貴族和權勢公民保持的議院——事務官任命制度

但是直接拋棄了事務部門的專業化,而是由本地工商業團體和公民領袖形成的底層人情社會,來作為大部分城市事務,尤其是民間事務的仲裁者。民間契約關係成為了這個人情社會的大部分社會條例,立法系統較弱。

那不勒斯作為法國王室和西班牙王室姻親繼承的一個政治籌碼,一直是封建專制下的一個王國,而在安茹王室內鬥之後,那不勒斯在整個國家城邦體系裡面的話事權一降再降。最早是敗於阿拉貢王室。法國查理八世短暫佔有過一段時間,不過大部分情況下是西班牙人的地盤。

政治體制和歐洲中世紀延續過來的封建統治區別並不大,這裡不贅述了。值得一提的是那不勒斯的地位在於

其一, 它的領土相對廣闊, 同時擁有較為強大的艦隊, 在西地中海與熱那亞等爭奪著海上和商業利益。其二, 那不勒斯將商業和財政控制在國家手中, 可以聚斂戰爭所需的巨額財富。

故而,在阿拉貢王朝時期,那不勒斯實行著非常殘暴的苛捐雜稅,以作為王國的財政來源,對於中下層的剝削極為嚴重。

之後,15世紀50年代。其時, 義大利的政治現實是邦國林立且相互競爭, 各國的對外政策無一不是圍繞著本國的政治、商業和其他利益, 但它們之間已有了經常性的外交交往, 互派使節已開始制度化, 因而產生了一種既相互聯繫又彼此牽制的多邊關係。而整個國家體系的協調機制來源於《威尼斯條約》

(2)15世紀末-17世紀。

首先原始意義上,義大利主要「五大勢力」的政治體制並沒有根本的變化,主要是家族政治的鬥爭延續。比如說佛羅倫薩經歷過共和制度(假貨)-領主制度的變遷,實際上根本沒有任何實質性變動,只不過是趕走美第奇家族之後的一個新的貴族妥協而已,當然美第奇家族回家後,恢復了原有制度,並形成了新的公國。

這裡值得一提的是教皇國,教皇國是義大利城邦國家體系中地位最為獨特的一支政治力量。作為基督教世界的精神領袖, 教皇領導著歐洲的所有教會, 但他還統治著羅馬及其周圍的一片領土, 因此同時成為義大利的一個城邦國家的領主。教皇的目標並不止於此。他還試圖將他的權威擴大到世俗世界,成為義大利乃至整個歐洲的君王。當西班牙人亞歷山大·波幾亞成為教皇后, 他企圖使教皇選舉制變成世襲制, 使教皇國成為君主國。他不時拋棄宗教義務的束縛而任意選擇同盟, 藉助義大利的分裂並使義大利更加分裂, 利用外部力量如法國的支持, 甚至還有「異教徒」土耳其人的支持, 來達到鞏固教皇國實力的目標。因此, 「教皇雖然無力統一義大利, 卻有足夠的力量阻止別人去統一它」。

所以教皇國在不同階段,延續著教宗體系---領袖選舉---主教會議--分級管理;

也有類似於共和制度的各地主教的聯席會議---領袖選舉--分級管理;

也有某些人想要建立教宗君主制---主教議會的制度--一元集權。

至此,義大利的政治制度變化基本穩定下來,直到二次統一戰爭才有實質性變化。更多是五大勢力和各大鬆散城邦互相的制衡,進攻,野心者對於義大利統一的訴求,和局部衝突。。

當然,真正值得一提的變化,就是「義大利的17世紀危機」,準確的說,是整個歐洲大陸「同一民族國家」意識開始,建立起各自不同意義的現代民族國家,義大利的「舊制度」顯得弱小而不合時宜。而義大利的統一補救顯得無比可憐。

於是17世紀左右,義大利整個國家體系先是開始在經濟狀況下極度衰退,其次是開始徹底臣服於西班牙,其是在16世紀與法國的戰爭中開始得手,也就是義大利戰爭後卡托—康布雷西和約的簽訂,並與聖座聯盟。實質控制了米蘭公國、那不勒斯王國、西西里島等地方,也就是「五大勢力」裡面,一個聯盟,其餘兩個被統治,佛羅倫薩雖然軍事軟弱,但是保證了自由與獨立;威尼斯共和國的利益在海外,自身雖然權力結構由於工商業外向和領主化發生細節變化,且與教皇衝突過,達成了一個半吊子妥協方案,自身主要政治體制變化不大。

那麼對於義大利此時的政治體制有什麼變化呢?

主要在以下幾點:

1,城邦協調制度上嫁接了一個宗主國王室。領主制度開始慢慢在話語權上落寞,甚至走向邊緣。

2,工商會大佬,原領主開始徹底貴族化。原有工商業主導的底層人情社會,開始變成地主階級統治。

3,強烈的天主教意識,開始使得天主教教會的世俗權力膨大,甚至某些方面超越原領主體系,開始成為世俗事務的仲裁者之一。

4,而西班牙本身即作為改革保守派的後人,但是又開始嚴格控制教廷,西班牙開始在各級義大利行政體系中集權化。

而在烏得勒支和約之後,西班牙對於義大利的統治才結束。

就這樣吧


援引「武裝的哲學家」馬基雅維利關於政體的描述:

「從古至今,統治人類的一切國家,一切政權,不是共和國就是君主國。君主國家不是世襲的就是新立的。在世襲君主國家,長期以來君主的後裔就是那裡的君主。新立的君主國或是全新的,或者是被世襲君主國佔領的附庸國。這樣獲得的領土,或者原來就是習慣在一個君主統治下生活的國家,或者向來是自由的國度。君主之所以能獲得它們,要麼依靠他人的武力要麼靠自己,不是靠運氣就是靠能力。」因此在文藝復興的義大利中的各城邦,也不外乎君主國與共和國。

而馬基雅維利又指出:「依靠貴族獲得的往往是君主國,依靠民眾獲得的是共和國。而依靠貴族比依靠民眾更難保持君主自己的地位。因為貴族會覺得自己與君主是平等的,因此君主的意志很難加之於他們。而民眾則不同,民眾所期待的往往是君主可以公平地處理事務而不損害他人,而這恰恰是貴族最不願看到的。貴族希望進行壓迫,而民眾只希望不被壓迫。」因此階級的對立誕生了君主國與共和國永無休止的對立。

而在這對立之中便是馬基雅維利要求君主必須學會的技巧了:「像野獸一般行動。君主要像獅子一般勇猛可以嚇走覬覦自己權力的狼群,但是還要像狐狸一樣狡猾以識別隱藏的陷阱。這樣智勇兼備的雄主要在處於劣勢並沒有必要信守承諾的時候,果斷地選擇背信棄義。」(如西塞爾·博爾吉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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